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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7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大學聯考加分政策是大學聯考中的特長生加分政策,那麼,2017年海南大學聯考有什麼加分政策?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海南省2017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駐三沙部隊半年以上且到大學聯考報名時仍在三沙部隊工作的官兵子女,報考省內高校增加6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一、減少和保留全國性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

(一)取消5項全國性鼓勵類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

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5項全國性鼓勵類的加分項目:

1.取消體育特長生全國性加分項目。

2.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性加分項目。

3.取消科技類競賽全國性加分項目。

4.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全國性加分項目。

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全國性加分項目。

(二)保留6項全國性扶持類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

1.保留“烈士子女,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2.保留“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報考省內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3.保留“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户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市縣或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且在這些地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同時在這些地區的市縣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2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4.保留“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10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5.保留“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子女,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6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6.保留“台灣省籍考生,報考省內外高校增加6分投檔”的加分項目及分值。


  【拓展閲讀

  2017年海南異地大學聯考最新政策 海南户籍報名條件:四種條件不受報考批次限制

符合以下四項條件之一的人員,2016年可以在海南省報名並且不受報考批次限制:(1)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從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海南省教育廳認定的海南省高中階段學籍,並在海南省學校修滿學制規定的年限;(2)本人國小或國中在海南省學校畢業,同時參加了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高中階段的學籍,並在海南省教育廳辦理了借讀確認手續,高中階段在海南省以外的學校借讀的人員,同時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從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3)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監護人屬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的引進優秀人才;(4)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監護人屬駐瓊副軍級以上部隊的政治部門確認的駐瓊部隊現役軍人。

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但不符合上述四項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海南省報名,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職專科學校。

  異地大學聯考報名條件:外省户籍符合條件不受批次限制

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第一,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並連續居住滿6年;本人七年級到高三年級在海南省學校有學籍並連續在海南省就讀6年,同時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並按規定參加海南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滿6年;第二,考生本人國小一年級到高三年級在海南省學校有學籍並連續在海南省就讀滿12年,同時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且就讀期間連續居住滿12年,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且不受報考批次限制。(以下簡稱:“異地大學聯考2個12”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職專科學校。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並連續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本人國中階段在海南省學校就讀並畢業,參加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取得海南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並連續在海南省就讀滿3年,同時在海南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並按規定參加海南省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3年以上(含3年)不滿6年。

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級中等教育就讀經歷,並取得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