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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7年環境評價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湖南省2017年環境評價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廳、省環境保護廳《轉發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4〕41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核部門在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的衡量上還應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考試人員需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能在學信網上查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或通過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或者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出具的學籍認證報告。

(二)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計算到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全日制學歷”和“脱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提供就業社保證明),學習期間計算工作年限,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函授、自考等成人類非全日制後續學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0日(考試截止日,此類考生需在5月20日(含)前取得相關學歷)。

(三)對專業有要求的,一律參照國家2011年頒佈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的專業歸類執行。

  二、資格審查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佈後人社部門組織資格複審,資格審查中的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見附件3)。

(一)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規定後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報考人員繳費成功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後,需在“承諾人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名、誠信參考,不得以虛假信息報名參考和做虛假承諾,否則,責任自負。

(二)所在單位初審。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到所在單位進行資料初審。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報考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實,嚴格把關,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並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考、也不再參加資格複審。

所在單位應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核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並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複審。同時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三)資格複審。成績和合格線公佈後,湖南人事考試網()和市州網站及時公佈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按照報名屬地原則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審核部門意見”欄內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複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7日9:00— 3月14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進行註冊。在註冊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台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製作在《考試報名表》、准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

照片上傳成功後,選擇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按屬地原則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區市和資格審查的市州,按要求填寫本人真實信息。

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7年3月14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到其他未結束報名省區市報考。

繳費成功後,請點擊“報名完成”,並及時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後資格審查和存檔時必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審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初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台”必須先進行註冊,註冊後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註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為便於報考人員找回用户名、密碼,修改註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報平台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户註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後,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信息。

4.請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碼,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用户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儘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閲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和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信息確認後且在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來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信息一旦確認並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1日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五、考試方式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2。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考試時應注意下述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並須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繫電話。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回收。考試結束後,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7年度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在長沙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准考證。

(二)准考證打印

打印准考證時間:2017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 ”,點擊“准考證打印”,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登錄後,須使用A4紙打印准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關於註冊核安全工程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和註冊環保工程師等三項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公告》(環境保護部〔2016〕第18號公告)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於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文件精神的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考試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65元(含上繳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15元);其它考試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繳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11元)。

繳費前請考生仔細閲讀報考文件及核對報考信息,一旦繳費成功,系統將不予退費。需要領取發票的考生,請於報名結束兩個月後,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部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