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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易縣招聘高中教師簡章

2016河北易縣招聘高中教師36名(第二次),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以下是本站小編帶來的詳細內容,歡迎參考查看。

2016河北易縣招聘高中教師簡章

根據易政辦[2016]117號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高中教師,經選聘已錄用24名。按照文件規定,應現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36名高中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原則

(一)本次招聘採取統一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高中教師36名。

  三、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本次統一招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學歷。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易縣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在此次公開招聘範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全國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已就業人員;

5、易縣特崗教師不準報名。

(三)不得應聘人員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發布

2016年8月19日至8月26日期間,在保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易縣政府網()等有關網站發佈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報名地點: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幹部股。報名時間: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凡是符合招聘報名條件的應往屆畢業生,進行現場報名。招聘時,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出具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已就業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應聘證明。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請報名者保持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2、資格審查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審核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進行。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易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完整並張貼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張(另交3張)。報名時需交納報名教務費100元。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隨時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

招聘考試採取筆試和麪試相結合的方法。

1、筆試

筆試試題採取聘請有關專家命題,且在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封閉進行。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能力測驗。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含時政)、法律、經濟、公共管理、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國情等方面;專業能力測驗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與基本原理、中國小課程理論、教學基本規律、教學方法、學生學習心理、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師心理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結束後公佈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按參加面試人員與用人計劃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並列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50%。

2、面試(説課)

面試採取説課的方式,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家評審組現場評分,時間10分鐘,試題內容在現行教材中隨機確定。專家組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體操打分法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為最後得分。面試結束後在面試考點公佈面試成績。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在人社局、教育局及易縣政府網站公佈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當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生源地為本縣的;學歷層次較高的;最高學歷畢業時間早的;出生時間晚的。

(四)體檢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參加體檢。體檢醫院在易縣具備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無故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複檢一次,複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核對象。

(五)考核

考核主要對個人檔案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由於在體檢、考核階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間,有人舉報並經查實影響聘用而取消擬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空出的崗位,依據總成績分專業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分數相同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

  五、聘用審批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

(二)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後,按有關規定填寫《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簽定聘用合同,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相關手續。列縣教育局下屬全額事業編制。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考試通知單的,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核其中一項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迴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動提出迴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的(電話另行通知),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

聯繫電話:教育局8856219   人社局822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