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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6篇)

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質量,實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措施,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確保食品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二、範圍:

適用於所有車間。

三、職責: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由生產科執行,廠長監督指導。

四、內容

(一)應急預案啟動

1、如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反饋同一批次的產品,發生食用後腹瀉等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現象,主要包括化學的、生物的危害,或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現批量的明顯的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質量事故,如批量漲袋、出現漏氣、發臭等,視為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

2、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件,立即啟動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應立即按照預案的責任分工,投入應急處理程序工作,並隨時向各職能部門反饋質量報告情況。

(二)實施應急處理措施

1、立即向供銷科和質檢科等職能部門進行反饋和信息溝通,便於問題在市場上的妥善和積極處理。

2、派質檢科或與職能部門專業人員一起,到事故發生現場,查看產品質量狀況,事故發生狀態及影響範圍等情況,將樣品送廠,並做出初步的判斷和處理。

3、相關生產車間,排查此批次產品的產量和範圍;

4、詢問其它發貨範圍的銷售公司,是否有此類現象的發生;

5、排查此批次產品生產所用的原料和輔料及包裝物的名稱、數量、生產廠家以及其它產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輔料或包裝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產品的質量狀態,生產批量及發貨範圍。

6、排查此批原輔料是否有理化指標的檢測,以往供應廠家的質量及理化指標檢測的情況;同時排查此批產品所用包裝物、原料是否有變化。

7、排查生產環節的各項生產記錄,還原當天生產狀況;

8、通過以上排查,初步判斷出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懷疑因素進行進一步的判斷。

9、對懷疑因素和環節,進行至少三種的重複性試驗,通過試驗,確定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

10、對於市場上的事故發生態勢積極關注和溝通,並與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做好其它善後處理工作。

(三)產品回收

1、通過排查和確定事故發生的原因,與職能部門溝通後,如確認此批產品有回收的必要,應對產品進行回收。回收時,按發貨區域、數量及日期批次進行回收。回收後按正常退貨程序進行退貨。

2、退貨時,與職能部門溝通,確定統一退回總部或各異地公司同時接收。

3、產品退貨後,積極對退貨產品進行觀察。

(四)改善和改進

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對影響產品質量安全、排查出來的因素,廠內進行整改,由相關車間積極整改,或進行硬件的投入,從而固化生產。如有系統性問題,需要職能部門配合的,積極向相關部門寫出書面申請,並明確提出,在相關因素改進之前,此種或此批產品停止生產,或改進工藝等。

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全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制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張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尚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對包括我縣在內的2個以上縣區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對包括我縣在內2個以上縣區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出現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全縣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跨鄉鎮區域的,或超出事發地鄉鎮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縣政府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成立尚義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衞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衞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宗教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

2.2辦事機構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縣衞生局,縣衞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建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修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有關配套措施,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報送。

2.3成員單位職責

縣食安辦承擔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助鄉鎮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依法對食物中毒事件組織調查處理;做好相關信息發佈。

縣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鑑定工作,維護好社會治安;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機構相關工作。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運輸力量,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受傷人員的疏散。

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等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組織對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產銷假冒偽劣酒類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負責依法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依法開展對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檢驗和事件原因的調查處理等監管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經費支持。

縣文廣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相關技術鑑定、查處、規範等工作。

縣宗教局負責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對工作。

2.4鄉鎮機構

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相關單位組成的應急指揮體系。

2.5專家組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直接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應急處理小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和綜合組。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職能界定,由相應部門牽頭開展工作。其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

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違法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醫療救治組:由縣衞生局負責組織。其職責: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儘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辦組:由縣食安委辦公室牽頭組成。其職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溯源,查處違法當事人。

綜合組:由縣食安委辦負責。其職責:彙總信息,報告、通報有關情況。

3運行機制

各鄉鎮、社區、村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預測與預警

建立預測預警系統,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事態,及時向社會和公眾作出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依託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綜合發佈系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預警系統。

3.1.2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與縣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相一致,一般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1.3預警發佈

當食品安全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鄉鎮要發佈ⅳ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ⅲ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ⅲ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ⅱ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ⅱ級預警信息;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ⅱ級標準,縣政府要發佈ⅰ級預警信息。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ⅳ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針對性強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ⅳ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鄉鎮。ⅲ級、ⅱ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ⅰ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對於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後2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縣政府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發生後1小時內先行預報,並説明具體原因。應急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彙報有關情況。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彙總核實上報的應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況要及時上報,同時將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鄉鎮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響到我縣行政區域以外的地區,應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立即採取措施,先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2.3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鄉鎮和社區、村委會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作出應急響應。當食品安全事故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地鄉鎮立即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並向縣政府報告;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達到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標準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同意後,立即啟動相應縣級應急預案和開展相關應急響應,並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2.4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和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5擴大應急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實施擴大應急行動。

實施擴大應急時,除向縣政府報告情況請求協調處置外,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3.2.6應急結束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後提出終止應急工作請示,報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員會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終止應急狀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自行撤銷。

3.3善後工作

3.3.1善後處置

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機構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會同事發地鄉鎮,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縣政府提交書面報告。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全面評估,並報縣政府備案。

3.4信息發佈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政府辦公室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發布事件發生的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佈會、新聞通報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通過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發佈信息。

4應急保障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廣播電視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和羣眾基本生活的需要。

4.1人力資源

醫療衞生救援隊伍是食品安全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以鄉鎮、社區和村委會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中的重要作用。

4.2財力保障

各鄉鎮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公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縣級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主要是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縣級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縣工信局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縣級應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各鄉鎮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4.4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衞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衞生應急工作,同時開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調查,農牧、質監、工商、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4.5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確保救助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6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和武警中隊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7市場秩序維護

工信、工商、發改、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場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查處藉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倒賣救助物資及調撥物資流入市場銷售的行為。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

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5.2宣傳和培訓

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調指導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宣傳、教育、文體影視、科協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5.3責任與獎懲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為了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學校食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應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力洪民族學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務實求是,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成立機構

組長:陸任練、校長

副組長:陸宗福、副校長

主要成員:黃永城、楊光靜、羅朝銀、姚昌雲

突發事件的主要處置措施

食品衞生安全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以便取得上級領導的指示,便於採取下一步行動。學校領導小組召集成員會議,商量和佈置處置方法,各司其職,展開工作。

三,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集體食物中毒: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縣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緻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清樣及其。

四,防範措施

1,他食物封存加強食品衞生安全的宣傳,建立完善品衞生安制度。

2,校內食堂嚴禁出售變質食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和有害食品。

3,建立完善學生食堂飯菜留驗制度。

五,責任制度

1,學校食堂完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第一責任人,各公寓樓管理老師及各班班主任為責任報告人。

2,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3,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衞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4,校長辦公室負責接待新聞媒體,發佈相關情況與消息。

善後處理

學校應急處理辦公室在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協助下,努力作好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的後期處置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作好責任事故的經濟賠償、責任追究和報告總結工作。

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為維護廣大餐飲消費者的生命安全,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滄縣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意見,結合我單位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飲食安全應急預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要認真貫徹執行《滄縣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衞生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衞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食品的污染:應對食品加強衞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出售過程中的污染。食品須低温貯藏,用專用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衞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衞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温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鹼、澱粉、食鹽等形狀相似,因而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強對有毒物品的管理。

(2)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

(一)通報

發現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單位負責人做好搶救準備,同時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事故嚴重的報醫院急救電話120。

(二)緊急處理

1、開展緊急救護工作;

2、負責車輛調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3、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三)原因調查

1、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

2、配合防疫部門對留樣的食物和現場取到樣品進行技術鑑定;

3、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四)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的大小情況,及時報上級有關單位。

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衞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衞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衞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准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衞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遊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台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台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衞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佈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佈。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佈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事故調查組

由衞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儘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

由衞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衞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檢測評估組

由衞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採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衞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7)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衞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應急保障

3.1信息保障

衞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衞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醫療保障

衞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後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後,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4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監測預警

衞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衞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並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4.2事故報告

4.2.1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衞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報告主體和時限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羣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衞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後,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衞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衞生部報告。

4.2.3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已採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並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事故評估

4.3.1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衞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採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範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後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範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准並宣佈啟動Ⅰ級響應後,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並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並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採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衞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衞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儘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衞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後,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並銷燬。檢驗後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並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並有蔓延趨勢,情況複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並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並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後,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後級別採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信息發佈

事故信息發佈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採取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後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獎懲

6.2.1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衞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並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餐飲公司食品安全應急預案6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並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後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並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繫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並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繫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