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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什麼

近日,福建省教育廳發佈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這項考試考什麼、怎麼考……在這都能找到答案。

福建省2017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什麼

  一、考試性質與原則

1.考試性質。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2.考試原則。堅持素質教育導向,實行全面考核,引導學生認真修習國家規定課程,促進全面發展。堅持自主選擇,為每個學生提供選擇機會,促進學生學會選擇,發展學科興趣與個性特長。堅持深化高中課程改革,促進高中教育多樣特色發展。堅持統籌兼顧,與高校考試招生、綜合素質評價等改革整體設計,積極穩妥推進,促進高中改進教學和高校科學選拔學生。

  二、考試科目與類別

1.考試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14門。

2.考試類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14門科目均設置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另外設置等級性考試。

  三、考試內容與方式

1.考試內容。省教育廳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説明”,規定各科目命題原則、考試題型、試卷結構等。合格性考試範圍為各科目必修學分要求的內容,等級性考試範圍為必修和選修I的內容。考試命題要堅持立德樹人,緊密聯繫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有機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治國理念、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創新能力內容,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考核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做到題量適度、難易適當。

2.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7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信息技術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無紙化上機考試,考試時長均為70分鐘。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科目另設實驗(實踐)操作測試,測試時長均為20分鐘。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

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學科技能或素養測試,考試時長根據省統一考試説明確定。

  四、考試組織與實施

1.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生須參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準備參加6月份大學聯考的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要求,在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自願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或等級性考試。

2.報名方式。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由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到學校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3.報考次數。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1次重考。重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後2年內繼續申請重考。

等級性考試科目每生限選3門。學生在校期間選定的3門科目等級性考試均只能在高三年級參加一次。等級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僅限當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參加大學聯考,3門等級性考試科目可更換,也可選擇同一科目再次考試。

4.考試組織。語文、數學、外語、信息技術、通用技術5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

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科目實驗(實踐)操作合格性測試由設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由學校或縣(市、區)教育局依據省統一考試説明組織測評,鼓勵有條件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由學校組織實施的,在施考前要制定考試實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統籌審核同意後報設區市教育局備案,並進行校際間交叉監考。市、縣(區)教育局要加強考試過程巡視和成績評定審核。

5.考試時間安排。高中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自主選擇參加合格性考試時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等級性考試統一安排在高三年級4月份。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年級

考試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時間

高一

信息技術

合格性考試

6月

音樂、美術(限選1門)

高二

歷史、地理、物理、化學、信息技術

合格性考試

1月

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術

歷史、地理、物理、化學

6月

音樂、美術(限選1門)

高三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生物、

通用技術

合格性考試

1月

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

4月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限選3門)

等級性考試

4月

注:體育與健康科目的補考時間由設區市教育局確定。

  五、考試成績評定與使用

1.卷面分值。所有筆試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每門滿分100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

2.成績呈現。所有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11門科目合格分數線為60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科目的實驗(實踐)操作項目按測評標準評定成績是否合格。

等級性考試成績分為五個等級,按位次由高到低為 A、B、C、D、E。原則上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比例不超過5%(其中內地民族班學生不合格比例單獨劃定)。

3.成績使用。

(1)高中畢業認定。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成績合格,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其中操作測試項目由各設區市教育局按屬地管理原則指定1所普通高中負責測試),在5年內全部達到合格要求者,由考生報名所在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發給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證書,並作為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

(2)高校招生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學生自主選擇的3門等級性考試成績將折算成相應分數計入6月份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由《2018年福建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規定。

(3)高中課程管理與質量評價。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評價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各級教育行政、教研部門和高中學校要通過分析研究學業水平考試結果,加強反饋與指導,促進學校改進教育教學。

1. 本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全面實施。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行14門科目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仍執行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方案。

2.普通高中在校生須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後,方可參加等級性科目考試。

3. 因休學、留級等原因轉入2016級、2017級、2018級的高中學生,其已獲得的高中學業基礎會考科目成績僅可認定為該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並須通過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試。

4.從外省(區、市)轉入我省的學生,根據其原就讀地的省級主管部門提供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承認其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對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的等級性考試科目,需參加我省等級性考試方可認定成績。從我省轉出外省(區、市)的考生,成績證明由省教育考試院出具,到接收的省份申請成績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