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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17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範文(通用17篇)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

根據《xx縣水務局關於開展全縣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的內容要求,現將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工作目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整改、重實效”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開展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全力保障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開展,全力保障設施設備運行安全。

工作重點:重點圍繞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特點對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關鍵部位開展檢查和整治,特別是要全力確保重點設備和關鍵設備運行、有限空間作業和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

二、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如下: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運營部。辦公室負責與相關部門、污水處理廠(站)聯繫,負責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和指導。

三、安全生產大檢查範圍、內容

(一)檢查範圍

1、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安全投入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設施設備和作業現場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落實情況。

3、安全風險管控情況。重點檢查污水處理設施設備完好狀況和日常管理維護情況;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和公告。

4、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檢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自查自改自報。

5、應急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應急組織體系建設情況;編制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配備必要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情況;開展事故應急處置的總結評估工作情況;加強崗位應急培訓情況。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包括由公司負責運行管理的xx縣污水處理廠,以及微型污水處理站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廠(站)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負責,組織落實,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並深入操作一線逐點排查,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大檢查收到實效,不流於形式。

(二)做好查出問題的整改

各廠(站)要根據主要內容認真對照檢查。堅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則,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產生原因並及時消除,對查出的問題要儘快整改。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隱患,要立即解決。對暫時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實責任人並制定整改計劃,確保可控在控。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按要求及時上報公司協調解決,堅決杜絕發生季節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設施設備特別的應對工作

各廠(站)要繼續做好汛期應對措施的落實工作。要結污水處理行業的實際抓住重點,做好高低壓供用電櫃、生化處理系統、潛污泵、風機等重點部位出現特別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物資的完備,保證應急隊員的通訊暢通,提高管理人員及運行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四)堅持標本兼職,構建長效機制

對檢查中發現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總結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的長效機制。要把安全生產檢查貫穿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重點工作相結合,標本兼治,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細化到每個崗位的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2

為加強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行管理,全面提高其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發揮減排效益,促進水環境質量的改善,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本方案所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是xx鎮境內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的所有農村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達到設計排放標準。

二、責任分工

以“屬地為主、政府主導、羣眾參與和誰建設、誰運營、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責任體系。由於xx鎮轄區的農村生活污水設施維護管理沒有統一納入第三方運維,目前維護管理的主體是建設施工方和鎮村兩級。集鎮xx、xx村污水處理廠由拓興公司負責運營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相應行政村作為運維管理責任主體。各級主體層層負責,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運維措施

(一)集鎮xx村污水處理廠、xx村入河排污口2個,該兩村由區住建局拓興公司運營管理,達標排放,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含xx村、xx兩個污水處理廠)由村級維護管理,鎮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

1、xx村、xx兩個微動力污水處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負責運營管理,要保證水泵及配電設施運行良好,無漏電、跳閘、特別等現象發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要對池內應做到無板結、無垃圾、無雜草,保持場地的整潔美觀,鄉鎮和環保部門督促落實尾水正常達標排放。

2、若委託第三方進行運營管護,管護過程所產生的費用由第三方支付,並確保尾水達標排放,鄉鎮和環保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三)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由各行政村作為運維責任主體。

1、除xx村、xx村污水處理站採用微動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設施由各相應村負責運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專人定期加強維護管理。

2、各行政村負責把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納入村規民約,加強宣傳教育,組織村民自覺維護治污設施不受人為破壞。

四、加強領導

(一)成立xx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三個環保網格員任副組長,各村主任任成員。每個網格員掛鈎一個片區,形成分管領導組織牽頭,網格員監督指導,村主任具體負責的日常運維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對污水處理站所有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按要求對管網進行巡查,對管網出現的漏、堵、壞、溢等特別現象,儘快處理和修復。

(四)環保部門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定期對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出水水質進行監測,確保設施出水正常達標排放。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3

一、工作目標

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其它縣(區)要確保在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區、市城區在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運行。

二、工作重點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由市物價局牽頭。研究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根據省、市污水處理收費相關管理辦法及時、具體落實。省政府《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污水處理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凡收費不到位的地方,當地財政要對運營成本給予補貼”要求,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年內所有縣(市)全部要開徵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噸0.8元。加強對污水處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

(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

1、加快設施建設。已列入省、市規劃。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儘快開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其它各縣完成可行性研究,爭取立項。建項目要倒排工期,確保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

2、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廠網並舉、管網先行”原則加大對城市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力度。擴展污水收集管網服務範圍。新建污水處理廠,要堅持配套管網與主體工藝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的管網系統。

3、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全面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許可制度。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監督檢測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水質和水量,保障各類城市排水設施的安全運行,確保污水處理廠建成後的正常運轉。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機制。拓寬籌資渠道。鼓勵污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同時,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污水處理項目要推行特許經營,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企業,不再設立新的事業單位。

(五)切實做好污泥的處理工作。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把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鼓勵結合本地的實際對污泥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進行綜合利用的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建立全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報表和通報制度。並在新聞媒體和市政府政務網站上按季度對規劃、建項目進展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費徵收情況等進行跟蹤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和責任,按照省、市環保工作的目標要求,分解指標,責任到市、縣、區,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完成指標落實到每個年度,限期完成。各市、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廣泛開展污水治理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和社會公眾水資源憂患意識。使排污單位和個人充分認識到污染者付費”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使付費成為自覺行為。

(三)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職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發改部門依照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負責城市污水處理項目的申報、審批,並根據國家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或國債)資金;物價部門負責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和收費辦法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收費收支情況的監管;環保部門負責排污企業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監察、審計、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加大對污水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處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各地污水處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定期組織檢查,及時瞭解各地的工作進展和出現的問題,定期印發《污水處理工作動態快報》。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4

一、含油廢水的定義

含油廢水是指:含有脂(脂肪酸、皂類、脂肪、蠟等)及各種油類(礦物油、動植物油)的廢水。含油廢水的特點是C0D、B0D高,有一定的氣味和色度、易燃、易氧化分解,一般比水輕、難溶於水,含油廢水是一種量大面廣且危害嚴重的工業廢水,其污染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惡化水質、危害水產資源;

2、危害人體健康;

3、污染大氣;

4、影響農作物生產;

5、影響自然景觀;

6、影響潔淨的自然水源。

鑑於含油廢水的污染性,我國規定含油廢水最高允許排放1衣度為mg/L。

二、油在水中的存在形式

1、懸浮油:粒度≥100m,靜置後能較快上浮,以連續相的油膜漂浮在水面上。

2、分散油:粒度為10100um,懸浮、彌散在水相中,在足夠時間靜置或外力的作用,可凝聚成教大的油滴上浮到水面,也可能進一步變小,轉化成乳化油。

3、乳化油:粒度為0.110um(極微細的油滴),由於油——水界面有表面活性劑的影響,以水包油的形式穩定地分散在水中,單純用靜置的方法很難實現油水分離。

上述3種油在電鍍廢水中都存在,油脂濃度一般在300—500mg/L,其中乳化油所佔比例最大。

三、處理方法

1、沉降分離法

沉降分離法是利用油水兩相的密度差及油和水的不相容性進行分離的,屬一級處理。沉降分離在隔油池中進行,常見的有平流式(APZ)、平行板式(P1PI)、波紋板式(CPI)等型式。平流式隔油池的設計主要基於斯托克斯公式,由公式可求得一定表面積的隔油池所能除去的最小油滴直徑。隔油池水流狀態對除油能力和效果也有很大影響,最好的水流狀態是層流狀態,它有利於油滴的上升和固相的沉降。

2、粗粒化法

利用油水兩相對聚結材料親和力的不同來進行分離。含油廢水通過粗粒化材料時,其中細小的油滴聚結成較大的油粒,從而加大上浮速度,屬二級處理。

粗粒化式是將材料填充於粗粒化裝置中,當廢水通過時可以去除其中的分散油,該技術關鍵是粗粒化材料,材料的形狀主要有纖維狀和顆粒。常用的親水性材料是在聚酰胺、聚乙烯醇、維尼綸等纖維內弓I入酸基(磺酸基、磷酸基等)和鹽類,親油性材料主要有蠟狀球,聚烯系或聚苯乙烯系球體或發泡體,聚氨酯發泡體等,有學者認為其接觸角小於7為好。通過污水在粗粒化前後油珠粒徑分佈的變化來判定除油效果及工藝可行性,主要評價指標為油的去除率及出水含油量。

粗粒化法無需外加化學試劑,無2次污染,設備佔地面積小,基建費用較低。但用此法處理含油廢水要求進口濃度較低,因此進入設備前的含油廢水必須經預處理,否則出水油濃度較高(一般高於10mg/L),常需再進行深度處理。

3、過濾法

利用顆粒介質濾牀的截留及慣性碰撞、篩分、表面黏附、聚並等機理,去除水中油份,一般用於二級處理或深度處理。常見的顆粒介質濾料有石英砂、無煙煤、玻璃纖維、高分子聚合物等。經過濾處理後,能使油含量小於質量份數。對某機車廠含油廢水先經隔油、混凝沉澱、再經過濾,出水各項指標均達排放標準,油去除率可達95%,完全可用於有關生產車間。過濾法設備簡單、操作方便,投資費用低。但隨運行時間的增加,壓力降逐漸增大,需經常進行反衝洗,以保證正常運行。

4、膜分離法

膜分離法是irajan所開拓並在近20多年來迅速發展起來的分離技術。膜分離法處理含油廢水是利用多孔薄膜為分離介質,截留含油廢水中的油及表面活性劑而使水分子通過,達到油水分離目的。膜分離技術的關鍵是膜和組件的選擇。膜材料可分為高分子膜和無機膜,常用的高分子膜有醋酸纖維膜、聚碸膜、聚丙烯膜、聚偏氟乙烯膜等;常用的無機膜材料有氧化鋁、氧化鋯、氧化鈦等。按孔徑大小又可分微濾、超濾、反滲秀等。最適合於排放要求高、處理量不大的含油廢水;經微濾處理後出水油濃度一般也小於質量分數1.0x10。

5、浮選法

浮選法是利用油珠粘附於水中的微氣泡後使浮力增大而浮上分離,主要用來處理含油廢水中靠重力分離自然浮上難以去除的分散油、乳化油和細小的懸浮固體物(要投放無機或有機的絮凝劑)。由於空氣微泡由非極性分子組成,能與水性的油結合在一起,帶着油滴一起上升,上浮速度可提高近千倍,所以油水分離效率很高。根據產生氣泡的方式不同,又可分為加壓溶氣浮選法、葉輪浮選法和曝氣浮選法。為提高浮選效果,可再向廢水中加入無機或有機高分子絮凝劑,即為絮凝浮選法,則對油水分離的效果還會提高。目前該法已被廣泛應用於油田廢水、石油化工廢水、食品油生產廢水等的處理、工藝較為成熟。

6、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多孔固體吸附劑對含油廢水中的溶解油及其它溶解性有機物進行表面吸附。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活性炭不僅對油有很好的吸附性能,而且能同時有效地吸附廢水中的其它有機物,但吸附容量有限(對油一般為30—80mg/g),且成本高,再生困難,限制了它的應用。經吸附法處理後出水油含量可在5mg/L以下,因此吸附法一般只用於含油廢水的深度處理。徐根良等對拆船廠含油廢水進行處理,出水油含量在5mg/L以下,多數在1mg/L以下。所用吸附劑為改性膨潤土、磺化煤、廢舊活性炭、碎焦炭、有機纖維等易得原料。

7、凝聚法

凝聚法是向廢水中投加一定比例的絮凝劑,在廢水中生成親油性的絮狀物,使微水油滴吸附於其上,然後用沉降或氣浮的方法將油分去除。常用的有硫酸鋁、硫酸亞鐵、三氯化鐵、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等無機絮凝劑和聚丙烯酰胺、丙烯酰胺等有機絮凝劑,不同絮凝劑的PH值使用範圍不同。為-J~n強絮凝效果,往往兩個絮凝劑複合使用。此法投藥量大,排渣打量大,適用於處理廢水量很大,而含油量較少,濃度一般在質量份數1.0×10以下的乳物油或其它細小懸浮物。

8、鹽析法

鹽析法是向廢水中投加無機鹽類電解質。電解質對油珠擴散層的陽離子全部被趕到了吸附層中,導致雙電層破壞,油珠則變成中性,油珠間吸引力恢復而相互聚並,從而達到破乳目的。常用的電解質是鈣、鎂、鋁的鹽類,它既可中和電荷,又可轉換表面活性劑的金屬皂,使處理效果提高。鹽析法投鹽量一般在1%一5%之間,經鹽析法處理後,出水油的含量一般大於10mg/L。但該法聚析速度慢,沉降分離時間長,設備佔地面積大,而且對由表面活性劑穩定的含油乳狀液的處理效果不好。

9、電解法

電解法包括電解凝聚吸附法和電解浮上法。電解凝聚吸附是利用溶解性電極電解乳化油廢水。從溶解性陽極(Fe或A1)溶解出金屬離子,金屬離子發生水解作用生成氫氧化物吸附、凝聚乳化油和溶解油,然後沉降除去油分。此法主要適用用於機加工工業中冷卻潤滑液在化學絮凝後的二級處理。電解凝聚吸附法具有佔地面積小、操作簡單、處理效果好、浮渣量相對較少等優點,但它存在陽極金屬消耗量大、需大量鹽類作輔助藥劑、耗電量高、運行費用較高等缺點,此外,對存在的陽極鈍化問題雖研究較多,但仍未根本解決。

10、生物化學法

以上介紹了10種含油廢水處理的單元操作方法,各種方法的適用範圍及優、缺點匯於表中。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實施“藍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進我縣“藍天碧水工程”順利實施,打好打勝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攻堅戰,依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市政府規定的二級以上天數為目標,以控制城區環境污染、改善城區環境質量為重點,控制新污染,治理舊污染,嚴懲違法排污,完成“藍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項指標任務,為建設國際更具知名度、國內最具影響力的晉商文化旅遊中心城市創造良好的環境保障。

二、整治目標

嚴厲打擊城區各類違法排污、違法建設行為,控制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減少噪聲污染,年削減煙塵排放2842噸、二氧化硫排放3038噸,全年城區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達到170天。

三、整治任務

整治範圍為東外環以西、南外環以北、西外環以東、108國道以南城區範圍內的工業窯爐、採暖鍋爐、茶浴爐、賓館飯店營業性爐灶、露天飲食爐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銷音響設備。具體任務為:

1、根據區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爐改造為太陽能熱水器或電熱水器,古城內茶浴爐改造為電熱水器等清潔型設施。改造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潔淨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縣委副書記郝嚮明負責,環保局組織實施,工商局、質監局、公安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2、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由人大副主任李煥進負責,執法局組織實施,工商局、環保局、社區配合。

3、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源治理,關閉淘汰列入文件名單的15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由政府副縣長王金寶負責,經貿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電力公司、古陶鎮配合。

4、推進集中供氣公司、峯巖集中供熱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熱公司、潔源天然氣公司按劃定區域和整治進度鋪設配套管網。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積極實施入網集中供熱供氣,對原有采暖鍋爐實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熱鍋爐。對不具備集中供熱供氣條件的,推廣使用潔淨型煤並安裝除塵、脱硫設施,做到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隨着集中供熱供氣進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紀檢委書記王潤明、政協副主席安修彪負責,城建局組織實施,環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質監局、接待辦、電力公司、古陶鎮、社區配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與調查摸底階段

成立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制定城區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縣政府召開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動員大會進行安排部署。各牽頭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分行業、分類別、分區域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務明確,為整治提供詳實的第一手資料。

(二)集中整治階段

7月底前取締露天飲食爐灶和促銷音響設備;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完成經營生產性單位茶浴爐改造;8月底前關閉淘汰列入平政發[20xx]44號文件名單的15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城區工業企業和窯爐;9月15日前完成賓館飯店的營業性爐灶改造,全部使用氣、電、油等清潔型燃料;10月底前,根據集中供熱供氣進度,根據集中供熱供氣的能力和條件,按照先行政事業單位,後生產經營性單位的順序,對原有采暖鍋爐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3、檢查驗收階段

由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對各牽頭單位綜合整治完成情況逐户進行檢查驗收、評比打分。並根據驗收結果,嚴格獎懲,實行以獎代補,對驗收合格者予以補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形成合力。為推進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縣政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督查監察推動”的工作機制,成立全縣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領導組(名單附後),領導組成員單位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協調作戰。牽頭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按時間、標準完成任務;規劃局要組織編制集中供熱供氣規劃,劃定集中供熱供氣區域和各供熱供氣公司管轄區域;工商局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營業執照吊銷工作;電力公司負責實施牽頭單位移送案件的斷電、拆除供電設施工作;接待辦負責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務的賓館飯店的定點接待資格;公安局配合各牽頭單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古陶鎮、社區積極配合所轄區域內環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從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門聯動、層層落實的落實機制。縣領導組每半月召開一次例會,由牽頭單位一把手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下步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加強宣傳,輿論造勢。新聞辦、廣電中心和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會議、標語、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使綜合整治的時間要求、方法步驟、政策規定做到家喻户曉。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的進展進展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進行公示,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科學規劃,政策扶持。集中供熱供氣是城區鍋爐改造的前提和基礎,規劃、城建部門和供熱供氣公司要在科學規劃、安全施工、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加快管網鋪設進度,帶動整治,促進改造,為圓滿完成整治任務創造條件。從政策上對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予以扶持,實行以獎代補政策。除行政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改造0.5噸以上、1噸以下的鍋爐、茶浴爐,每台補助5000元,改造1噸以上鍋爐、茶浴爐,每台補助10000元。同時,對帶頭實施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由領導組驗收合格後及時兑現。

(四)嚴格執法,保證效果。城區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排污單位和個人作為直接責任人和投資主體,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拖延、抵制整治。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牽頭單位要依法及時進行取締,需要進行案件移送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斷電、吊證。對妨礙公務、阻礙執法的,公安部門要給予嚴厲打擊,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進行。

(五)長效監管,鞏固成果。綜合整治結束後,相關執法部門、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做到監管任務到片、責任到人、落實到户。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人員,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6

為改善我縣農村衞生環境面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XX〕xx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國辦發〔XX〕xx號)、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省農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動實施方案(XX-XX年)的通知》

(閩政辦〔XX〕xxx號),結合我縣實際,我縣各鄉鎮(場、區、辦事處)全面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水污染有效處理,按照“村點覆蓋全面、羣眾受益廣泛、設施運行長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大力整治我縣農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問題,促進我縣水生態環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廈漳泉生態型核心區”。

二、建設任務

(一)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

對收集入廠處理的xx個村已建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計劃新收集納入相關污水廠進行處理的x個村,敷設完善雨污分流管網、支管及農户接户管。

(二)新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根據《長泰縣“全民綜合治水、共建美麗長泰”三年行動方案》等文件要求,全縣需要新建污水設施的總計xx個村,各行政村(居委會)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式或分散式處理設施(人工濕地),其中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行政村及自然村應作為建設重點。

(三)提升改造已建污水處理設施

目前,已建的xx個污水處理設施大部分存在缺乏有效管理、污水收集率低、處理設施無進出水、設施滲漏及管道破壞嚴重等問題,應根據其各自存在問題加以改造提升。

三、實施計劃

(一)計劃實施目標

XX年底前實現全縣所有行政村及龍津溪沿岸x公里範圍內所有自然村(包括縣域範圍內旅遊農家樂項目)農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覆蓋。計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含提升改造已建設施xx處),同時建設收集及接户管網約xxx公里及其他配套設施。建設計劃分年度如下(詳見附件):

(1)XX年計劃:建設xx處。

(2)XX年計劃:建設xxx處。

(3)XX年計劃:建設xx處。

(二)污水設施處理工藝要求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應根據區位條件,因地制宜,選取建設模式。

1.區位條件方面。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生活污水應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應就地自建集中型、區域型、聯户型或單户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處理。鼓勵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

2.工藝選型方面。根據村莊聚集程度和污水產生規模,選擇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分散型農户,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三格化糞池和人工濕地(含水田地或農地)工藝;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連片村莊,規模不大於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兼氧濾池等組合處理工藝;擁有自然池塘或閒置溝渠且規模適中的村莊,規模不大於xxx噸/日的,宜選擇厭氧池+氧化塘+人工濕地等組合處理工藝;對於土地資源緊張、人口集聚程度高、經濟條件較好有鄉村旅遊產業基礎的村莊,宜採取地埋式微動力污水處理工藝。人口聚集程度高且氮磷去除有較高要求的村莊,處理規模達到XX噸/日的,宜採用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

四、建設模式

按照三年建設計劃,XX年-XX年擬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約xxx處,計劃總投資約x億元。針對目前我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存在的資金短缺、運營管理維護不善等問題,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財政部《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XX]xx號)文件要求,探索性地採用PPP模式進行建設,具體內容如下:

1.操作模式參照PPP模式常規做法,結合我縣基本情況,由縣政府作為項目業主,將全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捆綁打包成x個PPP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資金實力強且有污水PPP投資經驗的社會投資者進行全額投資建設。項目建成後由中標單位成立專門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整體運營與管護工作,縣政府根據招標約定價格按月支付污水處理費用,以及按規定年限(十年期以上)分期向投資商支付建設費用及適當投資回報,並在達到合同簽訂年限後將污水設施及其所有權、運營權移交縣政府。

2.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由PPP投資商投入,還款資金來源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全額承擔。

五、工作要求

1.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既定目標任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務求工作實效。縣城建局作為項目牽頭實施單位要依法依規,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各鄉鎮(場、區、辦事處)作為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落實好選址、徵地等各項工作。

2.加強配合,保障到位。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密切配合,合理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確保項目儘快開工。縣城建局、發改局、財政局、環保局、農業局要按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多渠道積極向上爭取相關補助資金,確保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3.加強管護,確保效益各鄉鎮(場、區、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管理,對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落實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維護、管理工作,確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充分發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7

為進一步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根據市政府《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政辦函[20xx]147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下達20xx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的通知>》(發[20xx]7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啟動四鎮農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鎮和鎮集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基本實現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生活污水處理率100%;農村鄉鎮建成區(中心村)生活污水處理率不低於30%;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農村行政村比例不低於35%;分散農户開展生活污水處理比例達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糞池的方式治理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户生活污水。用沼氣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濕地的方式治理集鎮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設三格、四格式化糞池。一般來説對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糞池進行治理,糞液用作農肥。此項工作主要是通過改水改廁來實現,建造標準與農村改廁標準相一致,由區愛衞辦解釋。

(二)建設沼氣池。對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户生活污水一併通過沼氣池處理,沼液、沼渣用作農肥,建造標準與農村沼氣池補助標準要求相一致,由區農林水利局解釋。

(三)建設人工濕地。對於人口相對集中地區,分散農户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沼氣池初步處理後,出水再經氧化塘或人工濕地深度處理,確保達標排放至水體。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鎮要制定農村污水處理專項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運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發動。7月底前四鎮要召開一次農村污水處理專項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農村污水處理工作。

(三)實施建設。8月至11月為實施階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目標。

(四)全面驗收。12月底前對各鎮農村污水處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嶽麓區農村污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小組,於新凡同志任組、蘇春光同志任副組,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環保局、區愛衞辦以及四鎮行政正職為工作小組成員。工作小組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和監督。

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安排專項資金;區農林水利局負責抓好沼氣技術指導,沼氣池資金申報,推進沼氣服務體系建設;區政府辦、區愛衞辦負責農村改廁的申報、監督、指導工作;區環保局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全區農村污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

(二)資金保障。農村污水處理工程經費通過申報改廁、沼氣池補助、申請環保專項資金等措施籌措資金,區財政按照改廁和沼氣池建設的補助標準提供資金配套,並設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形式對各鎮給予資金獎勵支持,同時加大對各級下撥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專款專用。

(三)考核保障。農村污水處理作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要內容納入區年度績效考核範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將項目實施分解到各責任主體。工作小組對農村污水治理實施情況按月督查通報,年終統盤考核。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在項目支持和資金安排上予以限制,並不予評優評先,降低考核等次,給予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明確由行政一把手親自負責,並抽調人員成立專門辦公室。村組由村支部書記任第一責任人,併成立組織機構具體抓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鎮要召開各級動員大會,明確目的和意義,廣泛動員。運用報紙、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指導村民進行化糞池、沼氣池建設工作,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人民羣眾的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增強廣大人民羣眾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區愛衞辦和區農林水利局要進一步加大農村改水改廁和農村沼氣池建設進度,力爭多申請改廁和沼氣池建設指標;區環保局要加快人工濕地建設步伐;區財政要確保資金到位;各鎮要認真履行責任主體義務,全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並促進農村改廁工作、沼氣池建設工作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機結合,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四)加強信息報送。建立層級信息管理和報送機制,各鎮要快速、準確向工作小組報送相關信息,確保問題和困難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8

醫院是擔負着醫療和預防任務的單位,是病人活動生活比較集中的場所。治病救人,救死扶傷是醫院的宗旨,而防止環境污染,杜絕交叉感染加強醫院污水污物治理和消毒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保證醫院污水處理達到排放標準,達到治理污染,保護環境,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組織

醫院建立污水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領導小組由xx、xx、xx等同志組成,xx任組長,工作班子由xx、xx、xx等同志組成,xx負責日常污水處理事務。

二、污水處理週期及要求

醫院排放廢水的主要部門: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手術室污水。醫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其一是病原性微生物;其二是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

負責醫院污水處理的同志要掌握污水處理的技術操作規程,掌握設備運轉性能。醫院污水處理原則上每週處理兩次,每次處理排放結束後,即時做好設備運轉情況、污水數量、加放食鹽數量、排放數量及消毒處理後污水餘氯測定情況等,即時做好登記和記錄。

三、污水處理排放要求

每次消毒劑配製後,要準確地與污水1小時進入貯存池,混勻二小時後排放,嚴禁邊消毒邊排放,更不得出現不消毒即排放。

四、污水處理設備維護

每次完成消毒劑電解和污水排放後,要及時用清水沖洗消毒劑池,防止次氯酸鈉殘留腐蝕設備,做到防滲漏、防凍、防腐蝕。及時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一點出現問題,要及時彙報,及時維修,確保處理設備正常運轉。

五、績效考核

醫院污水處理領導小組採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對污水處理設備及污水處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污水處理工作不負責任的同志實行獎罰分明,設備損害不彙報扣維修費用的10%,污水未消毒即發放的扣當月獎金的40%,工作記錄不及時扣當月獎金的20%,對因技術不精、責任心不強造成的損失,其技術事故和責任事故視損失大小,當事人承擔損失總額的20%。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9

一、污水的物理處理方法

1、格柵法:可分為人工清理的格柵(適用於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少時)和機械格柵(適用於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廠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較多時)。

2、篩網法:篩網的去除效果,可相當於初次沉澱池的作用。

3、過濾: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狀濾料層,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雜質從而使水獲得澄清的工藝過程。

4、離心分離法:它的作用是基於存在於水中的懸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產生的。主要設備有:離心機、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澱池法:用於廢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前的初次沉澱、生理處理後的二次沉澱及污泥處理階段的污泥濃縮池。

6、浮上法:適用於顆粒直徑很小,很難用沉澱法加以去除時,主要有電解浮上法、分散空氣浮上法和溶解空氣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處理方法

污水生物學處理具體來説是通過微生物所產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機物,從而使水得到淨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細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機物直接被菌體吸收;固體和膠體等不溶性有機物先附着在菌體外,由菌細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質,再被菌體吸收,通過微生物體內的氧化、還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機物轉化成微生物自身組成物質,另一部分有機物被氧化分解為C022、H20等簡單的無機物,從而使污染物質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個大而淺的池塘,污水從一端流入,從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時存在着三種生化作用:

(1)有機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氣細菌進行;

(2)有機物的厭氧分解,主要由厭氧細菌進行;

(3)光合作用,由藻類和水生植物進行。

好氣細菌所需的氧氣,除了來自大氣以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藻類光合作用釋放的。細菌代謝過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質以外,還產生C02、H20和無機鹽類,這些產物被藻類所利用。藻類細胞既能被細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動物吞食,使藻類不至過多積累。氧化塘的底部處於厭氧環境,過多的無機氮通過細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氣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體的富營養化。由此,氧化塘實際上是一個藻菌共生的生態系統,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設備簡單、投資少、容易操作等優點。缺點是佔地面積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進入曝氣池後,用機械或人工的方法連續鼓入空氣,經過一段時間,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狀泥粒,即所謂活性污泥。其主體部分是一些好氣性微生物,對污水中的有機物具有很強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並以有機物為養料不斷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離開曝氣池以後,在沉澱池中沉澱,分離出來的水即為淨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餘的以外,其餘的迴流到曝氣池,如此循環運行。活性污泥法的淨化效率很高,它對生活污水中有機物和懸浮物的去除率均達95%左右。但所產生的污泥量較大,有待進一步處理,運行中還容易出現污泥膨脹現象。

3、生物濾池法

生物濾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濾池、生物轉盤、接觸氧化、浸沒法濾池等多種形式。它們處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裝上碎石、爐渣、圓盤或塑料蜂窩等固體填料,當污水連續通過時,由於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層滑膩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這個小環境中,表層是好氣性微生物,內層是厭氣性微生物,中層則生長着大量的兼性厭氣菌。生物膜中除細菌外,還有以原生動物為主的動物羣落,各種生物間形成食物鏈,污水中的有機物通過食物鏈的每個環節,都有一部分通過呼吸作用而轉變成C02,最終能把有機物除去。

4、厭氧處理法

厭氧處理法是在缺氧的條件下,利用厭氣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機物質的方法,又稱厭氧消化。有機物質的厭氧分解,可分為兩個階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機物分解成有機酸、醇、C02、NH3、H2S等,此階段有機酸大量積累,pH值隨即下降,故稱為酸性發酵階段。在分解後期,由於所產生的NH3與酸發生中和作用,pH值逐漸上升,甲烷細菌開始分解有機酸和醇,產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細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機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階段稱為鹼性發酵階段。污水生物處理的前三種方法各有優點,但還存在以下問題: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脱落的生物膜形成廢渣,如不進一步處理會形成二次污染;

(2)對一些B0D5超過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廠污水等處理效果較差;

(3)消耗大量的動力。用厭氧處理法能有效的解決上述三個問題,同時還能產生生物能源——沼氣,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視。

污水的生物學處理是目前世界各國在污水處理中應用最廣的一種方法,從發展趨勢上看,正由單純的防治轉向綜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厭氧消化獲得沼氣和肥料,利用光合細菌處理高濃度有機污水回收單細胞蛋白等,並進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決含無機鹽廢水的處理方法,防止有機物經微生物分解成無機鹽類而使水體富營養化,儘可能實現物質和能量的再循環。

三、水的化學處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學混凝法;

3、化學沉澱法;

4、氧化還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處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術:通過選育和培養高效的微生物菌種,製成製劑,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處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對污水進行降解和淨化。專家介紹,與傳統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術應用於城市污水處理具有五大技術優勢:

一是投資省。目前國內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基礎建設投資大,需要大量的機械設備、管網和其他工程設施,投資成本每噸污水處理在1000元左右;而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設備少,佔地小,處理每噸污水不到500元,相比節約成本50%以上。

二是運行費用低。據測算,目前國內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直接運行成本,一般在每天處理每噸污水0.5元至0.8元之間;而應用生物膜技術處理污水每天每噸只需0.2元左右。

三是淤泥少,沒有“二次污染”。採用傳統的活性淤泥法處理城市污水,常由於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條件下製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淨化後,便會由於缺乏“營養”而自動消亡,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積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剋制劑的微生物菌含量達50億-200億個,大大高於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時還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處理效果明顯優於傳統的活性淤泥法。採用生物膜技術,不僅能夠有效治理湖泊的富營養化,而且有助於修復和強化湖泊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淨能力。五是適合城市生活小區等小規模、有機負荷不高的污水處理。應用生物膜技術投資省,運行費用低,並可節省管網建設成本,處理城市生活小區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擬的優勢。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術:粉末活性炭在污水處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歷史。自從美國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產生的嗅味以後,活性炭成為給水處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機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國外對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對三氯苯酚、二氯苯酚、農藥中所含有機物,三滷甲烷及前體物以及消毒副產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滷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對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認。可用於提高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

3、曝氣生物濾池法:該工藝是一種淹沒式上向流生物濾池,其濾料為比重小於1的球形顆粒並漂浮在水中。通過硝化和反硝化作用淨化水質,其處理能力大大高於活性污泥法,並能達到很高的排放水質標準。

目前,在城市污水處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廣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產生的腥臭污泥問題仍然令人頭痛。可嘗試用污泥進行垃圾場填埋、作有機肥料等。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加快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步伐,減少縣城生活污水對黃河水質的污染,促進縣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實效,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則

按照“統籌兼顧、適度超前、一次規劃、分期建設”的原則,以治理城區生活污水為重點,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環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為目標,解決環保問題,實現節能減排,推進生態建設。

二、建設目標及內容

緊緊抓住污水處理廠被列為國家扶持建設項目,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歷史機遇,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嚴把工程建設質量關,千方百計加快進度,完成項目投資xx萬元,確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處理廠,年底前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至縣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縣城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加快建設步伐,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協調、指導和督促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x,具體負責項目協調、組織、實施。

(二)注重資金調度,建立補償機制

在積極籌措地方配套資金的同時,出台xxx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和管理辦法,建立污水處理費調整機制,統籌整合城維費、排污費、水資源費等各種資金,落實配套資金,建立財政補貼機制,保證合理的投資回報,確保縣城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強化質量管理,加快工程進度

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標準設計、高質量施工,健全質量三級管理網絡,倒排工期,搶抓進度,確保工程質量達標和進度任務落實。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一是建立項目監管機制,明確工程建設目標、時間節點,加大工程監管力度,監理、質檢站與項目業主同時到位,確保工程建設真正落到實處;二是建立項目專項跟蹤督查機制,形成定期督辦、定期調度、定期通報制度;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工作失誤、推諉扯皮造成項目受損或延誤的,按照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1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認清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的重要意義,加快城鄉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二、目標任務

通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推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處理,改變城鄉環境狀況,促進清潔家園建設。

三、工作內容

(一)生活垃圾處理

在平原地區、經濟較發達地區和旅遊地區鄉鎮、村莊垃圾處理推行“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區、盆周山區、沿江地區和地震災區,縣域內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轉、處理設施並達到環保要求的地區,城市周邊鄉鎮、村莊的垃圾應採用“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置”的方式;運輸距離較遠的鄉鎮、村莊目前可採用就近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方式,逐步實現集中收集、集中處理。

在民族地區生活垃圾處理推行集中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力爭實現資源化、無害化。

生活垃圾處理工藝有衞生填埋處理、堆肥化處理、焚燒處理和多元化垃圾綜合處理等。

(二)生活污水處理

平原、經濟較發達地區和旅遊地區的鄉鎮生活污水必須採用集中收集、集中處理方式;村莊分散農户以户為單位採用分散處理方式,村莊集中聚居區根據經濟情況,可採用聯户集中或全集中處理方式。

丘陵地區、盆周山區鄉鎮所在地的場鎮應集中收集、集中處理,在建設方面可採用運行可靠、投資少、運行費用低的處理方式;缺水地區處理達標後廢水儘量考慮農用;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莊或居民區可採用分散、聯户集中或全集中處理方式;分散農户以户為單位採用分散處理與農用相結合的方式。

民族地區鄉鎮、村莊生活污水應以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處理。

農村鄉鎮、村莊生活污水處理有生化處理、自然處理或強化生化與自然處理相結合等方法,有沼氣池、化糞池、人工濕地等污水處理設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擇處理方式。

四、工作標準

(一)集鎮:集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必須≥70%,最低不得低於50%。集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70%,最低不得低於50%。集鎮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運貯、處理,依法有序。

(二)農村:各種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貯、運輸,按規定要求有效處理,不得亂排亂放。生活污水處理率≥70%,生活垃圾定點存放≥80%,秸稈綜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地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將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各鄉(鎮)和村,明確具體責任人,納入對各級政府的目標考核。

(二)積極爭取,加大投入

加大對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的投入,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提高農民對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認識。

(四)加強指導,分類治理

分類對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提出指導意見,做到因地制宜、以點帶面,選擇投資少、效果好、運行成本低的實用工程。

(五)加強督察,追究責任

加強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村社”活動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專項督察,對於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縣(區)和鄉鎮,予以通報,相關人員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當事人責令限期整改。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2

為避免和防控水污染事件發生後對學校食品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產生影響,確保我校師生的飲用水安全可靠,維護正常校園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為保證本校飲用水安全,將水污染對食品安全和師生的生活影響降到最低點,特成立萬峯湖中學水污染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學校水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鄧東

副組長:鄧徽

成員:羅瑜、楊林、吳仕平、羅仕坤、黃劍、賀興龍

二、工作職責及應對措施

1.負責對水質實施預警監測,確保水質安全合格達標。

2.嚴密監控水質變化情況,一旦發現水質污染,按下列程序操作:

A.立即採取停水措施,同時通知校長辦、後勤處主管領導共同研究應急方案,果斷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我校師生的飲用水安全;

B.將污染情況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彙報,同時向當地衞生、供水部門報告;

C.繼續監測水污染現狀,並及時將監測信息彙總,向水污染領導小組領導及當地衞生、供水部門報告,為他們制定水安全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信息保證;

3.對水污染產生的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和危害進行調查和先期處理;

4.搞好文字材料的綜合。及時做好應急工作文字材料彙總和上報工作,上報材料要數據準確、事實確鑿,嚴禁虛報、瞞報。重要的彙報和總結材料要經領導小組審閲後方可上報。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3

第一部分總則

一、目的

為了有效地預防、及時控制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蘇省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規定》、《常州市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疫區處理規範(試行) 》、《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常州市行政區域內飲水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三、工作原則

健全機制,分級負責,互相協作,科學管理、依法監督。

第二部分組織機構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中心主任副總指揮:主管副主任

下設應急辦,成立現場事故調查組、事故救治組、現場檢測組

二、組織分工與職責

(一)組成:

(1)應急辦

(2)事故調查組:組長:食品與環境衞生科科長

成員:食品與環境衞生科全體成員

中心根據需要派出傳染病控制科有關人員

(3)事故救治指導組成員:中心根據需要派出相應人員。

(4)事故現場檢測組成員:組長:理化、微生物檢驗科科長

成員:理化檢驗科、微生物檢驗科成員;縣(市)疾控中心檢測科成員

(二)職責

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按照職責和衞生行政部門要求,依據衞生標準,開展飲用水、自備水源和新啟用的地下水井水質監測工作,及時通報信息,建議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控制水質污染。

1、事故現場調查組

①接到上級命令,應立即在最短的時間內攜帶採水樣器材、容器(無菌瓶、塑料桶)、餘氯比色計、快速檢測箱、微生物檢測採樣設施等到達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調查。

②開展現場衞生學調查。對現場的一般情況、給排水設施及生產用水情況、羣眾用水反映進行調查。

③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④調查結果彙總材料報指揮部。

2、事故救治指導組:

①及時迅速採取對症處置,對病情較重的病人轉入醫院救治並指導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②詳細準確記錄病人的臨牀症狀、體徵情況及治療的全過程。 ③以書面材料向指揮部彙報。

3、事故現場檢測組

①依據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取樣測定。 ②出具事故現場檢測報告。 ③以書面材料向指揮部彙報。

第三部分監測與預警

一、預防預警信息

收集整理常州市近幾年來水污染事故的有關資料並對發生原因進行分析;收集整理佳木斯市近幾年各類水源水質監測數據資料,並進行分析。

根據《常州市腸道傳染暴發疫情疫區處理工作規範(試行)》將飲水污染事故劃分為三級暴發疫情(詳見工作規範),當發生疫情時,實施相應等級的預警。

二、分級管理

飲水污染引起的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和化學污染事故的疫區處理原則實行屬地管理,由區、縣(市)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負責本轄區暴發疫情的疫區處理,區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適時參加或負責處理,並對區、縣(市)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的疫區處理工作予以技術指導和質量抽查。 (一)三級暴發疫情和化學污染以所在各區、縣(市)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為主體負責全面調查處理,並及時將暴發疫情處理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總結上報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

(二)二級暴發疫情以所在各區、縣(市)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為主體負責全面調查處理,區疾控中心參加調查處理,主要負責技術指導和質量抽查。兩級疾控中心要及時將暴發疫情處理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總結上報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

(三)一級暴發疫情發生在縣(市)的,同二級暴發疫情的分工;一級暴發疫情發生在市區的,以市疾控中心為主體負責全面調查處理,疫情所在地市疾控中心和衞生監督所負責實施具體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及時將暴發疫情處理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總結上報同級衞生行政部門。

第四部分應急處置

一、報告與反饋

(一)疫情報告

1.常州市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飲水污染事故引起的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報告登記制度,保證疫情電話暢通,《暴發疫情登記薄》填寫完整,接報疫情處理及時。接報化學污染事故時,要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接報程序執行。

2.常州市疾控中心接到暴發疫情和化學污染報告後,要立即向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衞生監督所報告,並視疫情的分級、發展變化和調查處理的不同階段隨時報告疫情。同時要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夜間或節假日扣除路程所需時間,不超過2小時到達暴發疫情和化學污染現場。

二、信息反饋

要及時將有關暴發疫情和化學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彙總並向市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暴發疫情和化學污染事件的發佈要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部門及個人未經市衞生行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向社會公佈。涉及暴發疫情的有關文字資料要按“機密”密級管理。特別重大疫情可根據政府要求提高密級,書面報告要標明密級;在處理暴發疫情時,不得通過模擬信號的對講機、無繩電話、移動電話或公眾場合使用數字移動電話或有線電話敍述暴發疫情的內容。

三、應急措施

對重大飲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停止供水。對集中式供水單位需報同級政府核准後,停止供水;對二次供水單位責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停止供水期間,應解決好居民臨時供水問題,並保證飲水衞生安全。

(二)清除污染源。根據不同污染源,採取不同的相應措施。

(三)對供水設施(如水箱、管道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對供水企業人員進行培訓指導。

(四)要加強對水質監測檢驗頻次,密切注視水質變化情況。

(五)對患者應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六)做好居民衞生知識宣傳,教育居民不喝生水,增強居民自己保護意識。

第五部分事件的解除

一、飲水污染的原因己查清。水質經檢驗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二、無新發病例出現。具體參照《常州市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疫區處理工作規範(試行)》。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4

一、目的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污染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施救

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把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是制定本預案的主要目標。既要依靠科學,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又要加強保障措施,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重大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處理,實行由公司水污染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調度,各相關部門配合的管理機制。根據污染事件類別、事態發展情況實行,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加強水資源監測和保護,以預防為主,杜絕人為誘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實行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處理有機結合,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機防範水平。

4.系統聯動,應急迅速

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實行統一指揮和調度,確保預警、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預案中涉及的各職能部門應步調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青島宏祥盛物業青島疾控中心項目部內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和減少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害,確保興寧區農村供水安全,保障農村居民飲水安全。根據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特制定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用水供水條例》等部門規章和文件,並結合本城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城區政府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羣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加強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和水質的淨化管理工作,根據汛情和天氣變化,做好淨水的儲存和有計劃地供應工作,提高水網、設備等引起停水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在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

以城區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農村人民羣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採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範圍和供水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5.依靠科學,正確決策

繼續推廣應用新技術,不斷改進新設備,提高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水平。對已建的供水設施進行全面改造,同時構建靈活可靠的新增管網結構,努力提高管網安全運行水平。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興寧區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地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二、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城區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本城區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務、安監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衞生防疫、城市管理、醫療救護、教育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組織實施城區範圍內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6.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農村飲水安全的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城區農業農村局,日常工作主要由城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城區農業農村局及各鎮人員配合落實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是:負責各鎮、村、坡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組織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應急、氣象、環保、衞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技術服務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有潛在隱患的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城區政府、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媒體導向及新聞發佈工作。

(四)各鎮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及職責

各鎮成立相應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鎮農村飲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向鎮政府和城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協調本轄區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城區政府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供水應急事故預防預警

(一)預防

1.監控機構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0771-3290770),多渠道獲取飲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各相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轄區內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

2.信息監測及收集

對興寧區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向區委、政府報告;同時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3.水污染信息

對興寧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政府報告;同時啟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

4.供水工程信息

對興寧區範圍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5.信息報告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險情。

(二)預警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0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

(三)預警發佈

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措施和發佈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佈。

(四)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連續在不足狀態下,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並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興寧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城區政府報告,衞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並利用消防、灑水車向所涉及的羣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佈解除預警狀態。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半小時內向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興寧區人民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置;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獲取信息後,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城區政府報告。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城區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城區政府、城區農業農村局備案。

(二)方案啟動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三)宣傳動員

區委宣傳部除適時報道有關進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蹟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和配給及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由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動員城區有關部門,事件發生地羣眾積極參與到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去。

(四)響應結束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村民飲水恢復正常後,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五、供水應急事故措施

(一)組織措施

1.組織結構設置

針對供水工程可能出現的供水事故,供水單位要成立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設備應對供水突發事件,並處置由供水突發事件引發的其他問題。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的組織構成,應包括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的主要負責人,負責水廠管理、水質處理與檢測、機電設備維護、管網維護搶修、信息化與自控系統、安全生產與保衞等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

2.職責

統一組織、統一指揮,供水單位的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對內協調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內部力量,對外協調相關部門,確保應急供水。

(1)組織協調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內部及各相關部門,按照供水應急預案開展應急狀態處置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類別和狀態,統一部署、組織供水應急預案的實施;

(3)協調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4)做好宣傳工作,穩定社會秩序和善後工作。

根據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組成結構,針對不同事故類型,可以設置包括對外聯絡、水質處理與監測、機電設備及管道搶修、材料供應、後勤保障等若干個應急小組,並明確各應急小組職責、負責人及具體人員。

(二)工程措施

1.由持續乾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的:

(1)地下水水源

①由供水單位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農業農村局,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②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③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分時段生產,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户儲水;

④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廠等重點單位用水;限制工業、建築等行業用水;

⑤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⑥原水水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確認合格後,經上報城區主管部門宣佈解除供水應急狀況,儘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⑦如工業用水水質能基本滿足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在緊急情況時可降低生活用水水質,在工業用水管道和居民生活用水之間,以及各個分區管網之間設置連通管,用工業用水管網暫時為生活用水提供必需的.用水。

(2)地表水水源

當發生地表水水源水量不足時,應科學分析供水應急狀態延續時間,準確計算可調用的引水量。

①由供水單位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農業農村局,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②限制供水工程所屬用水區域農業生產、工業企業用水量,優先保證居民生活用水;由城區政府或主管部門協調各用水部門之間的用水需求,確保水量優先滿足人飲工程基本供水需求。

③加強對原水水質的檢測,防止因水量下降造成的水質變化,甚至污染問題;

④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⑤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控制好調蓄設施的工況,保證集中供水,方便居民儲水;

⑥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等重點單位用水,限制農業、工業企業、建築業用水;

⑦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⑧原水水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確認合格後,經指揮部上報縣主管部門宣佈解除供水應急狀況,儘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⑨開通其他供水區域與該用水區域聯通的供水連通管,以臨區用水保證本區用水水量,確保重點單位供水。

2.水源遭受突發性污染,長時間無法供水

(1)由城區應急供水領導小組將緊急狀態上報城區政府,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

(2)立即停止該水源地取水;

(3)地下水源遭受污染時,應啟動備用水源或採用地表水作為水源;水庫或引水水源遭受污染時,應啟用備用水源或採用地下水為水源,必要時可由所轄鎮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調水,並要求上游水庫緊急放水,加大水庫來水量,稀釋污染物;

(4)及時瞭解水質污染情況;

(5)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6)降低水廠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調劑容量集中時段供水,方便用户儲水;

(7)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居民、部隊、學校、醫院、食品加工廠等重點單位用水;禁止工業、農業、建築業等行業用水;

(8)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9)根據原水污染物性質和濃度,緊急採購或調集污染物處理劑(如粉末活性炭或顆粒狀活性炭)適量開啟主要水源,並按需在水廠濾池加活性炭以吸附污染物,以儘快恢復供水正常狀態;

(10)打開連通管閥門,啟用臨區水源;

(11)原水經監測確認合格後,城區主管部門宣佈解除供水應急狀況,水廠需儘快恢復生產,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3.水廠、主要供水設施遭受破壞,長時間無法供水

(1)組織搶修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查明原因,調查供水設施破壞情況上報指揮部,緊急組織人力、物力進行搶修;

(2)啟用備用設備,保證緊急狀態供水;

(3)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4)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限制農業、工業企業、建築業等的用水;

(5)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6)打開聯通管道,由臨區臨時供水;

(7)損壞的原水供應設施、損壞的主要機電設備或信息化及自控設備修復完畢後,經應急供水領導小組上報城區主管部門宣佈解除供水應急狀況,水廠儘快恢復正常對外供水。

4.原水輸水設施、清水輸水管道斷裂、爆管等

(1)組織搶修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查明原因,調查設備故障情況並上報應急供水領導小組,緊急關閉斷裂相關管道閥門,暫時停止事故區域供水;

(2)緊急組織人力、物力對故障管段進行搶修;

(3)迅速調整管網配水,以緩解停水區域用水壓力;

(4)由鎮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出動送水車,為邊遠地區和重點單位送水。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保障

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

城區財政應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小組報城區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

發生事故時,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並報城區消防、公安、交通、應急管理、物資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由城區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城區各部門(消防、公安、交通、應急管理、後勤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衞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衞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衞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衞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興寧區供水單位應成立各自的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各自的搶險隊長,並將其名單報至興寧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當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

七、供水應急終止及後期處置

(一)供水應急終止

供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立即恢復正常供水。同時,根據應急搶險工作的進展情況,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做出應急終止決定。

(二)後期處置

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城區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鄉鎮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政府負責。需要自治區、市、城區政府援助的,由鎮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小組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衞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城區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縣水利系統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機制,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能力,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障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產品食用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水利部應對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江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和《江西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萬安縣境內發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污染事件的監測、監控和監督管理,建立水污染事件風險防範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防範和處置能力,儘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和人民羣眾的飲水安全。

(2)本縣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縣人民政府全面負責,並按照水污染事件的級別實行省、市、縣分級響應。

(3)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責任到位的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機制,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作,共同應對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

(4)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建立預警和處理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善後等環節的緊密銜接,處置手段科學、快速、高效。

1.5突發水污染事件分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水利部應對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西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將突發水污染事件分為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和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大水污染事件:

(1)發生3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

(2)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轉移羣眾5千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嚴重影響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的;

(3)因水污染事件導致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嚴重影響生產、生活供水的;

(5)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污染水體並嚴重影響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水污染事件:

(1)發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羣眾1千人以上、5千人以下;

(3)因水污染事件導致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4)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等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1.5.3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水污染事件:

(1)發生1人死亡,或中毒(重傷)5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鄉鎮、農村飲水水源污染,影響安全供水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的。

1.5.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員中毒(重傷)的;

(2)因水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羣體性影響的。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縣水務局成立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兼任,副組長由分管水資源的副局長兼任,成員由局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股、農水股、水建股、防汛抗旱辦、水保股、水政監察隊的負責同志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水政資源股,辦公室主任由水政資源股股長兼任。領導小組內設5個應急分隊,一旦發生突發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各應急分隊立即按照各自職責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1.信息分隊:職責:做好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歸檔、上報工作;負責應急車輛的調配。

2.調查分隊:職責:發生水污染事件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評定事件等級,並將初步調查結果整理上報。

3.搶險(救援)分隊:職責:發生水污染事件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臨時或永久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4.善後處理分隊:職責:針對發生的水污染事件,組織技術力量拿出規劃設計方案和資金預算方案;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行政、法律、工程等措施對水污染事件進行善後處理,如需採取工程措施,則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隊進場處理。

5.責任追究分隊:職責:對導致水污染事件的原因進行深入調查,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職權範圍,嚴厲查處其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或向司法機關提供詳細的調查材料。

2.2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及江西省、吉安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有關指示和要求;

(2)負責對水利系統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工作,決定啟動重、特大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3)負責對突發水污染事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向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報告突發水污染事件以及應急處置的有關情況。

2.2.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局辦公室:負責接收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負責向省、市、縣人民政府報告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有關情況;負責編寫突發水污染事件情況的報告或通報等工作;

水政水資源股:負責處理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核實判定重、特大水污染事件;指導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工作;負責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期間的水量應急調度工作;負責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環境監測工作;組織省水環境監測中心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調查、監測、取樣、水質數據收集整理、分析評價和污染擴散預測分析;負責突發地下水水污染事件的現場調查監測、取樣、分析和地下水突發水污染事件污染擴散預測分析;承辦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的其他各成員股室按業務職能分工分別負責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的相關工作。

3、報告與受理

3.1報告

突發水污染事件遵循“誰獲悉、誰報告”的原則。

(1)對發生的一般及較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發現事件1小時內報告縣、鄉鎮人民政府或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可能受到影響的下游地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提前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2)對發生的重、特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發現事件1小時內報告當地縣級或地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並應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水利廳,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可能受到影響的下游地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以提前採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3)對有生活供水任務的水源地及上游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在1小時內通知供水單位,以儘快採取必要的水源保護措施,並及時啟動應急供水方案。

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登記表的格式和內容見附件。

3.2報告受理

縣水務局值班室(電話:0796—57025585701022)負責接收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

全縣各鄉鎮場、應明確突發水污染事件受理專用電話,負責接收當地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

3.3報告登記

在接到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時,應立即對所接收的報告和信息進行登記,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污染特徵及其他相關情況。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行動

4.1.1事件認定。水政水資源股在接到局辦公室批轉的突發水污染事件報告和信息後,應對信息進行分析、核定,如確屬重、特大突發水污染事件,且需要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配合處理的,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及水污染事件的處置意見。

4.1.2應急啟動。經領導小組同意可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應急領導小組在聽取有關建議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後,確定應急任務、應急總目標,制定應急監測方案,指定應急負責人並下達應急通知。

應急響應啟動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必要時,召開領導小組會商會議,分析事件的原因、污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預測發展趨勢,研究應對方案和處置措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業務職能分工配合開展水污染事件處置的相關工作。應急響應啟動後,應及時通知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門,必要時向省、市人民政府報告。

4.1.3應急監測。請水文局水環境檢測中心,組織開展地表水、地下水水質的應急監測,並及時將應急監測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數據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的有關情況包括: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過程、事故地現場描述、上下游監測斷面(點)位置説明和位置圖;

(2)事件發生原因;

(3)污染物情況(物質、數量、濃度、監測頻次等);

(4)水位、流量、流速、天氣等水文氣象要素;

(5)污染影響範圍;

(6)損失和影響情況;

(7)已經採取的措施和效果。

4.1.4應急措施。在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中,必要時應採取築壩封堵、攔截、分流等應急工程措施,以及在水體中加入有效降解物質等,以減緩污染程度及對下游的影響。

4.1.5跟蹤與續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事發地以及可能受到影響地區的鄉鎮人民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及時瞭解和掌握水污染事件處置的進展情況以及危害趨勢,編寫有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上報縣人民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4.2響應結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結束應急響應: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影響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的限值以內;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且無繼發的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進行的必要;

(5)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4.3應急響應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寫應急響應總體評估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1)事件的發現、報告和應急響應啟動情況;

(2)開展應急監測的有關情況;

(3)處置事件的過程、措施、任務完成情況和結果;

(4)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以及處置後的遺留問題;

(5)應急響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今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

應急響應總體評估報告經領導小組審定後,分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必要時報告縣人民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

多方籌措資金,落實應對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業務工作經費,確保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有效開展。

5.2裝備保障

突發水污染事件監測部門要配備有一定的應急、移動監測設施和設備,包括水質監測分析儀器、化學試劑、通訊、車輛等,以提高快速應急監測能力,保證應急監測需求。

5.3技術保障

統籌規劃,加大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主要江河突發水污染監測體系、預警系統、應急處置決策支持系統。同時應建立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相關專業的專家庫,確保在事件發生後相關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建議,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視水污染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調整,及應急響應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等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6.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水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 篇17

一、應急預案總綱

1、制訂目的

為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發生,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地搶險和應急處理,確保本供水工程供水安全,制定應急預案。

2、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供水工程安全巡查工作,突出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發生。

(2)統一指揮,保證重點。以保證本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範圍內的羣眾生活用水為核心,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供水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3)以人為本,確保供水預防為主,把保障羣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

3、預案制訂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和處理本飲水安全工程出現突發狀況,對供水範圍內人民羣眾的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危脅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的應急事故。

5、統籌安排,應急上報工作

(1)建立供水24小時輪流值班監督機制

(2)成立應急小組

分管鎮長為組長,運行管理單位負責人為副組長,各崗位人員為組員。

小組人員名單見附表。

6、預警機制

(1)突發狀況發生時,要求供水單位管理人員立即停止供水,並立即告知各用水户停止使用,同時及時將情況上報給山川鄉人民政府和縣相關部門。

(2)經過安全處理,解除預警狀態後再正常供水。

7、事故處置

發生事故後,按照事故態勢,及時上報上級領導部門,由國家相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肇事者進行嚴懲。同時管理人員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以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識。

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本預案適用範圍

(1)重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即發生1人(含)以上人員死亡或3人(含)以上重傷事故。

(2)重大(含)以上火災、燃爆、泄露事故。

(3)區域性中斷供水事故。

(4)電氣設備和水質惡變事故。

(5)因自然災害影響生產和供水危及安全的情況。

(6)罷工、怠工、聚眾鬧事等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事件。

(7)其他影響正常生產、危及安全、危及穩定的突發事件。

2、處置突發事件組織領導機構

(1)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結構——分管鄉長為組長,單位負責人為副組長,各崗位人員為組員。

(2)若遇人員變更,應及時調整和充實人員。

3、處置突發事件程序

(1)發生突發事件,各崗位人員應在發現之時5分鐘內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在10分鐘內向上級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最快時間迅速趕到現場。涉及消防、治安、救護的應同時向有關方面報警。向上級報告的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範圍及所採取的應急措施。

(2)成立現場指揮部

凡接到報告,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成立處置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以下5部分組成:

①負責全面工作的指揮人員

②決定技術措施的專家

③對外聯絡,協調人員

④後勤保障人員

⑤事故分析調查人員

(3)確定處置方案

處置突發事件,關鍵在於迅速消滅事故,排除隱患或平息事態,儘快恢復生產。工作秩序,同時做好詳細記錄和有關人員簽字。確定的處置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①處置的基本措施或主要措施

②人力、設備的數量及佈局

③人力集結,設備到位的時間與地點

④需要外界配合的工作和需要協助外界開展的工作

⑤警戒範圍

⑥疏散方向

⑦後勤保障措施

(4)實施處置

根據分工,各負其責,相互協調,完成各自的任務。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各分工範圍內的工作進展,銜接好各環節、各階段的工作。

三、水質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為預防突發性水質事件(若源水污染,人為投毒等情況)出現而造成出廠水質不合格,給用水農村居民的身體健康帶來危害,制定《水質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作為水質突發惡變時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1、當班和值班人員必須掌握水質的變化情況。若發現源水水質特別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運行崗位人員結合意見進行處理。若處理無明顯效果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彙報,同時降壓供水。

2、當班和值班人員發現源水水質惡變,則要求停止進水。若發現惡水已經進入清水池,則停止供水進行排放和清洗。發生上述情況時,單位負責人及時上報。化驗工程留足惡水水樣,以備分析。

3、發生源水嚴重污染時,水質檢測員協助查明水源污染原因,並對源水水質進行監測,上報單位負責人要求進行水質檢測。

4、污染消失源水正常後恢復進水,24小時內加強水質監測密度並做好記錄,以防水質再次惡變。

5、48小時內無法恢復供水的要利用送水車及消防車採取集中供水。

6、若發現人為破壞(如投毒等),水質受到污染情況,各有關人員在按上述應急程序處理的同時,保護現場,及時通知公安局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工作。

天荒坪鎮派出所電話:

7、如有關人員處理不力、失職而造成事故,將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規章予以處理。

四、水源水污染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加強對水源水污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上游污水對供水站的危害影響,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供水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水污染防治應急小組,分管鄉長為組長,單位負責人為副組長,各崗位人員為組員。防治應急小組全權負責實施單位水污染防治應急監控和救援等工作。

2、職責工作內容:

(1)單位負責人:負責調度技術力量對水污染實施緊急監控和處理,負責水污染宣傳、報道工作,引導正確的輿論導向,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2)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職責負責。制定實施相關應急預案,及時上報各崗位水污染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3、應急措施

(1)污水來臨前措施

檢驗員對水源水和出廠水質要提高監測頻次,通知運行崗位人員在污水到達之前儘可能多備水量。

運行崗位人員按照化驗室的通知開足馬力制水,以備急用。

及時向鄉政府等相關部門彙報情況,徵得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向用水户提前發出預警,爭取必要措施,做好防範工作。

(2)污水過境時措施

檢驗員對水源水繼續不斷監測,高度關注污水過境時的水質動態變化,加強水質監測,將監測資料報送應急小組。

運行崗位人員要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必要時減少或停止供水站的生產,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3)水污染的影響基本結束後,經得上級有關部門同意,由應急小組宣佈應急狀態結束,恢復人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的正常秩序。

4、污染處理方法

(1)如果污染物可吸附的,取用活性炭處理,如機油、柴油、苯等。

(2)如果污染物是可氧化的,取用高錳酸鉀。

(3)如果是酸鹼污染,取用酸鹼調節辦法。

(4)如果污染源為病毒傳染性的,取用消毒方法,加強投氯或相應的消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