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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通知

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

2015河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河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號)要求,現就2015年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制度改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內容

(一)改革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製度

1.按照“國標、省考”的要求,自2015年起,我省將參加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統一考試。申請認定中國小、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國小教師資格”)人員,筆試與面試的科目、試題、方式、標準、時間、合格成績有效期等,均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執行。

2.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含實習指導教師)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納入面試環節,按教育部要求,目前由省確定面試標準。

3.面試採取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高等學校和中國小教師、教研機構專家擔任,以教學一線的優秀中國小教師為主。考官由相關部門統一培訓、持證上崗。

(二)改革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製度

根據《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中“試點省份可根據本地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提高報考學歷要求”的規定,自我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起,將提高認定國中、國小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標準,並改革師範教育類畢業生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辦法。

1.提高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國小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2019年起提高到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過渡辦法

考試改革採取“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原則。

(1)2015年(含)之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仍執行直接認定的相關政策;跨學科認定應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2016年起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均應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

(2)自2015年8月1日起,自考、成招師範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

(3)凡2014年參加省級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且成績合格者,2015年教師資格考試時可直接參加省考面試;省考面試仍不合格者,原筆試成績作廢,重新參加2016年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

(三)實行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

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是對教師入職後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按教育部有關要求,我省目前先行試點,待試點工作成熟後,再在全省範圍內推開。定期註冊的對象為我省公辦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試點期間,暫不包含其他教育機構(少年宮、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等)在編在崗教師和民辦學校教師。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自2015年開始,我省將選新鄉市作為註冊試點。

  二、河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主要任務和內容

1.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國家標準

教育部制定並頒佈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教師資格考試大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教師資格考試命題工作,建立試題庫,制定考務工作規定;國家確定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線。

2.報考對象和條件

(1)報考對象

申請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户籍或人事關係應在河南省。

河南省內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後,畢業時可持畢業證和其它相關材料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2015年(含)之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仍執行直接認定的相關政策;跨學科認定應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

2016年起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國小(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

(2)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④報考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學歷條件: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2019年起提高到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報考國小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河南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在學校所在地報考。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3.考試的內容與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麪試兩部分。

(1)筆試

①筆試內容

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和科學文化素養,以及閲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