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職業 > 監理工程師

什麼是監理工程師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 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樑。它不僅要求執業者懂得工程技術知識、成本核算,還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築法規。 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工程師。此外,監理人員還包括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但對於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監理的質量,總監理工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

什麼是監理工程師

監理職責: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監理應有如下職責:第五章 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第三十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章“建築工程監理”規定:

第三十條 國家推行建築工程監理制定。

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築工程的範圍。

第三十一條 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託監理合同。

第三十二條 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第三十三條 實施建築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築施工企業。

第三十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範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託,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 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託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員的守則:

監理人員必須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維護公司的信譽,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以公正的立場、嚴肅的態度、嚴格的要求、科學的分析、求實的處理,努力搞好所承擔的監理工作。

監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有關條例和規定,認真學習和堅持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監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清正廉潔,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不索賄,不賄賂,不參與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兼職、任職、合夥經營和交易。

監理人員必須堅守規程、規範、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工作認真,一絲不苟。

監理人員必須注意保守有關祕密,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祕密和信息,未經對方允許不得任意公開或傳播。

監理人員必須堅守自身職責和權限,未經上級委託,不得行使自身職責以外的職權。

監理人員必須謙虛謹慎、尊重事實、文明禮貌、態度誠懇、平等待人、熱情服務。

監理人員必須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理工作水平。

標籤:監理 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