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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試點方案三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試點方案3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實用】試點方案三篇

試點方案 篇1

根據<湖北省省直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參加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資格複審合格人員中,按入圍人數與招錄計劃5:1的比例確定參加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時間安排

職位能力水平測試於7月26日至27日採取實地調研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生於26日上午7:50在省公安廳東院(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181號)南樓一樓大廳集合,上午8:10仍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面試於7月28日至29日進行,採取即興演講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相結合的方式,滿分均為100分。按即興演講得分佔50%、無領導小組討論得分佔50%的比例計算最終面試得分。28日舉行即興演講,29日舉行無領導小組討論。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系基層民警的還需攜帶人民警察證)、筆試准考證、遴選報名登記表、畢業證。

2、此次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共需4天,請考生帶好換洗衣物和食宿費用。其中26日晚上統一安排住宿,其他時間由考生自行安排住宿。

3、考生應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守考試紀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否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人員名單

試點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突出專項救助的“救急難”功能,解決羣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根據《浙江省“救急難”工作試點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本縣實際,現就“救急難”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救急難”的實現路徑、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充分發揮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作用,統籌各類社會救助資源,提升社會救助綜合效應,讓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難的居民(含非本縣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

二、具體任務

(一)健全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民政、財政、教育、人社、衞生、住建等為成員單位的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聯繫,整合民政內部和部門之間的政策資源,共同推動“救急難”試點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對重大的“救急難”工作事項和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的事項,由縣府辦牽頭,召開“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協調各方,會商解決。

(二)完善社會救助政策。進一步完善各項救助制度,發揮在“救急難”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完善臨時救助政策,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難”的制度特點。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做到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時。完善醫療救助政策,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加大資金投入,完善人均籌資自然增長機制。加大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力度,進一步擴大救助對象範圍,適當放寬用藥範圍。簡化救助結算程序,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對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及時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發揮社會救助制度的綜合效應,統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各項救助,使全體居民在遭遇困難時,得到及時救助。

(三)建立健全發現報告和快速響應機制。建立“救急難”對象主動發現報告機制。組建村(社區)“救急難”聯絡員網絡,及時瞭解、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主動幫助其提出救助申請並協助落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干預。縣民政局要開通社會救助熱線電話12349,暢通困難羣眾申請救助和有關人員報告急難情況渠道。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縣民政局應及時處理、轉辦救助申請和急難報告,相關縣級部門要各司其職,互相配合,積極落實“救急難”措施。如遇重大事項或無法解決的事項,由縣府辦牽頭協商,及時有效地救助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難羣眾,維護全縣社會和諧穩定。

(四)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各鎮(街道)統一建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打造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的“綠色通道”。通過完善救助網點、簡化救助程序,精心打造“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部門合作機制。實行“首問負責制”。對於轉辦承辦事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及時辦理、快速處置的原則,限時辦結。

(五)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依託各級慈善組織,搭建政府部門救助資源、社會組織救助項目和公民個人救助意願與急難對象救助需求對接的信息平台,在確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實施的同時,充分發揮慈善救助方法靈活、形式多樣的特點,鼓勵、引導、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等針對急難個案開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難”合力。動員本地具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大中型企業等設立“救急難”公益基金,在縣民政局的統籌協調下有序開展“救急難”活動。形成政府保障與社會幫扶互聯、政府資源與社會資源互補、行政力量與社會力量互動的良好格局。

(六)創新專業服務方式。促進社會救助向服務專業化、滿足個性化轉型,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由社會工作者針對不同急難情況的居民開展生活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多樣化、個性化服務。鼓勵各級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依託鎮(街道)、村(社區)或專業的社會工作組織,開展“救急難”社會工作個案管理,幫助急難對象發揮自身潛能,協調社會關係,適應社會生活。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動員階段(20xx年10月)。召開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聯席會議,研究相關事項,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和《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辦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5月)。在11月底實施《嘉善縣“救急難”工作辦法》,開通“12349”社會救助熱線,並在各鎮(街道)設立統一受理救助申請窗口。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辦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開展社會救助信息大平台建設,實現縣級有關部門間救助信息共享,及時、準確、動態地彙集城鄉各類困難羣眾的信息,真正實現信息共享。

(三)評估總結階段(20xx年6月)。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救急難”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分認識“救急難“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主動把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推進“救急難”工作與示範點建設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解決實際問題緊密結合起來,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統籌協調安排,千方百計、想方設法推進“救急難”工作措施的落實。

2、統籌安排,落實資金。縣財政局每年安排一定預算設立專項資金,縣慈善總會設立“救急難”項目資金,根據審批確定的用款計劃,及時將“救急難”資金撥付到位,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強化監督,注重實效。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救急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及時通報督查結果。對提供虛假證明、採取欺瞞手段騙取救助金的,一經查實,將全額追回冒領款物,並在一年內不再受理其本辦法相關的救助申請;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做好政策宣傳,多角度宣傳開展“救急難”的作用意義、範圍標準和工作情況,引導羣眾理性看待“救急難”工作,積極參與“救急難”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試點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我省電力市場建設,積極穩妥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根據國家《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試點區域及預期目標

(一)試點區域。經報國家批准同意,我省首期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區域為資興市東江湖大數據產業園、衡陽白沙洲工業園、益陽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湘潭經開區4個產業園區。

(二)預期目標。通過試點放開增量配電市場,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創新增量配網建設運營方式,探索電力行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的有效途徑,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電業務區域市場,為全面放開增量配電業務,建設公平、開放、有序的增量配電市場積累經驗。

二、明確增量配電網項目

(一)制訂實施方案。各市發改委、能源局指導各試點園區管委會按照國家《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相關要求,結合本園區配電網建設改造實際需求,抓緊制定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實施方案,於20xx年3月底前上報省能源局審定後實施,同時抄送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

(二)編制配網規劃。各園區管委會依據全省和所在市配電網規劃,委託專業機構按照《配電網規劃設計技術導則》等國家最新標準編制試點園區配電網建設改造規劃,包括負荷需求、供電範圍、能源互聯網發展、用户電能質量要求、園區及周邊電源接入需要、變電站選址和佈局、線路選型及走廊等內容,其中投資估算、與存量資產關係、公用電網接入方案等內容要詳細説明。規劃於4月中旬報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組織評審修訂後予以反饋,並由市人民政府予以發佈。

(三)甄別增量項目。試點園區所在市人民政府及發改、能源部門根據電網結構、供電能力、供電質量、供電的經濟合理性等科學合理確定增量配電網供電營業區,指導園區管委會和規劃單位甄別增量配電網項目。增量配電包括園區供電範圍內除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以及供電營業區範圍內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電網。

(四)確定建設時序。各試點園區要將增量配電網建設任務分解形成年度實施(投資)計劃,於20xx年5月中旬前通過市發改委、能源局報送至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項目規模、建設內容、建設地點等基本信息。公示過程中出現重大爭議的項目,省能源局組織開展深入論證,必要時進行調整。公示通過的項目,按照程序補充納入全省配電網建設改造“十三五”規劃。

三、公開透明優選主體

按照《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增量配電網項目主體分兩階段確定項目主體:第一階段,由省能源局通過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或公開招標方式,分別確定4個增量配電網試點園區的項目業主,並向社會公示;第二階段,由項目業主依法依規確定新增配電網項目的施工單位,並向社會公示。確定項目業主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突出以下“三個優選”:

(一)優選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用電企業、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電力設計(施工)企業、產業園區、社會資本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參與增量配電網試點。試點區域內存在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存量配電設施產權的,國網省電力公司可通過產權置換方式處理資產,或轉化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優選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採取PPP模式建設增量配電網,由省發改委、能源局作為責任主體,通過公開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社會資本。由政府資本與社會資本聯合成立項目公司。

(三)優選誠實守信的投資主體。參與首批增量配電網建設的項目業主應為獨立法人,符合《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所明確的准入條件和投資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確保誠實守信,依法依規經營。具體要求在公開招標等內容中明確。

四、統籌實施項目核准

增量配電試點項目由發改、能源部門按照分級權限審批或核准,基本程序如下:

(一)組織申報。試點項目在完成可行性論證並獲得國土預審、規劃選址等支持性文件後,按程序通過在線投資監管平台報發改、能源部門申請核准。

(二)專家論證。發改、能源部門在收到核准申請後,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論證,包括嚴格核定投資概算、釐定供電範圍、分析回報收益、評估項目可行性等,並出具詳細書面意見。發改、能源部門根據第三方的評估意見,確定是否啟動核准程序或退回申報單位組織修改完善。

(三)審批核準。發改、能源部門在正式受理核准後,將項目有關資料彙總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對項目是否符合規劃、投資合理性、接入系統方案等重點內容進行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各級發改、能源部門應按時完成核準工作並向社會公開,同時報備上一級發改、能源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

五、有序推進建設運營

(一)嚴格規範建設。項目業主要優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設成本,及時落實項目用地、拆遷安置、電網接入等外部建設條件,嚴格執行《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取齊法律法規規定的支持性文件後方可開工建設,並將項目建設進度及時上報發改、能源部門。發改、能源等相關部門負責項目建設的指導和協調,並及時按規程開展驗收。

(二)有序組織運營。增量配電網竣工驗收後,項目業主通過市發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開展配電業務申請,省能源局依法對符合准入條件和其他相關資質的項目業主批覆開展配電網業務。試點區域內,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外,擁有存量配電網資產絕對控股權的公司,包括高新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電網、躉售縣等,未經營配電業務,但符合准入條件並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可通過市發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申請開展配電業務。符合准入條件的項目業主可將配電網運營權委託電網企業或符合條件的配售電公司,自主簽訂委託協議。電網企業控股增量配電網擁有運營權,在配電區域內僅從事配電業務,試點區域內競爭性售電業務可由獨立的售電公司承擔,也可採取雙邊直接交易。鼓勵電網企業與社會資本通過股權合作等方式成立產權多元化公司經營配電網。

(三)保障供電可靠。增量配電網運營企業應公開輸配電網絡的可用容量和實際使用容量等信息,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履行供電營業區內電力普遍服務義務,承擔保底供電責任;及時向市場主體及其用户提供報裝、計量、抄表、維修、收費等服務;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規定收購分佈式電源發電。配電網運營企業嚴重違法違規的,應強制退出;因自身經營不善的或經營轉向的,在履行相關義務後,可按規定退出。

(四)其他相關服務。增量配電網運營企業可利用互聯網和智慧能源等先進技術,為電力用户有償提供增值服務,包括用電規劃、合理用能、優化用電、需求響應、合同能源管理、用電設備運行維護、多種能源優化組合,以及提供發電、供熱、供冷、供氣、供水等智能化綜合能源服務,受委託承擔供電營業區內的有關電力統計服務工作。

六、合理確定價費標準

(一)核定配電價格。增量配電項目核准後,省發改委按照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組織專業機構對增量配電網開展成本監審、確定准許收益和價內税金,經省政府批覆同意後報國家發改委備案。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核定前,暫按售電公司或電力用户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扣減該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執行。

(二)明確購售電價。增量配電網區域內同時從事配售電業務的企業,其配電業務獨立核算。試點區域內售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省級共用電網輸配電價(含線損和政策性交叉補貼)、政府核定的增量配電價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

(三)明確結算方式。增量配電網運營企業承擔配電區域內電費收取和結算業務,按照政府核定的配電價格收取配電費;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關費用,並向其供電的用户開具發票;承擔代付配電區域內的可再生能源電量補貼;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電網企業彙總後上繳財政。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協調。成立全省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推進協調聯席會議,聯席會議由省能源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分工協作,充分調動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用電用户等各方面積極性,協同推進增量配電網改革工作。各試點園區所在市同步成立增量配電網業務試點工作聯席會議,明確一名市領導具體負責,各市發改委、能源局承擔統籌推進工作。

(二)資金保障。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增量配電網建設;加大省內PPP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和PPP項目投資引導基金對增量配電網的支持力度。

(三)政策支持。探索研究增量配電網營業區內高可靠性、特殊電能質量等用户實行差異化電價;鼓勵增量配電網項目實施主體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進行融資;引導政策性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增量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研究將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納入企業所得税優惠目錄;探索可靠性保險方法進行供電可靠性管理。

(四)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省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合力推進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工作。發改、能源部門要建立健全增量配電網投資建設運營的相關規章制度,依法嚴格增量配電網項目管理,依法依規核定配電價格,及時組織項目驗收。試點單位所在市人民政府要主動承擔增量配電網建設改造主體責任,及時調整完善相關規劃,指導試點園區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為改革試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試點園區要大膽探索,主動作為,敢於創新,力求穩妥有序推進增量配電試點具體工作。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要及時為項目業主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或賦予相應業務資質,加強市場交易、電力安全和供電服務等方面的監管。電網企業要公平無歧視做好併網工作。電力調度機構和交易機構及時做好配電網投產運行安全校核。

標籤:三篇 試點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