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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導遊證1.8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和《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完善“導遊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核發”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旅辦發〔2015〕202號),國家旅遊局定於2017年11月-12月舉行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根據《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旅辦發〔2017〕140號)有關要求,同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河北省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為:(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和交費三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於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間在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資格審核有關資料。註冊信息填報完成後,請考生仔細檢查,確保所填信息準確、真實、有效。

1.新考生上傳資格審核資料:

(1)本人身份證件(正反面);

(2)學歷證書(體現個人學歷信息);

(3)健康證明(體現個人信息和健康結果);

(4)本人近期證件照片(白底)。

2.加試考生上傳資格審核資料:

(1)本人身份證件 (正反面);

(2)原《導遊資格證書》(體現資格證書編號及個人信息);

(3)本人近期證件照片(白底)。

3.相關問題説明:

(1)不能提供高中畢業證的大專以上在校生,可以上傳大學學生證和所在學校的在讀證明;

(2)中等職業學校旅遊類專業2018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但必須上傳中職學生證和所在學校的'證明。

(3)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

(二)資格審核

完成網上報名後,各設區市旅遊委(局)於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對面試報考在本市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後,考生相關信息不能變更。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按照規定補充完善報名信息及相關材料,並在規定時間內重新修改或上傳。

(三)交費

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8日17:00。交費完成後,費用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包括筆試機考准考證和麪試准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總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可從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或訪問“河北省導遊考試網”通知公告專欄查詢。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上機考試時間:2017年11月18日。上機考試地點:

石家莊、承德、秦皇島、唐山、保定。考生可根據需要自行就近選擇。

(二)科目五(面試)考試時間:上機考試結束後進行面試工作,具體面試有關信息請考生關注河北省導遊考試網。面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考生守則均註明在考生的面試准考證上。

  五、收費標準

根據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所有初考考生收費為220元/人(含報名費10元),包括筆試費和麪試費;加試考生收取面試費60元/人(含報名費10元)。

  六、考試結果公佈

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複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出複核申請,核查後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結果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對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國家旅遊局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頒發“導遊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考試,按《關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已經取得中文導遊資格證書,需要轉換外語語種的加試考生,只須參加科目五的考試。

(三)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所提交的本人照片、身份證件、學歷證明、健康證明等報名材料以及填報的所有個人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本人對其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由考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十、相關事宜説明

(一)考試資訊發佈及監督、諮詢

河北省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相關資訊將在河北省導遊考試網(網址:)和河北旅遊政務網(網址:)發佈,請考生及時關注網上信息。

政策諮詢電話:0311—85815722

報名系統客服電話:021-61948895

(二)河北省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由駐河北省旅遊委紀檢組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311—8588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