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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暴潮災害應急預案範文

1 總則

風暴潮災害應急預案範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風暴潮災害應急響應機制,積極應對風暴潮災害,保證風暴潮災害防禦工作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海洋局《風暴潮、海浪、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福建省風暴潮災害應急預案》和《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適時啟動本級風暴潮災害應急預案,落實防禦風暴潮災害各項應急工作任務。

1.3.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在處置風暴潮災害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首選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且對財產損害較小的措施。

1.3.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下,加強與本級氣象、水利等部門的聯繫協作,加強海洋與漁業系統上下的溝通協調,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預防、應急處置風暴潮災害和災後漁業生產恢復。

2 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2.1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設立風暴潮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局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防禦風暴潮應急工作。市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局防災減災處。

2.2 市局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防災減災的副局長任副常務組長;局黨組成員和其他副局長,執法支隊、技術中心(海洋預報台)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

成員:防災減災處處長、局辦公室主任、漁船漁港管理處處長、水產產業處處長、資源環保處處長、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分管副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分管漁業副主任、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

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局防災減災處處長兼任,副主任由市海洋預報台分管領導、局應急指揮中心副主任兼任。

2.3 組織機構職責

2.3.1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系統防禦風暴潮工作,研究和通報本系統防禦風暴潮的重大事項,督促和檢查防禦風暴潮工作。

(2)指導和協調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海洋與漁業系統力量對受災地區進行支持。負責漁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補助項目、資金和物資的分配。

(3)確定海洋與漁業系統防禦風暴潮災害應急響應方案。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省海洋與漁業廳報告防禦風暴潮工作,向災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2.3.2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繫;負責組織防禦風暴潮災害會商,提出防範措施和意見;及時傳達市防指以及局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項漁業防風暴潮措施的落實。

(2)負責組織、指導風暴潮監視監測、預警報工作,及時發佈防禦風暴潮預警信息。

(3)在風暴潮發生期間,負責落實應急值班;掌握、報告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應急工作和防禦措施落實等情況。

(4)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人員趕赴災區指導防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負責防災抗災救災相關信息的收集、歸檔;負責組織風暴潮災害(情)調查、評估,參與省海洋與漁業廳組織的重大風暴潮災害(情)的調查與評估;負責風暴潮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總結,並及時上報省海洋與漁業廳;負責處理其它日常工作。

2.3.3市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分工負責,協同作戰”的'原則,成員單位各司其職,開展風暴潮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1)局防災減災處:承擔局風暴潮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 局辦公室:負責防禦風暴潮災害的新聞宣傳報道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通過市海洋與漁業局門户網站發佈風暴潮信息;負責爭取、落實海洋與漁業系統防禦風暴潮災害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後重建項目、市級防災抗災救災工作經費和救助資金。

(3) 局資源環境保護處: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海洋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防風暴潮災害工作;負責海洋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應對風暴潮災害的風險評估。

(4)局漁船漁港管理處:負責指導和協調漁港、漁船防禦風暴潮工作;負責漁港和漁業船舶應對風暴潮災害的風險評估。

(5) 局水產產業處:負責指導全市漁業系統開展各類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除險加固和養殖水產品搶收等工作;負責收集統計和分析全市漁業受災情況,提出災後漁業恢復生產意見並組織落實;負責爭取災後重建項目。

(6)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組織各級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對進港避風漁船防範風暴潮災害的監督檢查;協調指揮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7)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參與災後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和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負責災後漁業環境監測;負責提供災後水產苗種和漁藥調劑信息服務。

(8)局應急指揮中心:協助做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防禦風暴潮災害會商;負責督促各項防禦風暴潮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負責防災期間的24小時應急值班工作,統計、報送全市海洋與漁業防禦風暴潮措施落實情況;負責通過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平台發送災害預警報信息。

(9)市海洋預報台:負責風暴潮監視監測,密切監視沿海驗潮站的潮位變化,及時發佈風暴潮預警報;負責製作沿海驗潮站逐時天文潮位表;負責將風暴潮預警報信息通過電話、短信及時報告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通過傳真向有關單位發送,通過廣播、電視、網站等對外發布;負責風暴潮基礎數據庫建設、風暴潮災害預警技術和風暴潮輔助決策系統等研發;負責組織專家組對風暴潮災害預警報進行會商,提供會商材料,並參與市海洋與漁業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的有關決策會商;參與風暴潮災後調查、評估,總結分析風暴潮災害預警報工作,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提供風暴潮預警報相關業務諮詢;負責海洋觀測網和信息網絡運行保障;

3 預警級別標準

風暴潮預警級別分為Ⅰ、Ⅱ、Ⅲ、Ⅳ級,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風暴潮災害、重大風暴潮災害、較大風暴潮災害、一般風暴潮災害,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3.1風暴潮災害Ⅰ級警報(紅色)

受熱帶氣旋(包括:超強颱風、強颱風、颱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下同)或温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未來我市沿岸受影響區域內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有代表性的驗潮站將達到當地紅色警戒潮位時,發佈風暴潮災害Ⅰ級警報(紅色)。

3.2風暴潮災害Ⅱ級警報(橙色)

受熱帶氣旋或温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未來我市沿岸受影響區域內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有代表性驗潮站將達到當地橙色警戒潮位時,發佈風暴潮災害Ⅱ級警報(橙色)。

3.3 風暴潮災害Ⅲ級警報(黃色)

受熱帶氣旋或温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未來我市沿岸受影響區域內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有代表性的驗潮站將達到當地黃色警戒潮位時,發佈風暴潮災害Ⅲ級警報(黃色)。

3.4風暴潮災害Ⅳ級警報(藍色)

受熱帶氣旋或温帶天氣系統影響,預計未來我市沿岸受影響區域內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有代表性的驗潮站將達到當地藍色警戒潮位時,發佈風暴潮災害Ⅳ級警報(藍色)。

預計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將登陸我市沿海,或在離岸100公里以內(指熱帶氣旋中心位置)轉向(或滯留),即使受影響岸段潮位低於藍色警戒潮位,也應發佈風暴潮災害Ⅳ級警報(藍色)。

4 應急響應

4.1 Ⅳ級響應

當福州市海洋預報台發佈風暴潮Ⅳ級警報(藍色),啟動風暴潮Ⅳ級響應行動:

(1)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位指揮,啟動應急響應預案。

(2)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24小時應急值班,福州市海洋預報台做好風暴潮的監測和預警報,向市防指提供沿海驗潮站逐時天文潮位表;局辦公室、局應急指揮中心、市海洋預報台根據職責發送防禦風暴潮預警信息。

(3)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防禦風暴潮災害會商,提出防範措施,並根據要求,參加由市防指組織召開的會商會;向沿海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風暴潮預警報情況及防範措施,並並抄送給市防指等有關單位。

(4)沿海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後,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並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防禦風暴潮的各項準備工作。

4.2 Ⅲ級響應

當福州市海洋預報台發佈風暴潮Ⅲ級警報(黃色),啟動風暴潮Ⅲ級響應行動:

(1)福州市海洋預報台密切監視風暴潮增水情況,分析風暴潮影響岸段,製作風暴增水及影響岸段預報圖,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

(2)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坐鎮指揮,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局應急指揮中心、福州市海洋預報台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對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防禦風暴潮進行部署,並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3)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掌握各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防禦風暴潮部署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

(4)沿海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開展應對工作,檢查各項防禦風暴潮工作,確保防禦部署落實到位。

(5)局領導小組適時成立防禦風暴潮抗災工作組,赴風暴潮影響重點縣(市)區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風暴潮防禦工作。

4.3 Ⅱ級響應

當福州市海洋預報台發佈風暴潮Ⅱ級警報(橙色)時,啟動風暴潮Ⅱ級響應行動:

(1)福州市海洋預報台加密對風暴潮監測,當沿海有一個代表性驗潮站潮位超過橙色警戒潮位後,每隔3小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潮位實況。同時加強與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省海洋預報台等預報機構的視頻會商,加密製作發佈風暴潮預警報,分析風暴潮影響岸段,製作風暴增水及影響岸段預報圖和漫堤風險預測表,並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局應急指揮中心、福州市海洋預報台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風暴潮的特點、變化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3)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的防禦風暴潮緊急會議,對防禦風暴潮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成員單位做好防潮抗災措施的落實。

(4)市局領導小組發出通知,提出防禦風暴潮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各項防禦工作

(5)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上崗到位,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禦措施,並及時將部署情況上報局領導小組。

(6)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風暴潮防禦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台、電台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風暴潮信息。

(7)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市海洋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執法船艇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保持通訊暢通。

4.4 Ⅰ級響應

當福州市海洋預報台發佈風暴潮Ⅰ級警報(紅色)時,啟動風暴潮Ⅰ級響應行動:

(1)福州市海洋預報台加密對風暴潮監測,當沿海有一個代表性驗潮站潮位超過紅色警戒潮位後,每隔1小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潮位實況;同時加強與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省海洋預報台等預報機構的視頻會商,加密製作發佈風暴潮預警報,分析風暴潮影響岸段和海堤風暴潮漫堤風險,製作風暴增水預報圖、影響岸段預報圖和漫堤風險預測表,並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坐鎮指揮,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局應急指揮中心、福州市海洋預報台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風暴潮的特點、變化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3)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禦風暴潮緊急會議,對防禦風暴潮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4)市局領導小組發出通知,提出防禦風暴潮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風暴潮防禦工作。

(5)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報告。

(6)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各地風暴潮防禦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台、電台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風暴潮信息。

(7)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按照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市海洋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執法船艇在保證執法船隻和人員的安全情況下,隨時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4.5應急終止

福州市海洋預報台解除風暴潮警報,風暴潮應急響應終止。

沿海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市局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災後處置及恢復生產、修復受損設施等工作。

5 災害調查評估與總結

5.1 風暴潮調查評估

特別重大風暴潮災害發生後,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參與省海洋與漁業廳的風暴潮災害調查評估,有關沿海縣(市)區海洋行政主管部門配合。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含)以下風暴潮災害調查評估,有關沿海縣(市)區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參與,調查內容包括災害過程自然變異、受災狀況、危害程度、救災行動、減災效果、經驗教訓等。調查工作完成後,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風暴潮災害調查評估報告,在災害過程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報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備案。

5.2 災害應對工作總結

在風暴潮災害應急響應結束後24小時內,有關沿海各縣(市)區要將災害損失和應對工作總結上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風暴潮災害應急響應結束後48小時內將災害損失和應對工作總結上報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6附則

6.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沿海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區域風暴潮災害應急預案。

6.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6.3 術語

6.3.1風暴潮

由熱帶氣旋、温帶氣旋、海上颮線等風暴過境所伴隨的強風和氣壓驟變而引起局部海面振盪或非週期性異常升高(降低)現象,稱為風暴潮。風暴潮根據風暴的性質,通常分為由颱風引起的颱風風暴潮和由温帶氣旋引起的温帶風暴潮兩大類。

6.3.2風暴潮災害

風暴潮、天文潮和近岸海浪等結合引起的沿岸漲水造成的災害,通稱風暴潮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