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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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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應急措施?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什麼叫做應急措施,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叫做應急措施

  所謂的應急措施

應急措施:即應對(應付)緊急(突發)情況的具體的做法。

例:船舶人員落水和應急措施

1. 顯示人員落水信號、鳴放求救聲號,加強了望搜尋;

2. 夜間及能見度不良時保持足夠照明;

3. 向附近和過往船舶發佈人員落水和搜救信息;

4. 投放救生圈或其他漂浮物,以便落水者攀附,指示落水者的概位;

5. 可能情況下,駛回人沒落水位置搜尋落水者;

6. 放下救生艇搜尋,並在發現落水人員後從其下風方向(水流下游)靠近救援;

7. 其他有效措施。

  應急措施的內容有哪些方面

根據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的框架內容,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一般應覆蓋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和應急恢復全過程,主要包括以下九部分內容。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簡要闡述編制應急預案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如加強和規範管理、提高保障和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減少危害及保障安全等。

2、編制依據。主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國家相應應急預案。

3、適用範圍。是指預案針對某一區域內,某種類型突發事件作出反應,預案只在制定單位管轄地域和職責範圍適用,要級別明確、針對性強。

4、工作原則。要求明確具體。如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預防為主、快速處置等原則。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織指揮是應急預案的重點內容,預案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統一、有序、高效的指揮和運行機制。

1、按照突發事件處置需要設立應急指揮機構,明確主要負責人、組成人員及相應的職權。

2、應急指揮機構涉及的部門(單位)及其相應的職權和義務。

3、以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為主線,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報告、響應、結束、善後處置等各環節的主管與協作聯動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參與部門的職責。

(三)預防預警機制

應急預案的對象就是假定發生的突發事件,並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因此,預防預警機制是預案的關鍵內容。

1、信息監測。確定預警信息監測、收集、報告和發佈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預警行動。明確預警方法、渠道以及監督檢查措施和信息交流與通報程序,預警期間採取的應急措施及有關應急準備。

3、預警支持系統。建立預警體系和相關技術支持平台,明確使用、維護、改進系統的要求。

4、預警級別發佈。明確預警級別的確定原則、信息確認與發佈程序等。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的4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四)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是應急預案的核心內容,即應急指揮機構應用反饋機制,合理應用應急力量和資源,把握時機強化控制力度,防止事態惡化;對已發生的事件,將其破壞力和影響範圍控制在最低級別。一般應包括以下7個方面:

1、應急響應級別。根據突發事件確定科學的分級標準,按照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的4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行動。突發事件的響應級別與預警級別密切相關,但也有所不同,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應急響應行動。根據突發事件級別明確預案啟動級別和條件,明確響應主體、指揮機構工作職責、權限和要求,闡明應急響應及處置過程等。對於跨國(境)、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事件,可針對實際情況列舉不同措施,同時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信息報送和處理。明確信息採集的範圍、內容、方法、報送程序和時限,要求符合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如果突發事件涉及港、澳、台和境外人員,或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地區和國家通報的,明確通報程序和部門。

4、指揮和協調。現場指揮遵循屬地為主的原則,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突發事件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明確指揮機構的職能和任務,建立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制度,信息分析、專家諮詢、損失評估等程序。

5、應急處置。制定詳細、科學的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方案、處置措施,明確各級指揮機構調派應急隊伍的數量及處置措施,隊伍集中、部署的方式,設備器材、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各應急隊伍之間協作程序等。

6、信息發佈。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明確信息發佈的內容、方式、機構及程序。

7、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狀態解除或緊急響應措施終止的發佈機構及程序,並注意與現場搶救活動的結束區別開來。

(五)善後工作

1、善後處置。明確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徵用補償,災後重建的政策措施,以及做好衞生防疫、保險理賠工作等。

2、社會救助。明確社會、個人或國內外機構的組織協調、捐贈款物的管理與監督等事項。

3、後果評估。突發事件分析評估、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六)應急保障

1、人力資源保障。列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政府、軍隊、武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等。明確社會動員條件、範圍、程序和必要的`保障制度。

2、財力保障。明確應急經費來源、使用範圍、數量和管理監督措施,提供應急狀態時政府經費的保障措施。

3、物資保障。包括物資調撥和組織生產方案。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明確具體的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流程技術方案儲備。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統維護及信息採集等制度,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明確參與應急處置各部門單位的通訊方式和確保應急期間黨、政、軍領導機關及現場指揮的通信方案。

5、交通運輸保障。包括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佈、功能、使用狀態等信息,駕駛員的應急準備措施,徵用單位的啟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線路規劃等。

6、醫療衞生保障。包括醫療救治資源分佈、救治能力與專長、衞生疾病控制機構能力與分佈、各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被調用方案等。

7、人員防護。制定應急避險、人員疏散及救援人員安全措施等,規劃和建立基本滿足突發事件的人員避難場所。

8、技術裝備保障。包括技術系統及儲備,應急設施設備,突發事件現場可供使用的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位置,備用措施以及相應的制度等。

9、治安維護。制定應急狀態下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培訓、佈局、調度和工作方案等。

(七)監督管理

預案的監督管理,即強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宣傳和培訓,明確預案不僅是讓人看,更重要的是要在實踐中應用,在培訓和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可以成為預案修改更新的參考。

1、預案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範圍、內容、組織及工作要求等。

2、宣傳和培訓。包括應急預案、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應急常識宣傳,各級領導、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的常規性和專業性培訓以及培訓的工作要求等。

3、獎懲和責任。明確監督主體和罰則,明確獎勵對象、方式及責任追究程序等。

標籤: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