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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中國人民大學,簡稱“人大”,由教育部直屬,教育部與北京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的大學,為大家介紹了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的簡章,一起來看看吧!

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尊重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通過科學有效途徑選拔特殊人才,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通過自主招生方式在部分專業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領導及實施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由招生就業處和相關學院(系)組織實施。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報名條件

2017年,我校人文科學試驗班、理科試驗班(信息與數學)、理科試驗班(物理、化學與心理學)3個專業大類,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

報名基本條件: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認同我校“立學為民、治學報國”的辦學宗旨;具有相應專業所需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對相關學科領域具有濃厚興趣,已有較紮實的知識積累或學術訓練,有深入或創新的見解,在相關學科競賽、徵文或創新活動中有出色表現。

各專業招生計劃及附加報名條件詳見下表:

注:1.各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實際生源情況進行調整,寧缺毋濫。

2.人文科學試驗班文理兼招,理科試驗班(信息與數學)和理科試驗班(物理、化學與心理學)僅招收理科生。

3.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招生選拔時,報名、材料審核、初試、複試、資格生認定均直接與具體專業掛鈎;填報大學聯考志願和錄取時,按上表中的專業大類執行;入校後分流專業時,直接分配到相應具體專業,不得申請轉專業。

4.我校自主招生在江蘇省錄取時,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以《中國人民大學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實行)》相關規定為準。

5.我校在上海、浙江的自主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與我校公佈的2017年普通類大學聯考招生相關專業(類)選考科目範圍相同。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

網上報名必須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完成。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材料

(1)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時,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

(2)個人申請: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請理由、性格特點、愛好特長、報考專業相關學習研究經歷、學習能力、未來規劃等各方面情況。由考生本人手書,不超過1500字,無固定格式要求。

(3)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交經中學蓋章的'説明)。

(4)綜合素質評價表(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交經中學蓋章的説明)。

(5)高中相關課程任課教師評價意見:所報專業相關的高中課程任課教師對考生課程學習情況的評價意見。請務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高中相關課程教師評價意見表》(文末附件1)。各招生專業對應的相關高中課程詳見後文《各專業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內容表》。

(6)推薦表:中學、社會團體、專家等機構或個人實名提供的推薦材料;內容除陳述對被推薦人在相關專業領域學習、研究、社會實踐狀況的意見外,還需包括推薦人的簡介。請務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推薦表》(文末附件2)。推薦者須自行上傳推薦材料。推薦人姓名和與推薦理由直接相關的社會身份,我校可予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7)其他證明材料:個人獲獎證明覆印件、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的材料、研究成果及發表作品等。

注:①以上(1)(2)(3)(4)(5)為必須提供的材料。(1)(3)(4)(5)(7)均須所在中學加蓋中學公章。所有報名材料內容應當屬實,如有必要,我校還將對考生取得的成果(如文章、書籍、專利等)進行嚴格審核,一旦發現造假,未入學的,我校將取消其報名、考試、預錄資格,並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中學、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已入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以上所有材料請以照片或掃描件形式上傳,上傳材料需清晰可讀。

②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同一中學出具的平時學習成績應當標準統一,各學期成績應為期末考試成績。對報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四、選拔程序

1.報名材料審核

我校將組織專家審核報名材料,審核結果在報名系統初審結論中顯示,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類。其中,審核結果為“優秀”的學生可獲得初試免試資格,直接入圍複試;審核“通過”者入圍初試;“不通過”者不能參加後續考核環節。審核結果將在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結果。

2.初試:報名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將重點考查學科素養和學習發展潛能,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複試

複試考核形式為面試和其他專業相關考核環節,考查範圍不限於中學教學大綱,可參見下表(《各專業主要考核內容表》):

4.“人文拔尖人才加試”

為發現、選拔在人文學科領域具有較高素養和極佳培養潛質的苗子,對於報考人文科學試驗班的考生,在報考的具體專業所需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方面有突出表現,或者在報考的具體專業相關領域有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經面試評委一致提名,可參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試”環節。加試採取面試形式,評委由人文科學試驗班相關學院院長或院長推薦的教授擔任,重點考查考生在報考專業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和發展潛力。

通過加試的考生可獲得我校在其省份相應科類最終模擬線下60分(不低於生源省份一批錄取控制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於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浙江、上海考生錄取優惠方案另行公佈)的優惠政策。未通過加試不影響考生其他環節考核成績及資格生認定。“人文拔尖人才”資格生人數寧缺毋濫,最多不超過人文科學試驗班資格生總數的10%。

5.資格認定

我校根據複試成績,結合考生報名材料,認定自主招生資格生名單。

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資格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要求參加大學聯考並填報自主招生學校志願。

2.資格生大學聯考總分不低於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對應科類模擬投檔線下相應分值(詳見下表;浙江、上海考生錄取優惠方案另行公佈)和所在省(區、市)一批錄取控制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為不低於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六、監督機制

1.為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我校實行內部和第三方雙重監督機制。內部監督由學校監察處負責,監察處制定自主招生監督細則並全程監督自主招生選拔。第三方監督由我校聘請的社會監督員組成的社會監督委員會負責,社會監督員有權參與自主招生選拔過程並提出意見。考生及家長如對自主招生選拔過程有疑義,可直接向監察處反映(電話:010-82509918),也可向社會監督委員會反映(可通過網站查詢我校社會監督員名單)。我校在接到關於自主招生的反映後,將在15日內向相關人員作出答覆。

2.我校初試入圍名單、複試入圍名單、資格生名單和錄取名單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示。此外,我校還可公開推薦人姓名和與推薦理由直接相關的社會身份,接受社會監督。

3.中學應按要求公示其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4.評委名單和麪試順序通過抽籤隨機確定。

5.面試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發佈報名材料審核結果:2017年4月30日

3.初試:2017年6月10日左右,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4.複試:2017年6月17-18日

5.公示資格生名單:2017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報志願: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時間進行

7.錄取:7月

八、聯繫方式

陽光招生信息平台:或xxxxxxsxx  電子信箱:

諮詢電話:4000123517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九、我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

、本招生簡章已報教育部備案。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教育部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十一、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屬於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