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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海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導讀:2017年河海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招收高水平藝術團人數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測試時間為3月25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河海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實施素質教育,選拔藝術人才,活躍校園文化氛圍,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河海大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具有突出藝術特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高水平藝術團的選拔測試:

1、熟練掌握招生項目中對應樂器演奏技能或表演技能,高中階段擔任校級藝術團成員一年以上,隨團參加相關地市級及以上文藝調演比賽,獲地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以上。

2、高中階段參加地市級及以上文藝調演個人項目比賽,獲得地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以上。

3、具有報考項目社會考級最高兩級證書。(例:如最高級為十級,須取得九級或十級證書)

  二、招生人數及招生項目

招收高水平藝術團人數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招生項目及擬認定人數如下:

項 目

擬認定

人數

其中包含

優秀人數

民族樂器

二胡

0-10

0-3

揚琴、笙、嗩吶

0-10

0-3

琵琶、阮

0-6

西洋樂器

小提琴、中提琴

0-30

0-5

大提琴、低音提琴

0-12

0-2

大管、小號、長號、圓號、薩克斯

0-6

西洋打擊樂器、民族打擊樂器

0-6

0-1

鋼琴、豎琴

0-4

0-1

聲樂類

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0-8

舞蹈

民族舞、古典舞、現代舞、芭蕾舞

0-8

合 計:

0-100

0-15

備註:表中所列為計劃招生項目,考生不得兼報,未列出的項目本年度不招收。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若某項目符合認定條件考生不足,則其招生計劃取消或根據藝術團發展需要調整至其他項目。

  三、報名程序

考生須於2017年3月10日16:00前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 (,以下簡稱“報名平台“),在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完整、準確、真實的`填寫報名信息。生成、打印報名申請表並由所在中學蓋章。

考生須於2017年3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郵政EMS特快專遞郵寄紙質材料至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信封正面註明“高水平藝術團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恕不退還。郵寄申請紙質材料材料包括:

1、“報名平台”中下載並打印的報名申請表一份;

2、個人身份證複印件(雙面複印);

3、獲獎證書等其他支撐材料複印件。包括藝術考級證書、參加藝術比賽獲獎證書複印件、藝術團在團和演出證明材料(就讀學校出具的在團證明及藝術團演出經歷證明、演出照片,並圈出報考人圖像位置)。

我校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並於3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予以公示。

  四、測試辦法

1、測試內容

學校將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藝術水平測試,各項目的藝術水平測試要求將於3月20日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公佈。

2、測試時間

統測報到時間:2017年3月25日9:00—11:00

統測測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13:00開始

3、測試地點

南京市鼓樓區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西康路校區

  五、認定辦法

學校對參加測試的考生,根據其藝術水平測試成績並結合學校招收高水平藝術團項目需要和計劃人數進行認定,擇優選拔。對於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並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

  六、公示結果

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將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上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考生須與我校簽訂高水平藝術團培養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高水平藝術團被錄取後在校期間須無條件參加學生藝術團活動,遵守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定。

  七、錄取政策

1、測試成績優秀者

對於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第一志願(在設置平行志願的省份,須第一順序志願報考,下同)報考河海大學,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當地省(區、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上海市、浙江省為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下同),由學校提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批准後,學校予以錄取並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之一(專業志願須填滿、不得重複,下同)。

2、測試成績合格者

對於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第一志願報考河海大學,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我校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於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予以錄取;在實行大學聯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如達到上海市、浙江省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即予以錄取。若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投檔線,學校將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加5分)參加專業排序。

3、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凡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並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區、市)有統一組織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考生須參加測試且成績合格才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錄取政策。

  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九、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郵 編:211100

聯繫電話: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傳真)

監督電話:025-83786240

  十、本簡章由河海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