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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蘇大學聯考平行志願投檔介紹

2014年江蘇大學聯考平行院校志願投檔説明

2014年江蘇大學聯考平行志願投檔介紹

江蘇省考試院公佈第一階段錄取各批次省最低控制分數線,文科本一333,本二301;理科本一345,本二312。注:江蘇總分為480分。

 藝術類校考本科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1.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各校自行劃定。

2.除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專業的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公辦、民辦均為 文化175分/專業合格。其中,取得音樂學(音樂教育)、繪畫(油畫、版畫、壁畫)、中國畫、美術學(美術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校考合格考生,還須參加省專業統考,且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155分。

 第一階段填報志願資格線:

1.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必測科目要求為4C1合格,選測科目等級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類總分在291分以上、理科類總分在302分以上,方可填報第一階段大學聯考志願(報考高水平運動員、飛行學員、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少數民族預科班和華僑大學“僑台生”預科班的除外)。

2.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七門必測科目等級中D級不超過3門,體育類文化209分/專業97分以上、美術省統考文化210分/專業160分以上、音樂省統考文化170分/專業200分以上、藝術校考文化165分/專業合格(報考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受此限制),方可填報第一階段大學聯考志願。

 一、志願設置

1.文科類、理科類

今年在文科類、理科類各錄取批次分別設置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

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職(專科)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D、E 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2.體育類

我省體育類各錄取批次分別設置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3.藝術類

我省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志願設置有傳統院校志願、平行院校志願和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三種。

對使用專業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傳統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1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對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和專業實行平行院校志願設置,即每個錄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二、平行院校志願投檔原則及辦法

1.文科類、理科類

文科類、理科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願”。具體地説:將省控線上的考生,分文科類、理科類,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願。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由高校決定該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並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後,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後,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願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有關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不超過1∶1.2),按照上述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兩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投檔;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願全部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

自主選拔錄取對象、藝術特長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計劃中提出的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招生的等級要求;如高校未作單獨説明的,則須達到該校對其所屬科類一般考生的等級要求。

對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符合院校要求,且大學聯考文化分在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省內11所試點院校中試行多元綜合加權評價模式錄取的入選考生除外),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在《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願確認表》上填報的高校志願,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未被錄取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被自主招生院校退檔後,按其大學聯考成績和所填平行院校志願參加本一及隨後各批次院校志願的投檔。

在平行院校志願批量投檔前,對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的檔案先進行鎖定,在平行院校志願批量投檔後,分別按有關政策,對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依照其報考科類和院校志願進行補充投檔,由高校根據招生章程中的規定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