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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幼兒教師資格綜合素質全真考試題及答案

  一、單選題

2017幼兒教師資格綜合素質全真考試題及答案

1.平時嗓音很大的小強,在回答老師提問時聲音卻很低。老師批評説:“聲音這麼小,難道你是蚊子嗎?”話音剛落,全班鬨堂大笑。該老師的做法( )。

A.合理,有助於促進幼兒自主學習

B.合理,有助於激發幼兒主動反思

C.不合理,沒有體現對幼兒的尊重

D.不合理,歧視幼兒的生理缺陷

【答案】:C

【解析】:

教師應本着育人為本的兒童觀正確看待幼兒,把他們看作是發展的人、獨特的人,學習和權利的主體,尊重幼兒,促進幼兒發展。材料中該教師諷刺幼兒,沒有體現對幼兒的尊重。

2.老師組織集體遊戲時,發現嘉嘉獨自一人專注地看着落在地上的小水珠,老師走過去對嘉嘉説:“還是先跟大家一起玩吧,遊戲後再觀察,然後把看到的告訴老師和小朋友,好嗎?”該教師的做法( )。

A.保護了幼兒自主探究的興趣 B.忽視了遊戲活動的目標

C.忽視了幼兒仔細觀察的需求 D.培養了幼兒的動手能力

【答案】:A

【解析】:

教師沒有直接打斷幼兒的觀察,而是採Hj比較委婉的方式。這就很好地保護了幼兒自主探索的興趣。

3.某幼兒園經常組織老師們相互觀摩保教活動,針對活動過程展開研討,提出完善活動設汁的建議。這種做法體現的教師專業發展途徑是( )

A.進修培訓 B.同伴互助

C.師徒結對 D.自我研修

【答案】:B

【解析】:

教師之間的相互研討,屬於教師專業發展途徑中的同伴互助。

4.焦老師積極參加各種教師培訓活動,返園後主動與同事們交流學習的心得體會,並將其運用於保教實踐。關於焦老師的做法,下列説法不正確的是( )。

A.體現了終身學習的自覺性 B.有利於師幼的共同發展

C.推動了幼兒園的園本教研 D.有利於增進家園合作

【答案】:D

【解析】:

題幹中沒有出現幼兒家長這一方面,因此不存在家園合作。

5.某縣教育局長馬某挪用教育經費,建造教育局辦公大樓,對於馬某,應當依法( )

A.給予行政處分

B.給予行政拘留

C.責令其具結悔過

D.責令其賠禮道歉

【答案】:A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剋扣教育經費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剋扣的經費,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某幼兒園為增強家園協作決定沒立家長委員會協助開展工作。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的規定,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

A.負責與社區的聯繫和合作 B.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經驗

C.管理園舍、設備和經費 D.監督指導幼兒園管理工作

【答案】:B

【解析】:

《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工作計劃和要求,協助幼兒園工作;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7.國小生李某多次違反學校管理制度。對於李某,學校可以採取的管教方式是( )。

A.強制勸退 B.批評教育

C.開除學籍 D.收容教養

【答案】:B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8.因為父母雙亡,5歲的亮亮成了孤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應對其履行收留撫養責任的主體是( )。

A.教育行政部門 B.幼兒教育機構

CJL童福利機構 D.社區居民委員會

【答案】:C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對孤兒、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以及其他生活無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9.校外人員孔某趁幼兒門門衞疏忽之際,騎摩托車闖入幼兒園,將幼兒劉某撞傷。對劉某所受傷害,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是( )。

A.孔某 B.門衞

C.幼兒園 D.劉某的監護人

【答案】:A

【解析】: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10.《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要將減輕中國小生課業負擔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各級政府可以採取的措施有( ).

A.減少學生課外及校外活動

B.加強教輔市場管理,取締補習機構

C.調整教材內容,科學設計課程難度

D.依據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

【答案】:C

【解析】: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各級政府要把減負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標,統籌規劃,整體推進。調整教材內容,科學設計課程難度。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和學校考核辦法。規範辦學行為,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規範各種社會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