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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司法考試高分通過者的經驗

422分,雖然不是去年司法考試的最高分,但也足以讓人歎為觀止。那麼他是如何以如此高的成績通過司法考試的,下面本站小編就帶大家來採訪這位牛人,看看這位牛人是如何在司法考試中獲得那麼高的分數。

國家司法考試高分通過者的經驗

考過了,似乎便有了談談經驗的資格。其實每一個跋涉者都有其獨特的體驗。司考的艱辛因為有了苦難的存在,其更是一種“為伊消得人憔悴”的艱難跋涉,在此過程中,我們不但積累知識,更是在積累一種人生經歷。司考是艱難的,當你歷經千難萬險後,不管失敗的苦痛還是勝利的喜悦,都將因這份苦難而倍感複雜,此種體味未足與外人道,但在同行之中,你所説的一切,或總有人感到温暖和慰藉,因為你們曾在同一條路走過。體驗雖有差別,困境卻基本相似。於是,我記下我的苦難歷程,以期給還在行程中你能夠有一絲的慰藉和幫助。

  一、立志

確定這樣一個詞彙或許讓人有些奇怪,且似乎是廢話,更有淺薄之嫌,但大道理至簡難行。實際上對於這樣一些基本的理論,我感到是人愈老,體會愈深。立志之於司考,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大前提。想起小時候也反感老師和家長的説教,但人到中年,工作經年後,慢慢地才回味這些説教。其實人生的許多事,你只有從心裏認定他了,你才能做得成,司考更是如此。因為這不是一個簡單到你翻翻書就能過了的考試,“天下第一考”的確是名至實歸。學進去後,你才會知道什麼是浩如煙海。老子講“得一”,從某個角度講,也是此意。你不管是什麼原因,必須要確確實實地確定要通過這個司考,如果僅僅是碰碰運氣,或練練手,那你完全可以不必想着通過。我是被逼着考的。説實話,我對法律是門外漢,我大學學的是通信專業,工作後又一直在部隊,一直以來,未曾有涉足法律的一點點想法,但命運的安排陰差陽錯,轉業時卻進了檢察機關,入其門,看其人,聽其事,我知道我面前豎起了一座法律的高山,於是我立定決心,爭取攀上這座山峯,開闢新的人生之路。心念一定,人實際上就在心靈中已經上路了,如同宗教裏的“信、願、行”要求,有信有願,剩下的行就單純了。

  二、準備

適千里者,三月聚糧。準備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是思想上要有所準備。思想上的準備當然包括上文所説的立志。與此同時,一定要準備着放棄舒適與閒散。通過司考未必是大學問、大事業,但也同樣具備王國維所説的境界,思想上的準備正是“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的境界。對於每一個有志踏入司考的人,都必須從思想上有枕戈待旦的意識,要有從今而後,衝鋒陷陣的進取之備。其次是身體上的準備。司考是一場智力的比賽,也是一場身體的競爭,不要説每天十幾小時的努力,就是考場上12.5小時的高強度腦力活動,沒有一個好的身體,一切都是枉談。因此,應該規劃一個計劃,把身體的鍛鍊與營養的搭配也要考慮進去。起碼一週要鍛鍊幾次,確保在長期的持久“作戰”中能堅持下來。三是物質的準備。也就是書籍與資料的選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學習必須要有基本的準備。一般而言,司考需要準備的書籍主要是:三大本、全部的法規的講座、歷年的真題集。我這些基本上都準備了,但最後有好多也沒看完,因為時間實在太緊了。從自己體會來講,三大本似乎用處不大,看吧,太多太散,彷彿跳入大海,哪裏都是水,縱使會游泳,也總感到要淹死了,但在有困惑時可以作為辭典來翻看,畢竟它是最權威的。萬國的輔導教材還可以,只是對於初入門者有些難度,因為它基本上全是考點。真題必不可少,是實戰前的檢驗。

  三、衝鋒

萬事俱備之後,首要面臨問題是如何學習。我的體會是一定要報班。今年如果沒有跟班學習,我認為自己肯定通不過。前期自己也曾自學了一段時間,且在自信我的自學能力還是很強的情況下,我也感到了茫然和無序。法律大廈的構建不是容易的事,特別是在一點法律知識都沒有的情況下,單憑摸索來謀求建立一個總體框架是很難的。我認為任何學問如果要想上路,必須首先能夠在腦海裏把它的體系建立起來。如同建房,先搭框架,而後充實。跟班的作用是靠老師,特別是浸淫司考中多年的名師們來幫助自己快速搭建起這個框架。我今年跟的班是網絡課程,我覺得還可以,特別是如王旭、楊秀清、阮齊林、吳鵬、楊帆等名師授課,真是不錯。我覺得如果不報班的話,自學可能就需要長一些的時間來建構體系,這樣無形中要費很長時間,當然可能基礎更紮實一些。

其次也要注意跟着輔導課程學習中的弊端。學習因人而異,輔導課程最大的特點是因為受眾基礎不一,它只能面面俱到,所以最後形成的結果是翻來覆去地、一輪輪地過知識面,聽完每門課的基礎班少則1、2天,多則3、4天,這時候你會覺得似乎每門課所講的'都有些印象,但都不那麼記得準確,甚至在聽了幾門課後覺得都要爆炸了,因為知識量太大了。這時候千萬要注意,不要完全依賴輔導課程,一定要有自己的學習計劃,在聽2-3次後,應該脱出來,自己簡單總結一下,根據自己的強弱重新選擇聽哪些課。一定不要試圖把所有的課都聽下來,因為即使這樣的課你聽上十遍,考試效果也並不一定理想。我認為聽課的最大意義在於你能夠最迅速的把司考的所有內容框架構建起來,知道考試將最大限度地涉及到哪個範疇,至於最終考的東西,其實是在細節,而細節則如磚瓦,需要的是你自己一塊塊地“揀拾”,這個過程是哪個老師都無法代替你的。

還有一個複習時間的問題。我的一個同事曾説過,實際上無論你司考學習時間長短,最終通過的結果肯定是把該掌握的都大致掌握了。我覺得此言非常有道理。司考三大本的知識就擺在那裏,就看你是用了多少時間來掌握它。網上有人講可能需要600-700小時,我覺得有些牽強,這或是很有法律基礎,即有些基礎知識早己在大學時就浸澤腦中了,現在只是加強其中不熟悉部分的或是天分超常的人。對於沒有法律基礎的和中人之資的,800-900小時更合理,而且這也或許是實際可以估測的時間。實際上,一個人一旦謀求做一件事時,他的時間不能單獨看其可測量部分,因為其思維所駐留的時間肯定遠遠大於這個時間,夢牽之、魂索之的時間難道就能忽略不計嗎?或許,這個時間更為重要,因為這才是你測量你究竟是否真正用心的標杆。事後我想,我大概用時也足在900小時以上。因此,可以不客氣地講,要想通過司考,你起碼要有堅持學習800小時以上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