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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通過大學聯考自主招生筆試和麪試之後,可以得到相應的大學聯考降分政策,一般通過考試後招生學校會與其簽訂招生考試合同,簽訂合同後,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幾十分錄取的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專業選擇方面的優惠,具體合同要與學校洽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華中科技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的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華中科技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探索多元化的創新人才選拔機制,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現將實施辦法公佈如下: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自主招生計劃數不超過187人,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招生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環境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功能材料、預防醫學、藥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醫學信息)

以上專業僅招收理科考生,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範圍及對象

面向全國,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申請者應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全國一等獎(省級賽區)及以上。(其中,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安全”專業的考生,限數學或信息學競賽;報考“物理學”專業的考生,限數學或物理或信息學競賽。)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全國一等獎。

上述獎項須經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公開平台名單公示方可報考。

三、招生程序

1.報名

學生本人以真實誠信為原則,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報名,在招生類型中選擇“普通自主招生”,填報學校選擇“華中科技大學”,報名類型選擇“普通自主招生”,填寫報名信息,選擇報考專業(每人限報1個專業)。

考生須按要求上傳以下材料:

(1)高中階段取得的有關獲獎證書;

(2)經中學校長簽字確認的中學公示證明材料(下載填好後以附加材料形式掃描上傳)點擊下載;

(3)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思想品德、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社會實踐)等相關材料;

(4)打印申請表,並由中學審核、校長簽字蓋章後再按要求上傳至“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

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報名時間:3月29日—4月11日中午12:00。

考生如未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我校將不予以材料初審。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2.初審

(1)學校成立專家組對所有考生申請材料按照審核細則進行初審,考核學生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認定考生是否具備報名條件並從具備報名條件的考生中擇優確定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

(2)入圍測試的考生名單和測試有關事宜將於5月上旬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佈,初審通過的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申報材料相關信息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詳盡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參加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測試資格,考生也可登陸“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查詢結果。

3.測試

(1)取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確認考試並繳費,並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考場安排、打印准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准考證、申請表、獲獎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原件辦理測試報到手續。

(2)測試安排

測試形式:分專業面試、體育測試

時間:6月15日—16日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在所報專業領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會對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內容進行深度考核。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1分鐘跳繩、引體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4個項目,考生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其中2項進行測試。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高三年級標準執行。

具體測試事宜另行通知。

4.入圍資格名單確定

(1)學校將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分專業確定考生入圍資格,在同等情況下體育測試成績高者優先獲得入圍資格。

(2)入圍資格名單將於6月22日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並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5.錄取政策

所有取得入圍資格的考生,按照以下優惠政策進行錄取:

(1)大學聯考成績要求降至不低於我校在當地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

(2)除上海市考生以外,對於大學聯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降分幅度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3)上海市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須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浙江省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

特別説明:

①獲得入圍資格的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合格。

②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

③“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④考生實際大學聯考成績不能低於考生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實際大學聯考成績需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工作機制

1.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堅持做到標準剛性化、程序規範化、結果公示化。

2.為保證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相關專業專家組成的考核組負責材料初審和測試工作,學校監察處對測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監督。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分組和考生面試順序採用“雙隨機”抽籤方式決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強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

4.考生應本着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於提供虛假信息及以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並予以清退,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5.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

紀檢監察電話:027-87543616。

五、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諮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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