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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參觀法院實習報告四篇

在當下社會,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參觀法院實習報告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參觀法院實習報告四篇

參觀法院實習報告 篇1

實習人:

×××

專業:

法學

實習地點:

嶽麓區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

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2月26日

年級:20××級 班級: 3班 學號: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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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立案程序 訴訟請求 簡易程序 不作為 審理時限 合議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guan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guan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guan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guan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guan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guan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説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衞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guan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箇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瞭解中南。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參觀法院實習報告 篇2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在法院實習總結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法院實習總結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案件由來 7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嶽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參觀法院實習報告 篇3

八週把我從一個單純的學生過渡到一個社會人,八週我看到的和我沒看到都讓我幸福着同時也痛苦着,法院工作實習報告。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着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我很幸福,看着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特別是婚姻家庭問題很多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比避免訟累,

法官篇

在這裏的每一天你們都要多聽多看,不要把自己看成是來實習的要知道在當事人與代理人眼裏你們就是法院工作人員,你們就代表法院的形象。遇到不懂得問題要多問也要自己思考。我們庭是婚姻家庭法庭當事人各色各樣,都是專業表演系畢業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它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法官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是站立的一方,這個時候作為法官要站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立場來考慮問題,千萬不能讓自己的同情心影響到對事情的判斷。這是我到挺立的第一天庭長説的話。現在想起來還記憶猶新,而八週的實習生活正是證明了那些話的準確性與重要性。

法庭裏面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家庭悲劇,離婚糾紛,繼承糾紛時我每天必須面對的。從上班開始法庭的四個審判員就開始忙碌。涉及到家庭的案子通常都很麻煩,鬧到法院來的通常都更麻煩。離婚糾紛牽涉到孩子跟財產,繼承糾紛更是跟財產直接有關係。當事人對自己的利益是錙銖必較,為此天天纏着法官,要跟法官説説他們的困難。於是每天都可以看見當事人在法庭裏圍追堵截法官,而法官們通常都很耐心的聽他們説,據李法官説這是一種發泄,當事人需要發泄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讓他們説,聽他們説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他對法官傾訴發泄的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種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法官做工作。正是基於此每天都可以看見法官們除了開庭都在接待當事人,實習報告《法院工作實習報告》。

其實當法官真得很累,在學校時老是覺得法官很輕鬆,覺得法官是個很容易的工作,在這八週的實習中我深刻的理解到法官真得很難,每天要開庭,接待當事人代理人還要寫判決,更不用説他們還要學習。

在法庭的八週三個審判員分別結案46例,庭長結案12例,也就是審判員每個工作日結案一例還多,而庭長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同時還要處理案件,還要參加合議庭。當然並不是每個庭都是這樣,現代人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越來越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是婚姻家庭法庭比較忙的原因。寫到這裏我突然在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婚姻家庭到底應該依賴道德更多還是依賴法律更多?而在處理這內問題是到底是依賴於法官更多還是依賴於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更多?

訂卷篇

似乎到法院實習必做的就是訂卷。庭長説希望我們實習結束後不要發現自己似乎只學會訂卷。

訂卷並不只是一個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個案子的全部內容,當事人要説的,代理人要説的以及法官要説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裏。而一本卷的排列順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個案件的流程順序。立案審批表,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以及案件受理費的發票這是發生在立案階段,屬於立案庭的工作。當一本卷宗從立案庭轉移到審判庭的時候表明:這個案件已經通過審查符合立案標準,並已經告知原告案件已經受理等待送達被告排期審案。卷宗從立案庭出來就到了庭長那兒,等待庭長將他們分配給每個審判員,而審判員則把案卷給自己的書記員讓他們去做前期準備工作。而應訴通知書,當事人告知書這表明被告已經應訴,可以走審判程序了。在做完這些工作了卷宗也應該從書記員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來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辯,看看有沒有調解的可能,有調解希望的調解,沒有調解希望的開庭。調解成功的就寫調解書,沒有調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開庭,開庭後的工作是判決。這樣一分卷就訂好了。

在訂了幾份卷後就基本上了解了整個辦案流程,這大概也是實習生必須訂卷的目的吧。還好我沒訂幾份卷就熟悉了這一流程也就開始學習下一步的工作。

送達篇

在辦案流程中面臨的最大問題並不是審判,審判適用法律就可以了,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判決。最大的問題是送達,有時候是找被告,最讓人沒有辦法的是被告找到了找不到原告。

在訂了幾天卷後開始打電話,拿到一份卷宗先看訴狀,上面有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聯繫方式,通常是電話號碼與地址都有。電話接通後:“你好,這裏是四方法院民三庭,你是某某吧?

某某訴你的離婚(繼承糾紛)案子現在在我們這兒你能過來那一下傳票嗎?”遇到態度好的當事人他會很禮貌的表示他那天有時間那天回來拿,要是遇到一個不講道理的當事人他會在電話裏大罵,好像告他的是我一樣,這是要等他罵完了再跟他説讓他那傳票的事。也有當事人不來的這就要上門送達了。打電話給原告確定被告的確切地址後發關根書記員會上門送達,這是就要用到了《民事訴訟法》裏的知識了,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在書上只有一頁紙而已,在現實的法律事務中我們往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送達。在實習的八週這幾種宋大方式我都有用到過。

打電話給當事人他態度很不好明確表示不會到法院來拿傳票,給法官説明這一情況後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我們找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拒絕簽收。無奈之下我們將傳票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船票貼在他家門口並照相留底。這應該就是書上講的留置送達了。

參觀法院實習報告 篇4

一、實習的.目

通過實習,讓我們全面瞭解法院實施法律的情況;通過實習,培養我們初步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可以使我們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法學實務工作者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法學實務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我們的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

二、實習概況

在這次實習中,我們二十幾位同學到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實習。我和其他三位同學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實習。在實習中,洪山區人民法院給了我們極大的方便和幫助,也給予了我們較高的評價:虛心學習,認真工作,專業紮實,理論功底好,實踐能力不斷提高。同時,這次的實習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體會和感受。

法院是一個處理糾紛,處理矛盾,給當事人公平、公正的結果的地方,而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區人民法院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我們的實習是由政治處進行安排的。這次帶我的指導老師是立案庭的法官賈老師,是一個既漂亮又很親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實習期間教會了我那麼多東西。

三、實習過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當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僅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員,有企業、律師,也有教師、工人、老人等。這些當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蠻不講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常要與他們進行説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麼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麼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範本進行填寫。立案庭還有一個信訪接待室,負責法律諮詢、非訴信訪的處理、訴前調處糾紛及日常信訪接待中的解釋、息訪工作。法院信訪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羣眾的聯繫的重要橋樑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實保障公民的信訪申訴權利的重要窗口。信訪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別的多,羣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的行為,有利於法院的改進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當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處理。立案庭立案後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最後再送到審判庭。可以説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關,是法院工作的開始,佔據很重要的位置。

在潛意識裏認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簡單,因為在立案階段對相關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審查,不具體涉及實體的問題,只要符合立案的四個條件即可,一個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實習的這段時間,發現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它是一份同樣需要過硬的業務知識和其它相關知識素養的部門,做好這份工作需要耐心、細心、熱心。立案對於法院工作來説,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來業務庭室具體審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階段把相關的材料審查清楚,能夠大大提高審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關,減輕了訴累,當事人就不需要在後來的程序中走彎路。

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我發現除了專業的理論知識,還必須掌握每個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樣的基本證據才能達到立案的條件。例如,離婚糾紛案件,在立案時,需要詢問當事人是第幾次起訴離婚,以查明當事人是否有訴權。在立案階段如果是女方起訴,還需要提供婦檢證明。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結婚證原件,就需要當事人到當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存根作為證明,或經户籍所在地鄉鎮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需要提供當事人所在村組的徵收補償分配方案和相應的分配表。這些知識在理論學習階段我都未曾接觸過,只能在實踐中慢慢積累和摸索,這對於我以後的工作開展無疑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麼與當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諧訴訟,僅僅依靠專業知識是無法達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為當事人接觸法院、瞭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現的是法院的整體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幾十位的當事人,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運用自己的智慧來處理好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遇到法律知識有限的當事人,需要思考怎樣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來讓當事人明晰相關的法律知識,有時擔心當事人不明白,就要求當事人把這層意思複述一遍,把相關解釋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較固執的當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説明解釋,講明其中的利害關係,讓當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濟途徑。在立案過程中,有時存在當事人不親自來立案,只有訴訟代理人代為立案的情況,這時我們堅持當事人必須到場的工作原則,對於年老體弱者,會綜合相關因素,以電話聯繫的方式核實相關信息,儘量做到萬無一失。對於不理解的當事人,我們需要一一講明當事人到場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場的法律後果,讓當事人知曉這一利害關係。對屬於弱勢羣體的當事人,我們會建議當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司法救濟,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合理及時地保護。

四、實習成果

專業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司法人員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事務,是跟着指導老師學習司法經驗和了解、掌握案件處理方法和程序的過程,專業實習是一種課堂內外的學習。在近一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課堂內外學不到的東西,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一)瞭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門和工作程序

法院一般都設置有立案庭、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政治處主要負責法院內部的事務,我們這次的實習就是由政治處負責接待和安排的。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審判庭那麼多事務,多數時候都是很清閒的,而審監庭是對法院審判工作進行監督的部門。執行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後環節,是當事人在判決後因為對方不履行判決的義務而有權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的一項權利,是當事人實現權利的保障。

民事審判庭又分為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遺囑繼承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以及勞動爭議糾紛的案件。民二庭主要處理的是醫療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處理人身損害賠償和交通肇事的案件。

刑庭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衞國家安全,保衞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雖然洪山區人民法院是基層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卻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對簡單一些,但簡單並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個案子對於與案子有關的當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實習期間到刑庭去旁聽過,與民庭有較大的區別,更嚴肅和謹慎。

(二)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也提高和培養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審判要運用到得理論知識比執行組多點,案件都要深思熟慮,複雜重大案件還要反覆評議才能做決定,可能作出的決定很簡單,可是過程確着實讓審判員們花不少功夫。立案雖看着簡單,也是比較累人的,當事人比較多,要告訴當事人怎麼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是該法庭管轄範圍,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錯。感覺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鍛鍊機會,也讓我做了回實踐者,但也明白在學校做一個學生與出去做個實踐者,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而且有些距離是無法用知識彌補的,需要去用心體會,如何做一個好的實踐者,現在成為我面前一個難關,以前沒怎麼意識到,但現在卻強烈感到我們還要繼續鍛鍊,從理論到實踐,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也體會到法律工作者和當事人都應該讓多方對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們法律人員身上,法官更是承載着一種正義,若是當事人不信任法官,勢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應該學着朝這方面去努力。

(三)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很有調解經驗的楊法官説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説話有分量的人。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並不是説調解者就應該板着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並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着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後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後調解的也有。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激化,防止糾紛的惡化。調解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會情緒激動語氣十分惡劣,法官們要好好的勸解他們,要很有耐心和耐性。看着法官們辛苦的調解,我真的是又佩服又慚愧,覺得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四)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在立案庭的實習過程中,經常有當事人過來要求立案,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諮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會接接電話,幫法官接待一下當事人。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人,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整理卷宗和參加庭審等,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鍊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緻,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五)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去法院實習之前,由於幾乎沒有接觸過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祕的地方。既有正義又時常有輿論認為法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話筒,法院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我在法院實習期間看見的是法官們認真辦案的情形,以及他們為當事人盡心盡力辦事,雖然偶爾有人説法官因為當事人一方是其同學而故意刁難另一方當事人,不過我想決大部分的法官還是比較遵守法官的職業道德的。

五、實習體會

(一)法學教學過程中的問題

兩年的法學學習在這次的實習中並不能讓我們實踐起來很快,法學的教育主要培養了我們的理論素質,但是對我們的實際動手解決事情能力的培養則比較不夠,雖然有模擬法庭、有法律文書寫作課,但是與實際還是有較大的差距。接觸的案例也較少,對現實涉足太少,把現實看得太簡單,處理問題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學人格培養,做事情不夠穩重。

(二)實習本身存在的問題

實習的時間短了一些,實習是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我們要用一些時間去適應這個新環境,一個月的實習只是讓我們剛剛熟悉了這裏,熟悉了一些程序上的情況,對於實體方面則只有很膚淺的認識,跟老師的學習還沒有深入,還沒有達到自己能處理一些很簡單的案子的地步和獨立處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實習過程中很羨慕其他同學有機會去嘗試着獨立辦理案件,可是卻缺乏機會。

(三)設想與建議

我覺得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儘量避免畢業後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在實習的時間上可以適當的延長,最好能讓同學們分別到不同的司法機關進行實習,這樣可以多熟悉一些部分的工作情況,這可以提高同學們的適應能力和學習各種知識和實際動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