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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前精選練習(附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前精選練習(附答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下列要約中可以撤銷的是(  )。

A、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的要約

B、要約人明示不可撤銷的要約

C、已經到達受要約人但受要約人尚未承諾的要約

D、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不可撤銷,且已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的要約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2、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格式條款的使用必須合法,否則格式條款無效。下列各項中,屬於有效的格式條款有( )。

A、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格式條款

B、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格式條款

C、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格式條款

D、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格式條款

【正確答案】 C

3、下列各項合同中,屬於《合同法》調整的合同是( )。

A、監護協議

B、融資租賃合同

C、收養合同

D、國家機關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法》的適用範圍。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屬於《合同法(分則)》列明的有名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

4、甲、乙兩公司擬簽訂A商品的購銷合同,在簽訂過程中,甲公司故意隱瞞了提供的A商品是贋品的關鍵事實,後經乙公司調查發現,給乙公司造成損失60萬元,導致合同無法訂立,根據合同法規定(  )。

A、甲公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甲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

C、乙公司自行承擔損失

D、甲公司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締約過失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經成立。本題中合同未成立,甲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5、甲公司於6月1日通過報紙發佈廣告,稱其有某型號的電腦出售,每台售價 8000元,隨到隨購,數量不限,廣告有效期至6月30日。乙公司委託王某攜帶金額16萬元的支票於6月28日到甲公司購買電腦,但甲公司稱廣告所述電腦已全部售完,乙公司為此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B、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構成承諾,甲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C、甲公司的廣告不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D、甲公司的廣告構成要約,乙公司的行為不構成承諾,甲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在本題中,甲公司的廣告包括了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構成要約;乙公司在承諾期限內做出承諾,因此甲公司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6、張某是某石油公司的業務員,一直代理公司與某農機站的石油供應業務。後張某被石油公司開除,但石油公司並未將此情況通知農機站,張某仍以石油公司的名義與農機站簽訂了合同,該合同屬於( )。

A、效力待定合同

B、無效合同

C、可撤銷合同

D、有效合同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表見代理。根據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本題張某雖然已被石油公司開除,但石油公司並未將此情況通知農機站,農機站有理由相信張某仍是石油公司的代理人。因此,該合同為有效合同。

7、甲與乙簽訂一份約定由丙向乙履行的合同,後丙履行合同因不符合約定而構成違約。根據規定,該合同應由( )。

A、甲向乙承擔違約責任

B、丙向甲承擔違約責任

C、丙向乙承擔違約責任

D、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擔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規定。當事人約定債務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以債權人和債務人為合同的當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當事人,第三人只負擔向債權人履行,不承擔合同責任,違約責任應由債務人承擔。

8、甲、乙雙方訂立買賣合同,甲為出賣人,乙為買受人,約定收貨後10日內付款。甲在交貨前有確切證據證明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甲可採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B、行使後履行抗辯權

C、行使不安抗辯權

D、行使撤銷權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9、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付,現丙公司欠甲公司50萬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棄對丙的債權。對甲公司的這一行為,乙公司可以採取的措施是( )。

A、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放棄債權的行為

B、通知丙公司撤銷甲放棄債權的行為

C、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債權

D、直接要求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償還欠款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10、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下列有關承擔民事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擔保人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B、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C、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

D、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無效擔保合同的責任。根據《擔保法解釋》規定,(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二、多項選擇題

1、當事人之間採用浮動抵押方式進行擔保的,抵押財產在一定情況發生時確定,這些情況包括( )。

A、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B、抵押人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後撤銷

C、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D、抵押人被宣告破產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浮動抵押中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本題的四個選項均屬於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

2、下列關於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的説法正確的有( )。

A、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

B、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C、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採取必要措施

D、因委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託事務之前,受託人應當繼續處理委託事務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以上四項內容的表述均是正確的。

3、甲乙簽訂租賃房屋合同,後出租人甲欲賣掉其房屋,則下列説法正確的有( )。

A、在租賃期間內,甲不可以賣掉其房屋

B、甲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乙

C、乙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D、甲可以隨時賣掉其房屋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4、下列有關承攬人相關義務説法正確的有( )。

A、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

B、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C、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祕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

D、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應按約定選用材料,並接受定作人檢驗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承攬人的義務。以上內容均是正確的。

5、關於留置權的效力,下列説法正確的有( )。

A、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留置的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價值應當相當於債務的金額

C、債權人在其債權沒有得到清償,有權留置債務人的財產,並給債務人確定一個履行期限

D、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留置權的效力。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

6、下列關於買賣合同的説法中正確的有( )。

A、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

B、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從物

C、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主物

D、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主物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買賣合同的解除。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接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主物。

7、某股份有限公司因進行技術改造需要一筆資金,就以其享有的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權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了2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在簽訂了貸款合同和質押合同後,雙方即向有關部門辦理了出質登記手續。則以下説法正確的是( )。

A、該質權自辦理質押登記手續時生效

B、該質押合同自該公司向銀行交付專利證書時生效

C、質押合同生效後,該公司一律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

D、質押合同生效後,該公司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但是應當經過銀行同意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權利質押。質押合同是依法成立時生效。

8、下列有關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規定的有( )。

A、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C、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D、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保證的訴訟時效。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9、下列選項中,可以作抵押的財產包括( )。

A、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B、土地所有權

C、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D、建設用地使用權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抵押財產。土地所有權不能抵押。

10、下列關於承諾的敍述中,正確的有( )。

A、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B、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C、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D、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變更的仍然構成承諾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承諾。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選項D錯誤。

  三、判斷題

1、自然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適用《合同法》。( )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

3、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要約或者承諾到達時間。( )

【正確答案】 對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要約的生效時間。根據規定,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要約或承諾到達時間。

4、要約自發出時發生法律效力。( )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要約的生效。合同法規定,要約自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5、先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因有確切證據證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因此無需通知對方當事人。(  )

【正確答案】 錯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不安抗辯權的效力。合同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以免給對方造成損害,也便於對方在接到通知後提供相應的擔保,使合同得以履行。

  四、簡答題

1. 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一借款合同。合同約定: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5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項。張某在借款合同保證人一欄簽字。甲企業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併抵押給乙銀行,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並辦理了抵押登記。當事人之間未約定擔保權實現的順序。

借款期限屆滿後,甲企業因經營不善,虧損嚴重,無力清償到期借款。乙銀行經調查發現:(1)甲企業可供償債的財產不足100萬元;(2)在借款期間,甲企業將一台生產設備以市價40萬元出賣給丙公司,並已交付;(3)甲企業另有一台生產設備,價值50萬元,因操作失誤而嚴重受損,1個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業未交付10萬元維修費,該生產設備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況後,乙銀行於2011年8月20日要求張某承擔保證責任。張某主張:借款債權既有保證擔保,又有甲企業的抵押擔保,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同日,乙銀行分別向丙公司與丁公司主張,就丙公司所購買的生產設備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產設備實現抵押權。丙公司認為:自己已經通過買賣取得生產設備所有權,乙銀行無權就該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丁公司則認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

要求:

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張某提出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説明理由。

(2)乙銀行是否有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簡要説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説明理由。 【正確答案】 (1)張某提出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的主張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物的擔保和保證並存時,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且對當事人的擔保責任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則債權人先就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求償。保證在物的擔保不足清償時承擔補充清償責任。本題中,當事人之間未約定擔保權實現的順序,對於甲企業自己提供抵押擔保的,乙銀行應先就抵押權實現債權。

(2)乙銀行無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根據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户、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但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本題中,對於已經通過買賣取得生產設備所有權的丙公司,乙銀行不能主張抵押權。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的主張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本題中,生產設備雖然已設定抵押權,但是基於留置,留置權人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