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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並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佈,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於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佈、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並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並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於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於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採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於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並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並向社會公佈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於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着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後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説明報專家會籤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後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准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採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採礦石、露天採石、採土、採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並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並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後,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後勤保障、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繫人、聯繫方式等。並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衞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繫,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衞生院負責聯繫、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8314059

鎮衞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並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迴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並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後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為增強社區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搶救的快速放映能力,從思想上、組織上做到高效保障,及時地開展安全事故處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州、市有關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社區安全生產點多面廣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合於全鎮範圍內可能發生的性質嚴重,損失重大的'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類型:

1、重大自然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4、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大安全事故;

6、重大流行疾病災害。

二、成立北浦社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宗彥 北浦社區書記、主任

副組長:陳定美 北浦社區副書記

陳 麗 北浦社區副主任

馬恩華 北浦社區副主任

組員: 李 莉 北浦社區委員

李 豔 北浦社區委員

張有豔 北浦社區委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轄區範圍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並督促各村(居)委會、各單位、企業認真參與實施,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不得越級上報,根據特大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動員全體社區工作人員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玲擔任,何瑞同志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負責信息上報,組織協調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搶險措施

1、值班報告,社區實行全年值班制度,在本轄區範圍內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員應迅速核實情況;並以最快捷的方式向主管部門和社區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所有工作人員到場並立刻報告公安、消防、安監、衞生等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轄區範圍內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所有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應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狀態開展搶險救援行動。

3、分工負責,合理處置,按照社區分開情況:工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按照各自分工情況迅速就位,實施救援。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全體參與搶險工作人員及現場羣眾都負有嚴格保護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導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時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誌等工作。

北浦社區綜治委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規範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預防、控制和處置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及時有效地實時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丹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振安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分類分級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一般講安全生產事故分為四級:一級(特別重大事故)。是隻可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級(重大事故)。是指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級(較大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級(一般事故)。是指可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分級標準是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較大或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其他需要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組織體系

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和鎮有關部門組成。下設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應急指揮部)、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專家組)、醫療救治組、通信與信息組、公眾疏散與警戒治安組、後勤保障組等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

2、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九連城鎮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分管副鎮長擔任,成員包括鎮宣傳、安監辦、民政辦、財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城建交通所、鎮派出所、鎮衞生院、鎮農電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組織、協調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1)總指揮職責

批准本源的啟動與終止;決策救援方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救援有關工作;負責新聞管理。

(2)副總指揮職責

協調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或受總指揮委託代替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成員職責

指揮部成員由指揮根據事故需要指定。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各項任務;提供救援決策依據。

3、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與實施;及時向鎮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貫徹落實鎮政府有關決定事項;指導和協調企業及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事故的接報,傳達領導指示;對出現緊急狀況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援助時,及時跟蹤、核實有關情況,並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進行緊急狀態下各應急組織間的協調工作。

4、現場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預案啟動後,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並出任現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主要負責救援方案的確定和實施;指揮、調動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完成鎮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5、醫療救治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衞生院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組建醫療衞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及時為事故發生地提供藥品、醫療設備、器械等。

6、消防與搶險組及職責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消防與搶險組,組長由鎮公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部門有鎮交通、城管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救援、搶險方案的實施;指導各部門按各自職能開展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參加事故的調查工作。

7、通信與信息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政府辦主要負責人擔任。主要確保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通信的'暢通;提供必要通信設備;保證信息的暢通。

8、公眾疏散與警戒治安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派出所相關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確保安全可靠避難場所,制定疏散方案;組織有關力量對事故現場周圍地區生命可能受到威脅的人羣實施緊急疏散、撤離和安置;負責安全生產事故區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緝捕。

9、後勤保障組及職責

組長由財政所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事故救援的物資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保障、社會動員保障,保證應急救援後勤供給。

10、新聞組及職責

組長由鎮宣傳委員擔任,主要審定新聞發佈方案,決定新聞發佈內容,接受記者採訪,及時向上級彙報情況,調整公共關係,塑造政府形象,消除不利影響。

11、生產經營單位及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應急預案,採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建立應急機制,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

三、預警預防機制

1、預警預防行動

生產經營單位要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並制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

2、信息檢測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要按下列要求做好事故信息的報告:

(1)事發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救援,並在1小時內如實報告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當發生四級以上且需現場救援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鎮、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3)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核實情況,並及時上報區安監局,需要啟動本級預案的應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救援。上報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當發生三級以上事故,且需啟動本預案救援的,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預警級別的確定及發佈

根據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故影響的範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一級預警:可能發生一級事故及險情,用紅色表示。

二級預警:可能發生二級事故及險情,用橙色表示。

三級預警:可能發生三級事故及險情,用黃色表示。

四級預警:可能發生四級事故及險情,用藍色表示。

四、應急響應

1、接警與處警

鎮應急指揮部接警時應做好事故詳細情況和聯繫方式等信息的瞭解和記錄,報警得到確認後,立即建立與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專家的聯繫,並向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發佈預警或啟動應急預案命令。

2、先期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應當視情況決定啟動本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並立既調動就近應急救援力量,儘快控制事態發展。

3、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一級響應(特別重大事故)、二級響應(重大事故)、三級響應(較大事故)、四級響應(一般事故)。

4、鎮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四級以上應急響應時,鎮應急指揮部按預案做好以下響應:

(1)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擬定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經鎮應急總指揮批准,及時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

(3)派出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4)需要上級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6)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後,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立即會同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對事故發生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做好以下響應:

搶險救援、現場監控、醫療衞生救助、交通管制、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羣眾的疏散和防護、工程搶險、物資資金保障、調集徵用、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檢測與評估、現場應急結束。

五、保障措施

參與救援的部門、隊伍及有關人員,投入救援的車輛、裝備、設施、設備等,要儘快恢復、補充、維修,在48小時之內恢復預警狀態。

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負責本單位、本部門應急工作宣傳,積極開展應急法律法規、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防範意識。

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部門要做好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範鍊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製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羣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於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並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採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後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繫電話及聯繫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説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範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發佈、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佈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後由安全科負責彙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於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後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後,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3.2其他負有安全生產責任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同時根據生產作業特點制定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落實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並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4、應急預案的編制

4.1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指導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地區及上級公司的應急預案,結合本單位、本部門職責和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

4.3編制應急預案應全面分析、評估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同時廣泛聽取一線操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根據GB/T29639-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寫。

4.4對單位內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4.5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4.6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公司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4.7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公司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4.8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各種預案之間應相互銜接,並與預案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4.9新成立的單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必須編制相關應急預案,並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

4.10應急預案應每年修訂一次。當生產工藝、危險源狀況發生重大改變時,應急預案應及時進行修訂。

5、應急預案的評審

5.1公司組織有關專家、上級公司相關責任部門對本公司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並聽取各相關方面的意見。涉及到有關部門的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5.2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部門,應當另行組織專家或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公司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專項評審。

5.3應急預案評審應邀請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除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外,根據公司的規模,參與評審的專家人數一般不少於2人。但是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5.4參加評審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資歷。歡迎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人員、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行業部門、有關的行業協會參加。

5.5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着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5.6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應急預案名稱;

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專家名單(簽名);參會人員(簽名);

5.7公司編制應急預案,根據專家和政府工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公司按要求修訂後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説明報專家會籤通過。

5.8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並修訂完善後,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

6、應急預案的`備案

6.1公司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同時必須保存上報備案的記錄。

6.2上報備案的應急預案應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後,在30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6.3審查通過後備案的應急預案應該進行分類存檔。

7、應急預案的實施

7.1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班組,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7.2公司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的責任部門應建立培訓檔案,跟蹤督促,確保落實。

7.3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應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7.4公司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應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當地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組織本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時,應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公司應該指導和督促各部門車間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

7.5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7.6應急預案演練如果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7.7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7.8當事故、災難、事件發生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立即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同時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7.9公司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總結應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8、績效考核

8.1對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公司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8.2應急預案未按照本制度規定備案的,由公司給予警告處罰,並列入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績效考核。

8.3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責任追究,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9、附則

9.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樑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樑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樑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優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台、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信息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羣死羣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出租車行業、公路和橋樑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羣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

公路橋樑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通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信息: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信息;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信息;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信息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信息後,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序及內容

5。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説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採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6。2。2。1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並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泄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6。2。2。2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持。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彙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繫,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後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後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並儘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範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餘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設備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設備(剷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樑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樑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樑,對橋樑坍塌、橋樑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設備儘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十一、附件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體系和科學、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工作機制,提高公司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安監局令第17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客貨運輸、車輛維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1、4應急預案體系

(1)本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湖北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對預案內容進行不斷補充、完善。

1、5工作原則

(1)貫徹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由行政一把手坐陣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各有關單位協同作戰。全面部署,保證重點,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度人力、物力。

(2)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公司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公司所分屬公司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認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公司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1)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位於崇陽縣天城鎮環城村,是我縣規模最大的專業客貨運輸企業,下設客運一公司、客運二公司、客運三公司、汽車大修廠、保潔公司、廣告公司和物流公司。

公司擁有各類營運車輛188台,客運班線43條。其中高級客車48台,中級客車99台,普通客車37台,物流貨運車輛4台。擁有崇陽至上海、深圳、珠海等省際班線13條,崇陽至武漢、温泉、赤壁等省內班線12條;崇陽至桂花等縣內農村客運班線19條。現有正式員工262人,從業人員738人。

(2)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情況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以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主要監督、指導,各分公司分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現配置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8名,具體分佈:公司安全機務科3名、公司安檢辦10名、客運一公司2名、客運二公司2名、客運三公司2名、汽車大修廠5名、廣告公司2名、物流分公司2名。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1)在運輸經營過程中,由於駕駛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惡劣天氣(冰雪、颱風、暴雨等)和路面車輛、行人違規等原因,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導致人員傷亡或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

(2)汽車修理經常接觸汽油、氧氣、乙炔等易燃物品,操作不慎易發生燃燒,可能造成人員燒傷或發生火災事故,同時因使用舉升器、安全凳等設備,可能出現垮塌,造成傷亡事故;

(3)易燃、易爆、危險“三品”上車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4)突發公共事件(如經營者糾紛、旅客矛盾、惡徒破壞、疫情、非典、禽流感、不明原因病情等);

(5)由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車輛毀損等事故。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分公司經理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2)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機務科,由安全機務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電話:0715-3062763,傳真:0715-3062769。

(3)公司所屬分公司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專班,落實應急搶險人員,應急工作專班組長由分公司負責人擔任。

3、1、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精神、指示;

(2)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研究確定應對突發事故的重大決策;

(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

(4)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調整和終止;

(5)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和調查,審定重特大突發事故信息報送、發佈等事宜;

(6)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7)負責承辦縣交通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事項。

3、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傳達落實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指示,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聯絡網絡;

(3)負責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

(5)事故發生時,與相關單位保持信息溝通,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各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信息傳遞、並做好記錄;

(6)負責應急期間的通訊聯繫,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

(7)協調公司外部應急救援力量,負責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事故相關信息;

(8)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調查和評估總結工作。

3、1、3各分公司應急工作專班職責: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在信息報告的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應急處置措施;

(2)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災害鏈;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5)負責事故善後處置,恢復正常生產。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是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救援的核心,是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臨時機構、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值班室、現場救援組、後勤保障組組成,負責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1)總指揮:公司總經理。負責事故應急的人力、物力、車輛的總調度和應急資金的使用;召集相關人員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指定各行動組負責人;必要時調派相關人員指導和參與應急行動;佈置事故的善後等工作;全面組織、指揮、協調事故的處置工作;

(2)副總指揮: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應急工作的具體處置、協調,佈置事故的善後等工作;總指揮不在現場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值班室:公司安全機務科。負責事故信息接收、核實和彙總、並按程序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後,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通訊暢通。值班電話:上班時間0715-3062763,下班時間0715—3062773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電話(見本預案8、1條)。

(4)現場救援組:由公司及事發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必要時抽調公司其他單位人員。負責事故搜尋救助、搶險,現場控制、清理,遇險獲救人員安置,受傷人員救治,事故調查取證、事故善後處理及保險索賠等工作。

(5)後勤保障組:由公司辦公室及財務科人員組成。負責事故應急車輛的調配、應急資金的籌措和其他後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所屬分公司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監控、預警制度,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控,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對營運車輛、修理廠及其他危險源等要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置。

(1)做好駕駛員的考核上崗工作和監督管理,杜絕無從業資格人員駕駛營運車輛;

(2)認真落實車輛安全例檢和“二保”工作,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3)紮實做好GPS監控工作,進一步完善監控檔案,定期查處和通報超速、超載行為;

(4)加強雨、霧、雪等惡劣天氣運輸安全工作,督促車輛配齊“七個一”:即滅火器、防滑鏈、石灰包、繩索、鐵鏈、三角木、安全錘等安全器材,重點加強對滅火器、防滑鏈的檢查,封閉式客車要配備並懸掛安全錘。

(5)加強修理車間安全檢查和修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滅火器要按時送檢,確保無修理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

(6)不斷完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

4、2預警行動

當發現事故隱患或隱患將導致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隱患的危險程度、涉及範圍、性質、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事故的嚴重程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應急情況報告後,應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依據應急報告內容判斷事故類型,並通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按預案體系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向上級彙報工作。

4、3信息報告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簡要經過、當前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問清重要信息和情況,立即向事發單位作出處置事故的指示,指導事發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

發生一、二級事故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及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人員、搶險人員24小時開通電話,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2)發生一、二級事故、羣體的事件,事發單位按規定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通報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發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將突發事故應急行動分為以下三級:

一級事故:

(1)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且發生後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級單位或政府部門幫助救援的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或者10人(包括1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1)有較大影響且發生後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力量不能完全控制,需要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幫助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2)一次死亡1~2人,或者3人~9人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公司能夠控制,事故發生時間不會久遠的事故。

(2)造成重傷、重傷(中毒)1~2人,但沒有人員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事故。

5、2響應程序

按照分級響應分級處置的原則,公司根據突發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發生三級事故,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同時向事發單位報告事故信息。事發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實施現場控制,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事故信息。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事故所在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事故信息。同時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及各應急工作專班在接到應急指令後迅速到位,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必須在接到應急指令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集結並趕赴現場。

5、3應急行動

5、3、1指揮與控制現場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是現場應急指揮負責人,有權決定現場搶險指揮事宜,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事發單位領導;在上級應急指揮人員到達後,由上級應急指揮人員接管現場應急的指揮權。

5、3、2分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分公司接到三級以下(含三級)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指揮先期處置工作。

分公司現場指揮一般應按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1)現場指揮立即對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並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通報,隨時彙報事故搶險救援情況。

(2)在現場指揮的領導下,現場搶險人員按照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如原應急方案不能滿足事故處置需要,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現場搶險人員重新制定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如事故嚴重程度屬於分公司無法控制的,應優先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控,待上級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配合開展好救援工作。

5、3、3公司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事故情況報告後,如判斷髮生了二級及以上事故的,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並向領導小組成員通報。

啟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立即指定現場指揮,設置現場指揮部,組織、指導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以下程序開展救援工作:

①應急辦公室立即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縣交通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②保障事故續報渠道的暢通,做好車輛、通訊等保障工作;

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通知有關應急搶險隊伍在指定時間到達事故搶險位置,並將應急隊伍準備情況報告現場指揮;

③後勤保障組立即安排搶險救援專項資金,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採購救援所需的應急物資;

(2)現場指揮和其他人員到達現場後,按照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①立即接管現場救援的指揮權,對事故進行處置,事發單位應急小組自動成為現場搶險救援的組成部分。

②現場指揮機構應對事發現場進行檢查,確保通訊暢通和搶險救援人員所在地的安全,防止伴生、次生事故即二次事故的發生。

③實施擴大應急時,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④現場指揮長全面領導,現場救援組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已制定的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5、4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4、1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火災後,火災現場人員應迅速察明火情,察明火災現場附近有無易燃、易爆物品,並就近取滅火器進行滅火,當場不能撲滅的火災事故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如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轉移,防止火災擴散。如火情不能控制,應立即組織疏散和報警。負責疏散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火災現場的旅客、職工迅速從防火應急通道疏散。

(2)參加滅火工作的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及時報告火情,以便調動人員和採取措施進行滅火。如發現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撥打“120”叫救護車或及時送醫院搶救。

(3)火災撲滅後,應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消防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查明火災損失情況。

(4)行車途中發生火災事故,駕駛員應及時停車,打開車門及安全門,吩咐旅客不要驚慌,從車門迅速疏散,同時用隨車滅火器進行滅火,如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時,可以用安全錘擊碎車窗或前後擋風玻璃逃生。如不能及時撲滅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公司所有營運客車應配備滅火器和安全錘,並確保功效保持良好。

5、4、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後,駕駛員應立即停車熄火,防止發生其他意外,並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

(2)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後,駕駛員立即向所在分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攔截過往車輛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事發單位領導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護指揮,並通知應急專班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工作。

(4)受傷人員肢體骨折,採取傷肢固定措施,有出血的採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重傷、死亡事故,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5、5應急結束

根據應急救援結束的兩個基本條件判斷應急救援工作是否結束。

(1)危險是否完全解除,災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財產是否完全脱險,是否得到充分保證。

完全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方可宣佈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三級事故由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負責人宣佈終止應急預案;二級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人宣佈終止應急預案;一級事故由上級應急部門或政府宣佈終止應急預案。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儘快組織人力、物力以及技術支持做好現場恢復工作,儘快恢復生產,減少經濟損失。

6信息發佈

事故的信息發佈,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並確定信息發佈形式。

7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完善安置工作方案,落實人員救治和補償措施,及時救治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撫卹工作,有序、有效地做好人員安置、補償工作。

(2)現場清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繼續組織好現場清理工作,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有害物質的處理。

(3)調查處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對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狀況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吸取經驗教訓,並向縣交通局報告。

(4)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損失情況提出解決建議,按公司有關規定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暢通,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2)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聯繫電話:

(一)主管部門

縣交通局(辦)……3395159安全股……3328168

縣運管所(辦)……3395233

(二)公司機關

辦公室……3062769經營科……3062765

安全機務科……3062763財務科……3062762

(三)分公司

客運一公司(辦)……3062783

客運二公司(辦)……3062781

客運三公司(辦)……3062778

物流分公司(辦)3062758

廣告公司(辦)3325339

大修廠(辦)3397528

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110

醫療急救電話:120

安全監督部門電話:3390455

環保部門電話:12369

以上聯繫電話以附件形式每年更新一次,以確保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8、2應急隊伍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所屬各分公司工作專班成員為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現有車輛及物資、搶險裝備和器材全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公司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人)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人)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公司協調解決。

8、5其他保障

應急所需公務車及其他車輛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徵調。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公司要加強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開展事故預防、預警、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活動,普及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每年制訂培訓計劃,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培訓,熟練掌握相應的應急技能,切實提高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

9、2演練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每年組織一次相關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查找應急工作體系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獎懲

10、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1)精心組織或積極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經演練或實施驗證所提措施方案科學可靠的;

(2)認真巡檢,及時發現初期事故,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的;

(3)為事故應急準備與救援搶險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在執行應急救援搶險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措施有效,避免事故擴大有突出貢獻的;

(5)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6)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由公司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故應急準備義務,導致事態失控或事故性質升級,造成損失擴大的;

(2)未認真組織或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造成應急救援搶險人員未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措施,貽誤有利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未經允許,擅自拆除、挪用、佔用、停用應急設施,致使應急救援系統失效,嚴重影響應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4)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5)拒不執行事故應急措施,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時臨陣脱逃的;

(6)散佈謠言,阻礙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應急救援秩序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後上報縣交通局和縣安監局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預案的修訂、完善、備案和評審工作,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或其他情況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或相關應急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制定與解釋。

11、4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於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重大藥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依據《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預防為先、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處置有力的原則。

第三條藥品安全事故,是指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的藥品質量事故、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故、重大製售假劣藥事件以及其他影響公眾健康的藥品安全事故。具體包括:

(一)羣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二)自然災害、流行性疾病、傳染性疾病等情況緊急需求的藥品質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響範圍廣的重大製售假劣藥案件;

為及時、妥善處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等情況,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持正常的醫藥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本預案使用與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的事件。

1.成立處置小組

2.在醫院領導指揮下,成立處置小組,小組成員包括醫教部部長、藥劑科主任、相關臨牀科室主任和護士長。同時,其他相關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開展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處理對於因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根據處置小組的指令,及時召集相關臨牀專家會診,確定治療方案,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儘可能地減少、減輕藥品對人員、人體的傷害,藥劑科迅速開展控制,追回等祥光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確保將對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藥劑科迅猛收集、整理藥品信息、確定事件影響的範圍,確保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統一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3.調查事件發生過程和評估人身損害的相關性。處置小組應當在24小時內弄清事件發生的過程,包括髮生事件的科室、人數、性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其他已掌握的情況。明確事件的性質,確定人身損害的原因和藥品的相關性。

4.損害處理事件

(1).假劣藥品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召回院內所有該種藥品,封存,報上級部門備查;查看該種藥品配送流程,檢查該種藥品的質檢報告,配送公司的資質,如果質檢報告和資質均符合要求,損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負責。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藥劑科核查負責人,損害事件由負責人負責。

(2.)調劑錯誤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追回患者手中的藥品,換給正確的藥品。調查分析調劑錯誤的原因,明確責任人,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5.損害事件後的整改,緊急情況處理結束後,處置小組要及時向院長提交處理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有關對策、處理結果、影響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等。藥劑科藥根據損害事件的發生經過進行評估總結,及時修訂相關制度,加強環節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聞媒體關注,涉及藥品監管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藥品安全事故分為三級。

三級:一般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在市內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發生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故。

二級:較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影響擴大,蔓延勢頭升級,危害程度增加,藥品不良反應事故出現頻繁等,已造成一人重傷、五人以上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

一級: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區域、高頻率發生,來勢兇猛,危害程度激增,已發生多起藥品羣體性傷害事件或大面積中毒事件等,已經發生致人嚴重殘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傷、十人輕傷或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情形。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總指揮,醫院辦公室主任、醫教部主任為副總指揮,感染科主任、藥劑科主任、各臨牀科室主任等部門為成員的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全醫院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等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藥劑科,負責處置藥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協調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一)藥劑科:組織、協調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預案;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監督抽驗;深入現場,及時調查、收集藥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資料,並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態蔓延。

(二)醫院辦公室:負責調查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具體情況;負責協調食品藥品監管、衞生、工商等部門行政調查工作。

(三醫教部:負責制定受傷人員醫療救護方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和救護臨牀科室;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轉移。

(四)臨牀科室:負責調查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所出現的一切情況。負責救護受傷人員。

第三章信息處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由醫院行政監督、臨術醫療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八條在獲悉有關藥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

第九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過程,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初次報告,應儘可能地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危險、擬採取的措施和發展趨勢分析等;

階段報告,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處置進程,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等;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應對建議。

第十條通過監督檢驗、舉報投訴、媒體披露等渠道發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一)藥品稽查過程中發現的可能或已經造成人體傷害的假劣藥案件;

(二)羣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三)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登載的可能或已經產生較大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

(四)其他途徑獲得的可能或已經產生重要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或線索。第十一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日常工作中,應對本預案第十條的信息進行監測、分析與評估。

第十二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信息或報告後,應對下列事項立即進行彙總、分析,並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變化趨勢,及時向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一)藥品安全事故的類型、性質、等級;

(二)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強度、涉及範圍及發展趨勢;

(三)已經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條指揮部各成員及所有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會發布藥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會不必要的混亂。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四條針對三個級別的藥品安全事故,設三套應急預案。分別為第一套預案、第二套預案、第三套預案。

(一)第一套預案,處於一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減低損失率,減少死亡率,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後,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應立即帶隊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藥品安全事故的處理,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零報告制度,應急工作彙報為每2小時一報告。應急工作情況由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彙總後當日上報醫院主要領導。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4、所有工作人員服從統一調度,休假人員立即返回工作崗位,開通所有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加強應急值班制度。指揮部辦公室應安排雙人雙電話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有一名科主任帶班。

6、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與有關部門聯繫,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問題。

7、車輛統一調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統一調度。

8、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向媒體及時發佈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及時化解苗頭性問題,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應對措施。

(二)第二套預案,處於二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控制藥品安全事故擴散。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後,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指揮部彙報。必要時,應聯合公安、衞生、工商等部門趕赴現場。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專報制度;實行雙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由一名科主任帶班。每天一次向醫院主要領導報告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

4、保障聯繫暢通。所有工作人員確保隨時相聯繫,隨叫隨到。未經指揮部總指揮批准,不得擅離職守。

5、加強協作與監管。指揮部辦公室與有關部門密切聯繫,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

6、及時同有關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人心。

7、其他應對措施。

(三)第三套預案,處於三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查險情。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後,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領導小組彙報。

3、啟動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值守,確保信息聯絡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

4、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指揮部辦公室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繫,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5、加強藥品安全的監控。加強對藥品市場的巡查和監督,及時收集、整理藥品監管信息,密切關注、分析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6、引導輿論。聯繫新聞媒體,發佈有關事故的信息,已經採取的應對措施。在啟動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時,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應在2小時以內上報縣政府。經批准,醫院辦公室以適當方式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佈。

第十六條在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工作人員未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或怠於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予以責任追究。對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本預案由藥劑科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為了做好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遵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迅速啟動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成立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險情發展,消除險情,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機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領導統一組織、領導,公司辦公室負責的細則。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秦富

副組長:魏平

成員:石前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職責分工

1、公司領導負責統一領導小組,督促迅速上報小組。

2、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檢測,施工方面由總工辦牽頭組成專家組,迅速趕到現場,初步查找原因,迅速採取措施並組織救援,及時通報現場情況。

3、生活方面生產安全事故由公司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迅速到達現場,初步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並迅速通報現場情況。

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發生生產安全事後,事故現場負責人必須用最快的方式嚮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報告,並待續做好應急救援小組抵達的續報工作,保持通迅暢通,可採取口頭報告方式。

2、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通知有關社會公共職能單位,如有人員傷亡,迅速通知120,發生火災迅速通知119。

3、公司應急小組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後,責成有關專業人員迅速抵達現場,同時上報省建設廳及相關主管部門,可先口頭上報,承後以書面形式上報。

4、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人員傷亡時,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接到通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當無人員傷亡後,應由副組長迅速抵達現場。

5、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負責人在迅速上報事發生的同時,應積極採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救援小組抵達。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了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北京市開發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北京北辰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北京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機,本機主要參數:SC200/200施工升降機。

三、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人貨梯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人貨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説明書進行。施工人貨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施工人貨梯的安裝。

2.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安裝施工人貨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施工人貨梯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説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説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着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在施工人貨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2.5施工人貨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人貨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説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施工人貨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施工人貨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2.6.2施工人貨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為防止事故發生,人貨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人貨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貨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2.9人貨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人貨梯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人貨梯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xxx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7)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救援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後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急救藥箱1個、擔架一副;

3)、手電10個、應急燈4個、警戒帶2盤、警示旗6個;

4)、對講機7部;

5)、大錘5把、手持電動砂輪2把;

6)、車輛兩台;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六、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總指揮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説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9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人員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第一條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公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陳崗

安全專管員:招鳴

安全助理:巫瓊

成員:陳文華。

第二條

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公司突發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體損傷三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條

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報告制度實行公司一把手負責制

二、公司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總經理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同時報縣安委會和集團公司安全科。公司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公司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提交公司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條

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公司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總經理、縣消防大隊、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2.公司利用警報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員工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員工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交警大隊、保險公司、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陳文、李華。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台、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4.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5.火災爆炸;

6.中毒、中暑;

7.車輛傷害;

8.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羣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蒸汽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危險源及風險性分析

2.1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WNS2-1.0-Y/Q型卧式內燃天燃氣鍋爐一台,,主要運行參數壓力為1.0Mpa、額定蒸發量:2t/h、最高蒸汽温度1844℃;鍋爐房建於廠區西北側。

2.2危險性分析

2.2.1燃氣蒸汽鍋爐在運行中遇特殊情況可出現超壓、爆管等事故,如處理不當會引起鍋爐爆炸。

2.2.2燃氣蒸汽鍋爐在密閉狀態下運行,當壓力超過鍋筒承受壓力時,會造成鍋筒破裂(爆炸)。同時鍋筒壓力瞬時降為大氣壓力,高温熱水迅速蒸發,體積激烈膨脹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釋放出大量能量產生巨大的作用力和衝擊波,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傷害。

2.2.4燃氣蒸汽鍋爐爆炸的破壞力決定於燃氣蒸汽鍋爐的容積、壓力和温度。

2.2.5燃氣蒸汽鍋爐爆炸原因

(1)超壓:因違章操作、安全附件失靈或安全聯鎖保護裝置失效,使鍋爐的運行壓力超過鍋筒的承受壓力而發生爆炸。

(2)鍋爐的受壓元件自身缺陷或損壞,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壓力而造成鍋爐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部的組成人員和職責

3.1.1指揮部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法規和政策。

(2)分析災情,確定事故應急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3)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工作的組織、指揮。

(4)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5)為搶救提供物質保障及其他保障條件。

(6)負責內、外信息的接收和發佈、向上一級救援機構彙報事故搶救情況。

(7)組織預案的學習、演練、改進。

(8)負責瞭解、檢查各搶救部門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或改進意見。

(9)適時調整各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搶救組織正常工作。

(10)對預案的執行或演練情況進行總結、評審。

(11)向有關新聞機構發佈信息。

(12)負責向上級部門做事故報告。

3.1.2總指揮:董富嶽總經理

職責: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發佈搶險命令,對特殊情況進行緊急決斷,協調各部門工作內容向上級領導彙報,事故處理情況對應急工作全面負責。

3.1.3副總指揮:李光前、佘瑞傑

職責:負責指揮技術人員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搶險、搶修作業依據、技術規範,提供準確可行的搶險方案。並隨時向總指揮彙報情況,負責消防和警戒人員的安排,佈置善後和現場保護。

3.2搶險事故處置組成員

(1)成員:李志勤、甑茂智、彭軼瓊

(2)主要職責:對鍋爐運行情況進行監控和發生事故時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鍋爐爆炸後進行搶救處置。

3.3消防、保衞、後勤組職責

成員:韓良

職責:負責消防器材,爆炸後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負責安全保衞,佈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物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採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樑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採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儘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範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彙報,並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採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後,安全返回目的地。並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並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範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範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為廣泛深入地開展應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安全高效生產,為儘量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對社會危害,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訂立本預案。

一、本廠的基本情況

本廠總面積1500平方米,共有生產車間1間,功能間加儲物間共10間,辦公區,職工16人,烤漆房2個,校正器1台,修復機等具備2類生產需求的生產設備及工具。

二、預防事故的措施

(1)對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及時合理配備,經常維修、保養,並按照有關要求,對滅火器具及時採取檢驗、報廢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本廠由廠長鄒雄彬擔任總指揮,劉立為安全督導員,黃海橋為滅火行動組長,鍾為龍為疏散行動組長,周才能為救護行動組長,張水鳳為報警行動組長。主要職責是:一旦發生事故和自然災害負責全廠應急救援的組織和指揮,並落實各班組職責。

四、落實可能發生的情況及處置方案

1.自然災害

(1)萬一發生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立即由安全督導員組織人員排除、救護和疏散現場人員,由張水鳳撥打119、120報警,並向到現場救援力量報告本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

(2)處置程序

由滅火行動組負責切斷火源、電源。

由疏散行動組負責保護和疏散現場人員,報警行動組向市119、120報警

由救護行動組實施搶救

救援裝備:4公斤滅火器22個、30公斤滅火器2個,消防沙池2處、消防鏟4把、消防桶5個,消防栓2個,滅火毯9張。

2.安全事故

(1)設備事故

如發生設備事故且有人傷,先斷電同時組織人員將傷員救至安全區域,且由救護行動組進行簡單包紮。救人的同時由報警行動組撥打120,110報警,撥打設備技術員謝師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電、化學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範圍內的情況下可以先救人,同時上報。如不在自身能力範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無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範圍,可先斷電(切斷事故原頭),再上報相關人員。如不在自身能力範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學品泄漏:

如有人傷:在能保證自身安全且在能力範圍內的情況下可以先救人(將傷員轉移安全區域內)如不在自身能力範圍內的定要先上報,請求專業人員協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無人傷:化學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視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報,侍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如不能自主處理,定須及時上報針對化學品泄漏專家處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員工必須提高認識,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切實做好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2)要在能確保人生安全情況下進行搶救財產.

(3)各員工熟悉方案,積極參加演練,明確任務要求與處置措施。

(4)隨時做好臨戰準備,接到命令後迅速按要求執行任務,不能耽誤救援時機。

標籤:應急 預案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