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愛好

離婚小孩撫養權

愛好1.21W

不管男方女方,在離婚時容易對孩子撫養權產生爭議,那麼女方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離婚小孩撫養權,希望大家喜歡!

離婚小孩撫養權

  離婚小孩撫養權知識

01、主觀立場。既然雙方已經涉及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了,當事人應當積極應訴,不要因為成為被告就不應訴。女方應訴的話,要側重從自己的經濟收入、自己對孩子的教育、生活的關心程度等角度舉證證明自己更適合做孩子的撫養人。

02、一週歲不到。現在孩子一週歲都沒有到,如果父親想獲得孩子監護權,可説服女方撤回訴訟或在一審訴訟中男方不同意離婚,根據審判實踐一審不判離的機率很大,若一審不判離後那麼男方就有機會阻止女方再次起訴,因為司法解釋規定,若一審不判離,原告必須在一審判決生效後過6個月方能再次起訴。這6個月期間男方可以作很多功課。

03、兩週歲不到。按目前司法解釋及審判實踐,若父母離婚,二歲前的孩子的監護權基本歸母親,除非母親自願放棄孩子的監護權或是母親染有惡習如:賭博、吸毒等或是有嚴重的傳染病,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法院才會考慮將孩子監護權歸父親。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4)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04、超過2週歲。如果時間能拖過孩子2週歲以後,若父母再鬧離婚,就要考慮父母雙方誰家的物質條件更好,如住房,入學,就醫等方面來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05、10週歲以上。離婚時,孩子已滿10週歲以上的,就要尊重孩子的意願,看孩子願意與誰共同生活。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離婚孩子撫養權應注意的問題

子女撫養權的安排。子女探訪權。撫育子女的經濟支持。子女的醫療、保險、住院吃藥及心理健康費用。離婚後,如某一方或子女情況有所更改,如何作出適當的應變。子女出現特殊或個別情況時,如參加夏令營或需要補習數學等,是否有條文作出有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後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後;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後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特別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當事人的這種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損害他人權益。

也就是説,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很難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不帶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帶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撓。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於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後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我們婚姻律師在為當事人起草離婚協議時,對於探視權往往這樣書寫:

雙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X 元,直到獨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兩次探視權,在每個月的單週五,根據女兒的意願,在協議的地點探視女兒。遇有特殊情況,探視時間、方式由雙方約定。

雙方也可以約定由另一方將孩子週五接走,週六或週日送回,不妨再具體明確一下接送的具體地點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並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十週歲以上了,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關於户口的約定處理

離婚後,户口遷移的問題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比如,離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為產權的房子裏。而根據離婚協議的約定,女方應該在辦理完畢離婚協議手續的一段時間後將户口遷出,而女方拒不遷出,給男方造成一定的損失或麻煩的情況如何處理。根據現在的户口管理規定以及法院的審判實踐,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以户口強遷為訴訟請求的侵權案件,而是以歸口管理機關為公安機關為由讓當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門解決。而公安機關的答覆往往是此類請求不符合強遷的法律規定,因此往往也是難以辦理。

此類糾紛在離婚案件中的比例雖然不大,但時常也有此類情況的發生,因為缺乏有效的相關規定,導致當事人投訴無門。那麼,如何預防此類糾紛的發生呢?我們認為,辦法還是有的,就是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有義務遷出方不履行遷出義務的懲罰措施。户口拒不遷出造成當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心理的困擾和房屋轉讓的不便。不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

若女方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畢的三個月內不能自行將户口遷出,每逾期一日應向男方支付XX無的不便補償;若男方在轉讓該房時,因為女方户口不能遷出原因對房價產生影響,女方應賠償男方差價部分。

需要註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户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

另外,若男方轉移該房屋,而在轉移時因女方户口沒有遷出對房價產生影響,具體影響的數額應由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並書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況下,有了這樣的約定,有義務遷出一方,會積極配合另一方將户口在最短時間內遷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當然,協議時如果遷出義務一方不肯加上延時補償條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願意承擔法律風險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會在判決書中加上“女方應在離婚後的三十日內將户口遷出”之類的語句,但判決生效的執行問題往往也難以解決,當然,如果女方有條件遷出,則執行起來相對容易一些。

陳女士:我和老公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了,小孩現在一歲半,我們雙方都想撫養小孩,我和他經濟條件相當,我能爭取到小孩的撫養權嗎?

律師解答: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除非母親一方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或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因

  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一、哪些情況下,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對女方最有利的條件,一定要派上用場。

2、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3、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4、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5、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7、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願意隨母親生活的。

二、女方要求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給自己的情形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給自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女方可以尋找證據支持自己獲得撫養權

為了得到孩子撫養權,女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