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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體育學院招生章程

導讀:吉林體育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經公佈,主要介紹了學校2017年收費標準、資助政策及錄取説明等。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吉林體育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體育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南嶺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自由大路街(路)2476號;學校臨河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河街5699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運動人體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運動康復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休閒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高職(專科)專業:

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體育保健與康復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體育藝術與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體育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體育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範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於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崗位、一次性資助等政策;新生入學時,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開設“綠色通道”直接入校學習。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製,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説明

第十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我校各專業均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公共外語課程教學均為大學英語。各專業非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後均須改為大學英語課程教學,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第十二條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三條 經批准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檢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司﹝2003﹞3號)文件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本科專業:

1、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人體科學、休閒體育專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投檔考生中,按體育考試成績排序完成計劃,再根據考生體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體育考試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分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文科綜合;若文科綜合再相同則看數學。理科按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理科綜合;若理科綜合也相同則看語文。同類專業志願可以調劑,投檔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且服從調劑,則按考生體育考試成績隨機調劑到同類計劃未錄滿的專業。

2、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我校依據國家招生文件有關規定“文化考試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180分,體育考試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40分”的基礎上,根據招生考試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我校文化和體育考試成績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低50分錄取;在考生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考試成績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成績×70%,分項目依據考生填報志願順序擇優錄取。

3、表演專業:我校依據專業面向招生省份不同(具體招生省份以各省級招生辦公佈為準),採取不同招生省份認同使用專業考試合格成績不同的方式。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明確規定須在省專業統考合格基礎上使用校考合格成績的,我校將遵照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無明確規定須在省專業統考合格基礎上使用校考合格成績的,我校將直接使用校考合格成績。),或認同成績的專業考試(河北省:認同使用河北體育學院組織的專業校考;各省級招生辦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户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以“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投檔考生中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序完成計劃,再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分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文科綜合;若文科綜合再相同則看數學。理科按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理科綜合;若理科綜合也相同則看語文。

4、運動康復、社會工作、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投檔考生中,按文化考試成績排序完成計劃,再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分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文科綜合;若文科綜合再相同則看數學。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理科綜合;若理科綜合也相同則看語文。同類專業志願可以調劑,投檔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且服從調劑,則按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隨機調劑到同類計劃未錄滿的專業。

高職(專科)專業:

1、體育保健與康復專業、體育藝術表演專業、運動訓練專業、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專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投檔考生中,按體育考試成績排序完成計劃,再根據考生體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體育考試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分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文科綜合;若文科綜合再相同則看數學。理科按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理科綜合;若理科綜合也相同則看語文。同類專業志願可以調劑,投檔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已錄滿且服從調劑,則按考生體育考試成績隨機調劑到同類計劃未錄滿的專業。

2、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投檔考生中,按文化考試成績排序完成計劃,再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願順序擇優錄取;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分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文科綜合;若文科綜合再相同則看數學。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總分相同先看數學;若數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也相同再看理科綜合;若理科綜合也相同則看語文。

第十五條 聯繫方式

學校網址: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自由大路2476號,郵編130022。

聯繫電話:0431-85267666

聯繫人:次春雷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