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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車輛該如何避讓救護車

2月28日,濟南某高架橋上,一輛救護車載着病人在趕往醫院的路上,遭遇一輛社會車輛的剎車阻攔,引發雙方爭執。此次事件再次引發了人們對急救車輛的關注,到底該如何給救護車讓道?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社會車輛該如何避讓救護車

  事件回顧:濟南一救護車遭社會車輛故意阻攔

據濟南公安微博消息:2月28日下午3點半左右,濟南北園高架橋上,一輛救護車載着病人緊急的趕往醫院,且路上一直鳴笛示意路上車輛讓行,但旁邊的一私家車不但沒有緊急避讓救護車,還故意剎車阻擋。

據救護車駕駛員沈師傅介紹,當時他正駕駛車輛運送一名傷者轉院,可就在馬上要到達醫院的時候,卻發生了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這輛黑色私家車一直在救護車前,行駛了兩分鐘左右,即使右側有可變道的空間,他也沒有任何提速以及變道避讓的跡象。

“不僅不讓,還故意剎車,至少踩了三次剎車,你看這剎車燈亮吧。當時家屬還説讓我停車,他們要下車去理論,被我給勸住了。”

“後來我是從這斑馬線的位置超過去的,這個位置是不能走機動車的。我過去之後黑色私家車還用大燈晃我,還開車窗罵我。我開下車窗跟他説,這車上有病人,你想想要是你自己的家人你怎麼辦?這是我的原話。”

另一名參與救援的醫生説,車上是一位嚴重撞傷的病人,在濟陽當地的醫院已經採取了很多搶救的措施;在病情急轉直下的情況下,家屬轉到山大二院進行救治,但是因為病情太過嚴重,最終沒有搶救成功。

隨後,當地媒體記者也聯繫到了黑色私家車的車主,對方表示,這是一輛單位的公用車,當時是由單位的司機駕駛的。

“我們沒有故意不讓道,是因為路上是個坡,司機不好加速,讓不開。當時救護車的駕駛員態度挺不好的。”

  那麼,社會車輛該如何避讓救護車呢?

我們暫且拋開雙方的`説法,有一點是不可否認,順暢的道路通行條件是搶救生命的必要條件,快一秒到達醫院,就會多一分生的機會。那麼,社會車輛該如何避讓救護車呢?

1、如果遇到對方向來的救護車,且道路中心無物理隔離時,應當減速觀察。

2、如果救護車要左轉彎或者借自己所在的車道通行,則停車讓救護車先行。

3、如果駕車在救護車前方向行駛時:在救護車左右兩側的車輛,應當減速,壓低本車後方的車輛速度;同時保證本車前方的車輛可以向左右兩側讓行,確保救護車順利通過。

4、同向僅有一條車道的,前車應當加速通過,有條件靠邊停車的應當及時靠邊停車讓行,有應急車道的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

5、如果遇到路口紅燈,車後有救護車時,前方車輛應該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向左或者右行駛,為救護車留出一條路。

其實關於避讓救護車,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為生命讓道,“他們”是榜樣。

每位交通參與者都應該主動避讓救護車。救護車的鳴笛聲,就是對生命的呼喚之聲,當你聽見時,請讓一讓。

  德國:聽到警笛後必須馬上讓行

記者在德國學車時就有過一段讓路經歷。與國內駕校先在場地內練習不同,德國駕校從起步就在道路上進行訓練。在一次訓練過程中,記者聽到了急救車警笛聲,但是沒有采取措施。教練一腳踩住了剎車,抓過方向盤把車迅速開到了道路右側,等急救車過去了,才鬆開手。隨後,教練讓把車開到可以停車的路邊,開始講解剛才司機應該有的正確反應。“只要聽到警笛,馬上判斷警笛來自哪個方向,是不是會涉及自己所在車道。如果是,立即向右讓道。”這樣的交通規定,記者在理論課上已經學習過。

根據《德國道路交通法規》的規定,急救車在搶救生命、防止公共災害以及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形下擁有特殊路權。在急救車鳴響警笛後,“所有道路使用者應立即讓開道路”。具體説,“讓開道路”意味着其他所有道路使用者應該儘可能靠右行駛、減速甚至停車,包括對面方向的行車。如果道路寬度不夠,則應繼續行駛至可以讓行路段並立即讓行。在高速公路上,所有車輛在聽到警笛後應在最左邊車道和左起第二個車道之間讓出急救車通行道。

德國司機對急救車警笛聲的警覺,不僅來自在駕校培養的駕駛習慣,也來自對急救車特殊路權的畏懼。德國急救車在鳴響警笛後,在道路上幾乎可以“橫衝直撞”,如果其他車輛在可以讓路的情況下沒有讓行,造成交通事故後急救車不負任何責任。德國大街上常可以看到急救車呼嘯着從紅燈的十字路口飛馳而過,行人和垂直方向的車輛都望而卻步,沒有誰敢跟它搶道。德國媒體也有報道一些司機在開車過程中音響開得過大,因而沒有聽到警笛聲而被急救車撞到受傷,但這個時候,違反規定的被撞司機只能自認倒黴。

  比利時:救護車享有優先路權

記者在比利時曾遇到過交通擁堵時救護車出診的情況,前方車主在聽到警報後,都不約而同地向兩側靠,讓出一條通道供救護車通過,待救護車駛過之後大家又併到中間,沒有在這條“生命通道”上搶行,一切都很井然。而記者住處附近的比利時最大的急救醫院,每天都有救護車拉響警報飛馳而過。每當遇到這種情況,其他車輛都會自動讓行,有人甚至直接將車停在一邊,等救護車駛過後再重新啟動。記者曾經問過讓行的司機,司機總是聳聳肩表示“救人要緊”。

根據比利時交規,救護車、警車和救火車等特殊車輛配備藍色警告燈和警報器,煤氣、電力、公交公司急救車以及公民保護機構車輛則配備橙黃色警告燈和警報器。如果這類車輛閃爍警告燈同時拉響警報器,路上其他車輛須馬上為其讓道。交規同時明確表示,所謂為其讓道就是所有的車輛要儘量靠到路邊,給出足夠的通道讓這些車輛能夠儘快通過,而在高速公路上,這些特種車輛可以在最右側的急救道上行駛。

一位老司機向記者表示,這是整個社會遵守契約的體現:“交規是這麼規定的,大家都遵守,就是對大家好,這次我為別人讓行,天知道下一次是不是就是別人給我讓行了。”因此,雖然比利時是歐洲開車最不規矩、超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但也沒有車輛佔用高速公路急救車道行駛或不給特種車輛讓行。

這些特種車輛也很珍惜自己道路優先路權,它們只是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才拉響警報,待任務處理完之後,這些車輛都關閉警報,在道路上正常行駛。

  美國:為緊急車輛讓路天經地義

記者曾多次親歷在道路行駛時遇到救護車等緊急車輛時的情形,美國公眾均嚴格遵守有關法規,極為自覺地為緊急車輛讓行。一般的作法是立即將車輛減速並停至道路右側,直至緊急車輛通過後,再依次重新回到主路上來。美國民眾認為這樣做實屬天經地義。

美國對在道路行駛中為包括救護車在內的緊急車輛讓路也有明確的法規。例如,弗吉尼亞州交通法規中明確規定,當一輛鳴笛或閃着緊急燈的警車、消防車或救護車接近你時,你必須立即讓出道路權,停在右邊的道路上,直至緊急車輛離去;在一條沒有明確劃線的道路上,無論你的行駛方向如何,你必須為緊急車輛讓路;當你接近一輛停住的緊急車輛時,你必須根據路況變線行駛,如果無法變線或不安全,你必須小心通過停住的緊急車輛。所有違反上述法規者都可能在法庭遭吊銷駕照和扣除分數的懲罰。

  新加坡:不給救護車讓道要受罰

據新加坡門户網站Asia one報道,去年5月新加坡一名55歲人士因心臟衰竭被一傢俬人公司的救護車送往醫院,雖然救護車一路上一直鳴笛,卻仍有一些車輛不肯讓道,半個多小時後才到達醫院,結果這名人士因搶救無效在幾小時後死亡。

救護車公司事後表示,一些車輛沒有讓道的原因可能與這是私人公司的救護車相關。因為有些人認為私人救護車只用於非緊急情況,而駕駛者誤以為不給私人救護車讓道不會被罰款。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黃奕鵬對本報記者表示,給救護車讓路在新加坡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大家一般都很守規矩,碰到救護車會主動讓路。政府並沒有特別推行過給救護車讓路的宣介活動,很多人也不知道會不會罰款,重要的是通過公共教育讓民眾形成基本的社會道德共識。

實際上,在新加坡,不給救護車(包括公立與私人公司)讓道的車輛司機將面臨160新元(1新元約合5元人民幣)的罰款以及記過4點,如果被告上法庭,初犯將被罰款最高達1000新元或監禁3個月,屢犯者將被罰款最高達2000新元或監禁6個月。他們也將被吊銷駕駛執照。

據新加坡當地媒體稱,新加坡政府的救護車全部裝有攝像頭,以抓拍那些不讓路的司機,一些私營救護車也安裝了攝像頭,這些錄像將提交給警方調查。

新加坡《海峽時報》此前報道説,新加坡司機給救護車讓路的情況越來越好。2009年,警方一共發放了19張傳票,給沒有給緊急車輛讓路的司機,例如救護車和消防車。而此前一年的這一數字為38張。

新加坡民防部隊和私營救護車公司表示,他們通常只會在緊急情況下打開閃爍的信號燈,只在道路被阻擋的情況下打開警報器,希望人們能夠禮讓。新加坡汽車協會官員呼籲所有車輛駕駛者要體貼、耐心,“始終給緊急車輛讓路,因為你不知道是否有緊急情況發生”,新加坡警方也提醒所有駕車者做“正確的事”,“節省時間意味着挽救生命,分秒必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