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畢業 > 大學聯考

2014年上海政法學院專業介紹

上海政法學院始建於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上海法律高等專科學校和上海大學法學院。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學院為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2014年上海政法學院專業介紹

學校堅持“立足政法、服務上海、面向全國”,依託政法系統的行業優勢,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強”的創新發展道路,秉承“一切為了學生”的辦學理念,充分發展學生個性,拓寬學術創新空間,提供自由選擇學習機會,努力培養基礎紮實、具有社會責任感、具備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複合型人才,已經形成以法學為主幹,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語言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體系。學校堅持科學發展,“貼近實際,注重應用”的.辦學特色鮮明,努力創建有特色、高水平、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文科大學。

學校現設法律學院、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社會管理學院、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學院、文學院、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高職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以及研究生部、體育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培訓部等教學部門。現有法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教育學等5個學科門類,有法學、監獄學、知識產權、經濟學、工商管理、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審計學、經濟與金融、社會學、社會工作、勞動與社會保障、應用心理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廣播電視學、英語及思想政治教育等31個本科

上海政法學院專業介紹

學院專業名稱
刑事司法學院法學(刑事司法方向)
監獄學(社區矯正方向)
監獄學
法律學院法學(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
法學(民商法方向)
法學(行政法方向)
法學(人民調解方向)
知識產權
經濟法學院法學(經濟法方向)
法學(環境法方向)
國際法學院法學(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
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
法學(金融法方向)
經濟管理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
經濟學
經濟與金融
工商管理
財務管理
審計學
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
國際政治
政治學與行政學
社會管理學院社會學
社會工作
勞動與社會保障
應用心理學
外國語學院英語
文學與傳媒學院新聞學(法制新聞方向)
廣播電視學(電視紀錄片方向)
漢語言文學(文化創意產業方向)
馬克思主義學院思想政治教育
高職學院司法助理
法律事務
國際商務
公共事務管理
社區管理與服務
商務英語
文祕

  2014年上海政法學院錄取規則

1、根據生源情況,我校在各省、市規定的投檔比例範圍內自主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填報平行志願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比例一般為105%以內;實行填報非平行志願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比例一般為120%以內。

2、專業錄取時,以投檔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如出現同分的情況,文史類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理工類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錄取。

3、考生已投檔到我校並達到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但其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錄取,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4、考生獲得的省級招生錄取政策性加分,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最高不超過20分;若加分超過20分的,按20分計入總分),根據考生所在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加分規定執行。

5、報考法學(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法學(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政治專業考生外語口試成績要求C級以上(含C級),報考英語專業考生英語口試成績要求B級以上(含B級)。(若該地區外語口試測試只有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則報考以上專業考生外語口試成績須達到合格等級;若該地區無口試成績則只看筆試成績)。

標籤:政法學院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