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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人或聽或寫彙報,彙報通常是指向上級報告工作所完成的書面報告,説了那麼多,你會寫彙報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

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1

一、基本情況

今年我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繼續保持基本穩定態勢,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在全行業的共同努力下,未突破縣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事故控制目標。但建築施工安全事故任時有發生,個別單位、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等問題仍然存在。截至目前,全年發生施工傷亡事故7起,其中高處墜落事故4起,物體打擊事故3起,未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數下降20%。

新開工面積85萬平方米,共有在建工程50餘個,全年我局組織開展了四次大檢查和日常巡查。共檢查工程300餘項/次,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98份,責令停工通知書6份。提出整改意見750餘條。通過檢查,排查和消除了安全隱患,保證了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二、存在的問題

(一)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佔據主導地位,對“三項費用”記取支付不落實,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不足,壓縮工期、壓縮造價現象普遍存在,對工期、效益的片面追求導致施工安全得不到根本保障。

(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基礎仍然比較薄弱,一些責任主體,特別是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違法違規現象突出,個別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負荷生產,忽視安全,管理混亂。一是建築施工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編制的施工方案缺乏針對性,編制、審核、審批責任不落實,不能指導施工活動。二是現場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到崗不履職,甚至不到崗,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差,甚至有違章指揮作業現象。

部分施工企業採取“以包代管”。三是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或不規範。部分施工現場“三包”未正確使用、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腳手架搭設和模板支撐搭設不按方案實施,卸料平台與腳手架相連且防護不到位,攪拌機防護棚搭設簡陋等等諸多事故隱患未徹底根治。臨時用電電箱未按規範設,未形成規範的接地系統。文明施工長效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未按總平面布圖堆放材料,未做到工完料盡場清,未按規定合理設安全標識和警示標牌。四是施工現場建築起重機械和現在高層用爬架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忽視設備交接管理,施工單位使用未檢測、驗收不合格的建築起重機械。

(三)建築施工行業准入門檻低,行業用工整體素質較低,工人流動性大,“三級安全”教育不落實,流於形式,職工自己保護意識差;安全隱患治理行動不夠深入,隱患排查搞形式,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造成重複事故屢屢發生。

(四)監理人員和行為仍有不規範現象。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人員不到崗;二是未有效督促施工單位按規範要求施工,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三、下步工作

(一)明確重點,加強監管。

今後要重點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強度,加大執法查處力度。二是加強誠信建設,規範市場行為。加強對各類建築業企業信用考評管理,健全市場準入和清出機制,把企業信用考評結果與市場經營行為相掛鈎。三是加大對以往發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的企業,隱患嚴重的項目,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監管力度,加強全過程檢查監管。

(二)從嚴執法,強化聯動。

進一步強化聯動執法,繼續與安監、監察等單位聯合,加強信息溝通,規範建設各方行為,有效遏止違規行為。一是重點查處建設單位規避監管和違規施工等行為;二是重點查處因安全防護不到位導致的傷亡事故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羣體上訪事件的行為;三是重點查處施工監理單位項目部人員不到崗、無證上崗、不履責等行為,以及對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監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行為;四是堅決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強化不良行為記錄,逐步建立建築市場準入和清出機制。

(三)建立安全生產預警工作制度。

強化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制度,根據工程建設的特點,對不同項目、不同季節、不同問題及時向不同責任主體予以警示預報,提出指導意見和改進措施。建立“寬嚴有別”的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對於信譽好、依法經營的企業減少檢查次數;對於事故頻發、問題不斷、信譽差的企業加大檢查力度,盯住不放,加大企業違規行為的成本;對於屢教不改、一意孤行的,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

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2

按照《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開展20xx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資辦函〔20xx〕258號)要求,現將我州20xx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清理整治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總體情況。

1.清理排查情況。共核查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疑似問題線索1111個,面積31487.1畝(涉及耕地5822.51畝,永久基本農田1156.63畝),截至目前,已核實問題線索1111個,面積31487.1畝(涉及耕地5822.51畝,永久基本農田1156.63畝),核實完成率100%。經核實,納入重點問題整治線索7個,面積2.826畝(涉及耕地1.806畝,永久基本農田0.61畝)。

2.整治整改情況。截至目前,經整改已消除土地違法狀態的問題2個,面積0.416畝(耕地0.416畝,永久基本農田0.13畝),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復耕問題2個,面積0.416畝(耕地0.416畝,永久基本農田0.13畝);已拆除正在復耕問題1個,面積0.12畝(耕地0.08畝,永久基本農田0.08畝);已完善用地手續問題0個,面積0畝(耕地0畝);已落實“進出平衡”問題0個,面積0畝(耕地0畝)。全州暫無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及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情況。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來20xx年8月違法佔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資源局通過政策宣講和積極協調溝通,已於20xx年12月20日拆除復墾並驗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違法佔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資源局於20xx年12月30日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於20xx年1月5日拆除並復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澤仁扎西違法佔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資源局於20xx年12月30日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於20xx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復耕,計劃20xx年2月底完成復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澤違法佔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資源局已於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農牧農村局進行處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計劃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並復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龍志違法佔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資源局已於20xx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農牧農村局進行處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計劃20xx年2月底完成拆除並復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縣楊佐奎違法佔耕地建房,理塘縣自然資源局於20xx年12月25日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進行協調和處置;於20xx年12月27日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督促業主限期拆除復耕。計劃20xx年3月底完成拆除並復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縣根呷曲真違法佔耕地建房,理塘縣自然資源局於20xx年12月25日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進行協調和處置;於20xx年1月18日移交農牧局。督促業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續。計劃20xx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詳細情況。

1.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核查疑似問題線索609個,面積22193.1畝(其中:耕地3085.35畝,永久基本農田1153.01畝),經核實,確屬20xx年7月3日以後頂風違法建設問題7個,面積2.826畝(耕地1.806畝,永久基本農田0.61畝)。截至目前,經整改已消除土地違法狀態的問題2個,面積0.416畝(耕地0.416畝,永久基本農田0.13畝),整改完成率28.57%。其中,已拆除復耕問題2個,面積0.416畝(耕地0.416畝,永久基本農田0.13畝);已拆除正在復耕問題1個,面積0.12畝(耕地0.08畝,永久基本農田0.08畝);已完善用地手續問題0個,面積0畝(耕地0畝);已落實“進出平衡”問題0個,面積0畝(耕地0畝)。全州暫無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及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情況。

2.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問題。核查疑似問題線索471個,面積8358.6畝(耕地2633.91畝),經核實,471個疑似問題線索均未納入重點問題整治範圍內,屬修建的白塔、轉經筒、寺廟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鄉村活動室、軍事項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問題。

3.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化帶、綠色通道問題。核查疑似問題線索2個,面積109畝,經核實,2個疑似問題線索均未納入重點問題整治範圍內。其中一個位於九龍縣雪窪龍鎮,為20xx年山體崩塌導致河水堵塞,雪窪龍鎮政府對堵塞物進行清理致使出現變化,不存在綠化超標問題;另一個位於瀘定縣瀘橋鎮瓦窖崗村,為四川民族學院瀘定校區建設項目(該項目用地屬於瀘定縣20xx年第1批鄉鎮建設用地批覆範圍內(川府土〔20xx〕613號),不存在綠化超標問題。

4.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問題。核查疑似問題線索0個,面積0畝(耕地0畝,永久基本農田0畝),經核實,全州無違法違規佔用耕地綠化造林或將耕地轉為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統籌謀劃。為加強對20xx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局主要領導親自研究、親自部署、督導,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分管領導帶頭把關,帶頭把關,靠前指揮,親自抓清理排查,親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規、耕保、執法等科室抽調業務骨幹組成工作專班,敢於擔當、密切配合,主動作為,合力推進專項工作。結合實際細化清理整治方案,強化整治措施,明確整治內容以及完成各項整治任務時間節點,落實任務責任,統籌開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鎖定問題。為持續保持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壓態勢。一是督促各地結合國土變更調查、土地衞片執法、雙月自主監測圖斑以及耕地保護督察疑似問題圖斑實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調查工作力度,確保清理全面徹底,不留死角。二是組織開展對疑似問題圖斑進行逐一再核實、再甄別工作,認真、客觀、真實、準確的掌握問題圖斑基本信息,為精準鎖定問題圖斑奠定基礎。

(三)從嚴從實、分類處置。一是堅持“從嚴”標準,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格執法,堅決遏制違法用地增長勢頭。二是嚴把政策標準,分類精準推進問題處置。針對清理髮現的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問題,嚴格按照部省下發的《關於做好20xx年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整治有關事項的通知》和耕保司《關於<通知>有關政策規定的理解與把握》進行處置,精準施策,堅決杜絕簡單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別對整改內容有復耕要求的,必須及時復耕,確保整改整治效力,確保土地違法者付出應有的違法成本。三是專項辦通過實地督辦、電話督促、查看資料等方式不斷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已經完成整改的,督促縣(市)局適時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不反彈,不貳過”;對還需要一定時間整改的,督促縣(市)局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確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四)強化整改、壓實責任。為推進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重點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結合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切實落實部門、鄉(鎮)、村(組)屬地監管責任,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督促相關縣(市)嚴格按照四川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依法嚴肅查處整改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通知》(川農房整治辦便函〔20xx〕-3)文件要求,該拆除的必須拆除,該沒收的必須沒收,該復耕的必須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要將整改責任明確到人,確保問題全面整改、見底清零。

三、主要成效

全州開展違法違規佔用耕重點問題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經整改已消除土地違法狀態的問題2個(拆除復耕),其餘5個,還需一定時間完成整改。整體來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四、下步工作

(一)強化整改落實。壓緊壓實縣(市)、鄉(鎮)、村(組)屬地監管責任,對違反“八不準”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確保問題全面整改、見底清零。

(二)保持宣傳熱度。持續宣傳新《土地管理法》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加大對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處力度,達到“處置一點、警示一羣、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導廣大羣眾自覺保護耕地、抵制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三)加強巡查力度。積極聯繫農牧農村、綜合執法等部門,加強動態巡查,及時高效遏制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

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3

一、工作推進情況

(一)壓實工作責任,積極推進整治工作。城鄉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開展以來,我縣高度重視。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別召開專題會安排部署。7月15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組織召開全縣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會議,按照省、市整治方案,進一步明確排查整治任務,壓實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工作責任。一是各鄉鎮(街道)進一步完善排查台賬,確保台賬數據、系統錄入數據與房屋實際現狀三個統一;二是各有關部門、鄉鎮(街道)根據上報台賬結合部門職責職能,逐棟建立整治台賬,確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針對教育類的自建房,要求在8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二)加快推進排查工作,同步核查確保數據真實性。截至目前,據系統統計我縣共排查城鄉自建房107020棟,經營性自建房2506棟,非經營性自建房104514棟。存在安全隱患經營性自建房27棟(重大安全隱患1棟,已整治完成,按相關要求撤離人員並設置安全標識;一般隱患26棟,已整治4棟,對住户下達隱患通知書,並進行實時監測),非經營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隱患1132棟。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工作專班,會同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對各鄉鎮(街道)上報數據進一步複查,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銷號,確保數據真實性。截至7月29日,我縣自建房排查歸集平台數據錄入進度為99.02%,全市排名第一。

二、存在問題:

(一)信息錄入數據質量不高。部分鄉鎮(街道)對系統錄入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依然存在數據質量不高的情況,如基層排查員對風險隱患等級識別不清晰,出現將一般安全隱患判斷為嚴重隱患或將影響房屋使用的質量常見通病判斷為一般隱患;再如數據邏輯前後矛盾、照片不清晰等。

(二)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滯後。在排查過程中,縣工作專班沒有及時將台賬反饋至各相關單位和鄉鎮(街道),工作沒有形成合力,7月15日才將台賬梳理完成,並反饋到各鄉鎮(街道)、有關單位,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才開始起步。

(三)全國信息歸集平台尚未完善,不能對隱患數據進行動態更新和管理。我縣上報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移交業態主管部門的台賬與全國信息歸集平台上錄入隱患情況不一致的問題。一是部分鄉鎮(街道)為追趕進度忽略了錄入數據的質量;二是各鄉鎮(街道)上報的隱患台賬是前期提前開展排查工作建立的,排查員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不能準確判定隱患情況,而開展系統錄入工作時排查員已通過省市縣三級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能基本判定隱患情況,後期就出現了錄入數據和前期台賬不一致的情況。三是縣工作專班正在開展複核工作,對隱患數據進行核實並動態更新。因信息平台尚未完善,未增加隱患數據修改模塊功能,不能對隱患數據進行動態更新和管理,不能及時實現台賬數據、系統錄入數據與房屋實際現狀的三個統一。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堅持實事求是原則,確保數據真實性。一是梳理“線下”“線上”排查台賬,確保三個統一,即要求各鄉鎮(街道)認真核實自建房系統錄入平台的隱患數據和實際排查問題的台賬,確保台賬數據、系統錄入數據與房屋實際現狀三個統一。二是對排查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強化工作調度,壓實工作責任,針對系統錄入存在問題認真整改,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台賬,同時組織排查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全面提升排查判定能力,確保排查工作做實做細。

(二)深入推進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管控。一是涉及經營的業態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推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問題台賬,建立需要進行質量安全鑑定的房屋台賬,及時督促業主方開展鑑定工作,根據鑑定結果制定整治措施,對於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必須立即撤離人員,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二是建立掛牌警示工作機制,按照省城鄉自建房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對全省自建房專項整治建立掛牌警示的通知》的要求,對初步判定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和存在一定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在房屋醒目位置張貼排查標識標牌(紅牌警示、黃牌警示),提高羣眾防範安全隱患意識,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三)強化閉環整改,確保按時完成整治工作。一是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針對已初步排查出嚴重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進行復核,並根據風險程度督促產權人、使用人整改消除隱患,特別是涉及3層以上危及公眾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對拒不整改的聯動相關業態主管部門堅決予以打擊,同時逐棟制定整治方案開展整治,建立整改台賬,確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銷號,實行閉環管理。二是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非經營性自建房,要求各鄉鎮(街道)對存在安全隱患房屋進行嚴格管控,制定整治計劃,開展全面整治,於20xx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銷號閉環。

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4

為進一步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鞏固前期階段性成果,11月15日,市住建局召開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議,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熊珂安同志主持會議並講話,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專班各工作組全體人員參加會議。

會上,市供熱和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楊錦囡同志傳達了《關於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通報》,市住建局四級調研員劉劍同志傳達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督導調度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會議指出,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事關羣眾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切實提升,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自建房工作專班各工作小組要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一刻都不能耽誤”的緊迫感,落實好相關決策部署,將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抓實、抓好、抓到位。

會議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兩個至上”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在對前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量化總結的基礎上,以問題為導向,及時整改完善。二細化職責分工。進一步明晰六大工作組的職責劃分,同時要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時制定詳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專班各工作小組及時細化工作內容和指標,並定期將工作開展情況向專班進行彙報。三完善工作制度。細化工作會議、調度通報、督導檢查、溝通聯繫等制度,讓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會議強調,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是落實“發展要安全”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也是最貼近羣眾的民生工程,必須要壓實三方責任。一是壓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督導責任,二是壓實專班各工作小組履職責任,三是壓實部門監管及包保督導責任。各相關單位、科室要繼續卯足勁、加油幹,久久為功,以更強擔當、更大力度、更實舉措紮實推進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自建房安全底線。

一、整治重點

(一)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集貿市場、工礦區、商貿物流區、景區、庫區、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在建大項目周邊等重點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點場所:用於賓館飯店、民宿、農家樂、民營商超、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衞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三)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於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於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佈局(含內部破壞承重牆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四)重點問題:城市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中發現的違法改擴建、違規改變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等用於生產經營、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先急後緩、先大後小”的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精準排查,摸清整治底數。一是各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充分運用全國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兩違”清查等工作成果,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排查,確保不漏一鎮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台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户一檔”。二是各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並組織專業力量或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台賬。縣裏將組織專業力量進行不定期督導檢查,對排查弄虛作假或整治不力的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嚴肅問責。

(二)立查立改,分類消除隱患。各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建立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銷號一户。一是對初判和複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佈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採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鑑定並儘快整治。二是對複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託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鑑定,對拒不委託或15日內仍未委託鑑定的,責令停業,限期整改;對不採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三是鑑定為A、B級的經營性自建房,允許繼續使用;鑑定為C級的,要採取維修加固措施消除隱患,經技術服務機構複核鑑定合格後繼續使用;鑑定為D級的,要採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隱患,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繼續使用。

(三)強化監管,嚴控增量風險。一是新建、改建、擴建自建房,必須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按規定完善手續;改變自建房使用功能用於生產經營的,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嚴格審批;改造為人員密集經營場所的,必須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二是對隨意加層、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佈局等違法行為,要堅持“零容忍、不姑息”,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銜接、依法嚴懲,形成剛性約束。三是規範房屋鑑定機構及人員從業行為,實行評估、鑑定報告終身負責制,對出具虛假報告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完善機制,鞏固行動成果。一是要通過百日行動,對經營性自建房重大風險隱患全面徹底排查清楚,能夠立即整改的,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隱患;短時間內難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二是要依託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房屋建築調查系統,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實時歸集排查整治數據,形成與空間地理信息相對應的數據庫,實現房屋安全監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監管效能。三是要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逐級細化管理片區,保障每個片區有專人負責、常態化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自建房安全問題。堅持羣眾立場,建立政府、村(居)、羣眾共商共治共管機制,充分考慮羣眾意願和困難,合理解決羣眾訴求。總結提煉切實可行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整治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裏在城鄉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下,由住建局牽頭,成立應急、公安、教育、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參與的工作專班,統籌推進百日行動。

(二)明確責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須”、“誰擁有誰整治、誰使用誰整治、誰經營誰整治、誰管轄誰整治”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

(三)強化技術支撐。組建技術專家組,參與督導檢查,指導排查整治,開展技術培訓,研究解決疑難問題。廣泛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下沉一線參與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各位領導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之後抓緊按程序印發實施。同時,將加快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督導指導、情況調度和業務服務,深入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做到重大安全隱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隱患及時處置、非法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以實際行動捍衞我縣房屋安全。

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5

根據瓊海市住建局《關於立即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錄入工作的通知》(海住建函〔20xx〕408號),我區立即組織區專幹、社區兩委幹部、居民小組長、大學生等排查人員,迅速啟動調查工作,對我區自建房進行排查和信息錄入,自20xx年6月16日啟動該項工作至今,歷經一個多月時間,我區圓滿完成排查錄入工作,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

按照瓊海市住建局下發的自建房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我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以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統籌協調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集中我區各部門、各社區、各居民小組、暑期社會實踐大學生等人員力量,組成排查隊伍,齊心協力,在35天時間內完成全區2843個圖斑的排查錄入,其中包含73棟經營性自建房、2252棟其他自建房、518棟非自建房或不屬於房屋建築等圖斑的排查錄入。

二、多舉措推動工作

1、會議推進,提高思想認識。為落實該項工作,我區分別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的主持下召開4次工作會議,進行部署、推進、再推進再強調,提高政治站位,紮實工作作風,調動人員積極性,按照“百日行動”實施計劃,開展錄入、整治、管控工作。

2、實地調查,進度按時通報。我區工作領導小組專班深入實地,督查各社區的排查進度、錄入質量,倒排工期,按時在工作羣通報各社區錄入進度,加強排查隊伍工作紀律,協調我區各部門人員力量,壯大排查隊伍。7月15日召開工作再次推進會議後,工作領導小組與各社區、各調查員,利用週末兩天時間,高度配合,攻堅克難,於7月16日、17日查漏補缺,完成全部圖斑的排查錄入。區專幹參與現場排查錄入工作,充分了解實際問題並負責答疑,與市住建局積極溝通對接,解決我區錄入過程中遇到的疑難雜症,並建立相應工作台賬。

3、如期錄入,鑑定整治並行。根據市住建局督導組7月4日在我區的督查指導要求,7月15日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錄入與鑑定工作。先急後緩,先大後小,我區於7月8日前,順利完成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錄入,對排查過程中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於7月9日邀請第三方專業鑑定機構進行房屋質量鑑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邊查邊改與分類整治並行,經鑑定為C級的房屋,採取停止使用、人員撤離、修繕加固等措施;對我區存在安全隱患的能立即拆除的3棟其他自建房,經與户主溝通後,已採取拆除的工程措施;暫時無法拆除的2棟其他自建房,已採取停止使用、人員撤離、封控警示等管理措施;其餘3棟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準備採取人員撤離、予以拆除的措施。

三、下步工作計劃

我區已完成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第一階段的排查錄入與經營性自建房鑑定,下一步我區將按照方案要求和“百日行動”實施計劃,進行第二階段、第三階段的工作。

第二階段開展整治,實施有效管控,對鑑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建立工作台賬,採取合理有效的處置措施,確保實現“經營無危房、危房不經營”“危房不住人、住人無危房”的基本目標。

第三階段組織“回頭看”,成立督導核查組,對排查、管控、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導核查,確保隱患排查精準、管控措施到位、隱患消除及時徹底。

關於佔用耕地建房的彙報材料(通用7篇)6

近年,我縣農村村民建房亂搭亂建、亂佔耕地、擴大房屋佔地的現象愈加嚴重,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近五年我縣農村村民建房違法佔地基本情況

經統計,我縣20xx年農村村民建房違法佔地案件240宗,佔用耕地面積18.49畝;20xx年農村村民建房違法佔地案件212宗,佔用耕地面積18.52畝;20xx年農村村民建房違法佔地案件298宗,佔用耕地面積27.7畝;20xx年農村村民建房違法佔地案件244宗,佔用耕地面積18.27畝;20xx年農村村民建房違法佔地案件327宗,佔用耕地面積22.68畝,從全縣情況看,農村建房違法佔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縣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對農村村民建房佔用耕地實行防治並舉,以防為主,建立以縣級自然資源執法部門為首,各鎮自然資源管理所為依託的巡查機制,注重事前防範。在堅持定期巡查的基礎上,對重點鎮,重點村經常查、反覆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把農村村民建房佔用耕地案件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立完善舉報制度。建立完善農村村民建房佔用耕地違法案件舉報制度,依靠廣大人民羣眾,及時發現並查處違法行為。

(三)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對於農村村民建房佔用耕地違法行為一律立案查處,依法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及時制定遏制機制。20xx年起,為遏制我縣村民佔用耕地建房行為,根據《清遠市關於建立土地執法共同責任制的意見》,制定了住宅用電報裝的申辦條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電報裝,應由申請人向當地供電所提出,並交所在鎮的社會綜合服務中心,由該鎮國土所、城建辦依法依規提出審核意見。凡審核意見不符合報裝條件一律不予報裝。自推行此舉,有效遏制了我縣村民佔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問題

一是住房需求持續增長。農村人口不斷增長,而分配農村宅基地是實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難以滿足農村住房需求。加上經濟條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隨之而來,多佔多用土地。

二是拆舊建新難度大。舊村房屋面積小,街巷狹窄,拆除舊屋成本大,極少人選擇拆舊建新,而動員整村改造難度大。多數村民選擇另選址建新屋,舊屋荒廢,造成農村村民建房佔用耕地數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規觀念淡薄。村民普遍認為耕地歸自己所有,是屬於個人的私人財產,由於法律知識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規定的法律法規沒有達到應有的實踐效果和意義,導致了農民亂佔、濫佔耕地建房現象的發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產出收益少。農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務工,耕地遠不如以前重要,佔用幾分或一畝耕地用於建房也變得無關重要。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後成為宅基地,而宅基地屬於私有,在這種小農意識狀態下更加加劇了建房佔用耕地的趨勢。

五是執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現行法律賦予自然資源部門的執法權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門執法人員少、處罰手段有限,立案處理週期長,處罰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對發現的村民建房違法佔地建設行為採取發放責停文書和立案查處等書面制止,同時非法佔地建築物建設速度快,等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時,早已建成並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時,違法成本和執法成本都變得相當高,極有可能引發維穩問題,阻力相當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加強部門聯動協作。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進一步嚴格農村土地管理執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將土地違法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同時加大查處力度,公開處理,嚴厲追究,充分發揮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償使用制度。長期以來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實行無償使用制度,少佔少得好處、多佔多得好處、不佔白不佔。因此建議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增強村民土地公有觀念,有償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進和壯大集體經濟,發展農村經濟,減少多佔亂佔耕地的現象。

(三)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進一步加強對廣大基層農民羣眾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識,將土地法制宣傳入村到户。同時做好執法力量下沉和人員調整配備工作,強化業務培訓和指導監督。

(四)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其適用性和操作性更強,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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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xx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辦明電〔20xx〕28號)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x質安〔20xx〕208號)工作要求,全面組織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壓實屬地政府及行業部門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農房居住安全。

一、工作情況

xx市共18個鄉鎮(街道),581個行政村,全市共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信息錄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經營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經營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辦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醫療衞生用房508座、文化設施用房78座、養老服務用房205座、宗教場所64座、其他場所497座。經全面排查,用作經營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發現安全隱患,未用作經營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隱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鑑定,鑑定為C、D級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計劃15座,長期無人居住房屋5座。通過全面排查整治,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為全面鄉村振興奠定堅實住房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黨中央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係千家萬户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長為組長、市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進落實,切實保障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標圓滿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點。為確保按時完成農村經營性用房、公共用房及臨時搭建的活動場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確鄉村兩級管理員職責,及時在農村房屋安全信息採集系統中建立鄉村兩級管理員隊伍,建立健全工作體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加強培訓指導,多次召開業務培訓會,成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交流羣,及時彙總解答農房安全隱患排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工作推進落實,確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點底數,及時協調市場監管、教育、醫療等相關部門數據彙總,第一時間發放至各鄉鎮(街道),有針對性的開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業部門對口業務指導,任務分解到鄉,責任落實到人,並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遇到的疑難問題及時解答排除,簡化工作步驟,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專學生返鄉、農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時機,組織動員寒假返鄉大中專學生等高素質可運用人才,參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信息錄入工作,有效提高農村房屋排查錄入進度和錄入質量,確保按期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務。

(三)明確目標任務,壓實工作責任。一是建立工作通報提醒機制。市住建局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定期對各鄉鎮(街道)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錄入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共印發《xx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6期,針對排查整治不同階段工作任務和上級工作要求,對各鄉鎮(街道)排查錄入進展情況進行提醒鞭策,突出問題導向,督導排查進度,補齊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實行工作承諾制。根據省、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要求,壓實各鄉鎮(街道)工作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我市對18個鄉(鎮)街道下達了《關於提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承諾書的通知》,有效促進了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壓實了工作責任。

三、存在問題

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農户房屋長期無人居住,且房屋破損嚴重,房屋產權人不同意拆除老舊房屋,又不進行修繕加固和重建,導致農村個別農房安全隱患得不到徹底解決。

四、下步計劃

一是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對經鑑定存在C、D級安全隱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賬,實施銷號管理,督促各鄉鎮(街道)及房屋產權人進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後再次進行鑑定,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二是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街道及相關行業部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復查,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三是壓實鄉村兩級工作責任,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建立台賬,限期銷號,確保農村隱患房屋徹底消除。

四是加強對鄉鎮(街道)農房建設工作指導,健全農房建設管理機構,配強執法管理人員,規範農房建設行為,確保農村房屋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