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真題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D【解析】《企業會計準則》和《總會計師條例》屬於會計行政法規,《會計法》屬於會計法律,《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屬於會計規章。
2.C【解析】《會計法》第36條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3.C【解析】根據《會計法》第22條的規定,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4.A【解析】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託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鑑證的一種監督制度。
5.A【解析】政府採購的執行模式是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相結合的模式。
6.C【解析】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出納和稽核屬不相容職務,由出納人員兼任稽核職務是有違內部牽制制度規定的。
7.C【解析】企業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對企業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8.B【解析】對經濟業務不多、依法無須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單位,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9.D【解析】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的規定,除會計師事務所外,其他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持有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核發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10.D【解析】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需要銷燬的,應由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
11.D【解析】企業負責人對本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12.B【解析】臨時存款賬户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13.B【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142條規定,單位卡不得用於10萬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
14.C【解析】銀行本票只能用於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結算。
15.B【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81條規定,商業匯票的付款人應當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兑或者拒絕承兑。
16.D【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202條規定,簽發委託收款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1)表明“委託收款”的字樣;(2)確定的金額;(3)付款人名稱;(4)收款人名稱;(5)委託收款憑據名稱及附寄單證張數;(6)委託日期;(7)收款人簽章。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銀行不予受理。
17.D【解析】委託收款是收款人委託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選項A所述的是託收承付的含義。《支付結算辦法》第200條規定,委託收款在同城、異地均可以使用。選項B所述的是辦理託收承付的要求。
18.C【解析】《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户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註冊驗資需要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户的,存款人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19.B【解析】《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36條規定,銀行在收到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户的申請後,對於符合銷户條件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撤銷手續。
20.B【解析】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後的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後,依法向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訴訟。
21.D【解析】根據《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擅自印製票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提請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22.B【解析】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銀行承兑匯票的出票人是在銀行開立賬户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並非銀行,所以選項A不正確;商業承兑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所以選項B正確;銀行本票允許轉讓,所以選項C不正確;簽發支票的印章與預留銀行預留簽章不符的支票不是空頭支票,所以選項D不正確。
23.D【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192條規定,對付款人逾期不退回單證的,開户銀行應當自發出通知的第3天起,按照該筆尚未付清欠款的金額,每天處以萬分之五但不低於50元的罰款,並暫停付款人向外辦理結算業務,直到退回單證時止。
24.B【解析】開具發票時應按編號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性複寫或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25.D【解析】流轉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關税、城鄉維護建設税等。印花税屬於行為税。
26.A【解析】根據《消費税暫行條例》的.規定,比例税率最高的商品類別是煙類商品。
27.C【解析】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4條的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視同銷售行為。
28.B【解析】《增值税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當期銷項税額小於當期進項税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29.C【解析】《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123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税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税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税調整。
30.D【解析】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第1條的規定,我國個人所得税納税人分為居民納税人和非居民納税人的標準是境內有無住所和境內居住時間。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為居民納税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為非居民納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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