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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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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1

1 總則

1.1 目的

規範煙花爆竹較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黑龍江省突發事件預案管理辦法》和《齊齊哈爾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事故災難。

(2)縣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事故災難。

1.4 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公安局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交警大隊、縣財政局、縣衞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商務局、縣供銷社、縣氣象局、縣生態環境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協調與指揮中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係。

(3)必要時,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啟動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2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承接煙花爆竹事故報告;制定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的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的搶險救援進展情況並傳達落實上級領導指示;負責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並開展工作;組織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縣公安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3)縣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5)縣衞生健康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縣供銷社: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縣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涉及煙花爆竹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2.3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災難原因分析意見。

(4)參於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4 日常工作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

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管理和實施應急救援預案。

(2)對全縣範圍內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預測和預警。

(3)針對有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組織制定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操作手冊。

(4)收集全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資源信息,組建專家庫和資源庫,並負責聯絡。

(5)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並督促落實,做好應急救援聯動組織網絡的聯繫、協調工作,定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換信息。

(7)彙集、上報事故災情和救援情況。

(8)承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預防

3.1.1 縣應急管理局應當建立煙花爆竹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佈、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

3.1.2 縣應急管理局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1.3 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3.2 監測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災難信息,並定期將情況進行彙總、分析,提出事故災難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較重(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嚴重(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特別嚴重(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災難等級分別響應。發生一般事故災難及險情時,應立即向119、120報警並及時報告當地縣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啟動縣級預案,並及時報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鄉(鎮)級政府負責同志應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縣有關部門應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發生較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啟動縣級應急救援預案,縣政府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嚴重、特別嚴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在國家、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4.2 基本響應程序

事故災難發生後,發生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

當地政府應當緊急啟動相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先行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傷員搶救、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和隱患處置工作。

封鎖事故現場。根據人員傷亡和波及範圍,設定現場搶險救援警戒區域。同時設立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保證救護車輛暢通。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社會動員。縣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徵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並提供儘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3 應急決策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事故災難報告後,根據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情況作出以下處置,其中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應在市、省、國家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處置:

(1)對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提出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要求,協調縣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救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駐軍支援。

(5)發佈啟動應急預案指令。

(6)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員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

(7)落實上級和縣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採取相關處置措施。

4.4 指揮協調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組織自救,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協調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救援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人員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4.5 應急聯動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交通、氣象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和衞生防疫組:由衞生健康部門負責,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組織醫療救援、衞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組:由公安負責,交通等部門參加,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4)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取證依據和資料。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民政部門負責,公安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採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財政部門負責,商務等部門參加,根據需要負責調集和徵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用於應急救援。

(8)應急通信組:由通信運營商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9)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後勤保障工作。

(11)新聞報道組: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和協調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適時向有關媒體發佈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

4.6 新聞報道

按照相關要求,由宣傳部門統一負責對外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險情得到根本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指揮部向批准應急預案啟動的指揮機構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理

5.1.1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租用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負責解決。

5.1.2 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5.1.3 事故救援結束後,應當儘快恢復受影響羣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5.2 保險

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

5.3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後,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

5.4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後,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整理歸檔,並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序上報。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配備相應的通訊設備,確保應急參與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6.2 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佈,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及時調用。

6.3 隊伍保障

公安、消防、醫療衞生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隊伍。同時要加強以企業、鄉鎮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6.4 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等單位負責運輸保障。保證車輛在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6.5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健康部門負責醫療衞生保障工作,組建醫療衞生應急救援專業技術隊伍,及時開展醫療救治,根據需要及時提供藥品、器械等衞生和醫療設備。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羣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7 技術保障

根據轄區內煙花爆竹的數量和分佈,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庫。專家參與起草本地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6.8.1 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6.8.2 應當組織、督促對有關職能部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

6.8.3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適時組織向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9 監督檢查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 附則

7.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 縣應急指揮機構聯繫方式

縣應急管理局值班室電話:0452-4522818

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電話:0452-2798802

7.3 預案管理

7.3.1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制定、解釋。

7.3.2縣應急管理局制定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後,應當報本級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局備案。應當每三年或者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後,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2

為貫徹落實縣政府關於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精神,進一步加強市容環境管理,改善城區空氣質量、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根據《大竹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街道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宣傳,取得了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宣傳勸導,營造強大聲勢。

組織工作人員向沿街店鋪、餐飲場所散發宣傳單,逐户上門進行宣傳教育。並通過街道、社區及相關部門等渠道向市民分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單,利用臨街店面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燃標語,在農貿市場、專欄板塊、小區門口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區餐飲店簽訂禁燃承諾書,並運廣播、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相關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加強執法管理,嚴控燃放行為。

針對春節期間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峯期,街道、社區合理安排隊員執勤,充實執法力量,採取正常班與錯時班,重點部位守點監管與全方位巡查糾章結合,文明執法與依法行政相結合,嚴管重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節期間巡查管控,及時勸導阻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3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範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陝西省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華陰市境內儲存、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可以預見的較重、嚴重、特別嚴重的煙花爆竹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人民羣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4.2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上成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指揮部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以及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相應預案,組織我市煙花爆竹事故的預警、報警、響應、結束及善後處置等工作。

1.4.3 結構完整、信息共享。華陰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牽頭部門為華陰市應急管理局,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1.4.4 依靠科學、注重實效。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1.4.5 預防為主、平練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與職責

華陰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為市人民政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1 應急指揮部

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負責指揮,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事故重大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副總指揮,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大隊、市衞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運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管局、供電公司、市委宣傳部、有關鎮(辦)。

2.1.2 指揮部的職責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做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決策;命令並可委託、授權其他部門、單位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台;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級別,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做好善後和災後重建工作。

2.1.3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報警24小時值班電話0913-4610089。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繫、協調;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向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瞭解、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的計劃,並組織實施演練。

2.1.4 現場指揮部

市級現場指揮部是煙花爆竹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機構,應急響應期間設市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並與市應急辦保持不間斷聯絡,隨時報告救援情況,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救援指示;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後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邊處置邊報告;組織、落實救援物資;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人員救護工作;撰寫災情評估報告。

2.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2.1 應急組織體系。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在市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現場指揮部具體指揮。

報警工作由事故單位、事故發生地鎮(辦)、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消防部門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承擔日常監管,為事故預測提供可靠資料和事故快報工作。

接警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和了解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初步甄別預警級別,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意見,並及時向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處警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根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對報警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甄別預警級別,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2.2 應急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各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綜合協調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公安部門及事故發生鎮(辦)參加,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間的聯繫協調;信息、諮詢的傳遞及發佈,事故單位聯絡、與現場各職能組的聯絡;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繫電話、聯繫方式:負責有關事故報道事項。

災情評估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主要負責研判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及時向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彙報災情可能出現的情況,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提供控制災害的技術手段。

安全警戒組:由公安局牽頭,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佈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安全疏散組:由公安局牽頭,有關部門人員及事故單位安全保衞人員配合,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工程搶險組:由公安局牽頭,消防、應急救援專家及事故單位救援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危險源的控制,防止事故的擴展;組織專用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現場煙花爆竹事故性質的偵測和確定。

滅火救援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消防和事故單位義務消防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醫療救護組:由衞健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繫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繫和提供。

通信保障組:由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事故地區通信設備和線路,保證事故應急通信暢通,必要時,經批准後,可調用其他有關部門的通信系統。

電力保障組:由供電公司牽頭,事故單位及所在鎮、辦參加,主要負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事故地區電力設備和線路,保證事故救援用電。

物資供應組:由事故所在地鎮(辦)牽頭,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事故單位的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料的供應;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專家諮詢組:由上級、我市專家庫專家或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參加,主要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及時給出是否有次生災害可能的結論。

宣傳報道組:由宣傳部牽頭,主要負責煙花爆竹事故救災工作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發佈災情等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新聞媒體有關災情的詢問。

善後處理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事故單位及有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周圍羣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3 預測預警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由應急管理部門和中介機構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採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在發生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範圍、事故單位已採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資源、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

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確定應急級別。

3.2 預警預防行動

3.2.1 預警

事故發生單位、羣眾、突發事件當事人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向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管理局)報告,根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是否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意見,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接警後,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電話等方式上報至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報警信息進行研究,形成意見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2.2 先期預防措施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立即傳達到相關單位,做好準備;報告市政府、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協助市政府組織聯絡有關部門,提出救援初步方案;儘快撤離附近羣眾,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3.3 預警級別確定與發佈

3.3.1 預警級別確定原則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將預警等級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Ⅰ級預警是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Ⅱ級預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1 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Ⅲ級預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IV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3.2 確認程序和發佈程序

IV級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由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上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發佈;Ⅱ級由省級應急管理局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省級應急指揮中心發佈;I級由省級安監局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經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後發佈。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4.1.1 Ⅳ級應急響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報告和事故單位的'報告,啟動應急預案,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事故應急工作,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工作情況報告上級市應急指揮中心,並抄送上級有關部門;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事故難以控制時上報市應急中心請求救援;當地駐軍、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組織對事故所在地進行緊急支援。

4.1.2 Ⅲ級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緊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工作情況上報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指揮中心,並抄送上級有關部門。

4.1.3 Ⅱ級應急響應

事故所在市、縣(區)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省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市、縣應急指揮中心事故情況報告和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報告,啟動省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4.1.4 I級應急響應

省應急指揮中心迅速瞭解事故情況,啟動省級事故應急預案,並視事故情況上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時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請求應急救援支持。

省應急指揮中心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有必要時組織事故所在地周邊市、縣參加事故的救援工作,或決定實行特別管制措施。省軍區、省武警總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省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部署組織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確定後,確定煙花爆竹級別的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啟動總體預案時,對應的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4.2 應急程序

4.2.1 基本應急程序

先行處置: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預案,派人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本轄區範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並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中心和省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現場處置情況。省、市應急中心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後,由省、市應急中心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

制定方案:現場指揮部或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制訂現場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部門聯動:當地駐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運局、市衞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電信公司、供電公司等按各應急小組的分工,各盡其職,相互配合,盡職盡責地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4.2.2 擴大應急

啟動本級預案和相應救援力量組織應急救援時,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轉入擴大響應。在啟動基本響應程序的同時,迅速報請上級應急指揮中心請求支援或申請啟動高級別預案。

4.3 指揮與協調

4.3.1 應急領導機構

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市縣(市、區)應急中心均應接受省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省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調度。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縣(市、區)應急中心全面負責應急,指揮場所設在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調度。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本市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指揮場所設在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的調度。

4.3.2 現場指揮

當發生重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時市開設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先期到達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負責現場指揮,市應急中心啟動時,由其統一指揮。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自救、互救、羣眾疏散轉移,救援物資保障的組織指揮工作。

應急處置權力轉移順序為市長、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市應急指揮部副主任。責任部門權力轉移順序為:局長、副局長、職能科(室)科長。

4.4 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專家組研究提出報告,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宣佈解除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狀態(必要時發佈公告),轉入正常工作。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1.1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5.1.2 市應急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及時調查統計事故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公佈。

5.1.3 應急部門要迅速設立事件發生地羣眾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屍體,做好家屬安撫工作。

5.1.4 衞健部門要設立醫療監測救治站(所),對傷員進行救治,為羣眾提供常用藥品,對食品、飲水進行檢測、監督。

5.1.5 住建、交運、電信等部門要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事故單位及周邊地區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工程,並對次生災害源採取緊急防護措施。組織公安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持事故地區社會秩序。

5.2 損失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按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須對事故損失做出定量評估,按照事故級別劃分,國家、省或市、縣政府委派事故調查組進入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事故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後,立即調查事故情況,並確定事故損失的評估範圍。事故調查組須評估由事故導致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彙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情況。

5.3 社會救助

市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接收和安排提供的緊急援助。市紅十字會負責接收安排境外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提供的緊急援助。根據不同渠道分級接收、統計、歸類整理、分發、監督檢查。逐級負責、責任到人。

5.4 保險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如有相關保險合同,保險機構組織在第一時間對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根據保險條例進行理賠。

5.5 調查和總結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門組成調查小組,負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情況,由市應急管理局以文書形式發佈。

市公安局負責檢測事故致因物,以文書或檢測報告形式報事故調查組;負責刑事案件的處理。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事故造成的社會影響、事故損失等進行評估。較大、重大、特大事故,調查組在上級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開展事故調查、損失評估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應急裝備保障

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設備、急救藥品等由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衞健局等部門提供,以上所需器材由各部門存放和保管;救援所需的大型機械設備、設施和運輸車輛市應急指揮部從市內國有企業中調撥使用。

6.2 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消防)、公安(治安)、醫療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市應急指揮部加強對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進行。發生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部隊參與和支援搶險救災工作。

6.3 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交通保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交通設施、設備工具、運行秩序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要及時對事故現場或周邊地區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道路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良好狀態,應急需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備裝備。

6.4 醫療衞生保障

衞健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急救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後,醫療救護隊伍要迅速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後,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6.5 治安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公安治安部門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羣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衞,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6.6 物資保障

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完善市級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增強市級調控能力,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本地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數量及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儲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時所需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必要時,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6.7 經費保障

市政府應建立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政府財的政予以保障;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包括市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項目以及用於應急處置信息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相關科研和成果轉化、預案修訂等;市財政部門負責監督資金的使用,市審計部門負責審查資金使用。

6.8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較大、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市住建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簡易住房建設的技術指導等工作,包括:(1)選擇安全適用的建設場地;(2)因地制宜制訂並提供羣眾簡易住房建設的方案及技術措施;(3)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對居民簡易住房建設提供指導。

6.9 技術儲備與保障

加強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研究工作,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要在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智能化和數字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廣泛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向社會廣泛宣傳,並在互聯網上公佈;公佈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建立煙花爆竹事故速報系統;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備類煙花爆竹事故的科學知識。

7.2 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培訓工作。各種教育培訓機構應利用優勢,對相關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等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展開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利用網絡、電視等媒體,傳播煙花爆竹事故救護知識;舉辦煙花爆竹知識講座、知識競賽等活動。

7.3 加強事故應急演練。選擇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綜合演習,啟動預案,羣眾參與,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常識和應用能力。爭取每年開展一次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應急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演練事宜。

8 預案管理

8.1 批准與備案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後,納入華陰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由市政府發佈。

8.2 修訂

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9 獎勵與懲處

9.1 獎勵

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地方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煙花爆竹事故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事故情況測報準確和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事故損失的;

6、及時供應用於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 懲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虛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

2、在處理應急事故中不堅守崗位、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脱的;

3、違抗或不認真執行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或拒絕提供應急物資的;

4、挪用、盜竊、貪污搶險救災救濟錢款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和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祕密的;

7、其它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10 附則

10.1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4

為進一步落實煙花爆竹禁燃工作,持續改善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敖漢旗人民政府《關於20xx年限時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要求,旗城管局圍繞“三項舉措”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響聲”。

一、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禁燃工作。召開“禁燃禁放”專題會議,傳達全旗禁燃工作會議精神,對城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執法人員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建立了網格化巡查制度,落實了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為統籌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加強宣傳勸導,營造強大聲勢。通過走進社區、廣場、市場等場所張貼通告、發放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執法車流動宣傳等多種形式,及時向廣大羣眾宣傳禁燃禁放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羣眾對禁放禁燃煙花爆竹規定的知曉率,力爭得到廣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執法管理,嚴控燃放行為。針對春節期間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峯期,合理安排執法力量,採取正常班與錯時班,重點部位守點監管與全方位巡查糾章結合,文明執法與依法行政相結合,嚴管重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禁放巡查,依法開展街頭流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執法工作,負責依法取締禁放區域內擺攤設點、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

截至目前,市容市貌執法大隊共出動執法人員80餘名,發放宣傳單5000餘張、出動5輛宣傳車進行宣傳。下一步,旗城管局將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物業服務小區等公共區域禁放煙花爆竹作為執法值勤、監管檢查的重點,強化部門協作,不斷加大執法巡查力度,發現非法設攤售賣、非法燃放情況,及時協同勸阻制止,確保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5

為認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防範化解安全風險,嚴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形勢穩定。按照市應急局《天門市煙花爆竹旺季安全執法工作方案》要求,現將煙花爆竹旺季安全執法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強化責任意識,穩控安全大局

煙花爆竹經營旺季安全工作關係羣眾的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穩定,我鎮第一時間召開工作會議,傳達學習市應急局《天門市煙花爆竹旺季安全執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形成以分管領導親自抓、安監辦具體抓、派出所、市場監督管理所等各部門配合抓的聯動格局,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並制定《蔣場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執法工作方案》,以嚴謹的'標準、嚴格的監管、嚴厲的處罰嚴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形勢穩定、鎮域安全大局穩中向好。

二、聚焦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一是12月1日召開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執法工作會議,部分煙花爆竹經營點(店)負責人蔘會,會上分管領導強調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煙花爆竹經營店(點)負責人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堅持安全發展,並現場簽訂煙花爆竹經營點(店)安全生產承諾書10餘份,發放消防宣傳海報100餘份;二是以12月4日“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為依託,在鎮十字路口發放消防宣傳手冊和《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煙花爆竹經營户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範水平,做到安全經營,保障旺季平安。

三、嚴格執法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會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小組帶領下,對我鎮現有煙花爆竹經營户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查看門店煙花爆竹存量情況、滅火器運轉情況、安全制度和警示標誌情況,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口頭指出,並現場填寫《天門市煙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檢查表》交由負責人簽字、安監辦存檔。

12月31日、1月30日,鎮安委會組織各專業委員會先後開展元旦、春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鎮安監辦對煙花爆竹行業存在的問題繼續進行排查整治,共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6份,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16份。

下一步我鎮將認真整改大檢查行動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零售店認真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問題隱患整改銷號;繼續深化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嚴格實施許可准入,落實零售店(點)基本安全條件,規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申請辦理髮放關卡;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機制,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嚴防煙花爆竹各類事故發生,確保我鎮煙花爆竹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6

為切實做好站前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穩定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預防各類煙花爆竹事故發生,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及《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指導方案》,結合我轄區實際,我局在春節期間,認真開展了煙花爆竹銷售攤點臨時經營安全監管工作,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層層落實監管監察責任

按照《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指導方案》的相關要求,我區制定了《營口市站前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區政府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監督管理職責,由區安委會辦公室牽頭,區應急局、區審批局、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站前大隊等部門參加,組成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置在區應急局。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領導及上級部門對於20xx年煙花爆竹監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區設置臨時經營攤點60處,從業人員均為往年經營業主。

二、嚴格把關、做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監管工作

按照《營口市站前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經營安全管理實施方案》部署,結合當前疫情形勢,站前區應急局組織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者開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人員承諾制培訓,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應急局分別對各自部門的規章條例、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歸納,對20xx年安全管理實施方案的變化進行解讀。經營業主通過主動申請,簽字承諾完成學習。對於違反培訓內容的業主,按照承諾內容,進行處罰。按照國家、省、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結合我區實際《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由區審批局一站式辦理,同時為規範經營,加大了執法力度,弱化審批、強化監管、優化服務,推行“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政務服務模式,努力維護我區平穩的安全生產形勢。

三、把監管工作落到實處,確保業主和公眾人身財產安全

我局從2月4日至今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攤點進行認真檢查,局內執法監察人員分成兩組每天對煙花爆竹攤點進行執法檢查,開展夜間加班巡查,春節假期期間每天由兩名執法人員對各攤點進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執法監察地域無死角,時間無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聯合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一次,共計出動車輛50車次,出動人員300餘人次,查出安全隱患共計20餘處,並當場全部整改完畢。在監管過程中,嚴格對照臨時銷售許可,沒有履行承諾制培訓內容的業主,嚴禁銷售異地煙花爆竹。

此期間,檢查出的問題主要有:一是個別攤點滅火器和水桶擺放不及時,而且擺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煙花爆竹擺放過高,超出規定高度;三是警示標誌不規範不醒目;四是個別業主的安全意識不高,忽略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五是個別滅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關規定等。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站前應急局採取重點地點、重點人員監管為主和分組依次檢查的方法,加大執法力度,結合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檢查,將煙花爆竹監管持續至2月26日煙花爆竹經營結束,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我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7

為進一步加強我店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適用範圍

煙花爆竹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火災、爆炸等事故,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會引發中毒事件;該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對象是突然發生的、具有巨大影響和破壞力,造成火災、爆炸,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煙花爆竹突發性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與職責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應急救援組

負責人:

成 員: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後果;

2.報警姓名:

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信號,並立即報告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姓名:

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姓名:

負責對重傷員聯繫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事故類型主要有:1電氣電路引發火災;2煙花爆竹着火;3外來火源引發火災;

四、應急處置措施 1發現電氣電路引火;首先要立即切斷電源;然後迅速組織顧客及一切閒雜人員安全撤離門店,同時用乾粉滅火器撲滅着火點;三是快速搬開着火點周圍的煙花爆竹及易燃物品,防止事態擴大;2發現煙花爆竹着火;首先要快速用水猛潑着火點,並用滅火器噴射着火點,同時迅速組織顧客及一切閒雜人員安全撤離店面;然後快速搬開煙花爆竹貨架及附近的易燃物品;第三,如火勢有蔓延擴大趨勢,應立即安排人員拔打火災求救電話119,全體人員應迅速撤離店面,並在店外安全地帶安排人員接應消防隊員,並動員鄰近店面人員撤離,不讓任何閒雜人員靠近着火店面;3發現外來火源引發火災;首先要迅速用水或滅火器撲滅火源,同時組織顧客及一切閒雜人員撤離;然後迅速把煙花爆竹搬離至安全處;如火勢有蔓延擴大趨勢在處置同時向119 報告火情,全部人員應迅速撤離,接應滅火人員並主動動員、疏散附近店面的所有人員至安全地帶,並不讓任何人靠近着火店面;

五、事故防範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籤,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櫃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煙,動火作業;

六、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採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置,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並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七、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④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後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八、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並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濕棉被、濕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後,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保護好火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2、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後,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並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着火處,立即用乾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採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後再送醫院治療;

九、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範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十、附則

1.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名單及聯繫電話:

組 長: 聯繫電話:

成 員: 聯繫電話:

2.外部救援單位聯繫電話:

綜合報警電話: 110

火 災: 119

急 救: 120

安監局: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8

按照《關於開展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天安辦〔20xx〕42號)文件的要求,結合彭市鎮實際,彭市鎮於11月30日至12月3日,對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鎮領導高度重視

一是鎮政府成立了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鎮長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安全負責人負責具體組織落實工作,同時要求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相互聯動,相互配合。

二是鎮政府及時組織召開了專班會議,按照市安委辦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分析當前我鎮安全生產形勢,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專項行動方案。

三是鎮政府組織開展了專項行動檢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負責人親自帶隊,派出所、綜治辦等部門參加,進行地毯式的檢查,不放過任何可能存在隱患之處。

二、鎮政府加強了宣傳教育力度

針對我鎮煙花爆竹零售點的情況,我們思想上不鬆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軟化。一是採取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深入宣傳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內容、目的、意義。由於宣傳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羣眾的安全意識,使少數非法經營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組織工作專班,深入到各銷售點進行排查摸底,為整治打擊活動提供了依據。

三、加大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來,在鎮長、分管領導的帶領下,派出所、綜治辦等單位負責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擊。我們還對從事非法煙花爆竹經管户主和從事非法銷售的網點攤位户主,進行了訓誡教育,使這些非法從業人員提高了認識, 轉變了觀念, 並承諾及時整改並辦證。目前我鎮煙花鞭炮非法經營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產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過專項整治,消除了部分隱患,保護了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此次煙花爆竹打非專項整治行動,對我鎮共計54家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商進行突擊檢查,其中市安監局辦證43家,正在辦證或沒有辦證11家,發現的問題有:

1、部分商户煙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隱患;

2、發現依舊存在“三合一”場所;

3、有些商户負責人對煙花爆竹安全意識不強;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銷售許可證進行煙花爆竹經營。

針對這些問題,我鎮工作專班已經逐一進行限期整改,並在期限內再次暗訪,已達到整治行動的目的,從而營造一個良好的煙花爆竹經營氛圍,推動我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9

一年來,按照國家、省、市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相關文件安排和要求,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現將本年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2家,分別為:貴陽修文偉業氣體公司、貴陽市修文縣皖黔能源開發技術有限公司,其中:皖黔公司長期停產。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及經營户19家,其中:氧氣乙炔供應站10家、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企業3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4家(無儲存設施)、油漆店1家、久長鎮黃磷轉運站1家。

全縣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家:貴州省修文縣馬家橋火炮廠(停產),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2家(修文縣安雄煙花爆竹貿易有限公司、修文縣日用雜品公司),煙花爆竹經營户159家(其中限放區內短期經營户10家,目前正常經營的有149家)。

全縣化工企業2家,分別為:貴州佳美科技有限公司、貴州佳美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全縣醫藥企業24家,目前正常生產19家,停產2家,在建3家。

二、工作開展情況

1.嚴格執行監管檢查計劃。按照年初制定的檢查計劃,按時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要求企業立即或限期整改。截至10月18日,共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及經營户175家(次),發現一般安全隱患410條,現已整改379條,剩餘31條正在整改中。

2.加強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按照上級相關工作安排,制定《修文縣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修安辦發〔20xx〕3號)、及時轉發《貴陽市安委辦關於切實加強貴陽市貴安新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煙花辦關於進一步加強20xx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緊急通知》,進一步加強“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及經營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節期間,縣公安部門、應急部門等相關單位聯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7次,出動人員37人,共查處取締非法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窩點8個,查處非法運輸案2起,行政拘留2人;處理羣眾舉報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案件1起,收繳無證經營的煙花爆竹390餘箱(件)。開展煙花爆竹經營户專項巡查檢查15次,巡查煙花爆竹經營户50餘家(次),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立即提出,要求經營户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進行整改。

結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制定下發《修文縣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宣傳工作方案》(修安辦函〔20xx〕6號),春節期間,各鄉鎮街道、縣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燃放、限放區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的入户、入小區上門宣傳工作。共發放宣傳資料1000餘份。在公共場所的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宣傳片,在企業LED顯示屏、出租車、電梯內等播放相關安全燃放知識及張貼煙花爆竹宣傳標語。開展煙花爆竹巡查活動,結合巡查計劃,繼續對《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和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結合春節期間銷售旺季,要求煙花爆竹經營户依法銷售合規產品,做好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銷售人員銷售煙花爆竹時要向消費者講解安全燃放説明及注意事項等,確保全縣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

縣安委辦聯合縣文明辦、縣大氣辦印發《關於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帶頭在春節期間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倡議全體黨員幹部職工要帶頭響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在春節期間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引導帶動周邊羣眾積極響應倡議,嚴格按照《修文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要求,在指定時段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深入貫徹落實查處打擊涉及冷光煙花和“鋼絲棉煙花”生產運輸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緊緊圍繞實現“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目標任務,全面排查煙花爆竹行業生產、運輸、銷售、燃放各環節的安全隱患,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經排查,我縣未發現有冷光煙花、“鋼絲棉煙花”生產、銷售、運輸和儲存的情況,也未接到羣眾舉報相關情況。

3.持續督促企業做好“雙控”工作。嚴格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落實監管職責,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本領域的企業“雙控”體系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助推企業把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全力確保疫情防控敏感時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不出紕漏;持續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的學習及貫徹,把《導則》相關內容作為安全工作的主要檢查指南,認真抓好落實;日常工作中及時督促企業登錄風險隱患“雙控”系統,發現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在日常“雙控”系統運行滯後,考核得分較低時,及時跟蹤到企業,瞭解企業“雙控”系統日常運行操作情況,服務指導企業做好雙控工作,全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雙控”工作已全部開展。

4.抓好20xx年春節後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根據《貴陽市應急局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前後安全穩定工作切實抓好節後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復工復產的通知》《市安委辦關於進一步加強20xx年春節前後貴陽市貴安新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範工作的緊急通知》,結合《修文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修應急函〔20xx〕3號)工作要求,對涉及復工復產企業(貴陽修文偉業氣體公司),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檢查驗收重點,切實抓好節後危險化學品復工復產工作。

5.開展汛期防範工作。迅速轉發《貴陽市安委辦關於切實做好20xx年汛期貴陽市貴安新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汛期相關安全防範工作,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時下發工作提示,督促企業做好汛期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6.認真開展危化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整治暨安全生產“回頭看”工作。制定印發《修文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整治暨安全生產“回頭看”實施方案》,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整治暨安全生產“回頭看”工作,持續深入推進危化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對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

7.積極組織參與安全月相關工作。按照《修文縣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認真開展20xx年全縣“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基層行”系列活動的通知》(修安委發〔20xx〕3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月相關係列活動,組織企業懸掛安全月宣傳標語橫幅,營造安全月氛圍,各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懸掛安全宣傳標語20餘條,在LED顯示屏上播放安全月宣傳標語,為安全月營造了良好氛圍。制定本企業安全月活動方案,組織召開安全月動員部署會議,組織員工開展網絡安全答題活動,督促企業開展相關應急演練活動,各相關企業按照演練預案和演練計劃,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圓滿完成各項安全月系列工作。

8.開展化學品儲罐集中區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根據《貴州省化學品儲罐集中區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辦〔20xx〕12號)文件精神,全縣迅速開展危險化學品儲罐集中區安全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全縣涉及危險化學品儲罐企業5家(分別為:貴陽偉業氣體有限公司、貴陽市修文縣皖黔能源開發技術有限公司、久長油庫、久長氣庫、安順市安大氣體有限責任公司久長分公司);燃氣充裝企業2家(貴州燃氣集團修文縣燃氣公司、修文縣星源淨宇公司);加油站27家。6月12日,貴陽市經開區西江路三強興化工貿易有限公司裝卸甲酸甲酯發生泄漏造成8死3傷事故,事故發生後,各級領導迅速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縣安委辦立即組織縣危化專班成員單位、各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了省、市、縣領導同志的批示和省、市、縣會議精神,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迅速開展相關工作,全縣出動檢查組7個,對危險化學品儲罐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共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儲罐企業7家,發現一般隱患15條,已責令企業限期進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縣商務部門牽頭,檢查加油站12家,發現一般隱患7條,現已整改完畢,檢查工作正持續開展中。

9.開展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貴陽市貴安新區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修文縣及時組織開展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工作。全縣全面排查、嚴厲打擊、系統整治非法違法“小化工”。一是加強領導,及時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成立了修文縣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牽頭、統籌、協調開展相關日常工作,並及時動員及安排部署全縣開展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工作。二是廣泛宣傳,深入推進整治工作。大力宣傳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製作《危險化學品聯防聯控知曉卡》宣傳海報在各村居、交通路口、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張貼,向羣眾發放《危險化學品聯防聯控知曉卡》宣傳冊,公佈舉報電話。同時通過“微信羣”“QQ羣”,政府相關網站平台等,及時推送、宣傳開展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全面營造“小化工”違法違規打擊氛圍。共發放《危險化學品聯防聯控知曉卡》宣傳海報1460份,張貼宣傳海報1440餘份;在修文縣融媒體中心的“心修文”發佈危險化學品聯防聯控知曉卡信息1條;在微信、QQ羣平台上發佈《危險化學品聯防聯控知曉卡》信息150餘個羣,涉及3萬餘人。通過宣傳,向社會公開非法危險化學品行為特徵特點,危險化學品事故帶來的危害等,廣泛依靠社會公眾力量,確保排查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點,強力治理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安全隱患。三是深入開展摸排工作。按照《貴陽市貴安新區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安排部署,並結合《市安委會關於印發貴陽市貴安新區開展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開展全面排查,突出閒置、廢棄關停企業的廠房(倉庫)以及廢棄養殖場、閒置民房、偏僻地點等場所部位排查,對發現危險化學品行為或疑似危險化學品行為的企業及時進行辨識判斷並進行處置。自工作開展以來,累計排查2810餘處。自活動開展以來,打擊取締非標柴油生產經營窩點1個,現場收繳非標柴油68噸,及過濾器、計量器各一件。打擊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件4起,拘留涉案人員4人。

10.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據省、市領導對“貴陽經濟開發區發生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6月12日下午省、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視頻會議的安排部署,全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並嚴格按照《市安委會關於印發貴陽市貴安新區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築安發〔20xx〕9號)要求,迅速開展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6月12日以來,開展燃氣行業

打非治違行動3起,收繳各類非法液化氣瓶317瓶,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氣介質約1000kg,對3名涉事的人員已進行行政拘留處理;開展成品油“打非治違”12起,沒收成品油5.1噸,罰款6.5萬元;開展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1起,查封扣押非法儲存的氧氣瓶和二氧化碳氣瓶31個,對當事人員進行行政拘留的處理;縣應急管理局聯合扎佐街道取締1家煙花爆竹經營户。

11.紮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制定《20xx年度修文縣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攻堅工作方案》,對《修文縣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修文縣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相關工作要求進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企業按照《貴陽市貴安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任務進度控制計劃表(20xx-20xx)》完成相關工作,推進情況具體為:

一是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方面

嚴格高風險化工項目准入條件。全縣嚴格高風險化工項目准入條件,進一步強化源頭管控,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完善全縣化工產業發展規劃。嚴格按照上級相關部門新出台的新建化工項目准入條件,科學審慎引進化工項目,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相關工作任務,對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建設項目進行嚴格控制,嚴禁已淘汰的落後產能異地落户我縣。經摸排,我縣無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生產經營企業,對我縣涉及使用液氨的製冷企業、以及涉及儲存經營含硝酸銨成分炸藥的物資公司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令企業限期進行整改。

深入開展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了《修文縣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並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在全縣開展相關工作。督促各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進行自查自糾工作,已建立“三個清單”。縣相關部門對部分企業進行檢查,企業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糾工作,並已完善“三個清單”。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確認工作,全縣29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現已全部完成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確認工作,相關評估診斷分級確認情況,已彙總上報相關部門。

結合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關於印發《貴陽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聯合監管機制(試行)》的通知(築應急發〔20xx〕7號)的通知,縣應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隊及市應急局等相關部門,分別於5月7日、6月10日、8月5日、8月31日對久長油庫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促檢查工作,共發現隱患36條,已立即下達文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現已全部整改。同時督促企業紮實開展三年專項行動工作;督促我縣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的通知》(應急廳〔20xx〕12號)按時完成相關工作。督促重大危險源企業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制度,保障監測預警系統穩定、有序運行,有效防範化解我縣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

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協助縣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工作,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強制全部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等的檢查。協助縣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廢棄危險化學品廢物的處置工作。

二是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方面

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36894-20xx)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標準。經排查,我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安全標準。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經評估具備就地整改條件的,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經排查,我縣未發現有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

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企業要保持足夠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禁超設計量儲存,並儘可能減少儲存量,防止安全風險外溢。我縣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儲存企業有一家(修文縣物資公司),經查閲相關安全評估資料及現場檢查,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安全條件,檢查時未發現超量儲存情況。

繼續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上述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我縣涉及的企業已設置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三是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

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督促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事故教訓的警示教育,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督促企業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並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標準離崗培訓,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督促企業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督促企業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提高從業人員准入門檻。相關工作正在推進中。

四是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嚴格精準監管執法。已在年初制定並公佈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及經營户生產經營企業175家,發現一般隱患410條,現已整改379條,剩餘31條正在整改中。年初以來,未接到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報告。督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主要負責人建立企業安全技術和管理團隊,做出安全承諾並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全縣33家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和3家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已按照相關工作要求開展“雙控”體系建設,推進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有效提升企業風險管控能力。

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示範企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項目立項、擴產擴能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並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我縣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已達三級標準,縣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正在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相關工作中。

五是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按照相關工作要求,配齊配強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相關要求,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安全監管人員培訓活動,培訓和複訓的時間達到相關要求。督促危化生產企業聘請相關危化專家,開展專家“匯診”工作,目前我縣危化生產企業已組織專家開展“匯診”工作,對專家提出的問題和隱患,督促企業及時進行整改。

運用“互聯網+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配合做好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綜合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完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投用,目前,我縣已完成2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在線監測工作。

12.行政許可審批工作開展情況。修文縣應急局負責辦理有權限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兩項行政審批事項,這兩項事項入駐修文縣政務服務中心,並將辦事指南、受理條件等在貴州省政務服務網進行公示,辦理方式可以在貴州省網上辦事大廳申請辦理,實現網上申請,網上辦理審批事項。同時,為方便部分不熟悉電腦操作的羣眾,也可以通過我局在縣政務中心的服務窗口進行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受理辦證。精簡審批材料,權限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要求提供的申請材料,是按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要求申請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材料;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是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要求申請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公示審批程序,通過貴州省政務服務網,上傳該兩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審批流程、受理條件、辦理法定時限、承諾辦理的時限等。

為提升效能,我局精簡審批材料,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序;按照縣政務服務中心有關工作要求,壓縮審批時限,將權限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由法定的30日的時限,壓縮為9日;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的法定時限20日,壓縮為6日,在網上明確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減少審批環節,科學設計流程,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高登記審批效率。截止10月18日,我局共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5家,辦理20xx—20xx年度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159家(其中:包含10家短期證)。

13.做好醫藥企業安全服務工作。結合我局工作職責轉變,我組將縣醫藥企業納入監管服務對象,積極開展醫藥企業安全服務工作,截至目前開展排查摸底檢查企業10家,發現安全隱患71條,已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

三、打非治違情況

危險化學品方面:聯合縣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及涉及的鄉鎮,開展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工作,共開展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專項活動5次,查處無證成品油經營案件7起,行政處罰6.5萬元,沒收柴油80餘噸。處理非法經營柴油車輛2台。配合縣住建局、縣公安局對瓶裝燃氣經營户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理4起;暫扣非法瓶裝燃氣瓶394瓶。對涉案人員4人進行拘留。

煙花爆竹方面: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年初以來,聯合縣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涉及鄉鎮等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12次,出動人員72人,共查處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窩點8個,收繳無證經營的煙花爆竹1120箱(件),處理羣眾舉報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案件1起。

四、存在問題

一是企業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我縣危化和煙花爆竹企業中,絕大部分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較低,導致違章作業情況時有發生,自我安全保護意識較弱。

二是安全教育培訓不全面、不及時。

三是開展應急演練活動質量不高,部分企業只是開展簡單的滅火器材操作及滅火的演練,未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相關綜合演練等。應急救援物資日常管理不到位,如未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維護等。

四是部分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全面,企業在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時,未認真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進行排查,排查存在不全面,不細緻情況。

五、下步工作計劃

一是持續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按時限、按進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我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序推進,取得有效成果。

二是加強今冬明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各項安全防範工作,有效遏制發生相關事故。

三是持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工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存儲打擊力度,切實維護我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秩序。

四是持續加大對企業“雙控”系統日常運行操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加大服務指導企業力度,做好雙控工作。

五是繼續開展學習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和中辦國辦《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活動,將《安全生產法》《導則》和《意見》作為指導安全工作的主要內容和指南。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10

為切實做好我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和羣眾“節日”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確保我鎮節日期間安全穩定發展,現將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春節、元宵”期間消防安全,成立煙花爆竹執法檢查領導小組,由鎮人大主席陳美典任組長,黨委綜治副書記林秀明、黨委宣傳統戰委員林華、派出所所長吳福林為副組長;派出所、安辦、成教辦、工會、企業服務中心及各村居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鎮安辦,負責承擔煙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組織、提高認識

20xx年1月22日由綜治副書記林秀明主持召開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從業人員管理培訓會議,同時20xx年1月30日召開全鎮村(社區)村委會主任和村(社區)安全管理人員會議,要求各村加大了煙花爆竹燃放和經營相關管理知識,確保節日安全。

三、加強檢查、落實責任

20xx年2月1日由陳美典主席帶隊,鎮安辦、派出所等相關人員參加對轄區10家常年經營網點和20xx年4家經營網點進行執法檢查。檢查中發現2處煙花爆竹安全標識張貼不顯眼,煙花爆竹擺放不規範,檢查人員當場要求煙花爆竹經營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達100%。20xx年4家零售網點庫存已清理完畢。同時元宵節前,2月18日鎮安辦工作人員排查檢查轄區10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未發現問題,各經營者均能按煙花爆竹管理相關規定遵守經營承諾。

經過全鎮各有關部門齊心協力開展節日期間煙花爆竹專項檢查,為全鎮安全生產打下了良好基礎。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11

今年是瓊海市實施“禁燃令”的'第xx年,春節元宵期間禁燃已經成了我區家喻户曉的政策。今年春節元宵期間我區組織區安監所、綜治辦、城建大隊、農業管理大隊等值班人員在轄區內開展煙花爆竹巡查,共出車輛40輛次,人員300人次,教育、勸導35人次。

春節前,我區組織安監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銷售點和店鋪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煙花爆竹銷售點是否具有銷售資格,消防設施是否齊全,所售煙花爆竹是否通過正規渠道進貨,經檢查,今年未發現違規銷售煙花爆竹、所售煙花爆竹來源不明確、消防設施不齊全等現象。

春節期間,我區組織安監所、綜治辦牽頭,各社區(居民小組)網格化巡查,未在盡然區域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村莊燃放量也較往年有所減少。通過直接感受,除夕至春節結束,我區空氣質量總體較好,未出現明顯煙霧天氣及空氣中瀰漫硝煙味道。

元宵節期間,我區繼續實施網格化巡查和夜間巡查,繼續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未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明顯大氣污染現象,轄區管控秩序和管控效果持續向好。

下一步,我區將繼續做好博鰲亞洲論壇年會期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持“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同時籌備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祀工作,常態化做好我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煙花爆竹應急演練方案12

煙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銷售過程中,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可能造成眾多人員的傷亡。為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及《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3—89)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高度來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到實處,確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區安全和穩定。

二、目的

(一)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緊急情況不擴大,並儘可能地排除險情。

(二)減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三)使承擔搶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分工明確,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開展。

(四)迅速控制事故,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指導羣眾防護和疏散。

三、煙花爆竹災害事故的確定

本預案所指煙花爆竹災害事故分為:

1、發生重傷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為一般事故;

2、發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為重大事故;

3、發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為重特大事故。

四、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 安全辦公室

(二)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部:

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導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市級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取證抽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五、應急救援程序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後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現場急救)、火災控制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警

發生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時,應及時向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或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員姓名、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等)、周邊情況、需要救援的人員、設備、器材等。

(二)事故救援

1、接到報告或報警後,迅速向領導小組成員彙報,指派應急總指揮、調集車輛和各專業隊伍、設施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諮詢人員到達現場後,迅速對事故的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理實施辦法和防範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防範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後,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後,由區安監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現場指揮和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繫;

2、車輛應服從事故單位人員的安排行駛和停放;

3、對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質救援,應使用防爆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事故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