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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杭州灣學院招聘通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杭州灣學院(又稱寧波TAFE學院〈籌〉)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人員4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浙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杭州灣學院招聘通告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杭州灣學院(寧波TAFE學院〈籌〉)是寧波市教育局與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州教育部戰略合作項目。由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外事學校和澳大利亞西悉尼TAFE學院三方合作組建,2011年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同年獲教育部備案。現為非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學院採用中高職一體、中澳合作、國中後起點五年一貫制人才培養模式,旨在培養國際化技術技能人才。學院2011年首次招生,開設金融事務、報關和國際貨運、市場營銷、藝術設計四個專業,至今擁有700餘名學生。 2011級127名學生以99.2%的畢業率取得中澳雙方專科文憑。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筆試、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範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可採取現場和郵件兩種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採取在“寧波市第十八屆高層次人才引進洽談會”高學歷人才開放式洽談會上現場設攤報名形式;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 8:30-15:00;報名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7、8號館一樓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杭州灣學院(寧波TAFE學院〈籌〉)展位,具體詳見高洽會參展單位名錄;報名辦法:在高洽會招聘單位設攤展位現場將應聘有關材料交送招聘單位。

(2)郵件報名。報名時間:2016年9月15日至23日;報名方法:在規定時間內將應聘有關材料的掃描件發送E--mail至郵箱(郵件發送後請電話聯繫確認郵件接收情況)。

應聘需提交的有關材料:應聘人員填好的報名表(詳見附件1),本人簡歷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生證、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醫師執(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的複印件或掃描件(有職稱的提供職稱證書、有獲市級及以上獎歷的提供獲獎證書等複印件或掃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2、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結束後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資格複審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當場(或通過回覆郵件方式)説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針對往年報考情況,經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同意認定日語專業教師、羅馬尼亞語專業教師和校醫3個崗位(招聘5人)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於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4、採取郵件報名且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考試前還需要參加資格複審,屆時由學院人事處通知本人告知資格複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按不同崗位採取筆試、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面試的辦法進行。其中教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校醫、圖書管理員和外教管理員崗位採取“筆試+面試”的考核形式,其他教師崗位採取“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面試”的考核形式。筆、面試一律委託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資格複審

考試前,採取郵件報名且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複審。材料、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複審。未按時參加資格複審的,視作放棄。

2、筆試

教科研管理、財務管理、校醫、圖書管理員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等。人事管理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心理學、人力資源管理、勞動合同法等相關知識和專業知識等。外教管理員內容為英語能力、心理學、人力資源管理、勞動合同法等相關知識和專業知識等。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同一崗位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該崗位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後,根據各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後10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人事網站上(網址:)公佈。同時公佈面試的時間、地點。

3、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

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和實踐技能。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

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後,按照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後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人事網站上(網址:)公佈。同時公佈面試的時間、地點。

4、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面試。

5、成績

教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校醫、圖書管理員和外教管理員崗位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60%和麪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

其他教師崗位總成績為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成績的60%和麪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

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人事網站上(網址:)公佈。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寧波教育人事網站上(網址:)下載體檢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後,我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後,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教育人事網站上(網址:)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異議,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並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户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間辦理户籍遷移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員按照寧波市教育局事業在編人員享受工資待遇及相應區域工作津貼。

(五)聯繫地址和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寧波市啟運路298號 郵編:315000

E--mail:

聯繫電話: 0574-87667293

聯繫人:陳老師、徐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3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