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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家莊市區道路通行規矩有變 貨車限行時段擴大

石家莊不限七座車了,改限十座車了;電動汽車以後不用去交管部門備案也可以不受限行限制了……12月22日,石家莊市交管局公佈了《關於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並將於 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2011年印發的《關於加強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即行作廢。新版通告相比舊版在市區禁止、限制通行車型以及時間、路段上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提醒廣大市民及時瞭解新版通告規定,以免違規被罰。

2016年石家莊市區道路通行規矩有變 貨車限行時段擴大

  輕型、微型載貨汽車高峯限行時段擴大

“按照由重型向輕型、由貨車向客車、由本地到外埠的順序,對市區道路車輛限行規定進行重新梳理。”市交管局副政委周文華介紹,新版通告針對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在原早晚高峯限行基礎上,高峯限行時段由7:30-8:30,17:30-19:00擴大至7:00-9:00,17:00-19:00,平峯時段不受限時段由12:00-14:00,擴大至11:00-15:00,即平峯時段 9:00-11:00,15:00-17:00,限制貨車在市區二環內部分主幹道通行,由原來7條限行路段基礎上增加了友誼大街、體育大街、槐安路主路;延長了中山路、中華大街限行起點至二環範圍。

新版通告規定,在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時段,禁止所有貨運車輛(含環衞清掃、園林施工、道路設施維護車輛以及外埠號牌等貨車)通行二環路(含二環主路及高架橋)以內所有道路;消防、搶險、執行任務的軍用、警用等載貨汽車除外。

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禁止輕型、微型載貨汽車通行中山路(西二環至東二環)、裕華路(東二環至苑東街)、中華大街(南二環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設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維明街(槐安路至新華路)、青園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誼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體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每日7:00至19:00,禁止載貨汽車在槐安路主路(時光街至東二環)通行。

  以前限“七座車”,現在限“十座車”

針對載客汽車限行內容,只保留外埠號牌、本地10座(含)以上客車二環路(不含)以內 (7:30-8:30,17:30-19:00)限行規定及槐安路主路7:00-19:00的限行規定;平峯時段部分主幹道的限制車型擴大至10座(含) 以上;即本地10座以下藍色牌照載客汽車,在其他時段、路段不受限制。

也就是説以前市區限制的'“七座車”改為了限制“十座車”,7座藍色牌照載客汽車將享受和“五坐車”一樣的通行待遇了。

通告規定,在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7:30至8:30、17:30至19:00時段,外埠號牌和10座(含)以上冀A牌照的載客汽車禁止通行二環路(不含)以內道路。班線客運車、出租車、公交車、通勤班車、救護車,以及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搶險車、軍用、警用載客汽車等車輛除外。

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載客汽車通行中山路 (西二環至東二環)、裕華路(東二環至苑東街)、中華大街(南二環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設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維明街(槐安路至新華路)、青園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誼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體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每日7:00至19:00,禁止10座(含)以上載客汽車在槐安路主路(時光街至東二環)通行。

摩托車,在這些路段限行了

新版通告在原來“禁止、限制的車型、時間和路段”中,“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項增加了摩托車。變成了———“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摩托車。”

這四種車型,全天禁止以上車型在市區二環路(含)以內道路、二環至三環之間主幹道延伸(連接)線內道路以及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崑崙大街、秦嶺大街、天山大街、黃河大道、長江大道、珠江大道路段通行。

同時,在三環路輔路通車後通行三環輔路,禁止進入主路行駛。

  純電動9座以下載客汽車不受限行限

石家莊市註冊、核發機動車號牌的純電動9座以下載客汽車不受時段和區域限行措施限制。純電動客車是指以可充電電池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載客汽車。

而之前電動汽車必須到交管部門註冊,才能不受限行限制,以後電動汽車不用到交管部門註冊備案了。

  5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理賠可現場處理

通告規定,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事故的事實、成因及責任無爭議,車輛可以移動的,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進行協商。

對財產損失在5000元以下,由各方填寫《現場記錄書》,到各保險理賠服務點辦理保險快速理賠手續;對交通事故責任有異議或財產損失超過5000元的,應當立即報警,由執勤民警或者事故處理民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約定到保險理賠服務點辦理理賠手續。

  禁止機動車在道路上亂停亂放

通告規定,未經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批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道路設置停車場和施劃佔道停車方位線。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興建經營性停車場(樓)。

在設有道路停車場(點)和施劃有停車方位線的路段,機動車駕駛人要嚴格按照停車方位線和停車方向停車,做到停車入位、擺放整齊。

  特種車輛通行也要守規矩

通告規定,駕駛城市公交車進出公交停靠站點時,要提前進入右側車道,按照順序、單排依次進出;不得在公交停靠站點外停車、上下乘客。在設有公交專用道的路段,駕駛城市公交車要按照規定路線行駛,不準佔用其他社會車道;公交雙層客車在中山路(體育大街至大經街)可以駛入同方向中間車道行駛。

駕駛出租車上下乘客過程中,要做到即上即下,不準停車候客。禁止出租汽車在公交站點停車候客、上下乘客;在市區駕駛出租車行駛過程中,要在最右側車道行駛,從右側上下乘客,嚴禁壓速行駛、逆向攬客、隨意掉頭,並注意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

機關、企事業單位通勤班車的通行路線及停靠站點須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同意,不準在道路上隨意通行和亂設站點。

駕駛長途客運車輛進入市區或開闢、調整長途汽車行駛路線、站點的,在主管部門審批前應當聽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意見,並按指定路線進入指定的客運停車場(站),不準在市區道路上隨意停車攬客。

對外地來石市旅遊觀光的長途客運車輛,在道路上通行要確保安全;對發生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原則上只教育、不處罰。

在市區道路上從事機動車駕駛技能的教學活動,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教練車,並須經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同意,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進行;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在道路上從事教學活動。根據道路交通通行狀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將適時對訓練、考試路段向社會公告。

  焦點問題解答

市民:我家在市區住,但是我的車輛屬於十座以上車輛,我去哪裏辦理通行證啊?市交管局:

對用於民生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及急救、搶險的重型、中型貨車(7:00至9:00、17:00 至19:00除外),以及註冊地或單位所在地或車主居住地在限行、禁行路段、確需通行市區道路的輕型、微型貨車以及10座(含)以上載客汽車,機動車所有人為本市户口、企業或臨時來石參會的外埠號牌公務用載客汽車,可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辦理專用《通行證》,並按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在確認車輛違法行為已處理、年檢正常、尾氣排放合格(持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交強險在有效期內且重點車輛的相關信息已納入轄區交警大隊監管服務平台等情況下,由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持相關手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複印件、單位介紹信、個人居住地證明、臨時參會通知等)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服務大廳(地址:中華南大街 476號,電話:85858148)登記備案後,免費辦理市區道路《通行證》,並隨車攜帶。

市民:現在市區還是有一些非法營運的“三馬子”,對這些車輛交管部門將如何處理?市交管局:

對於營運人力三輪車以及未在國家機動車公告目錄內的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燃油四輪車,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屬於拼裝車,不得上道路行駛。一經查出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

市民:此次通告對“黃標車”通行有何限定?市交管局:

“黃標車”24小時禁止在市區三環路(含)以內區域和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礦區城區內道路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