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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和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印發的《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有關規定,現將浙江省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規定如下。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浙江省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歡迎閲讀。

浙江省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1.因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報名程序

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註冊並填寫報名信息、資格審核和交費三個環節。

  (一)註冊並填寫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應當於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進行註冊,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所有報名人員應當重新註冊。首次報名人員還應在網報系統中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證件照片。非首次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如發生變動,應當重新填寫。

無法上傳照片的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期間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或者電子照片到所報考區資格審核點進行現場採集。

符合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但不能進行報名的`人員,可向取得專業階段考試最後一科合格成績所在地的市注協諮詢辦理。

  (二)資格審核

1.首次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填報的畢業證書編號,原則上由網報系統鏈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認證。持國外學歷的首次報名人員填報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編號,由中注協、省注協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

2.持非居民身份證(如軍官證、護照),或者以軍校畢業學歷、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作為報名條件的首次報名人員,或者網報系統無法認證學歷的首次報名人員,應當在報名期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攜帶本人簽名的報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到所報考區的資格審核點進行審核。

3.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應當於7月20日至31日(網報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0:00)期間,登錄網報系統補錄本人的畢業證書編號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由中注協、省注協提交相關單位進行認證。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錄畢業證書編號或學歷認證書編號的,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4.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三)交費

1.完成報名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以及無需進行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在報名信息填寫完成後,通過網上支付交納考試考務費。交費完成視為報名程序完成。

2.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註冊會計師考試考務費標準的覆函》(浙價費〔2013〕89號)文件規定執行,2017年考務費標準為:專業階段考試每人每科92元,綜合階段考試每人166元(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一和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二兩場考試按2個科目收取)。

報名人員如需考務費票據,可在所報考區的市注協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件和報名交費確認表到指定地點領取。

3.交費截止時間為4月28日20:00。網上交費應當在網報系統開放時間段內辦理,請報名人員儘量避免在當日系統即將關閉時進行交費操作。交費手續完成後,所報考科目及相關信息不能更改,考務費不予退還。

4.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生)完成交費手續後,可在網報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應屆畢業生報名人員可在8月15日後登錄網報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報名資格未通過或未交費的報名人員,不能下載打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考區設置及資格審核點信息

  (一)考區設置:

1.浙江省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設立杭州、寧波、温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台州、麗水共11個考區,考生可在報名時自主選擇。

2.浙江省2017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在杭州市舉行。

  (二)浙江省各考區資格審核點信息:

考區

考區負責

單位

資格審核點地址

電 話

杭州

杭州市注協

杭州市光復路113號二樓201室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12366

0571-87044124

寧波

寧波市注協

寧波市海曙區中山西路19號財税大樓19樓1914室

0574-87188230

温州

温州市注協

温州市九山路37弄原財税樓三樓

0577-88288953

0577-88288950

嘉興

嘉興市注協

嘉興市環城西路55號(市財政局905室)

0573-82085446

0573-82031243

0573-82031504

湖州

湖州市注協

湖州市龍王山路518號市財税局1125室

0572-2150071

紹興

紹興市注協

紹興鏡湖新區鳳林西路151號財税大樓1809室

0575-88126803

0575-88126800

金華

金華市注協

金華市雙龍南路801號市府大院東輔樓財政局辦事大廳12號窗口

0579-82313771

衢州

衢州市注協

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2樓18號會計窗口(西區花園東大道169號)

0570-3046682

舟山

舟山市注協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號行政中心5號樓403室

0580-2282799

台州

台州市注協

台州市財政局214室(經濟開發區緯一路66號)

0576-88207527

麗水

麗水市注協

麗水市北苑路190號(市財政局716室)

0578-2669237

0578-2669236

  四、考試科目和範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税法。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範圍:《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17年)》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17年)》確定了考試範圍。

  六、考試時間

綜合階段考試:

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14:00—17: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專業階段考試:

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 審計

13:00—15:30 財務成本管理

17:30—19:30 經濟法

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 會計

13:30—15:3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7:30—19:30 税法

  七、考試輔導教材

中注協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17年)》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17年)》,組織編寫專業階段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試題彙編,以及經濟法規彙編,由中國財經出版傳媒集團出版發行。報名人員可在當地書店、出版社指定的網上書店自願購買。

  八、准考證的下載打印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於8月7日至23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於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間(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

  九、試卷評閲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協組織集中評閲。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認定後發佈。考生可登錄中注協網站查詢成績並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後一科考試報名地的市注協領取。

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報名時所選領取考區的市注協領取。

  十、專業階段考試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本年度免試的人員,應當持《2017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一式兩份(可在省注協網站下載),向所在考區的市注協提交身份證原件、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和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批准的高級技術職稱文件原件,並附送複印件各兩份。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閲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文件(可在中注協網站查閲),報名完成即視為全部認同並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報名人員下載打印准考證時,應當認真閲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和有關考試信息,並按要求參加考試。

(三)中注協開通註冊會計師考試機考練習網站。報名人員可登錄練習,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具體開通時間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複核的,可在成績發佈後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報系統,提出成績複核申請,中注協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辦法》統一組織成績複核。

(五)中注協將通過網站發佈考試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如果報名人員諮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將問題發送至中注協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

如果報名人員諮詢與網報系統相關的技術問題,請電話諮詢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