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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7年國中畢業語文課程終結性評價指南

會考2.93W

導讀:2017年上海市國中語文課程終結性評價指南已經公佈,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上海市2017年國中畢業語文課程終結性評價指南

  一、評價的性質、目的和對象

上海市國中畢業語文統一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評價。它的指導思想是有利於切實減輕中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和諧、富有個性的發展;有利於引導國中學校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推進課程教學改革;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在高中教育階段的可持續發展。評價結果是國中畢業生綜合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衡量國中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評價對象為2017 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

  二、評價標準

基於《上海市中國小語文課程標準(試行稿)》(2004 年10 月版) 規定的六至九年級課程目標和教學內容與要求,確定以下能力要求和知識內容。

(一)能力要求

1.文言文閲讀能力

1.1 能記誦規定範圍內的文言詩文。

1.2 掌握重要的文學和文化常識。

1.3 能在具體語境中理解文言詞語的`含義。

1.4 能用現代漢語翻譯文言句子。

1.5 能理解文章的主要內容。

1.6 能概括文章的中心。

1.7 能理解和把握詩詞的基本內容和作者的感情傾向。

2.現代文閲讀能力

2.1 能在具體語境中理解詞語的含義和用法。

2.2 能把握句子在文中的含義,提取並解釋重要的信息。

2.3 能概括文章的要點和主旨。

2.4 能分析句子和段落的作用。

2.5 能識別和運用修辭方法,理解其表達效果。

2.6 能梳理文章的思路,分析文章的結構。

2.7 能對文章的思想內容、常見寫作手法及語言表現力,表達自己的感受和見解。

2.8 能在理解文意的基礎上作相應的拓展。

3.綜合運用能力

3.1 能根據一定的生活情境,運用語文知識和能力解決問題。

3.2 能根據要求,完成讀寫任務。

4.寫作能力

4.1 能記敍生活中的人、事、物。

4.2 能説明生活中的事物和事理。

4.3 能對社會現象表達自己的感受、認識和見解。

4.4 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600 字左右的文章。

4.5 文章應符合題意,中心明確,內容充實,感情真摯,結構完整,條理清楚,表達通

順、連貫。

4.6 字跡清楚,書寫規範,文面整潔。

(二)知識內容

(二)基本題型

選擇題、填空題、簡答題、寫作題。

(三)相關説明

1.試題的難易比例約為1:1:8。

2.試卷滿分值:150 分。

3.考試時間:100 分鐘。

4.考試形式:閉卷書面考試,分為試卷與答題紙兩部分,考生必須將答案全部做在答題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