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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人事社會工作師考試通知

導語:2017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的內容如下,需要參加考試的廣東考生要記清楚考試科目的時間安排。更多內容請上應屆畢業生考試網查詢。

2017年廣東人事社會工作師考試通知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二、考試地點

省直和各地級以上市設置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執行。

(一)參加此項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應是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衞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和繳費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20日9:00-4月10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10〕197號文規定執行,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户註冊和信息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繫電話),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2)。已完成註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於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碼,修改註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台在用户註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後,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後,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信息。

考生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繫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後,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3.電子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於製作准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後,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註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後將審核通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於30K,像素大於300*215),轉換後的照片小於15K。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後,請下載並打印《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由於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後,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並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佈後,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複核。領取證書時,再一併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複核材料複印件,並交由相關部門存於個人檔案。

  五、准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於 2017年6月12日 9:00-6月16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3個科目,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複核通過後,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閲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其餘4科(含中級2科、初級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省直考區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嚴禁攜帶計算器、手錶、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設備。地市考區的考室規則以准考證標註為準。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考試用書徵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查詢,聯繫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6.《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六、成績公佈和成績複核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8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複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複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願報名參加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已閲讀關於該項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報考和複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願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複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逾期未按規定提交資格複核材料,願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以及准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及擾亂考場秩序等行為,自願服從處理,接受處理決定;

5.本人已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認同並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