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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南安一中選調國中教師公告

2016福建南安一中選調國中教師10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21-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福建南安一中選調國中教師公告

根據市政府2016年教職工調配和支教活動工作專題會議精神,結合南安一中的師資配備情況,經市政府同意,由南安一中採用公開考試辦法,面向全市中學學科超編教師擇優選調國中教師。現將公開選調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學科及人數

選調國中部教師共10人,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各2人,物理、生物、地理、體育教師各1人。

  二、選調範圍

南安市公辦中學相關學科的超編教師。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所在中學的相應學科教師現為超編的;

(二)具有3年及以上教齡,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師範類本科學歷,取得相應學科的高中教師或國中教師資格證書,年齡40週歲及以下(1976年8月30日以後出生)的在編在崗教師;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近5年(2011年以來)年度考核等級為合格及以上;

(四)身心健康;

(五)獲得南安市級以上的教學名師、名班主任、學科帶頭人,或市級及以上骨幹教師、教壇新秀等稱號的報考者,年齡、學歷條件給予適當放寬:①年齡放寬為45週歲以下(即1971年8月30日以後出生);②學歷放寬為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學歷,第二學歷為本科學歷且本科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相對應。

  四、報考辦法

(一)報考形式: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委託他人報考時,應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委託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二)報考時間:2016年8月21-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考地點:南安一中校本部辦公室(南安市溪美新華街文苑巷40號)。

聯繫電話:0595-86375101、86375102

聯繫人:吳老師1386076**** 劉老師 1360076****

(四)報考所需材料

1、《2016年南安一中公開選調國中教師報考申請表》(附件,A4紙打印,並貼上二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

2、以下證書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A4紙張,各一式一份),原件查驗後退還給本人:

①身份證;②畢業證書;③教師資格證書;④任職資格證書;⑤職務聘任證書;⑥榮譽證書等。

(五)資格審查

南安一中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初審,彙總後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確認。

(六)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對照選調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及要求,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後方可報名。

2、凡符合報考條件者,可自主向南安一中報考,無需經所在單位同意。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繫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繫方式有誤而影響選調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全責。所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如選調到南安一中任教後,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者,則取消選調資格,由市教育局在全市學校範圍內統籌調劑到新的工作單位。

  五、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經筆試、片段教學、綜合考評三個程序後,確定選調人選。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0∶00。

2、筆試地點:南安一中(校本部)。

3、筆試對象: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

4、筆試形式:閉卷作答。

5、筆試範圍: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等四部分(不指定教材)。

6、其他事項: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作為入選資格關,成績不帶入片段教學中。

(二)片段教學

1、片段教學人選:在筆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按每個學科選調人數與參加片段教學人數不高於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片段教學人選(筆試合格線上人數低於1∶3比例的,按筆試合格線上的實有人數參加片斷教學)。

2、片斷教學主要考核報考者的課堂教育教學能力及學科素養,每人15分鐘,內容為南安現使用的相應學科八年級年教材。

3、片段教學成績為百分制,滿分為100分,由評委當場亮分,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數四捨五入),片斷教學合格線為70分,片段教學成績不帶入綜合考評中。

4、片斷教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綜合考評

1、綜合考評人選:在片段教學合格線上的考生中,按每個學科選調人數與參加綜合考評人數不高於1∶1.5的比例,按片段教學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綜合考評人選(片斷教學合格線上的人數低於1∶1.5比例的,按片斷教學合格線上的實有人數參加綜合考評)。

2、綜合考評採用現場考評教師的教育思想、職業理想、職業形象、職業道德觀、教育教學理念等綜合素質的形式進行。

3、綜合考評小組由南安一中校級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具體負責綜合考評事宜,經集體評議後確定擬選調人選,並上報市教育局審核。

4、綜合考評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選調

(一)綜合考評小組確定上報擬選調人選經市教育局審核後,在“南安教育信息網”、“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學”網頁公告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二)公示後,被南安一中公開選調教師的人事關係、原聘職稱及工資直接轉入南安一中。

(三)符合報考條件的同一所學校、同一門學科報名參加選調考試的人數不限,但同一所學校的同一學科選調人數最多為1名(即同一所學校的同一學科有2人及以上的報考者入圍片斷教學人選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為序,取筆試成績最高的報考者1名進入片斷教學);同一所學校選調人數最多為2名(即同一所學校有3人及以上的報考者入圍片斷教學人選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為序,選調筆試成績前2名報考者進入片斷教學)。

(四)被選調到南安一中任教的第一學年為試用期,試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南安一中按有關規定納入校際交流對象,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任教。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在片段教學、綜合考評、公示等環節棄權的,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學科相關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二)選調工作由南安一中負責組織實施,實行校長負責制,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

(三)報考人員在本次選調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發電子郵件至郵箱或撥打南安一中辦公室諮詢電話:0595-86375101、86375102;市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595-86367819、86367817。

(四)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南安一中會同市教育局人事科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