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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統計師《統計基礎》考點:市場機制的作用

統計師2.43W

導語:市場機制是市場運行的實現機制,是通過市場價格的波動、市場主體對利益的追求、市場供求的變化,調節經濟運行的機制,是市場經濟機體內的供求、競爭、價格等要素之間的有機聯繫及其功能。

中級統計師《統計基礎》考點:市場機制的作用

  掌握供給法則的含義及經濟意義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需求的變動會引起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按相同的方向發生變動;供給的變動則會分別引起均衡價格的反方向變動和均衡數量的同方向變動。需求、供給的變動與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的變動之間的這種內在聯繫即為供求法則或供求定律。

熟悉政府對市場干預的方式、原因、方法和後果

政府對市場的干預主要表現為對商品價格的干預,政府對價格的干預是通過制定支持價格和限制價格兩種方式進行的。

當政府認為由市場供給力量自發決定的某種產品的價格過低而不利於該行業的發展時,通常就要對該種商品實行支持價格。

政府為支持某一行業的發展而制定的高於均衡價格的價格。

政府一旦對某種商品實行支持價格,就一定會導致該種商品過剩。

  限制價格

(1)為了限制某一行業的'發展;(2)為了保護公眾利益;(3)在戰爭時期或出現饑荒的時候,為了穩定市場。

政府為了防止價格水平過高而制定的低於均衡價格的價格。

對產品實行限制價格會導致該種產品短缺,同時還可能引發黑市交易。

瞭解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的含義及其變動

一種商品的均衡價格是指該種商品的需求量和供給量恰好相等,能夠使市場出清的價格,它是在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下形成的。

能夠實現市場出清的價格PE為均衡價格,供給量或需求量QE為均衡數量。

  實質分析

樸素地講,市場機制的實質和靈魂就是追求物美價廉。撇開市場的社會屬性,一般意義上的“市場機制”作為市場一種特有的自我調節方式,自市場產生以來,它始終存在併發生作用,只是由於市場性質的變更及各種外在制約因素的不同,其作用的範圍和程度在不同時期是有區別的。為了準確和全面地理解“市場機制”的實質,必須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市場機制是市場三大基本要素互相結合、互相制約的一個循環運動過程。

馬克思曾深刻論述過構成市場的物質內容是供求。即商品供應與商品需求。商品供求是互相對立、統一和運動着的。市場機制作為市場特有的調節方式、調節功能和特殊的運動過程,首先離不開供求這個基本要素。但供求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其運動局勢和雙方的變化直接受市場價格及市場競爭狀況的制約。因此,構成市場機制運動的三大基本要素是價格、供求、競爭,不論市場性質、規模、範圍如何,這三大直接要素不會變。這三大要素的組合及交互運動正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即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競爭規律、平均利潤率規律、貨幣流通規律等共同作用於市場的結果。市場價格作為商品價值的轉化形態和實現形式處於一種運動狀態,它與價值不是機械的等量,相反在供求、競爭等直接要素的制約下,價格總是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並在時間、程度、方向上與價值有一定背離。價格直接影響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利益。市場價格總是首先擺在市場活動參與者的面前,微觀單位的市場經濟行為一般先都要考慮價格。正因為如此,有的人僅看到這一點就片面地認為市場機制“就是價格機制。”

價格牽動着市場活動參與者的行為。但由於供求的變化,價格或一時高於價值,或一時低於價值,商品價值正是這忽高忽低的幹勁十足,趨向自我平衡的現實。這種現象,就是市場機制要素交互運動的奧妙所在。由於價格受供求的變動,市場活動參與者不斷調整自己的市場行為。買者與賣者之間、買者之間、賣者之間又根據市場價格狀況的變化,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展開了多形式的競爭,競爭又會引起供求的變化。這樣,就形成了“價格——競爭——供求——價格”三個要素互相組合、互相制約、互為條件的一種循環過程。即價值規律通過市場競爭強行得到貫徹,並繼而調節供求關係;供求關係的變動又反過來引起市場價格的變動,這就是一般意義上市場機制運動過程。價格是這種循環的標誌,價格的變化既是上一次市場機制要素循環運轉的結束標誌,又是下一次新的循環運轉的開始,如此週期循環,實現着市場運動的自我調節。這種市場機制要素自發、自動地循環,也可以視為市場的自然機制,在完全的自由市場上,它表現得尤為明顯。

  (二)市場機制運轉循環的原動力只能是市場活動參與者的經濟利益。

市場是商品交換的關係總和,商品供求的後面是經濟關係。微觀主體的市場行為之所在價格、供求、競爭的制約下而變化,根源來自這種機制組合的原動力——市場經濟人的利益。市場機制,根本上是由社會關係決定的,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正是在商品經濟的一系列客觀規律作用所體現的原則或功能的制約和牽動下,通過供求、價格、競爭的變化,在經濟利益的誘導下,自動採取不同的市場經濟行為,或者進行自我擴張,增大生產或經營規模,或者進行自我收縮,即減少生產或經營規模,有的還會自行中斷其市場經濟行為。總之,在經濟利益推動和誘導下,市場機制強制性制約着市場活動的參與者及時地調整自己的經濟行為,自動實現微觀活動的自我平衡。這種一般意義上的市場機制的原動力,並不因為市場規模、性質的變更而改變。當然在不同性質的市場上,或者在不同的宏觀控制機制的作用下,經濟利益的性質及作用是不同的。例如,如果國家用直接控制手段把企業變成了行政機關的附屬物割斷了企業與市場的聯繫,則經濟利益這種原動力對企業的市場行為也就沒有多大的誘導力了。但這個問題屬於市場的宏觀控制機制具有的特殊性,不同國家、不同性質、不同時期的市場,宏觀控制機制作為主觀外在的控制是不同的,但我們這裏着重研究一般意義上的市場機制,因此不多論及。

  (三)市場機制是一種開放型的受多因素影響和制約的一種社會經濟機制。

市場機制絕不是一個純自然的封閉機制,而是一種開放的社會經濟機制。這是因為,市場本質就是開放的,它作為社會分工發展和商品生產及商品交換擴大的必然產物,集中反映了社會經濟活動中各種複雜的經濟關係。市場作為商品流通的總體,反映了商品流通的橫向性、伸縮性、變動性、複雜性的特點。市場價格、供求、競爭這三大要素的組合及運動變化,都會受到各種直接因素和間接因素以及社會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外在的某此因素的變化也會引起市場機制要素的關聯和耦合。因此,切不可孤立地看待市場機制的運動。社會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變動,生產、分配和消費狀況的變化,各種宏觀經濟槓桿的變動(如利率、税率、基建投資、貨幣流通與發行、匯率等)。國家政治經濟形式的變化,甚至自然現象等都會不同程度對市場機制的三大基本要素及其運動發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