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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鄭州市小升中有關政策

小升中1.79W

導讀:5月30日,2016年鄭州市市區國小畢業生升國中工作會召開,會議發佈了今年我市市區2016國小畢業生升國中入學工作政策。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年鄭州市小升中有關政策

  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有關政策

(一)繼續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具體操作辦法原則上以國小畢業生家庭真實住址所在路段、街道等所在社區居委會為基本單位,相對就近升入國中。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的審定工作以國小和區中招辦為主。審查確定國小畢業生家庭真實住址,要堅持國小畢業生隨父母生活的原則,父母不在市區工作的隨監護人。家庭住址不在畢業學校所在區的畢業生,回家庭住址所在區參加就近分配。凡跨區參加就近入學者,畢業學校所在區和接收區的中招辦要認真審查其家庭住址。

(二)具有體育音樂美術以及科技特長的畢業生入學。為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特長,加強學校體育、藝術(音樂、美術)教育教學工作,允許學有特長的國小畢業生本着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在規定的入學範圍內選擇與自己特長相應的特色學校(班)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非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非特色學校(班)不得接收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特長生。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特色學校(班)接收具有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特長的畢業生入學,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課考試,只進行專業測試,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由市中招辦體藝組組織實施;科技類特長生的招生由學校按招生方案進行,中學組審核,中招辦審批。(其中鄭州市第二、八、三十四、四十二、一〇三中學各有15人)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須持鄭州市居住證、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須是規範的勞動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薄、父母身份證,以及户口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或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户口所在地鄉(鎮)應該就讀的學校準予在鄭就讀的證明,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區中招辦報名,經區中招辦審查同意,分配到相關國中就讀。居住地所在區與務工單位所在區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區入學。

(四)選擇鄭州外國語中學的畢業生入學。鄭州外國語中學是所特殊性質的學校,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要求,鄭州外國語中學的推薦生入學制度,實行各區國小推薦、區中招辦審核、市中招辦審批的辦法。面向中原區接收2個班,面向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接收4個班,其餘的入學計劃就近分配。

中原區和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及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推薦生的名額,由各區中招辦按1:1的比例,將推薦生名額分配到各國小。各國小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前提下,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將綜合素質高、外語能力突出的學生確定為推薦對象。推薦工作要做到推薦名額公開、推薦條件公開、推薦辦法公開、推薦結果公開,接受學生和家長監督。

(五)選擇市區民辦學校的畢業生入學。市區民辦學校的入學工作在市中招辦的領導和管理下統一進行。市、區中招辦負責審查批准其入學方案,監督其對市教育局下達的入學計劃的執行。各區教體局和各國小不向民辦學校推薦學生,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民辦學校根據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自主錄取新生,但不得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選拔招生。

(六)有關照顧對象入學。在不違背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的前提下,對少數民族國小畢業生入鄭州回民中學予以適當照顧;對駐鄭部隊現役軍人子女予以適當照顧;對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隊員的子女予以適當照顧。

  認真做好相對就近入學方案的實施工作

在準確審定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工作的基礎上,由市、區兩級中招辦共同研究相對就近入學方案的實施工作,並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區中招辦將審定後的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按所在社區登記造冊(一式兩份),並核准各社區的畢業生人數。

(二)區中招辦繪製轄區內街道辦事處所屬社區、所轄區域平面圖。

(三)市、區兩級中招辦依據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中學招生計劃,共同研究分配方案,劃定各中學的入學範圍。

(四)在各區中招辦充分研究、認真做好接待諮詢準備工作的前提下,公佈分配方案。

  認真做好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的登記審定工作

準確審查確定國小畢業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證相對就近入學的關鍵。審定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的主要責任在區中招辦和各國小。

  (一)審定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的程序

1.畢業生本人或家長按要求如實詳細填寫《2016鄭州市市區國小畢業生就近入學報名登記表》,並由家長簽名。

2.班主任審查。畢業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審查證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證、義務教育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同時深入畢業生家庭調查。審查結果向全體畢業生及家長張榜公佈。

3.學校核查。由畢業國小組織核查小組,按社區居委會,深入畢業生家庭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要向全體畢業生及家長張榜公佈。

4.區中招辦複查。區中招辦組織的複查小組對國小核查的結果進行復查。區中招辦重點做好辦學條件相對較好的國中和城鄉結合部國中學校周邊辦事處所轄社區居委會內國小畢業生的家庭住址的複查工作。

5.市中招辦抽查。市中招辦對上述工作進行抽查,尤其做好傳統熱點地區內國小畢業生的家庭住址的抽查工作。

  (二)加強對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登記審定工作的監督

為了保證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各學校和畢業班要成立家長監督委員會,加強對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登記工作的監督。市中招辦對各區中招辦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審定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各區中招辦對各國小畢業生的家庭住址審定工作也要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各區中招辦對在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審定工作中弄虛作假者,要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切實加強對小升中入學工作的領導

小升中入學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各區要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嚴肅市區國中招生紀律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對小升中入學工作的領導,按照統一部署,搞好政策宣傳,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支持小升中入學工作,及時解決入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相對就近入學工作的順利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入學工作人員、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嚴格執行小升中入學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要特別做好國小畢業生家庭住址的登記、審定和相對就近入學方案的實施工作。

各國中學校必須按照《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審計署關於印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號)和《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審計廳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實施意見》(豫教基一[2012]81號)精神,一律不準接收“擇校生”,不準以考試或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不準擅自提前招生,不準利用招生違規收費,不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經由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分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得收取借讀費。未經省教育廳批准,任何學校不得以特長生或實驗班的名義招收學生。就近分配入學後,自行選擇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國中畢業時參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惠濟區、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等五區要根據鄭州市區國小升國中入學工作意見,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切實制定好小升中相對就近分配方案和實施細則,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報名時間2016年6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