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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基坑支護施工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5篇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在建工程及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及地下管線的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複雜的基坑。

本規定所稱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邊坡)支護結構、支撐體系、地下水處理和土方開挖等內容。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深基坑工程前期準備、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檢測、監測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域內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為加強深基坑工程設計和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設計(含監測)方案和施工方案應當經專家評審,其中,設計(含監測)方案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深基坑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評審過程由直接負責監督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進行監督,通過評審並經修改完善的方案報送工程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並由監督機構報市建委備案。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監督機構報請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評審過程進行監督。

第六條市建委負責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評審專家庫。評審專家從專家庫中抽取產生。評審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專家組應當對設計(含監測)、施工方案作出明確的結論意見。

第二章

深基坑工程的報建與許可

第七條深基坑工程必須在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將深基坑工程進行招標,深基坑工程招標時,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須依法發包給具有一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並具有相應作業能力的施工企業承擔。

(一)開挖深度超過8米或者地下室二層以上(含二層)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雖未超過8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比較複雜及工程影響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對上述條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須依法發包給具備二級及以上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並具有相應作業能力的施工企業承擔。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將評審通過的深基坑支護工程設計圖紙報審圖機構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書。

第十條各級相關職能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深基坑工程的設計(含監測)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程序性審查,對未經專家評審通過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時,除按規定提交有關文件外,應同時提交深基坑工程設計圖紙、深基坑工程專家評審意見、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圖意見以及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第十二條未在本市範圍內應用過的深基坑設計、施工新技術、新工藝,應結合合肥市具體地質情況,須經過市建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論證通過後方可在我市試點應用。

第三章

前期準備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設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監測等單位在按照各自職責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勘察前對深基坑附近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等現狀,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鄰建設工程施工情況進行調查,調查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監測等單位,並承擔因提供資料不全或不準確而造成事故的相應責任。前期的調查範圍從基坑邊線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開挖深度3倍的範圍為止。

對其它可能受影響的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等也應作好檢查;對可能發生爭議的部位應拍照或攝像,佈設記號,並作好記錄。

第十五條深基坑工程相鄰有多項建設工程相繼施工時,各相關建設單位要採取措施,共同做好協調、配合工作,避免對相鄰建設工程造成不良影響。後施工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相鄰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共同研究確定。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為保證深基坑工程質量安全所需要的相關費用。因深基坑支護問題造成基坑周圍建(構)築物、設施損壞和人員、財產損失的,建設單位應先給予賠付,後由造成事故的責任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深基坑支護工程的檢測、監測應由建設單位委託,其費用應單獨列支,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當承擔深基坑專項施工方案按規定計價的安全技術措施費,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不按審查通過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壓縮合理工期和削減施工過程中的檢測、監測項目。

第十九條對受影響可能發生爭議的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建設單位應當與有可能受影響的產權單位或業主代表共同委託有資質的房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並簽訂相關協議。檢測單位應當提出建築物、構築物可承受外界影響的程度。對於因深基坑施工造成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受損而產生的爭議,應由建設單位與產權單位或業主代表根據檢測報告進行協商解決,也可通過仲裁或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第四章

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條勘察單位應當根據規範、設計要求和工程實際制定勘察方案,並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後進行勘察工作。

勘察報告應當按規範和經審定後的勘察方案進行編寫。第二十一條勘察單位應當對深基坑工程建設場地進行勘察,深入瞭解工程建設場地及周邊環境的地質情況,為深基坑工程設計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質勘察資料。

第二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做好勘察報告提交後的服務工作,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當地質勘察報告不能滿足深基坑設計要求時,必須提供專門用於深基坑設計的勘察報告,並做好後續服務,必要時進行補勘。

工程勘察單位應對所提交的勘察報告準確性負責,並承擔因勘察數據不準確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險情、事故的相應勘察責任。

第五章

深基坑工程設計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應將深基坑工程設計委託給具有巖土工程設計經驗(具有3個以上工程設計經驗的)的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必須具有甲級建築工程設計資質或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設計文件應加蓋國家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印章。

第二十四條深基坑工程設計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範、標準、規定進行,深基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地質情況、基坑周圍環境、管線情況、主體結構設計要求、施工條件等綜合制定設計方案。

深基坑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基坑側壁工程安全等級、基坑設計使用期限、基坑結構及重要相鄰設施變形允許值和預警值、提出預防和降低對鄰近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等周圍環境造成損害的技術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圍地面允許荷載、基坑內外地表水排放系統、地下水位控制、支護結構施工及土方開挖技術要求、施工質量檢測要求和監測項目等。

第二十五條提倡主體結構工程的設計單位承擔本工程的深基坑設計。當深基坑工程的設計單位為非原主體結構工程的設計單位時,其設計文件涉及主體結構工程時應由原主體結構工程設計單位審核確認。

第二十六條採用與主體地下結構相結合的基坑支護設計方案時,應當與主體工程設計密切配合,依據工程建築設計和結構設計文件資料進行設計,並考慮圍護結構和主體結構基礎沉降和變形的適應性。

第二十七條設計單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設計委託後,應首先拿出設計方案,交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設計單位按照專家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後,方可出具施工圖紙。

第二十八條深基坑支護設計單位應對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擔設計責任,做好技術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蹤服務工作,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派專人現場指導施工,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現實際情況與勘察報告不符或者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會同建設、勘察、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研究解決,必要時應當提出補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設計文件。

第六章

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條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單位應依據設計文件、勘察報告及環境資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深基坑施工組織設計應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並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內容。

深基坑施工組織設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本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深基坑施工組織設計經修改完善後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條深基坑工程土方開挖應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及時施工支護結構。土方工程施工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嚴禁超挖,基坑周邊堆載嚴禁超過設計允許荷載值。

第三十一條深基坑工程施工應當依照審定的設計圖紙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施工企業如發現安全專項方案中確有不能滿足現場施工安全之處,應及時會同勘察、設計、監理、監測單位研究處理,確需對施工方案進行重大修改、變更的,重新組織原專家組進行論證,並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隨時觀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變化過程、支護結構施工、土方開挖、基礎施工等各階段對基坑及相鄰設施的影響。當發現支護結構、相鄰設施或者地質條件出現重大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報告各有關單位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發生深基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須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有效組織搶險,防止事故及事故後果擴大,並按有關規定向市建委或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保護好所有的監測點,積極配合監測單位的監測。

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對相鄰設施和基坑變化情況進行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

第三十四條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要加強對深基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盲目施工。施工現場應當按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搶險人員和器材。

第三十五條基坑開挖後,施工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工程施工,嚴禁基坑長時間暴露。當深基坑工程超過設計有效期限後,應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各方對深基坑現狀進行評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須進行加固處理。

第七章

監理、檢測、監測和驗收

第三十六條監理單位應根據深基坑工程特點,認真編寫專項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方案,嚴格按照經審查批准的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理,及時掌握監測數據,切實把好現場施工安全質量關。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在深基坑工程監理過程中,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檢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檢測、監測等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

(二)檢查和督促設計、施工、檢測、監測方案的實施;

(三)檢查和督促現場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各項技術措施的落實;

(四)檢查和督促各項觀察、監測記錄的履行;

(五)深基坑開挖後暴露時間較長的,應及時制止。第三十八條監理單位應當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環節的檢查審核制度。

土方開挖前應當進行開挖條件審核。開挖條件包括:具備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圖,經審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監測方案已經開始實施,已完成的支護結構檢測合格,截水排水檢查或者檢測合格等。土方開挖過程中,必須對開挖深度和支護時間等關鍵點進行控制。

第三十九條監理單位發現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問題應當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單;出現險情的,應當及時下達暫停令並向建設單位和監督機構報告,督促施工單位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條監理單位對不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實施的,應當責令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後,應當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第四十一條監測單位應根據本基坑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基坑安全等級、基坑周邊環境和設計文件要求,制定詳細的監測方案,提出各項預警值,經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並經委託方審核後實施。監測單位對基坑施工過程中進行動態監測,對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地下水位等進行監測。

第四十二條監測單位應當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可靠,監測記錄應當規範。當監測數據接近或達到預警值或出現險情時,監測單位應先口頭報告後再書面報告簽字確認,並及時通知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該工程必須立即停工,建設單位迅速組織有關各方採取應急措施進行搶險,迅速查明原因並制定解決方案後,方可復工。

第四十三條監測工作必須從基坑開挖前進行,直至完成地下結構至±0.00和基坑與地下結構外牆間的空隙回填完畢。若基坑工程影響範圍內的建(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發生變形,監測工作應適當延長。

第四十四條深基坑支護工程質量檢測應委託具有資質的單位,對基坑工程質量進行檢測應當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範標準進行。

第四十五條深基坑工程施工完畢後,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監測單位進行專項驗收,並通知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本規定,加大對深基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督。針對深基坑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監督方案,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深基坑施工質量。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違法違規、違章作業或違反本規定的,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檢測等相關單位,應當及時督促整改,並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從嚴進行處罰。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由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四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2

1工程概況

某商住樓工程主體為7棟28層框剪結構,設兩層整體地下室,基坑開挖面積43500㎡,開挖深度為9.6~10.6m,建設場地東南側為拆遷後待建空地,東北側距基坑最近約4米有一棟6層民宅,南側距離約50米為湖裏試驗國小,西側為枋湖西路,北側為枋湖市場。地下室外牆結構南側距建築紅線約8.2m,東側約7.2m,西側約7.7m,北側約10m.

本工程邊坡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重要性系r=1.1.

2場地地質及水文條件

場地為舊拆遷場地,地形平坦。地下室底板標高為黃海高程5.85-4.75m;場地東側1-1斷面紅線內土方已降低1米。

土層力學指標見表1:

地下水類型主要為潛水,主要接受大氣降水、局部地表水下滲及側向含水層補給,地下水埋深1.7~2.85m,地下水位年變化幅度為2m左右。

3支護結構方案

根據場地現有條件和地質情況,本工程支護結構採用噴錨支護體系和樁錨支護體系結合,基坑支護安全使用期限為一年。

(1)東北側6層民房位置設計採用D=1000@1800人工挖孔灌注樁+3道錨索。

(2)西南側地下室車道處設計採用D=900@20xx人工挖孔灌注樁+2道錨索。

(3)南側、北側全部及東側、西側一部分採用6層鋼筋錨杆的噴錨支護,其中第四道鋼筋錨杆採用預應力鋼絞線錨索。

(4)基坑監測預警指標:支護結構最大水平位移接近40mm或水平位移連續3天不小於2mm/d,且不能收斂;鄰近建築位移接近30mm,樁鋼筋應力達70%鋼筋強度設計值,錨索拉力達70%錨索拉力設計值;地面沉降差達30mm;地面水平裂縫寬度大於10mm;土體深層水平位移接近40mm;基坑邊坡底部或周圍土體出現可能導致剪切破壞的跡象。

4施工步驟及主要技術措施

4.1人工挖孔灌注樁施工

由於支護樁間距太小採用跳挖,控制井圈中心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遇到局部或厚度不大的流塑性淤泥,出現流泥涌砂是地,採取減少模板支護高度(300~500mm)。分段製作鋼筋籠,其接頭採用焊接。澆築樁身砼時,使用串筒,串筒末端離砼澆灌面不大於2m,分段振搗。灌注砼時,做到孔底無積水及沉渣,滲水量過大(影響砼澆注質量時),採用水下灌注砼。

4.2土方開挖施工

開挖前應做好施工專項安全方案及論證,確保安全。基坑土方採用分層開挖,每層挖至土釘或錨索標高下50cm內,嚴禁超深、超長開挖土方,開挖後及時進行支護施工;上排土釘或錨索注漿體及噴射砼面層達到設計強度70%後,才開挖下層土方和下排土釘或錨索施工。支護樁砼強度達到100%及樁項冠樑砼強度達到80%後才進行土方開挖。

土方開挖順序及速度應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圍護應按動態設計信息化施工原則執行,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設計單位。

4.3冠樑、腰樑、基坑邊坡肋樑施工

冠樑施工前先按設計要求截面清理樁頭、樁側,圍護樁嵌入樑內深度按70mm;冠樑、腰樑模板安裝時冠樑腰樑鋼筋已綁紮完畢並驗收合格,樑內錨索套管經檢查埋設符合要求方可安裝模板;冠樑、腰樑施工具體要求符合《砼結構工程施工驗收規範》GB50204-20xx(20xx版);基坑邊坡肋樑採用在邊坡內開槽,按設計要求綁紮肋樑鋼筋,經驗收符合要求,用噴射砼進行施工。

4.4鋼筋錨杆施工

(1)成孔:鋼筋錨杆採用螺旋鑽機成孔。在鑽孔過程中,合理掌握鑽進速度,防止埋鑽、卡鑽、塌孔、掉塊、湧砂和縮頸等各種質量通病出現,發生孔內事故儘快處理。鑽孔完成後及時安設錨杆並灌漿,為保證注漿質量,注漿管隨錨杆綁紮。

(2)鋼筋錨杆製作與安裝。加工土釘錨杆,每2米設Φ6.5對中架,三個對中架沿錨杆四周成120度佈設。安裝錨杆前,先認真檢查錨杆的質量,插入鑽孔的錨杆要求順直,並應除鏽,確保土釘錨杆製作符合要求。安裝時防止杆體扭壓、彎曲,杆體放入角度應與鑽孔角度一致。隨杆應綁紮注漿管。錨杆安裝後應及時注漿,不得隨意敲擊、懸掛重物等。插入錨杆時應將灌漿管與錨杆同時放至鑽孔底部,錨杆插入孔內長度不得小於設計規定的95%.

(3)錨杆注漿。土釘錨杆注漿採用攪拌均勻的水泥淨漿,水灰比0.4-0.5;注漿時應做好孔口閉漿。注漿前應先清孔,將孔內殘積及鬆動的廢土清除乾淨,注漿管應插至距孔底250~500.水泥漿自孔底向外灌注,隨着水泥漿的灌入,應逐步地注漿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過程中應保證管口始終埋在漿體內。孔口冒漿後方可停止注漿,注漿完畢24小時後補漿。

4.5預應力錨索施工

錨索的施工順序為:定位、成孔、錨索製作、錨索就位、注漿、張拉和鎖定。

(1)定位:鑽孔前用挖掘機修整好鑽機操作平台,平台開挖是必須控制標高,才能確保鑽機就位準確,鑽機就位後底座要墊平,鑽孔的角度位置應滿足設計要求。

(2)成孔:錨索成孔採用YB-100型地質鑽機成孔,直徑150mm,成孔深度比設計深度長30cm,成孔結束後進行清渣,待孔口返出的泥漿不含砂粒時,清孔方可結束。成孔過程中如出現湧水湧砂情況時採用原位注漿(摻水玻璃),及時進行封堵。鑽孔時如遇巖石,孔深以入巖深度不小於2m作為控制。

(3)錨索製作。錨索採用三束7Φ5鋼絞線製作而成,鋼絞線強度指標為1860MPa,鋼絞線用定位支架隔離隔開,定位支架採用塑料成品支架。錨杆中間預留一次及二次注漿管,一次注漿軟管隨錨索綁紮,其端部與錨杆端部間距200mm,二次注漿管隨錨索固定,其端部距錨杆端部500mm,採用Φ20硬質PVC管,注漿接口採用Φ20鋼管,管口套絲。

二次注漿管在錨索自由段長度內不開孔,僅在錨固段長度內開孔。二次注漿管最上端為3m長直徑20mm鋼管,鋼管不開孔,3m鋼管以下為直徑20mm硬質PVC塑料管,塑料管沿四周鑽3-5mm圓孔,孔距300-500,鑽孔採用膠帶紙密封,密封完畢採用22#鐵絲和錨杆綁紮(見圖一)。

(4)錨索就位:在加工場地加工成型的錨索應在成孔後立即置入孔內就位,以免已成孔塌孔後無法置入。

(5)錨索注漿。錨索注漿分兩次進行,第一次為常壓注漿,在錨杆置入孔內到達設計深度後進行,先進行清水灌注洗孔,然後進行注漿,注漿壓力為0.5MPa.一次注漿膠管在錨杆製作階段即和錨杆採用膠帶綁紮在一起,一次注漿膠管邊注邊往外拔,注漿完畢拔出孔外,一次注漿水泥用量約10-15Kg/m.第二次注漿在第一次注漿結束後24~48h進行,注漿壓力2.5MPa-5.0MPa,注漿漿液水灰比0.45-0.55,錨索總注漿水泥用量按大於65Kg/m控制。施工時根據流量計讀數檢查,及時對比,發現注漿量異常及時報告並暫停施工。

(6)錨索張拉、鎖定。錨索張拉鎖在注漿體達90%以上強度後進行,錨具採用OVM系列錨具,用YC-100型穿芯式千斤頂、電動油泵加荷鎖定,並用油壓表的讀數換算成張拉壓力進行控制。錨索張拉力按錨索拉力設計值的0.5~0.65倍。

4.6噴射砼施工

噴射面鋼筋網採用Φ8@200雙向筋。鋼筋網布設完畢,再佈設噴射厚度標誌筋及PVC泄水孔。錨杆坡面鋼筋網應壓在插筋鎖緊裝置下面,與坡面的間隙大於20mm,壓筋應與土釘錨杆焊接成一體。

砼噴射採用1颱風量不小於9m3/min空壓機,砼按設計配合比嚴格配製(水泥、石子、砂重量比1∶2∶2)。細骨料採用乾淨的中粗沙,粗骨料採用粒徑<15mm碎石,噴射砼水灰比0.4,採用乾式噴射工藝。

作業開始時,先送風后開機,再給料。結束時,待砼料噴完後,再關風。噴射時,噴頭處應與受噴面儘量保持垂直且相距0.6m~1.0m的距離。噴射應自下而上進行,噴頭一般按螺旋式軌跡壓半圈均勻緩慢地移動。應先綁紮鋼筋進行初噴砼,厚度不小於40mm,以穩定坡面,防止鬆散土塌落,待錨杆施工完畢再補噴不足厚度,噴射時保持砼表面平整,無干斑或滑移流淌現象。噴射砼終凝2小時後應及時澆水養護,養護期不少於7天。

4.7地面及地下水泄、排措施

基坑四周頂部設截水溝阻止地表水流入坑內;坑內設排水溝和積水井,將地下水排入坑內排水溝內再由集水坑用水泵排出坑外。

4.8基坑支護結構監測

為確保基坑安全,應對地下室基坑進行坡頂水平位移、坡頂外地面沉降監測和周邊環境監測。基坑監測採用委託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儀器監測為主,施工單位日常人工巡視為輔。

5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及處理

(1)原設計支護樁採用衝孔灌注樁,因樁位靠近場地圍牆,且樁身根據受力情況採用非對稱配筋,鋼筋籠吊放入樁孔內時不平衡容易扭曲,難以校正,經設計單位同意更改為人工挖孔樁。

(2)東側支護樁南段有5根樁人工挖孔時遇巖石,原設計樁嵌固深度為5m,但樁底嵌固深2m左右時遇巖石,難以鑿打至設計深度,且臨近6層民房,不能採取爆破方式挖除。設計單位採取孔底植筋方式補強(見圖二)。

(3)基坑東北角的噴錨施工時,因此部位土層含水率較大。錨杆施工後檢測發現第六排錨杆拔拉試驗檢測值為設計拉力值的`70%,經與設計聯繫採用加密錨杆方式處理,原設計第一排錨杆間距為1500mm更改為750mm,第二至六排錨杆間距由1800mm改為900mm.經處理後監測未發現坡頂位移、土體深層側向位移和地面沉降位移變形等異常現象。

6工程效果

整個施工過程中經歷了多場暴雨和多次颱風的考驗,基坑整體支護工況完好。基坑支護結構共佈設22個位移觀測點,24沉降觀測點,4個圍護錨索、樁鋼筋應力監測點。該工程進行水平位移監測35次、沉降監測33次,最大累計位移25mm,最大累計沉降量為18mm,錨索、樁鋼筋應力值均小於設計值的70%,確保了地下室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和效果。

7結語

通過精心施工,嚴格的質量控制,使支護工程即滿足了設計要求,又滿足了施工安全的要求,尤其是確保了周圍建築物、道路及地下管網的安全使用,為深基坑設計及施工積累了成功的經驗。

參考文獻:

[1]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xx)。

[2]建築樁基技術規程(JGJ94-20xx)。

[3]基坑土釘支護技術規程(CECS96∶97)。

[4]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50086-20xx)。

[5]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xx)。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3

一、安全保證措施

㈠、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建全安全管理制度: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施工安全小組,全面負責安全施工教育與管理工作,形成項目經理到班組的施工的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執行生產、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的原則。定期對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教育與學習,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程教育與學習。

施工中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規定,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建立安全設施驗收制度。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實行定期例行檢查及不定期的專業檢查相結合,通過安全檢查活動,不斷提高和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措施,及時發現和杜絕安全事故隱患。主要安全措施:

1.安排施工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安全交底,所有安全交底均應以書面資料和交接人簽字。

2.堅持領導安全值班制度,項目上設一名專職安全員,各作業班組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加強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3.充分利用(三寶)進行防護

加強安全用電管理,現場採用三相五線制,並指定符合現場安全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設置保護設施,各種用電線路,閘箱開關,機械設備均應安全可靠。

4.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

5.遇大霧、六級以上大風不準從事露天施工作業。

6.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7.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現場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8.堅持做到交任務必須交安全措施和要求,經常組織有關人員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提高現場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實用性能必須可靠並定期設專人檢修。㈡、安全生產措施

1、開工前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學習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懸掛在各種機械設備上。

2、遵守現場安全紀律,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新職工不許上崗。

3、各種電器設備均應用安全可靠接地及防雷裝置。

4、閒人嚴禁玩弄電器,閒人嚴禁進入吊裝區域,把杆下不準站人,操作人員必須集中思想,安全吊裝。

5、施工人員應熟知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酒後操作。

6、特種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7、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保護條例及規定,加強安全教育,層層把關,發生事故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

8、樁架搭拆,2m以上高空作業應配帶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

9、鋼絲繩、滑輪、高壓漿管及各種設備應經常保養,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調換或採取有效安全措施。

10、樁機下路基應壓實,枕木鋪設平整、穩固,疊放不得超過兩層,超過兩層時應採取井字型疊放。

11、樁機施工遇大風、暴雨時應暫停施工,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機架轉向時應有專人指揮,四角派人注意觀察,並加設雙層保護枕木墊塊,一般情況禁止夜間轉向。

12、夜間施工應設置照明燈具,確保施工正常、安全。

13、灰漿台操作人員務必戴好防塵保護用品,以免粉塵吸附皮膚。

14、工地安全員隨時檢查安全操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必要時有權暫停施工,及時研究解決。

㈢、用電安全措施

1、凡是觸及或接近帶電體處,均應採取絕緣保護以及保護安全距離,電器設備如電焊機等要驗收掛牌後使用。

2、電箱應用雙扇開啟門、門鎖、插銷,統一編號及指令性標誌,總、分配電箱均須有漏電保護裝置,電箱作到防雨防水、門鎖齊全。

3、電源先進箱必須先進大容斷器後方可再進開關。

4、必須明確分開動力、照明、電焊使用的插座。

5、現場使用的移動電器和照明燈具一律用輕質橡皮線,不準用塑料膠線代替。

6、定期對電箱接地電阻測試,對移動設備進行電阻測試。

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三、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企業形象。因此文明施工的管理在項目管理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文明施工的管理時企業文化的具體體現,為此現場文明施工需要制定出相應的具體措施。實行標準化管理,從職工的着裝、掛牌、言行舉止到現場的平面佈置,資料管理都做到整齊統一、標準一致。真正體現本企業形象和企業文化。

善於接納業主的具體要求,並與我公司要求融為一體。使我公司更具生命力和創造力。

認真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管理辦法,只要有利於企業的形象,有利於現場文明施工,有利利於甲乙雙方的協作,有利於施工的順利進行。並把這種思想貫徹到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一個施工人員的頭腦和思想中。

施工現場分區專人負責管理,計劃責任區和責任人,真正將責任落實到人。

建立完善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材料管理制度,生活區管理制度等,並在實行過程中認真落實檢查,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要具備“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衞(防火責任)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各種標誌牌、宣傳標語齊全、美觀大方。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4

一、概述

根據本標段招標文件及圖紙,確定土方明挖範圍如下:包括準備工作、場地清理、施工期排水、清淤、永久及臨時建築物土方明挖等。

0+000~1+630段採用長臂挖掘機清淤,人工配合,利用施工機械直接將淤泥裝車運走。

1+6300~2+518段採用人工配合機械施工方法,場外購買含水量較低的幹素土,按照比例1:1與河道淤泥機械摻和,以便機械裝運外棄。車輛沿馬道分支運行,外棄淤泥。

二、工藝流程

1、程序安排原則

(1)根據工程地形、地質特點及招標文件、圖紙要求安排施工程序。力求安排合理,確保工程保質、保量,按照期實現。

(2)開挖前,需對原始地貌進行復測,並報送監理工程師簽證;同時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完成開挖區周邊截水溝等排水工程的施工。

(3)開挖到砂礫料時,進行地形複測,以確定土層和砂礫料層的分界線,並報送監理工程師簽證。

2、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地表及可預見的地下物拆除→場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開挖運輸→基槽平整→完工驗收前的維護→質量檢查與驗收

三、準備工作

1、設置臨時水準點。在建築物附近設置必須數量的臨時水準點,並同固定水準點連線,構成完整的水準導線。水準點設置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堅實地面或構築物上,以便於施工時對管線標高進行控制,注意保護標點和作好記錄。

2、左右側上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堆土區等控制線的確定。根據招標文件和圖紙,施工測量人員用白灰及木樁定出左右側上開口線、場內道路線、堆土區、施工導流等控制線,為土方開挖、補充勘查、拆遷等工作做準備。

3、補充勘查

工程在正式開挖之前,施工人員對擬定開挖(包括施工道路和堆土區)範圍內地下管道、線纜、地下標誌點及其他構築物進行探測,並根據地形地物和已知地下管線構築物等情景,採取深挖和坑探的方法,查明與施工有關的如地下水位、土質、地下管線(纜)、構築物等的走向以及建築物的相互關係等情景,將勘察結果列表彙總並繪製地下管道、線纜、地下標誌點及其他構築物平立面圖,上報監理、業主。

四、場地清理

場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範圍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料場、存棄渣場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區域的地表。開挖先剝離全部的表土(視表土存在的厚度而定,不小於30cm),務作回填表土料用。

1、植被清理

1.1採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機清理開挖工程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垃圾、廢渣及監理指明的其它有礙物。

1.2除監理另有指示外,主體工程施工場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或建築物基礎邊線(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至少3m的距離。挖除樹根的範圍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或建築物基礎(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3m的距離。

1.3保護清理區域附近的天然植被,並加強對環境保護。

1.4場地清理和開挖過程中發現的文物古蹟,按《施工合同技術條款》的規定辦理,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2、表土清挖

2.1表土清挖:採用人工配合T140—1型推土機直接攢堆,EX300型挖掘機配合15t自卸汽車運輸的方法對監理指示的表土開挖深度、範圍進行開挖。在堆土區配備1台T140—1型推土機和1台反剷挖掘機負責棄料場的平整,覆蓋層清除的棄料按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地方整齊有序的堆放,不得隨心所欲的堆放。

2.1完工場地清理

工程完工時進行場地清理,包括拆除臨時道路、清理平整施工場地,恢復到施工前地表原狀。

五、施工期排水

為保證採用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進行基坑開挖時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開挖面0.5m以下,確保旱地施工條件,使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施工期排水措施。

1、及時排除地面積水:在堆土區外側或建築物開挖區外側設置1×0.5m,縱坡2%的排水溝,內鋪防滲膜,將開挖斷面內抽排的積水、雨水及地面積水及時排除。

2、開挖斷面內積水的抽排:在地下水位低於建築物基礎0.5米的斷面或建築物開挖斷面中預留肥槽,設置集水溝或集水井,將開挖斷面內的積水及時排至排水溝中。

3、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觀測:基坑開挖期間,在地址管線、構築物及其周圍降低水位影響的地區設置觀測紅開,對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觀測,並採取措施。

六、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

1、工藝流程

準備工作→場地清理→開挖運輸→平整邊坡的維護加固→完工驗收前的維護→基槽平整→完工驗收前的維護→質量檢查與驗收

2、場地清理

2.1植被清理

①採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清理開挖工程區域內的樹根、雜草、垃圾、廢渣及監理指明的其它有礙物。

②除監理另有指示外,主體工程施工場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延伸至離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連線或建築物基礎邊線(或施工道路邊線)外側至少5m的距離。

③主體工程的植被清理,須予挖除樹根的範圍延伸至於施工圖所示最大開挖邊線、填築線或建築物基礎外側3m的距離。

④注意保護清理區域附近的天然植被,並加強對環境保護,因施工不當造成清理區域附近林木資源的毀壞,以及對環境保護造成不良影響。

⑤場地清理範圍內,砍伐的`成材或清理獲得具有商業價值的材料按監理人指示,將其運到指定地點堆放。

2.2、清基

①清基範圍為填築部分的底部,採用人工配合推土機攛堆,挖掘機挖甩配合T140推土機的方法對監理指示的表土開挖深度、範圍進行開挖。

②清基前,按設計斷面準確放線,確定清基範圍。堤基基面清理範圍的邊界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

③在清基範圍內將樹木、樹樁、樹根、雜草、淤泥、垃圾和雜物等全部清除乾淨,清基厚度不小於300mm,並必須將腐植土植物根鬚清理乾淨。

④對工程場地內表層0.3~0.5m深的耕作層,要求按施工程序指定的位置堆存起來,以備將來綠化美化之用。清除的耕植土不用於基礎回填和河牀填築。

⑤堤基範圍內的溝、坑等在清除後按堤身要求進行回填處理。

⑥地基清基後予以壓實,壓實標準為堤基以下500mm深度範圍內到達築堤壓實標準。堤基表土層達不到堤身壓實標準的,挖出並重新回填壓實。

⑦河牀地基處理完畢後每隔30m取2組試樣試驗,測定基土幹密度,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河牀填築。

⑧基面清理平整後,急時報驗。基面驗收後應抓緊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時,做好基面保護,復工前再檢驗,必要時重新清理。

⑨開挖線以下300mm範圍採用人工開挖,避免對建築物基礎、河道邊坡等產生擾動。

⑩對錶土係指含細根鬚、草本植物及覆蓋草等植物的表層有機土壤,將開挖的有機土壤運到監理人指定地區堆放。堆存的有機土壤應利用於工程的環境保護、河坡種植土回填等。按合同要求或發包人的環境整體規劃,合理使用有機土壤。工程完工時進行場地清理,包括拆除臨時道路、清理平整場地,恢復到施工地表原狀,事宜耕種和植被恢復,防止水土流失。

3、土方開挖

包括:開挖區段的選擇、開挖運輸機械的選擇、開挖邊坡的確定、開挖順序、開挖量與回填量的平衡開挖施工。

3.1開挖運輸機械的選擇:

由於最大開挖深度小於4m,土方施工採用直接開挖。表土清除採用T140—1型推土機推運;土方採用1.2m3挖掘機開挖,T140—1型推土機輔助推運,就近堆放於堆土區。

3.2開挖順序:土方開挖順序自上而下分層開挖,採用1.2m3反剷型挖掘機,每層開挖深度控制在4m範圍內。

3.3開挖運輸

開挖前,按設計斷面準確放線。本工程土方開挖採用反剷挖掘機進行,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施工中隨時作成必須的坡勢,以利排水。配合自卸汽車將土方直接運至回填區。開挖過程中對開挖平面位置、高程、控制樁號、水準點校核、邊坡坡度等經常進行校核,檢查是否貼合設計要求,避免出現錯誤。

在開挖時注意控制好以下問題:

(1)土方開挖貼合上報工程師並經批准的開挖施工深度。

(2)施工中按設計開挖圖控制開挖邊坡,要求不出現欠挖、超挖,基礎底部預留的20釐米保護層待下一道工序開始時,再人工修整到設計標高。

4、堆土場堆存

1)土料利用T140—1型推土機將回填用土推到堤腳側,開挖出的土料及砂礫料分開堆存。堤腳側既作為臨時道路路基又作為臨時堆土區。臨時堆土邊坡為1:2,最大堆土高度不大於3m。

2)開挖過程中將可利用棄渣和棄置廢渣分別運至監理人批准的堆渣地點進行分類堆放。

5、基槽平整和缺陷處理

在基礎開挖完畢後,採用人工清理掉預留的20釐米保護層並進行檢查,若檢查中出現意料不到的缺陷,及時通知工程師,確認處理方法並認真執行。地基清基後應予以壓實,壓實標準為堤基以下500mm深度範圍內到達築堤壓實標準。堤基表土層達不到堤身壓實標準的,需要挖出並重新回填壓實。

堤基清理範圍平整應在設計基面邊線外500mm。當建築物基礎中遇到淤泥及軟弱土層不太厚時,將淤泥及軟弱土層全部挖除,換填後進行壓實。

基面清理平整後,應急時報驗。基面驗收後應抓緊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時,應做好基面保護,復工前應再檢驗,必要時須重新清理。

七、基槽平整

基槽開挖注意事項

1、採用機械設備挖土時,槽底預留10~20cm保護層人工開挖,並保護原土不受擾動。槽底原土平整拍實,對受到擾動的原土應夯實。如局部超挖則應用相同的材料填補,並夯實到天然密實度。

2、基槽基土中如遇淤泥、流沙(飽和粉細砂)等異常軟弱土壤時,會同設計部門確定處理方案。

3、槽基底土質不一致或差異較大時,會同設計部門確定地基處理方案。

八、質量檢查與驗收

1、土方開挖前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前,施工單位會同監理進行以下各項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1.1用於開挖工程量計量的原地形測量剖面的複核檢查。

1.2按施工圖紙所示的工程建築物開挖尺寸進行開挖剖面測量放樣成果的檢查。施工單位的開挖剖面放樣成果,經監理人複核籤認後,作為工程量計量的依據。

1.3按施工圖紙所示進行開挖區周圍排水和防洪保護設施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2、土方開挖過程中的質量檢查:在土方開挖芝程中,施工單位定期測量校正開挖平面的尺寸和標高,以及按施工圖紙的要求檢查開挖邊坡的坡度和平整度,並將測量資料提交監理。

3、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後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土方開挖工程完成後,業主、施工單位會同監理及地質部門進行以下各款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3.1主體工程開挖基礎面檢查清理的驗收

3.1.1按施工圖紙要求檢查基礎開挖面的平面尺寸、標高和場地平整度。

3.1.2取樣檢測基礎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

3.2邊坡的檢查和驗收

3.2.1永久邊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複測檢查。

3.2.2邊坡永久性排水溝道的坡度和尺寸的複測檢查。

九、冬雨季施工

1、現場成立雨季施工領導小組和搶險小組,設專人值班,做到及時發現、改善、消除隱患;並且注意天氣變化,做好記錄。

2、認真做好雨施準備工作,雨季來臨前一個月,對各種防水設備、器材、臨時設施和臨建工程進行檢查,併購置、修整,配備足夠、完好的排水泵。雨季施工前,要對施工場地原有排水系統進行檢查、疏浚或加固,保證水流暢通。

3、雨季施工時,在基槽兩側安全距離範圍內人工修築高50cm的土埂,以離雨水流入溝槽,並及時將地面及基槽內沉積的雨水排走。

4、雨季施工時,派專人對巡視,發現異常情景及時啟動應急措施。

5、雨季施工運輸材料的車輛做好防滑措施。有專人排水、灑石屑等物確保路面平整、堅實、無積水。

6、冬季施工的開挖邊坡修整及其護面和加固工作,在解凍後進行,時間不允許時,採取有效的封閉防凍措施。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5

一、工程概況:

童新一村(磁8)危舊房改造還建安置房(富源·故里新居)土石方工程,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童家橋,該工程的業主方為重慶富源新農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由重慶川東南地質工程勘察院進行地質勘查,測量,重慶新魯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監理,貴州建工集團第一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建。

二、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

建築施工安全是施工企業首要的任務之一,一定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本工程根據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安全檢查評分標準進行目標管理,制訂如下主要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

2.1.1項目經理部建立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直接對安全生產進行管理。

2.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凡入場工人均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2.1.3建立領導安全值班制度。

2.1.4建立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堅持開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動。

2.1.5實行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

2.1.6認真執行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2.2安全圍護:

2.2.1在建築物四周設置防護圍牆(以免閒人進入現場),進行封閉施工。建設方在拆遷時已經修建好了圍牆。

2.2.2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

2.2.3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

2.2.4工地宿舍、辦公及現場須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2.2.5對氧氣瓶、乙炔瓶等壓力容器,熱天不得爆曬須設防曬棚,並分開放置。

2.3安全措施:

2.3.1項目在定承包書時,安全指標為其中之一,不得超過。有重大安全事故時按輕重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責任。

2.3.2對施工人員和操作工人實行項目工資,安全指標占其中之一,每月定期進行檢查評定。

2.3.3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照明和坑洞等的紅燈警示,工人不得超負荷工作。

2.3.4工地認真作好警示牌的標掛工作。

2.3.5所使用安全規範:JGJ59-99JGJ80-91JGJ88-92JGJ33-86JGJ46-88JGJ50194-93。

2.3.6毀在大雨大風季節,一要注意防雷,二要隨時注意天氣預報。

2.4安全指標:

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頻率控制在3‰範圍內。

2.5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5.1整個工程低壓供電系統採用TN-S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電網系統作接地和重複接地保護,單台用電設備採用接零保護。

2.5.2整個系統採用三級漏電保護(即配電室→分體電箱→單台用電設備)。

2.5.4各類電器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不得用電源線提拉水泵、污水泵。水泵使用前必須作絕緣檢測,使用中不能離水乾抽,以免燒壞電機。

2.5.8開關箱、配電箱附近必須留有兩人的.作業通道,不得堆放,擠佔電器作業人員工作空間。

2.5.10配電室門、窗都必須向外開,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有良好防雨、防塵措施,並配鎖。

2.5.11現場線路必須滿足安全距離要求,不能滿足要求的地方要作防護措施,加以隔離。

2.5.12施工現場臨時配電線路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的要求,架空線路採用絕緣導線、瓷瓶。室內外線路均與建築施工機具、建築物車輛、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離,否則採取安全保護隔離措施。

2.5.13配電系統採取分段配電,各類配電箱,盤外均應統一編號,停止使用的箱、盤應立即切斷電源,箱門上鎖。

2.5.14各種電器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均應用導線可靠接地、接零保護。

2.5.15照明、動力分支電源應裝設漏電保護裝置,室內照明線路按規範佈線和裝設燈具,地庫和特殊場所按規範應使用安全照明電源。

2.5.17配電室應配砂袋和乾粉滅火器。

2.5.18臨設區間隔適當距離要掛設乾粉滅火器,電氣失火只能用乾粉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

2.5.19在易燃材料堆放處應掛設乾粉滅火器。

2.5.20以上措施未盡事項,參照國家標準JGJ46-88執行。

2.6安全標準:

針對本工程的特點,我們按安全生產部頒標準,結合重慶市建委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標準,明確16項安全生產的要求。

1)《臨邊高處作業的安全生產措施、標準及要求》

2)《各類操作平台的安全生產措施、標準及要求》

3)《現場用電的安全防護標準及要求》

2.7平基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的控制重點及措施。

1)土方工程必須按規定進行放坡或支護。深度超過2m的坑周邊須設兩道牢固的護身欄,夜間設紅色標誌燈。

2)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

三、現場文明施工的技術措施

3.1對現場場容管理的措施:

1)建立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域、明確管理負責人,實行掛牌制,作到現場清潔整齊。

2)施工現場場地平整,道路堅實暢通,有排水措施,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後要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3)現場施工臨時水電要有專人管理。不得有長流水、常明燈。

4)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要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施工平面圖佈置、搭設。

5)施工現場不準亂堆垃圾及餘物,應在適當地點設置臨時堆放點,並定期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要採取遮蓋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撒。

6)針對施工現場情況設置宣傳標語和黑板報,並適時更換內容,切實起到鼓舞士氣、表揚先進的作用。

3.2對現場機械管理方面的要求:

1)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按平面固定存放,遵守機械安全規程,經常保持機身等周圍環境的清潔。機械的標記、編號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2)清洗機械排出的標記、編號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3)機械操作由專人負責,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3.3對現場生活衞生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辦公室、倉庫、場外宿舍,保持清潔衞生,要建立衞生區域,經常打掃,並按規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後及時拆除和清退。上述房屋內未經許可一律禁止使用電爐。

2)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置臨時廁所,經常打掃保持清潔,定期施灑白灰或其他消毒藥物,露天糞池必須加蓋,市區工地廁所要有水衝設施。

3)施工現場嚴禁居住家屬,嚴禁居民家屬、小孩在施工現場穿行、玩耍。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6

一、工程概況

大廈位於*****區,基坑南北邊長約300米,東西邊長約70米,基坑已開挖至-4.5米。 基坑東側和南側採用三層φ140錨杆支護。

錨杆間距1.5米,排距東側1.4米,南側1.2米。

錨杆分錨1和錨2兩種,要求抗拔力分別為10T和20T。

錨杆總計733條,8964延米。

二、場地地質條件

根據工程勘察報告揭示,場地自上而下共劃分為6個層,9個亞層。地質條件如下: 時代成因 層 號 名 稱 厚度(m) 頂板埋深(m)

Qml ①-1 素填土 0.4~2.1 0

Qpd ①-2 耕植土 0.4~2.2 0~2.0

Qal ②-1 中密、密實粉土 0.9~4.5 0.9~4.3

②-2 可塑粉質粘土 0.4~3.6 2.1~4.3

②-3 鬆散稍密粉細砂 1.1~4.4 2.2~5.5

②-4 稍密中、粗砂 1.1~2.6 2.1~4.1

Qdl-el ③-1 可塑 0.7~5.1 4.1~8.0

③-2 中密、密實粉土 1.2~7.0 4.2~8.0

③-3 硬塑堅硬粉質粘土 1.5~2.95 5.45~7.5

K ④ 強巖 0.25~11.9 4.7~12.15

⑤ 中風化粉砂巖礫巖 0.7~10.4 8.5~20.0

⑥ 微風化粉砂巖礫巖 >9.3 9.0~>21.3

三、錨杆施工方案

1.錨杆大樣

採用4φ25做成井字架與錨杆頭焊接,焊縫的寬度和厚度必須達到規範要求。

2.錨杆一覽表

錨杆位置 條 數 類 型 長度(m) 角度(°) 20MnSi鋼筋

南側上層 198 錨1 12 30 1φ25

中層 197 錨1 12 30 1φ25

下層 196 錨1 10 30 1φ25

東側上層 49 錨1 12 30 1φ25

中層 47 錨2 20 20 1φ40

下層 46 錨2 16 20 1φ40

總 計 733 8964

四、施工工藝及參數

施工前根據設計要求準備好鋼筋、水泥和砂。

1.成孔

鑽孔直徑為φ140。

南側上、中兩排用人工成孔。

東側三排及南側下排用300型地質成孔。

2.插入錨杆

錨杆採用20MnSi鋼筋。

插入鑽孔的錨杆要求順直,並應除鏽。

插入錨杆時應將灌漿管與錨杆鋼筋同時放至鑽孔底部,錨杆插入孔內長度不得小於設計規定的95%。

3.採用425#普通配製的`水泥砂漿,採用,要過篩,配比為: 水:灰:砂=0.4:1:0.2 (重量比)

砂漿強度不低於20MPa。

灌漿前應先洗孔。

砂漿自孔底向外灌注,隨着砂漿的灌入,應逐步地灌漿管向外拔出直至孔口,拔管過程中應保證管口始終埋在砂漿內。

五、施工設備

地質6台,鋼筋切斷機1台,3台,砂漿攪拌機5台(2台備用),壓漿泵6台(3台備用)。

六、施工人員安排

工地負責1人:

工程師

技術負責3人:

高級工程師

工程師

工程師

施工員5人:

工程師

工程師

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

質安員1人:

助理工程師

試驗員1人:

助理工程師

材料員2人:

電工2人。

電焊工3人。

機修工3人。

鑽機每台4人,6台共計24人。

漿液攪拌機每台3人,3台共計9人。

灌漿機每台3人,3台共計9人。

人工成孔40人。

七、安全施工措施

為了保證施工安全,設置專門的質量安全員,建立安全制度,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程施工,管理人員要帶頭以身作責,杜絕安全事故,現場工作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成立以工地負責人為組長的安全防火領導小組,以便安全、順利地完成施工工作。

八、質量檢驗

每批材料到達工地後,應進行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按《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 GBJ86-85》進行驗收試驗。

驗收應按1.2倍設計作抗拔試驗。共抽3組,每組3條,錨杆質量的合格條件為: PAn≥PA

PAmin≥0.9PA

即:

每組試驗錨杆平均值 ≥ 該組錨杆設計錨固力

每組試驗錨杆抗拔力最小值 ≥ 0.9倍該組錨杆設計錨固力

錨杆抗拔力不符合要求時,應加密予以補強。

九、施工進度計劃

全部工程在28個工作日內完成。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7

一、工程概況

a)結構形式:底框結構,獨立柱基;砌體機構,條形基礎

b)開挖方式:本工程設計開挖深度為-3.7m,室內外高差為-1.5m,因此該工程實際開挖深度為-2.2m,由於開挖深度較深,所以不能進行獨立基坑開挖。只能用機械進行大開挖,人工修邊揀底。

(一)、土方開挖前施工準備

1.測量放線及測量樁點的保護

(1)在基坑開挖之前,場內所有的紅線樁及建築物的定位樁,全部經規劃部門測量核准。

(2)在場邊道路及場內的臨時設施上做好定位標記,以備觀測。

(3)在基坑開挖前,根據施工圖紙、建築軸線位置放出土方開挖邊線。

(4)所有的測量樁、紅線點一經核實後,項目部就落實專人對其進行定期檢查複核,以確保紅線點的準確性。

2.夜間施工照明的準備

土方開挖期間,施工用電主要是夜間照明;

(1)所有用電均可以從現場配備的配電箱內接引,通過手提移動配電箱引至土方開挖區域,但施工用電必須由值班電工專門負責,禁止操作工人隨意更改、移動。

(2)整個施工現場的夜間照明通過用鋼管架子架設安置的2個5KW大燈具提供照明。

(3)現場大門口,邊坡位置均視情況放置一定數量的照明燈及散光燈和警戒燈。

3.主要機具:

挖掘機(帶破碎頭)、裝載機、運輸車輛、風鎬、尖、平頭鐵鍬、手錘、手推車、梯子、鐵鎬、撬棍、鋼尺、坡度尺、小線或20號鉛絲等。

4.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摸清地下管線等障礙物,並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基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並辦完預檢手續。

(3)場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區域內,要挖臨時性排水溝。

(4)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錯挖或超挖。施工場地應根據需要安裝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誌。

(5)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

5.操作工藝

5.1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沿灰線切出坑邊輪廓線→分層開挖→修整槽邊→清底

5.2確定邊坡

本工程實際開挖深度為-2.2m,工程土質較好,放坡係數確定為0.5。

5.3根據基礎和土質以及現場出土等條件,合理確定開挖順序,然後再分段分層平均開挖。

開挖大面積線型基坑時,沿坑三面同時開挖,挖出的土方裝入翻斗車,由未開挖的一面運至棄土地點。

5.4開挖基坑或管溝,當接近地下水位時,應先完成標高最低處的挖方,以便在該處集中排水。開挖後,在挖到距坑底50cm以內時,測量放線人員應配合抄出距基坑底50cm平線;基坑邊每隔2~3m釘水平標高標誌。在挖至接近坑底標高時,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標準尺杆,隨時以水平標高標誌上平,校核坑底標高。最後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檢查距坑邊尺寸,確定基坑邊標準,據此修整坑幫,最後清除坑底土方,修底剷平。

5.5基坑、管溝的直立幫和坡度,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方,必要時應加以保護。在開挖坑邊棄土時,應保證邊坡和直立幫的穩定。當土質良好時,拋於坑邊的土方(或材料)應距坑(溝)邊緣2m以外,高度不超過l.5m。在柱基周圍、牆基或圍牆一側的堆土高度不大於1.0米。

5.6開挖基坑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餘的土方應一次運至棄土處,避免二次搬運。

5.7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天進行。否則工作面不宜過大。應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天開挖基坑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同時應在坑外側圍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支撐、土堤等的檢查。

墊層外預留500寬操作面,操作面內挖排水盲溝,轉角或高低差處不大於20M挖一集水井。

集水井為直徑500、深400土坑。盲溝為300寬、200深土槽,內填碎石,以免不被掩埋並保證坡腳穩定。

挖至基底時預留300mm,人工緊隨進行清槽,將清除的土方送至反剷半徑之內帶棄。

為確保開挖時及時的排出地下水及地表水,在兩端(長軸方向)處各設置一個集水井,方便日後排水。若開挖後遇雨水天氣,應採用人工將基槽清理至與原基土土質相同的土層,再用級配砂石添至設計基底標高。

6質量標準

6.1保證項目:

基坑和管溝基底的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擾動。如果超挖,用級配連砂石夯填或用低標號砼澆築,做好隱蔽簽證。

6.2基坑土方允許偏差:

(1)底面標高0—-50mm

(2)底面長寬不應小於設計尺寸

7成品保護

7.1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龍門板上休息。並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準樁和標準水準點,也應定期複測檢查是否正確。7.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已有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必要時,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7.3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地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

8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8.1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或管溝均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8.2挖土時應防止破壞山體護壁,應事先確定防止山體護壁損壞的措施。施工中隨時觀察護壁情況。

8.3基底未保護:基坑開挖後應儘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層,待做基礎時再挖掉。

8.4施工順序不合理;土方開挖宜先從低處進行,分層分段依次開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8.5開挖尺寸不足:基坑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除結構寬度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所需的寬度,在開挖前均應考慮。

8.6基坑或管溝邊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應加強檢查,隨挖隨修,並要認真驗收。

9土方開挖質量保證措施:

(1)開工前要做好各種技術準備和技術交底工作。施工技術人員(工長)、測量人員要熟悉圖紙,掌握現場測量樁及水準點的位置尺寸,辦理驗樁、驗線手續。

(2)施工要配備測量人員進行質量控制。要及時複測灰線,基坑開挖下口線測放到基坑底。及時控制開挖標高,做到5m範圍內挖土工作面標高控制樁不少於2個。

(3)認真執行開挖樣板制,即凡重新開挖邊、坡坑底時,由操作技術較好的工人開挖一段時間後,經測量人員或質檢人員檢查合格後作為樣板,繼續開挖。施工人員換班時,要交接挖深、邊坡、操作方法,以確保開挖質量。

(4)認真執行項目部制定的技術、質量管理制度。施工中要積累技術資料,如施工日記、設計變更洽商、驗樁、驗線記錄等。

10.安全保證措施:

(1)開工前要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根據工程土質條件以及運土路線等特點,制定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組織職工貫徹落實,並定期開展安全活動。

(2)如運土車輛需進出大門時應有專人檢查車輪是否帶泥,並及時清理和做好大門口的清潔工作。

(3)工地全封閉施工,大門口設洗車場、排水溝、集水池,車輛出場時必須沖洗乾淨,方準離開工地,不準將污泥帶出門外,影響市容。

(4)夜間挖土施工時,應配置足夠的燈光照明。

(5)為預防邊坡塌方,一般禁止在邊坡上側堆土,當在邊坡上側堆置材料及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距離邊坡上邊緣0.8m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過1.5m。

(6)陰雨天氣,在臨時邊坡上加蓋塑料薄膜,以防止邊坡上的土體流失。

(7)基坑開挖至設計深度1/2時,基坑周遍用Φ48,厚32mm—35mm的2—6米鋼管設置圍護欄杆,欄杆以下橫杆組成不小於1.2米高,立杆間距不大於3米,所有欄杆均用紅白油漆各500mm間隔距離刷為警示杆,並掛警示牌。夜間設置警示燈,以免夜間發生安全事故。

1、回填料的確定

本工程回填料主要利用本工程開挖料,留足回填料。工程師認為不合格的填築料一律不得使用。

2、標準擊實試驗

土方回填料確定後,項目部質檢員、抽樣員邀請監理工程師共同在回填料場進行取樣,抽取的土樣應具有代表性,各個土層和性狀的土都應包括。土樣抽取後送實驗室做標準擊實試驗,確定最優含水率下的最大幹密度。通過實驗作出土方回填料的最優含水率、最大幹密度。

3、現場碾壓試驗

標準擊實試驗完成後,即在施工現場安排夯實試驗。夯實試驗的目的:(1)、核查土料壓實後是否能夠達到設計壓實幹密度值;(2)、核查壓實機具的性能是否滿足施工要求;(3)、選定合理的施工壓實參數:鋪土厚度、土塊限制粒徑、含水量的適宜範圍、壓實方法和壓實遍數;(4)、確定有關質量控制的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

碾壓試驗在標定的回填區域分別進行,蛙夯夯實遍數從4遍開始用環刀法抽取試樣,測定幹密度值,達不到要求再夯實6遍、8遍測定直到合格。

4、施工前技術交底

土方回填前,由技術部向作業班組質檢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將回填區域進行劃分、根據碾壓試驗確定的壓實參數、施工方法等問題交代清楚。

二、施工部署

本工程回填按施工段的施工順序進行,為適應主體建築物的施工及滿足建築物回填需要達到的條件,按每施工段為一填築段,其填築速度與建築物施工速度相匹配,回填作業連續進行。土方回填時,採取兩種方案進行,即堆土區一側採用裝載機送土到基坑,另一側採用小型挖掘機或人工填土,做到兩側同時回填均勻上升。

三、土方回填控制

土方回填過程中,根據試驗確定的`土料最佳含水量、攤鋪厚度、夯實遍數,對填築過程進行嚴格控制。鋪土厚度不允許超出經試驗確定的鋪土厚度。人工夯實按每層20cm一次性達到要求向前推進,在回填鋪土夯實時其推進方向與軸線平行。在降雨前應及時壓實作業面表層鬆土,並將作業面作成拱面或坡面以利排水,雨後應晾曬或對填土面的淤泥清除,合格後方可繼續填築。在整個回填過程中,設置專人保證觀測儀器與測量工作的正常進行,並保護所埋設的測量標誌完好。

四、質量檢查

1、填筑前,首先對回填段進行地形、剖面的測量複核,並把測量資料報送工程師複檢。其次對測量後的基坑進行基礎面的清理,然後報工程師進行回填前的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回填。

2、土方填築時,對填築段選派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在現場填築中進行監督並密切配合監督人員的工作。

3、在土方填築過程中,根據工程師批准的土方填築檢測計劃對每層土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把檢測資料報送工程師並報請工程師進行抽檢,複檢合格並經批准後進行下一步土方的回填。

4、在堆土料場,不定期對土料的含水量進行檢查,對於含水量較高的土料必須翻曬,待其含水量達到要求後方可進行回填。

5、在工程師檢查後,對不合格的回填土,徹底按工程師的指示進行返工、修理和補強。

6、土方填築完工後,首先對工程全部填築部位按國家有關規範規程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報請工程師進行驗收。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8

一、編制説明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XX項目基坑工程冬季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和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連續進行,確保公司年度施工計劃和質量目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本措施。

1.2編制依據

1.2.1施工圖紙

1.2.2主要規範、規程(見附表1)

二、工程概況

XX項目場地位於XX地域,該基坑開挖深度為XXm。

三、冬季施工的定義

根據《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104-97中規定:“根據當地多年氣象資料統計,當室外日平均温度連續5d穩定低於5℃即進入冬期施工,當室外日平均氣温連續5d高於5℃時解除冬期施工。”

四、冬季施工的目標

1.保證冬期連續施工,完成生產計劃,確保工程各項目標順利實現。

2.確保冬期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保證施工成品不受損壞,保證混凝土、砂漿不出現凍害等質量事故。

3.保證冬期施工期間的施工和消防安全,杜絕重大隱患,不發生人身傷亡等重大事故。

五、冬季施工總體部署

5.1組織準備

為了確保冬期施工的順利進行,應充分重視。

1.首先全體職工要從思想上樹立冬季施工意識,特別是初冬與冬末,克服不凍不動的被動現象;

2.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的施工現場冬期施工領導小組,成員主要由工程、技術、質量、材料等人員組成。

冬季施工領導小組內部分工如下:

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冬施準備落實及冬施實施情況的檢查,並負責監督檢查冬施期間的質量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技術人員:負責冬施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核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冬施各項技術措施的準備及落實。

3.進入冬期施工前,對摻外加劑人員應學習本工程範圍內的有關知識,明確職責。

4.冬期施工期間,應密切注意和掌握天氣預報和寒潮、大風警報,以便及時採取防護措施。

5.2技術準備

冬季施工前制定技術措施,結合工程特點進度情況編制好冬期施工技術措施,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冬季施工重點分項工程的技術措施。

5.3現場準備

1.根據實物工程量提前組織測温計等有關機具、防凍劑等材料進場。

2.冬施期間,空壓機、錨杆鑽機等設備的.防凍保温工作按動力機械系統冬施措施貫徹執行。

六、冬季施工的技術要求

1.鋼筋在運輸和加工過程中要防止撞擊和刻痕。

2.當雪天、風速超過5.4m/s(3級風)時進行焊接作業,應採取遮蔽措施,焊後為冷卻的接頭不得碰到冰雪。在負温下施工時,對氣源設備應採取保温防凍措施。

3.選用防凍劑要根據預報最低温度,按《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範》GBJ119-88有關規定執行。

七、冬季施工質量及安全保證措施

加強冬季施工組織領導和冬季施工管理工作,落實責任制,建立冬施質量體系。項目經理部要設置專人收看當天或近期天氣預報,根據氣温變化採取對策,保證冬施順利進行。各分項工程的冬季施工質量及安全保證措施如下:

1.花管、鋼絞線不得有冰、霜和凍塊。

2.濕作業錨索施工時,鑽孔過程中排出的水要組織定向有序排水,不得泛流,凍結土體。

3.混凝土噴射作業需外加防凍劑,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4.鋼腰樑的加工場地和堆放在場地應平整密實,防止因凍融產生地面下沉,造成鋼腰樑彎曲。

5.安裝鋼腰樑之前,應清除上面的積雪積冰。

八、安全消防措施

1.冬期前後,對現場的施工設備應進行經常檢查維修,做好防凍防寒工作。

2.現場供電要有專人管理,按規定作好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現場所有電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接線、維修等。

3.各種動火照明電線不得使用破線或絕緣不良的電線,線號要符合安全用電量。

4.電線進入工作現場與物體接觸應架設牢固,不得鬆動,防止風颳磨擦起火。

5.安全人員應對施工人員加強冬期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9

本方案為深基坑施工預案,本預案包括排(降)水、土方開挖(回填)程序、支護結構、基坑監測等內容。其中基坑監測由專業基坑檢監測公司進行監測。

一、深基坑施工基坑排水、降水方法

在土方開挖過程中,當開挖底面標高低於地下水位的基坑(或溝槽)時,由於土的含水層被切斷,地下水會不斷滲入坑內。地下水的存在,非但土方開挖困難,費工費時,邊坡易於塌方,而且會導致地基被水浸泡,擾動地基土,造成工程竣工後建築物的不均勻沉降,使建築物開裂或破壞。因此,基坑槽開挖施工中,應根據工程地質和地下水文情況,採取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措施,使基坑開挖和施工達到無水狀態,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的順利進行。

1、排水方法:

基坑、溝槽開挖時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很多,本工程主要採用設明溝、集水井排水法。

為確保土方開挖時基坑邊坡穩定,使坑內無積水,採取如下措施。

(1)基坑外排水,採取在基坑周圍設1.2m寬散水護坡,將地表水截入場內明溝內,經三次沉澱後,進入城市地下水道。

(2)基坑內排水,採取在基坑底磚胎模側形成集水溝,在集水溝兩端挖掘集水井,具體尺寸如下:集水溝呈倒梯形,上口寬500mm,下口寬300mm,低於坑底0.5m。集水井孔徑0.8m,低於坑底標高1m,放置潛水泵於集水井內,集水後用潛水泵接軟管揚程流至場內明溝內。

2、排水機具的選用

基坑排水廣泛採用動力水泵,一般有機動、電動、真空及虹吸泵等。

選用水泵類型時,一般取水泵的排水量為基坑湧水量的1.5—2倍。當基坑湧水量Q<20m3/h,可用隔膜式泵或潛水電泵;當q在20-60m3/h,可用隔膜式或離心式水泵,或潛水電泵;當q>60m3/h,多用離心式水泵。隔膜式水泵排水量小,但可排除泥漿水,選擇時應按水泵的技術性能選用。根據實際水量的大小,決定採用降水機械的台數及型號。當基坑湧水量很小,亦可採用人力提水桶、手搖泵或水龍車等將水排出。

二、土方開挖程序

(一)土方開挖的總體順序和方法

本工程基坑的土方分層機械開挖,分層厚度20㎜左右,且基坑機械開挖和基坑護壁交叉同步進行,挖至基坑底部設計標高上300mm停止開挖,進入人工修邊撿底。

(二)機械開挖的方法

1、主要機具:

(1)挖土機械有:挖土機、推土機、自卸汽車等。

(2)一般機具有:鐵鍬(尖、平頭兩種)、手推車、小白線或20號鉛絲和鋼捲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開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並辦完預檢手續。

(3)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誌,並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4)開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採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開挖面以下0.5m,然後才能開挖。

(5)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樑和卸車設施等,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或加寬等準備工作。

(6)選擇土方機械,應根據施工區域的地形與作業條件、土的類別與厚度、總工程量和工期綜合考慮,以能發揮施工機械的效率來確定,編好施工方案。

(7)施工區域運行路線的佈置,應根據作業區域工程的大小、機械性能、運距和地形起伏等情況加以確定。

(8)在機械施工無法作業的部位和修整邊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應配備人工進行。

(9)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

3、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分段分層平均下挖→修邊和清底(1)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路線及開挖深度。

(2)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隨時作成一定坡勢,以利泄水。

(3)在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槽壁和邊坡的狀態。深度大於1.5m時,根據土質變化情況,應做好基坑(槽)或管溝的支撐準備,以防坍陷。

(4)開挖基坑(槽)和管溝,不得挖至設計標高以下,如不能準確地挖至設計基底標高時,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一層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後,由人工挖出。暫留土層:一般鏟運機、推土機挖土時,為20cm左右;挖土機用反剷、正鏟和拉鏟挖土時,為30cm左右為宜。

(5)在機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應配合人工隨時進行挖掘,並用手推車把土運到機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用機械挖走。

(6)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設計標高50c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撅,然後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最後清除槽底土方。

(7)槽底修理剷平後,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二)人工撿底的方法

基坑形成後根據已建立的建築物軸線控制網和高程控制樁,將軸線標高引測於坑內,並在坑內建立臨時軸線控制網,測放出基礎墊層外框線,作為人工撿底的依據,人工撿底應採用鍬鎬進行開挖,開挖過程中應注意基底標高,防止超挖,人工開挖前應邀業主、監理、質監等部門進行驗槽。

(三)、土方的運輸和堆放

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餘的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土方運至業主指定地點堆放。堆放場地內,將土方按土的類型分類堆放,即雜填土、素填土堆放在一起,粉質粘土、粉土堆放在一起,中砂堆放在一起,圓礫、卵石堆放一起,膨脹土單獨堆放。

三、土方回填程序

(一)主要機具:

1、裝運土方機械有:裝載機、挖掘機、自卸汽車等。

2、碾壓機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動碾等。

3、一般機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鐵鍬、鋼尺等。

(二)作業條件:

1、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施工條件等,合理地確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範圍、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參數;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參數應通過壓實試驗來確定。

2、填土前應對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進行檢查和中間驗收,合格後要作好隱蔽檢查和驗收手續。

3、施工前,應做好水平高程標誌佈置。如大型基坑或溝邊上每隔1m釘上水平樁橛或在鄰近的固定建築物上抄上標準高程點。大面積場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離釘上水平樁。

4、確定好土方機械、車輛的行走路線,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加寬等準備工作。同時要編好施工方案。

(三)工藝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檢驗土質→分層鋪土→分層碾壓密實→檢驗密實度→修整找平驗收

1、填土時應先清除基底的樹根、積水、淤泥和有機雜物……

2、檢驗土質。檢驗回填土料的種類、粒徑,有無雜物,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範圍內;如含水量偏高,可採用翻鬆、晾曬或均勻摻入乾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採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3、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的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

填土每層的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

壓實機具每層鋪土厚度(mm)每層壓實遍數(遍)

平碾200~3006~8

羊足碾200~3508~16

蛙式打夯機200~2503~4

推土機200~3006~8

拖拉機200~3008~16

人工夯實不大於20xx~4

4、碾壓時,輪(夯)跡應相互搭接,防止漏壓或漏夯。長寬比較大時,填土應分段進行。每層接縫處應作成斜坡形,碾跡重疊。重疊0.5~l.0m左右,上下層錯縫距離不應小於1m。

5、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時,應保證邊緣部位的壓實質量。填土後,如設計不要求邊坡修整,宜將填方邊緣寬填0.5m;如設計要求邊坡修平拍實,寬填可為0.2m。

6、在機械施工碾壓不到的填土部位,應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機分層夯打密實。

7、回填土方每層壓實後,應按規範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乾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後,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8、填方全部完成後,表面應進行拉線找平,凡超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剷平;凡低於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找平夯實。

四、支護結構

(一)本工程土方工程支護結構採用土釘支護。

(二)土釘牆時採用土釘加固的基坑側壁土體與護面等組成的結構。它是將拉筋插入土體內部全長度與土粘接,並在破面上噴射混凝土,從而形成加筋土體加固區帶,用以提高整個原位土體的強度並現值其位移,同時增強基坑邊坡坡體的自身穩定性。

(三)工藝流程:

作業面開挖→成孔→置筋→注漿→噴射混凝土面層→土釘抗拔力檢驗

1、土釘牆施工是隨着工作面開挖分層施工的。

2、成孔工藝和方法與土層條件。機具裝備及施工單位的手段和經驗有關。

3、在置筋前,最好採用壓縮空氣將孔內殘留及擾動的廢土清除乾淨。

4、土釘注漿採用注漿泵灌注,漿液採用1:2水泥砂漿。

5、為了防止土體鬆弛和崩解,必須儘快做第一層噴射混凝土。臨時性的支護,面層做一層,厚度50-150㎜;永久性支護面層兩層或三層,厚度100-300㎜。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於C15。在噴射混凝土中,設置鋼筋網。鋼筋網間距採用雙向均為200-300㎜,鋼筋直徑6-10㎜,在噴射混凝土面層中設置1-2層。

6、釘抗拔力檢驗由專業單位、人員進行檢驗。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在建工程及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及地下管線的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複雜的基坑。

本規定所稱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邊坡)支護結構、支撐體系、地下水處理和土方開挖等內容。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深基坑工程前期準備、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檢測、監測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域內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為加強深基坑工程設計和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設計(含監測)方案和施工方案應當經專家評審,其中,設計(含監測)方案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深基坑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評審過程由直接負責監督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進行監督,通過評審並經修改完善的方案報

1.送工程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並由監督機構報市建委備案。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監督機構報請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評審過程進行監督。

(一)開挖深度超過8米或者地下室二層以上(含二層)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雖未超過8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比較複雜及工程影響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條市建委負責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評審專家庫。評審專家從專家庫中抽取產生。評審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專家組應當對設計(含監測)、施工方案作出明確的結論意見。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報建與許可

第七條深基坑工程必須在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將深基坑工程進行招標,深基坑工程招標時,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須依法發包給具有一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並具有相應作業能力的施工企業承擔。

(一)開挖深度超過8米或者地下室二層以上(含二層)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雖未超過8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比較複雜及工程影響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對上述條件以外的深基坑工程,必須依法發包給具備二級及以上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並具有相應作業能力的施

2.工企業承擔。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將評審通過的深基坑支護工程設計圖紙報審圖機構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書。

第十條各級相關職能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深基坑工程的設計(含監測)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程序性審查,對未經專家評審通過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時,除按規定提交有關文件外,應同時提交深基坑工程設計圖紙、深基坑工程專家評審意見、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圖意見以及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第十二條未在本市範圍內應用過的深基坑設計、施工新技術、新工藝,應結合合肥市具體地質情況,須經過市建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論證通過後方可在我市試點應用。

第三章前期準備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是深基坑工程建設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監測等單位在按照各自職責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勘察前對深基坑附近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等現狀,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鄰建設工程施工情況進行調查,調查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監測等單位,並承擔因提供資料不全或不準確而造成事故的相應責任。

3.前期的調查範圍從基坑邊線起,向外至少延展到基坑開挖深度3倍的範圍為止。

對其它可能受影響的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等也應作好檢查;對可能發生爭議的部位應拍照或攝像,佈設記號,並作好記錄。

第十五條深基坑工程相鄰有多項建設工程相繼施工時,各相關建設單位要採取措施,共同做好協調、配合工作,避免對相鄰建設工程造成不良影響。後施工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相鄰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共同研究確定。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為保證深基坑工程質量安全所需要的相關費用。因深基坑支護問題造成基坑周圍建(構)築物、設施損壞和人員、財產損失的`,建設單位應先給予賠付,後由造成事故的責任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深基坑支護工程的檢測、監測應由建設單位委託,其費用應單獨列支,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當承擔深基坑專項施工方案按規定計價的安全技術措施費,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不按審查通過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不得壓縮合理工期和削減施工過程中的檢測、監測項目。

第十九條對受影響可能發生爭議的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建設單位應當與有可能受影響的產權單位或業主代表共同委託有資質的房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並簽訂相關協議。檢測單位應當提出建築物、構築物可承受外界影響的程度。對於因深基

4.坑施工造成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受損而產生的爭議,應由建設單位與產權單位或業主代表根據檢測報告進行協商解決,也可通過仲裁或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勘察

第二十條勘察單位應當根據規範、設計要求和工程實際制定勘察方案,並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後進行勘察工作。

勘察報告應當按規範和經審定後的勘察方案進行編寫。第二十一條勘察單位應當對深基坑工程建設場地進行勘察,深入瞭解工程建設場地及周邊環境的地質情況,為深基坑工程設計和施工提供完整的地質勘察資料。

第二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做好勘察報告提交後的服務工作,為深基坑工程施工做好配合。當地質勘察報告不能滿足深基坑設計要求時,必須提供專門用於深基坑設計的勘察報告,並做好後續服務,必要時進行補勘。

工程勘察單位應對所提交的勘察報告準確性負責,並承擔因勘察數據不準確而造成深基坑工程險情、事故的相應勘察責任。

第五章深基坑工程設計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應將深基坑工程設計委託給具有巖土工程設計經驗(具有3個以上工程設計經驗的)的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必須具有甲級建築工程設計資質或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設計文件應加蓋國家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印章。

第二十四條深基坑工程設計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範、標準、規定進行,深基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地質情況、

5.基坑周圍環境、管線情況、主體結構設計要求、施工條件等綜合制定設計方案。

深基坑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基坑側壁工程安全等級、基坑設計使用期限、基坑結構及重要相鄰設施變形允許值和預警值、提出預防和降低對鄰近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等周圍環境造成損害的技術要求和措施、基坑周圍地面允許荷載、基坑內外地表水排放系統、地下水位控制、支護結構施工及土方開挖技術要求、施工質量檢測要求和監測項目等。

第二十五條提倡主體結構工程的設計單位承擔本工程的深基坑設計。當深基坑工程的設計單位為非原主體結構工程的設計單位時,其設計文件涉及主體結構工程時應由原主體結構工程設計單位審核確認。

第二十六條採用與主體地下結構相結合的基坑支護設計方案時,應當與主體工程設計密切配合,依據工程建築設計和結構設計文件資料進行設計,並考慮圍護結構和主體結構基礎沉降和變形的適應性。

第二十七條設計單位在接受深基坑工程設計委託後,應首先拿出設計方案,交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設計單位按照專家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後,方可出具施工圖紙。

第二十八條深基坑支護設計單位應對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承擔設計責任,做好技術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蹤服務工作,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派專人現場指導施工,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現實際情況與勘察報告不符或者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會同建設、勘察、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研究解決,必要時

6.應當提出補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設計文件。

第六章深基坑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條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單位應依據設計文件、勘察報告及環境資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深基坑施工組織設計應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並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內容。

深基坑施工組織設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本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深基坑施工組織設計經修改完善後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條深基坑工程土方開挖應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及時施工支護結構。土方工程施工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嚴禁超挖,基坑周邊堆載嚴禁超過設計允許荷載值。

第三十一條深基坑工程施工應當依照審定的設計圖紙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施工企業如發現安全專項方案中確有不能滿足現場施工安全之處,應及時會同勘察、設計、監理、監測單位研究處理,確需對施工方案進行重大修改、變更的,重新組織原專家組進行論證,並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隨時觀察和掌握地表和地下水

7.變化過程、支護結構施工、土方開挖、基礎施工等各階段對基坑及相鄰設施的影響。當發現支護結構、相鄰設施或者地質條件出現重大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報告各有關單位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發生深基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須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有效組織搶險,防止事故及事故後果擴大,並按有關規定向市建委或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保護好所有的監測點,積極配合監測單位的監測。

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對相鄰設施和基坑變化情況進行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

第三十四條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要加強對深基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盲目施工。施工現場應當按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搶險人員和器材。

第三十五條基坑開挖後,施工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工程施工,嚴禁基坑長時間暴露。當深基坑工程超過設計有效期限後,應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各方對深基坑現狀進行評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須進行加固處理。

第七章監理、檢測、監測和驗收

第三十六條監理單位應根據深基坑工程特點,認真編寫專項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方案,嚴格按照經審查批准的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理,及時掌握監測數據,切實把好現場施工安全質量關。

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在深基坑工程監理過程中,應當履

8.行以下義務:

(一)檢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檢測、監測等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

(二)檢查和督促設計、施工、檢測、監測方案的實施;

(三)檢查和督促現場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各項技術措施的落實;

(四)檢查和督促各項觀察、監測記錄的履行;

(五)深基坑開挖後暴露時間較長的,應及時制止。第三十八條監理單位應當建立重要部位和重要施工環節的檢查審核制度。

土方開挖前應當進行開挖條件審核。開挖條件包括:具備合法的基坑工程施工圖,經審查的施工方案,基坑監測方案已經開始實施,已完成的支護結構檢測合格,截水排水檢查或者檢測合格等。土方開挖過程中,必須對開挖深度和支護時間等關鍵點進行控制。

第三十九條監理單位發現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問題應當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單;出現險情的,應當及時下達暫停令並向建設單位和監督機構報告,督促施工單位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條監理單位對不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實施的,應當責令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後,應當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9.第四十一條監測單位應根據本基坑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基坑安全等級、基坑周邊環境和設計文件要求,制定詳細的監測方案,提出各項預警值,經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並經委託方審核後實施。監測單位對基坑施工過程中進行動態監測,對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地下水位等進行監測。

第四十二條監測單位應當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可靠,監測記錄應當規範。當監測數據接近或達到預警值或出現險情時,監測單位應先口頭報告後再書面報告簽字確認,並及時通知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該工程必須立即停工,建設單位迅速組織有關各方採取應急措施進行搶險,迅速查明原因並制定解決方案後,方可復工。

第四十三條監測工作必須從基坑開挖前進行,直至完成地下結構至±0.00和基坑與地下結構外牆間的空隙回填完畢。若基坑工程影響範圍內的建(構)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發生變形,監測工作應適當延長。

第四十四條深基坑支護工程質量檢測應委託具有資質的單位,對基坑工程質量進行檢測應當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範標準進行。

第四十五條深基坑工程施工完畢後,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監測單位進行專項驗收,並通知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本規定,加大對深基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的監

10.監督。針對深基坑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監督方案,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深基坑施工質量。

第四十七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違法違規、違章作業或違反本規定的,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檢測等相關單位,應當及時督促整改,並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從嚴進行處罰。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由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四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1

深基坑支護是對地下結構的施工安全以及基坑周邊環境安全所實行的保護措施,通過支擋、加固和保護對深基坑的側壁和基坑的周邊進行防護,是近年來城市高層建築的中常見的一種新型實踐工程學理論,尤其是如今城市建築數量不斷增加,相鄰工程的深基坑支護形式也有着互相影響的作用,因此對於深基坑邊坡的支護需要特別重視,避免邊坡事故。本文主要圍繞深基坑邊坡支護的設計方式、施工方法和維護管理方法進行闡述,加深對深基坑邊坡支護的認識,提升其安全性和合理性。

1.深基坑邊坡支護的設計思路與安排

由於深基坑邊坡支護工程通常應用於城市的中高層建築,而目前我國的城市建設速度不斷加快,土地利用率也在逐步增加,因此相鄰工程的深基坑距離通常較近,所以施工的安全性成為其中尤為重要的問題。其次則是需要依據工程設計的要求,首先保證工程質量,其次保證工程設計的成本優化和施工效率的優化。可以將施工過程分為三個大的步驟來進行。

首先,勘察施工場地的情況,尤其是瞭解地下管線的分佈,對於現場的支護段界限進行了解,並對施工基坑的情況進行調查,收集場地的土質情況,結合勘察報告總結場地的地下水層狀況。

其次,確定工程的具體施工步驟,通常按照鋼管樁施工和後期的土方開挖、錨杆和混凝土施工。噴錨的施工階段可以與土方開挖相結合,在將土方開挖深度進行大致的層級劃分後,依據實際的.開挖情況安排具體的錨杆排距,而噴錨的施工需要在噴錨工作面成形後第一時間進行,避免深基坑的邊坡受天氣等外界因素的嚴重影響。一般在施工的過程中,依據土方開挖的層級進行施工,噴混凝土施工的時間應當儘量與水泥漿的強度成形狀況相聯繫。

最後,在施工的後期,要通過適當的監測系統來進行現場的位移和沉降情況的監測,並在土方開挖的層級加深時進行實施的土層狀況調查,在監測的過程中要支護樁頂部水平位移、支護樁深層位移、豎向沉降值等等,在出現一些相對較大的數據變動時,要及時尋找並發現影響因素,例如土層狀況、水土合力作用等,從而採取有效的措施來保證施工的效果和安全性。

2.深基坑邊坡支護的施工方法

基坑的支護施工主要分為鋼管樁施工、土方開挖、預應力錨杆施工和普通錨杆施工四個部分。

鋼管樁的施工主要集中在基坑邊坡上,尤其是與電纜相交出的支護和加固,通常的施工工序是先進行孔位制定,然後在制定的孔位上實施鑽孔,在鑽孔機開始施工前要先對垂直度、機位等進行細緻的調節,從而保證與孔位的嚴格吻合,鑽孔完成後進行下管、清孔、灌漿、補漿等一系列施工後確定根樁,其他根樁同樣按照次步驟來進行。鋼管樁通常採用110鋼管,在施工前對鋼管底部進行處理,保證出漿孔的正常。管內採用壓漿,水灰比例應在0.50左右,灌漿時的漿壓應維持在0.7MPa左右,避免氣體等的混入,最後可以通過補漿來進行加固。

土方的開挖應當提前確定出大致的開挖層級,通常在開挖前將每2m確定為一個挖深層級,即分段式開挖。挖掘過程與邊坡錨噴要求互相配合,保證機械開挖距符合實際的施工要求。並且在每個層級的開挖結束後進行及時的清土作業,保證施工場地的正常運行,及時的採用運輸車輛對挖出的土方進行外運,儘量使用自卸車在基地內進行土方的外運。

預應力錨杆的施工是與其結構直接相關的,預應力錨杆本身對於支護的機構起到支擋和土層穩定的作用,通過穿孔的滑動面將鋼筋固定在土層中,再借助鋼筋的拉伸形成一定的回彈力,從而對土層加固,形成支擋結構。其具體的施工工序應當首先進行平台的架設,在確定打孔位置後調整鑽機的位置和角度,之後的施工過程與鋼管樁的施工過程較為類似,差別僅在於最後的張拉鎖定處理,這是預應力錨杆施工的關鍵,也是其支擋作用形成的關鍵,因此在設計之初應當合理的估算預應力的損失,從而調整應力,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還可以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償張拉,因此在封孔時可以考慮採用瀝青等防滲材料來進行。

常規錨杆的作用就是對土層進行常規的拉伸加固,其一端連接工程建築,另一端深入土層,在深基坑的支護中起到側面的加固和牽拉作用,其基本施工步驟與預應力錨杆的施工過程類似,但在施工的最後也需要通過壓漿、補漿等方式保證其應力標準。

3.深基坑邊坡支護的施工管理及維護方法

深基坑邊坡支護的施工管理及維護主要集中在後期的測試和安全維護兩個重要的方面。在監測方面,應當注意將監測過程全面覆蓋到工程施工直至工程完工,藉助信息化的管理和監測系統,對於土層結構、土層受力情況、土層變形情況,對周圍土層形成的結構位移、沉降、受力等情況進行適時的分析,在沉降和位移監測上要藉助專用的精密儀器進行測量,從而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還要加入人工監測,保證對於明顯的土層和深基坑周邊影響的及時發現。在發現問題後,要及時的對於沉降、位移等情況進行分析,從而調整施工方法,保證工程的總體效用。

總結學者的研究經驗可以發現,深基坑的安全威脅主要存在於土體內的水位變化,可以通過土釘混凝土面層的隔水作用降低對基坑邊坡的影響,或者通過打泄水孔來進行泄水處理。另外要注意天氣等因素的影響,避免在雨水較為集中的季節施工。在整體的施工規劃中,要嚴格進行開工前的障礙物清理,樹立施工標示,在機械施工的過程中,明確操作規範,並要求現場常駐專業的指揮員,在深基坑施工工地周圍設防護欄,並保證防護欄的穩固,避免滑移,還要尤其注意地表水向施工基地的滲漏或者流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工程隱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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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2

一、深基坑施工基坑排水、降水方法

在土方開挖過程中,當開挖底面標高低於地下水位的基坑(或溝槽)時,由於土的含水層被切斷,地下水會不斷滲入坑內。地下水的存在,非但土方開挖困難,費工費時,邊坡易於塌方,而且會導致地基被水浸泡,擾動地基土,造成工程竣工後建築物的不均勻沉降,使建築物開裂或破壞。因此,基坑槽開挖施工中,應根據工程地質和地下水文情況,採取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措施,使基坑開挖和施工達到無水狀態,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的順利進行。

1、排水方法:

基坑、溝槽開挖時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很多,本工程主要採用設明溝、集水井排水法。

為確保土方開挖時基坑邊坡穩定,使坑內無積水,採取如下措施。

(1)基坑外排水,採取在基坑周圍設1.2m寬散水護坡,將地表水截入場內明溝內,經三次沉澱後,進入城市地下水道。

(2)基坑內排水,採取在基坑底磚胎模側形成集水溝,在集水溝兩端挖掘集水井,具體尺寸如下:集水溝呈倒梯形,上口寬500mm,下口寬300mm,低於坑底0.5m。集水井孔徑0.8m,低於坑底標高1m,放置潛水泵於集水井內,集水後用潛水泵接軟管揚程流至場內明溝內。

2、排水機具的選用

基坑排水廣泛採用動力水泵,一般有機動、電動、真空及虹吸泵等。

選用水泵類型時,一般取水泵的排水量為基坑湧水量的1.5—2倍。當基坑湧水量Q<20m3 q="">60m3/h,多用離心式水泵。隔膜式水泵排水量小,但可排除泥漿水,選擇時應按水泵的技術性能選用。根據實際水量的大小,決定採用降水機械的台數及型號。當基坑湧水量很小,亦可採用人力提水桶、手搖泵或水龍車等將水排出。

二、土方開挖程序

(一)土方開挖的總體順序和方法

本工程基坑的土方分層機械開挖,分層厚度20㎜左右,且基坑機械開挖和基坑護壁交叉同步進行,挖至基坑底部設計標高上300mm停止開挖,進入人工修邊撿底。

(二)機械開挖的方法

1、主要機具:

(1)挖土機械有:挖土機、推土機、自卸汽車等。

(2)一般機具有:鐵鍬(尖、平頭兩種)、手推車、小白線或20號鉛絲和鋼捲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業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開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並辦完預檢手續。

(3)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誌,並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4)開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採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開挖面以下0.5m,然後才能開挖。

(5)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樑和卸車設施等,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或加寬等準備工作。

(6)選擇土方機械,應根據施工區域的地形與作業條件、土的類別與厚度、總工程量和工期綜合考慮,以能發揮施工機械的效率來確定,編好施工方案。

(7)施工區域運行路線的佈置,應根據作業區域工程的大小、機械性能、運距和地形起伏等情況加以確定。

(8)在機械施工無法作業的部位和修整邊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應配備人工進行。

(9)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

3、工藝流程:

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分段分層平均下挖→修邊和清底(1)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路線及開挖深度。

(2)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隨時作成一定坡勢,以利泄水。

(3)在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槽壁和邊坡的狀態。深度大於1.5m時,根據土質變化情況,應做好基坑(槽)或管溝的支撐準備,以防坍陷。

(4)開挖基坑(槽)和管溝,不得挖至設計標高以下,如不能準確地挖至設計基底標高時,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一層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後,由人工挖出。暫留土層:一般鏟運機、推土機挖土時,為20cm左右;挖土機用反剷、正鏟和拉鏟挖土時,為30cm左右為宜。

(5)在機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應配合人工隨時進行挖掘,並用手推車把土運到機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用機械挖走。

(6)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設計標高50c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撅,然後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最後清除槽底土方。

(7)槽底修理剷平後,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二)人工撿底的方法

基坑形成後根據已建立的建築物軸線控制網和高程控制樁,將軸線標高引測於坑內,並在坑內建立臨時軸線控制網,測放出基礎墊層外框線,作為人工撿底的依據,人工撿底應採用鍬鎬進行開挖,開挖過程中應注意基底標高,防止超挖,人工開挖前應邀業主、監理、質監等部門進行驗槽。

(三)、土方的運輸和堆放

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餘的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土方運至業主指定地點堆放。堆放場地內,將土方按土的類型分類堆放,即雜填土、素填土堆放在一起,粉質粘土、粉土堆放在一起,中砂堆放在一起,圓礫、卵石堆放一起,膨脹土單獨堆放。

三、土方回填程序

(一)主要機具:

1、裝運土方機械有:裝載機、挖掘機、自卸汽車等。

2、碾壓機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動碾等。

3、一般機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鐵鍬、鋼尺等。

(二)作業條件:

1、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施工條件等,合理地確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範圍、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參數;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參數應通過壓實試驗來確定。

2、填土前應對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進行檢查和中間驗收,合格後要作好隱蔽檢查和驗收手續。

3、施工前,應做好水平高程標誌佈置。如大型基坑或溝邊上每隔1m釘上水平樁橛或在鄰近的固定建築物上抄上標準高程點。大面積場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離釘上水平樁。

4、確定好土方機械、車輛的行走路線,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加寬等準備工作。同時要編好施工方案。

(三)工藝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檢驗土質→分層鋪土→分層碾壓密實→檢驗密實度→修整找平驗收

1、填土時應先清除基底的樹根、積水、淤泥和有機雜物……

2、檢驗土質。檢驗回填土料的種類、粒徑,有無雜物,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範圍內;如含水量偏高,可採用翻鬆、晾曬或均勻摻入乾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採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3、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的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

填土每層的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

壓實機具每層鋪土厚度(mm)每層壓實遍數(遍)

平碾200~3006~8

羊足碾200~3508~16

蛙式打夯機200~2503~4

推土機200~3006~8

拖拉機200~3008~16

人工夯實不大於20xx~4

4、碾壓時,輪(夯)跡應相互搭接,防止漏壓或漏夯。長寬比較大時,填土應分段進行。每層接縫處應作成斜坡形,碾跡重疊。重疊0.5~l.0m左右,上下層錯縫距離不應小於1m。

5、填方超出基底表面時,應保證邊緣部位的壓實質量。填土後,如設計不要求邊坡修整,宜將填方邊緣寬填0.5m;如設計要求邊坡修平拍實,寬填可為0.2m。

6、在機械施工碾壓不到的填土部位,應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機分層夯打密實。

7、回填土方每層壓實後,應按規範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乾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後,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8、填方全部完成後,表面應進行拉線找平,凡超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剷平;凡低於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找平夯實。

四、支護結構

(一)本工程土方工程支護結構採用土釘支護。

(二)土釘牆時採用土釘加固的基坑側壁土體與護面等組成的結構。它是將拉筋插入土體內部全長度與土粘接,並在破面上噴射混凝土,從而形成加筋土體加固區帶,用以提高整個原位土體的強度並現值其位移,同時增

強基坑邊坡坡體的自身穩定性。

(三)工藝流程:

作業面開挖→成孔→置筋→注漿→噴射混凝土面層→土釘抗拔力檢驗

1、土釘牆施工是隨着工作面開挖分層施工的。

2、成孔工藝和方法與土層條件。機具裝備及施工單位的手段和經驗有關。

3、在置筋前,最好採用壓縮空氣將孔內殘留及擾動的廢土清除乾淨。

4、土釘注漿採用注漿泵灌注,漿液採用1:2水泥砂漿。

5、為了防止土體鬆弛和崩解,必須儘快做第一層噴射混凝土。臨時性的支護,面層做一層,厚度50-150㎜;永久性支護面層兩層或三層,厚度100-300㎜。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於C15。在噴射混凝土中,設置鋼筋網。鋼筋網間距採用雙向均為200-300㎜,鋼筋直徑6-10㎜,在噴射混凝土面層中設置1-2層。

6、釘抗拔力檢驗由專業單位、人員進行檢驗。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3

編制人:

審核人:

審批人:

編制單位:xx有限責任公司

編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況

鴻基西路污水泵站井基坑支護工程,基坑開挖深度為16.0m平面淨尺寸4.0X4.0m.基坑安全等級為一級,使用期限為12個月。(介紹周邊環境及為啥建設泵站)

二、地質情況

1、本次勘察查明,在勘測深度20m內,基坑深度範圍內揭露的地層由上至下依次為:

①素填土:土質不均,含植物根系、磚屑等,局部厚度較大,疏鬆多孔隙,工程性能差。層厚0.4~3.2m。

②黃土:黃褐色,可塑狀態,土質均勻,針、中孔發育,大孔稀疏分佈,含姜結仁、白色鈣質條紋、濁灰色鈣質條紋稀疏分佈,具濕陷性,屬中壓縮性土。層厚4.5~7.2m。

③古土壤:綜紅~紅褐色,可~硬塑狀態,土質均勻,針、中孔發育,大孔稀疏分佈。含姜結仁,白色鈣質呈條紋、網狀稀疏分佈,粗顆粒狀,具稜形結構,具濕陷性,屬中壓縮性土。層厚1.2~1.3m。

④、黃土:黃褐色,可~硬塑狀態,含姜結仁、塊(d)20mm以上濁灰色鈣質條紋稀疏分佈,針、中孔發育,見少量大孔分佈,屬中壓縮性土,局部具濕陷性,該層頂面均見有20~30cm厚的鈣質結核層,呈散塊狀,局部呈半膠結狀。層厚5.2~5.4m。

⑤、古土壤:棕紅色,可~硬塑,粗顆粒狀,白色鈣質條紋網狀稀疏分佈,含姜結仁,針、中孔發育,少量大孔,局部具濕陷性,屬中壓縮性土。層厚1.3~1.5m。

⑥、黃土:黃褐色,可~硬塑狀態,少量濁灰色鈣質條紋分佈,針中孔發育,含姜結仁,局部具濕陷性,屬中壓縮性土。該層未穿透,最大揭示厚度4.5m。

2、地下水

勘察20.0m深度內未見地下水,故暫且不考慮地下水因素,個別基坑中出現的上層滯水,可採用坑內明排抽水。

三、編制依據

1、《鴻基西路污水泵站井基坑支護設計圖紙》

2、《地質勘測報告》

3、《工程測量規範及條文説明》GB50026-20xx

4、《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xx

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

6、《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xx

7、《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與安全規程》DBJ61/T105-20xx

8、《失陷性黃土地區建築基坑工程安全技術規程》JGJ167-20xx

9、《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xx

四、施工組織管理

1、施工組織部署

本工程以:鋼筋混凝土板牆支護為主。

2、施工協調管理

A、與設計單位的協調

①進一步瞭解設計意圖及工程要求,根據設計意圖提出具體施工實施方案。

②會同業主、監理根據現場實際對設計提出建議,完善設計內容和設備選型。

③協調施工中需與設計人員協商解決的問題,解決不可預測因素引起的其它問題。

B、與監理公司及業主的協調

①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業主及監理公司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對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的管理,在施工自檢上,接受監理工程師的驗收和檢查。

②嚴格貫徹執行質量控制制度、質量檢查制度,並以此對各施工工序嚴格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③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設備、材料、均主動向業主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合格證及質保書,並按監理工程師要求對使用材料進行送檢。

3、組織管理體系

為了保證高效、優質、低耗地完成基坑支護工程的施工任務,選配具有高素質的項目經理和工程管理人員,對整個工程的施工進行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項目部主要人員組成見下表。

單位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組成

職務

姓名

職稱

主要職責

項目經理

工程總指導、監督,負責整個工程工作

項目技術負責人

負責設計、技術、質量

生產副經理

負責材料採購、現場調度、文明施工

施工員

負責現場測量放樣、具體施工技術

質量員

質量檢查、驗收

安全員

現場安全檢查、監督、管理

五、施工準備

(1)、開工前平整施工區域,核對標高,確定開挖邊線。

(2)、如果是填方區,先回填至設計標高在進行開挖;如果是挖方區,挖至比設計標高高10cm後開挖。

(3)、對平整後的施工區域進行夯實(開挖邊線外放50cm)。

(4)、井口周圍需要佔用一定面積的場地或道路,以佈置施工的地面機械設備、供水供電、臨時堆土場、車輛進出通道。

(5)、井口搭設7m*7m高5m防雨棚。

(6)、進行封閉式施工,井區周圍用彩鋼板圍蔽,井口設安全護欄保證安全。

(7)、在井邊設集水坑並在周邊砌30cm磚牆,防止雨水進入基坑。

六、混凝土護壁施工

混凝土牆護壁的混凝土強度等級C30,配筋為雙層雙向配筋,鋼筋採月HRB400級,共分為6段進行施工。第一段板厚200mm主筋採用Ф16@150高3.2m,第二段板厚300mm主筋採用Ф18@150高3.0m,第三段板厚400mm主筋採用Ф20@150高3.0 m,第四段板厚500mm主筋採用Ф20@150高3.0m,第五段板厚600mm主筋採用Ф22@150高3.5m,第六段底板主筋採用Ф16@150厚500mm,開挖至基坑底部時應按照勘察報告及時對底板地基處理。

1、逆作法鋼筋混凝土預支護施工工藝流程為:土方開挖-——鋼筋製作——模板製作——第一段井體澆築——第二段井體澆築——第三段井體澆築——第四段井體澆築——第五段井體澆築——地基處理。

2、基坑內土方開挖採用分層法,每層開挖深度不超過3m。根據設計圖紙的要求在定位好的井位上先挖個約一段護壁牆高的土坑,然後按設計要求幫紮好鋼筋,搭設好第一段的模板,而後澆築混凝土、養護;第二段護壁牆施工,為了安全施工,採取單側開挖支護,即先開挖一側,並對該側進行支護,待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80%後再進行另一側的開挖、支護,按以上步驟直至設計井底。

3、底板施工

(1)、底板鋼筋的綁紮

最後一段護壁完成並拆除模板後,即可進行碎石墊層鋪設。碎石砂墊層(30%碎石,70%粗砂)厚200mm。墊層鋪設壓實完後,澆灌100mm厚C15素混凝土墊層。素混凝土墊層出凝後,在墊層上彈出各種鋼筋安裝定位線,底板鋼筋將根據彈出的定位線進行安裝。

鋼筋按圖紙配筋,根據下料單的尺寸下料、加工,把加工好的鋼筋堆放整齊,並做好標識。在底板底筋下面放好墊塊,保證底筋有足夠的保護層;底、麪筋之間採用Φ16馬凳架起,間距1000mm,架立筋需與鋼筋焊接牢固,保證其穩定性。

(2)、鋼筋網的綁紮:

工作井採用雙層雙向配筋,鋼筋均採用HRB400級鋼筋。

(3)、底板混凝土的澆築

工作井底板厚度為500mm、混凝土強度等級均為C30,混凝土澆築前24小時內對墊層進行灑水濕潤。混凝土澆注要連續,不留任何施工冷縫。振搗密實後用刮尺修平,初凝後為了防止板面出現收縮裂縫,再用灰匙壓抹表面。

4、安全措施

(1)工作人員上下井必須使用設置於井內的鋼爬梯,並佩戴安全帽。

(2)井開挖過程中,應經常檢測井內有無毒害氣體和缺氧現象。

(3)堅持井下作業排水送風先行,施工中應不斷向孔內輸送足夠的新鮮空氣,必要時,抽、送同時進行。

(4)井口應設置圍欄,井口外側要設置環形300×300明溝截水。

(5)井下施工照明必須採用安全行燈,電壓不得高於36伏。供電給井下用電設備的線路必須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6)井下通訊聯絡要暢通,施工時井口有人。井下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注意觀察,檢查井下是否存在塌方、湧水和流砂現象以及空氣和水的污染情況。

5、基坑開挖的檢測措施

為保證井的垂直度,每澆灌完一段的護壁校核井中心位置及垂直度一次。垂直度校正方法是以井體頂對角拉出十字交點為井中心,再用鉛垂線引入井下作一井中心,並以這一垂線測量垂直度。

6、土方運輸

(1)井內的土方採用吊機提升到地面。

(2)從井下挖出來的土方利用手推車運送到基坑邊臨時堆土區,及時外運,以方便後面工序施工。

(3)在現場的工地門口設置一處洗車槽,安裝一台高壓水槍,派專人負責清潔外運車輛,以免車輛將工地內的渣土帶上市區道路。

7、護壁鋼筋加工與綁紮

A、鋼筋加工

鋼筋加工在鋼筋加工場中進行,彎製成型後運至現場安裝。鋼筋進場必須有出廠合格證,並按批抽取試件做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試驗,複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鋼筋存放須按不同規格、型號、等級、品種、牌號分批驗收、分別存放、設立標識牌。鋼筋堆放應制做專門的鋼筋貯存架,鋼筋貯存架的底部應離開地面30cm以上,保證鋼筋原材料放放貯存架後鋼筋的中部及兩端不與地面接觸。

鋼筋加工前,必須經過調直和除鏽,做到鋼筋平直無局部彎折,表面潔淨,無油漬、油漆、鱗鏽等。採用冷拉法調直鋼筋時,Ⅰ級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2%,HRB400牌號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於1%。鋼筋的'彎制尺寸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根據設計圖紙及相關規範要求進行鋼筋下料,並將彎制好的各種鋼筋分類存放,設立標識牌,以防錯用。

B、鋼筋綁紮

鋼筋綁紮按由下往上的順序,首先綁紮底板中預置插筋,鋼筋接頭要錯開,同一截面鋼筋接頭不應超過50%,最後綁紮剩餘鋼筋。

主筋焊接採用雙面搭接焊,焊接長度大於等於5d(d為鋼筋直徑);受力鋼筋焊接接頭應設置在內力較小處,錯開佈置。對於焊接接頭,在接頭長度範圍內的受力鋼筋,接頭截面面積佔總面積的百分比小於50%。焊接接頭長度應控制在35d長度內,但不得小於500mm,同一根鋼筋應儘量少設接頭。搭接焊時,鋼筋應預彎,以保證兩根鋼筋的軸線在一軸線上。

鋼筋保護層厚度為4cm,採用不小於C30的砼墊塊控制,墊塊綁紮在主筋上,呈梅花形佈置,數量不少於4個/㎡。

在第二步牆身綁紮鋼筋時,同時搭設雙排腳手架,腳手架的搭設要高於鋼筋綁紮高度,起到固定鋼筋作用,避免鋼筋頂部受力變形作用下的不安全因素。

鋼筋安裝完畢後進行嚴格自檢,自檢合格後報專職質檢員檢驗,檢驗合格後報監理工程師複檢。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同意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並認真填寫相關驗收記錄。

8、護壁模板製作、安裝與拆除

A、模板製作

模板採用木模板,厚度12mm,型號為2.4mX1.2m,根據需要拼接。

B、模板安裝

模板安裝前塗刷脱模劑,橫向拼裝,拼縫處採用雙面膠及50*100mm方木。主楞採用Φ48*5mm鋼管,間距500mm,結合斜支撐固定,次楞50*100mm,間距300mm支撐系統加固,安裝時在最底部加設方木,保證模板牢固。

(1)按位置線安裝牆體模板,模板應支牢固,以防模板在澆築混凝土時鬆動、跑模。

(2)模板安裝完成後,檢查扣件、螺栓是否牢固,模板拼縫及下口是否嚴密,並辦理預檢手續。

C、模板拆除

(1)當混凝土強度達到的合計強度75%以上時,方可拆除側面模板。

(2)拆除模板時,先拆除斜拉桿及斜支撐,再拆除組合螺栓,然後用撬棍輕輕撬動模板,使模板離開護壁,將模板逐塊傳到地面堆放。

9、護壁混凝土澆灌

採用商品砼,在購買混凝土之前,要調查混凝土拌和站的資質等級,供應能力,質量保證措施等,以保證砼的順利供應。

澆築前,應對支架、模板、鋼筋、預埋件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

牆身澆築用插入式50型振動棒振搗,快插慢出。振動棒插點均勻,振動棒沿澆築方向來回振搗,每一位置振搗時間10~25s,間距400mm,振搗上一層時,插入下層5~10cm左右,消除冷縫,防止漏振。搌搗時要與模板保持5-10㎝距離,振搗時,嚴禁觸碰鋼筋,預埋件等。施工過程中,木工、鋼筋工必須現場監守、看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混凝土澆注施工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模板支撐對拉的受力情況,檢查各支撐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保證成型構件的尺寸。

10、施工縫處理

(1)、清除接縫表面的水泥浮漿、鬆散砂石、軟弱混凝土層、油污等;

(2)、將鋼筋上的鏽斑及浮漿刷淨;

(3)、必要時將舊混凝土適當鑿毛;

(4)、用清水沖洗舊混凝土表面,使舊混凝土在澆築新混凝土前保持濕潤;

(5)、澆築新混凝土前,在接縫面上應先鋪一層厚度為1~1.5cm的水泥砂漿(對於水平施工縫,該水泥砂漿厚度宜為2~3cm);

(6)、將施工縫附近的混凝土細緻搗實。

11、混凝土養護

混凝土養護採用土工布覆蓋,專人澆水,養護期內要使混凝土表面始終保持濕潤狀態,養護時間不少於7天。

七、環保與文明施工

1、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為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制定以下幾項措施:

2、交通通道不得堆放材料、機械,材料、物資要按計劃進度進入。

3、在圍擋及各交叉路口,安放醒目的交通標記、施工宣傳標語。

4、晚上佈置的行車道路照明充足,保證道路的行車安全與暢順。

5、安排灑水、掃除等清潔工作,保持行車道路潔淨,沒有障礙物,不起粉塵。

6、在施工圍擋頂端每50m和在轉角處設警示燈。

7、施工現場誰做誰清,做到施工不擾民。

8、參加施工前的協調會議,對可能造成周圍建(構)築物、防汛沒施、地下管線損壞、堵塞的現場進行勘查,並制訂相應要的措施,確保施工的安全進行。

9、施工現場的設備、材料堆放、場地道路、臨時生產和生活設施進行統一合理佈局,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

10、由項目經理特定並監督執行文明施工的目標、標準、制度以及工程保階段實施文明的計劃和措施,指定各作業場所、材料堆放場所、生活設施的文明施工責任人。

八、基坑監測

1、由於深基坑施工,應在施工過程中及基坑放置期間加強周邊建築物、地面及基坑頂的沉降位移觀測,隨時掌握沉降位移發生量及變化趨勢,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查清原因後及時解決;

2、現場監測是指在基坑開挖及地下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基坑土質狀況、支護機構變位和周圍環境條件的變化,進行各種觀測和分析工作,並將結果及時反饋給監理、甲方、設計和施工人員。必要時採取相應措施。

3、現場監測對象包括:自然環境,基坑底部及周圍土體,支護結構,周圍建築物,周圍水管、排污管、電纜、煤氣管、熱力管等重要地下設施,相鄰的城市道路等。

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監測項目為支護結構水平位移及周邊既有建築物沉降變形及周圍道路的沉降變形、周邊地表裂縫的變形觀測。

4、監測方法主要為:目測,精密水準、導線測量水平和垂直位移,經緯儀測量傾斜,一經緯儀監測為主,監測精度為1.0mm。

5、監測點佈置

基坑邊壁頂部水平位移與垂直沉降的測量,測點選在邊壁頂部的中間,或局部地質條件不利地段,在基坑四周均勻佈設水平位移觀測點,設置在基坑口開挖線外500mm以內,採用鐵釘或紅油漆做出標記。在基坑周邊構築物重要部位設置沉降觀測點,如果沒有固定建築,可以另外設置比較安全的地方,做好觀測固定點,觀測具備水準儀和經緯儀,以便觀測基坑有無下沉或變形。各觀測點均用紅漆△做出標誌。

6、基坑變形監測基本要求:

監控值:是設計過程中的控制值,有時可以用最大允許值作為監控值。

報警值:是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採取處理應急措施的值。

(1)、支護結構水平位移:監控值:25㎜;報警值:20㎜

(2)、支護結構豎向位移:監控值:10㎜;報警值:5㎜

(3)、周邊(建)構築物位移:監控值:10㎜;報警值:5㎜;

7、沉降觀測週期安排

初始值觀測基坑開挖前即進行,基坑在開挖過程中,擬每1~2天觀測一次,基坑開挖完畢後(基礎施工期間),擬每週左右觀測一次,直至基礎施工達到設計標高為止(期間如遇異常沉降、長時停工、暴雨積水等特殊情況時適當增加觀測次數),觀測次數根據基坑沉降的具體情況而定。

8、水平位移觀測週期安排

水平位移觀測週期與沉降觀測週期同步。

(1)、邊坡土體頂部和支護結構頂部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觀測點應沿基坑周邊佈置,在每邊的中部及頂部均佈置觀測點;

(2)、本工程基坑頂部的水平位移監控預警值為20mm(H2‰),變化速率1.5mm/d,基坑周邊地表豎向位移監測預警值為10mm,當監測超過此預警值或連續3天超過該值的70%,應立即通知設計單位並採取應急措施。

d、監測項目在基坑開挖前應測得初始值,且不應少於2次,開挖初期每天宜測量2次,隨着開挖進程,監測時間週期可以加大,但變形超過有關標準值時,應加密觀測次數。

九、應急預案

現場一旦發生重大隱患和重大事故,由項目經理123負責現場指揮,現場負責人123等組織搶救或採取應急措施,並保護現場。安全員123負責上報,把事故的地點、時間、工程項目、企業名稱、事故經過報上級主管單位和部門,現場人員和項目部人員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和調動。

危險源:支架坍塌、高空墜物傷害

為保證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本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根據一體化管理體系要求,特制訂本預案。

1、應急組織機構

項目部成立應急工作小組,負責本項目部事故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和指揮。當事件事故發生時,不需要指示,本應急工作小組按各自職責,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成員:

2、職責分工

①組長: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彙報和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②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③現場工作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衞、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繫;負責協助搶險機械設備的調轉;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繫;負責與有關單位人員的緊急聯絡,在最短的時間內,傳達領導小組的搶險指令,做好與“110”、“120”等單位的聯繫。

3、應急準備

①應急隊伍準備:項目部配備事故應急隊伍,項目經理負責落實。

②物質準備:由123負責。

③機械準備:由123負責。

4、應急措施

(1)支架、模板坍塌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告應急搶險指揮部。

2)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脱離危險區。

3)清除傷員口、鼻內泥塊、凝血塊、嘔吐物等,將昏迷傷員舌頭拉出,以防窒息。

4)進行簡易包紮、止血或簡易骨折固定。

5)對呼吸、心跳停止的傷員予以心臟復甦。

6)儘快與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繫,詳細説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7)組織人員儘快解除重物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症的發生,並將其轉移至安全地方。

8)若有骨折時應及時用夾板等簡易固定後立即送醫院。

9)在沒有人員受傷的情況下,現場負責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補救措施,在確保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0)現場安全員應對支架、模板坍塌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認真填寫傷亡事故報告表、事故調查等有關處理報告,並上報公司應急搶險領導小組。

(2)高處墜落、墜物砸傷應急措施

1)迅速將傷員脱離危險場地,移至安全地帶。

2)保持呼吸道通暢,若發現窒息者,應及時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機能障礙,應立即解開傷員衣領,消除傷員口鼻、咽、喉部的異物、血塊、分泌物、嘔吐物等。

3)有效止血,包紮傷口。

4)視其傷情采取報警直接送往醫院,或待簡單處理後去醫院檢查。

5)傷員有骨折,關節傷、肢體擠壓傷,大塊軟組織傷都要固定。

6)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儘量用乾淨的乾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7)預防感染、止痛,可以給傷員用抗生素和止痛劑。

8)記錄傷情,現場救護人員應邊搶救邊記錄傷員的受傷機制,受傷部位,受傷程度等第一手資料。

9)立即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繫(醫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醫院),應詳細説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本部門的聯繫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10)項目指揮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在第間趕赴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

(3)機械人員傷害事故應急措施

1)項目部設應急工作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機械人員傷亡事故的控制。

2)發生機械人員傷亡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對人員進行固定、包紮、止血、緊急救護等。

3)必要時,應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聯繫,求得外部支援。

4)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安全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5)應急信息的對外傳遞由安全辦公室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序”執行。

6)事故的預防由安全辦公室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和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5、事故處理

①事故發生後,安全領導小組應積極地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在主管部門未到達之前,及時採取自發性必要的現場保護措施,並指揮專人看護警戒。

②對事故直接肇事者,安全領導小組可直接將其扣留現場。

③安全領導小組應迅速查明損失情況,積極開展補救工作。

  xxx有限責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4

1.編制依據

勘察報告編號;支護設計圖紙情況;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住建部令3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辦質(20xx)31號

2.規範引用

《巖土錨杆與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技術規範》(GB50086-20xx)《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GB50330-20xx)、《建築與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術規範》JGJ111

3.概況介紹

工程基礎及主體結構形式;明確基坑概況:主要支護形式、支護工程量、安全等級、使用年限等;列表明確基坑範圍內主要土質分層情況、分層厚度及主要力學參數。明確本工程持力層

4.周邊環境

周邊建構築物分佈情況及與基坑的距離,圖示説明;明確基坑上口與周邊建構築的距離;明確堆載要求的設計參數

5.方案設計

明確控制點具體位置,引測方法。分段情況及分段距離、明確主要斷面支護情況及土質分層情況;補充基槽內集水坑、排水溝設置平面圖,明確集水坑設置數量。

6.管理機構

分項工程的`責任分工;明確主要管理目標。如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論證、交底、檢查、監督、驗收及邊坡監測等。

7.施工部署

明確施工段劃分、土方分層、與支護的穿插施工安排。明確錨杆注漿、張拉及下層土方施工等工序穿插相關要求

8.施工工藝

如果設計有,明確鋼管樁、腰樑、冠樑相關內容。驗收程序及相關要求,補充質量驗收標準

9.材料準備

明確主要材料工程量及質量要求

10.安全施工

確保人員上下安全施工通道位置做法。季節性安全施工措施。

11.基坑監測

由建設單位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按規範要求補充我方可進行的巡視檢查內容。明確巡視責任人、時間及相關要求,執行《建築基坑工程檢測技術規範》(GB50497-20xx)。

12.應急救援

明確應急救援路線,圖示清楚。

13.附圖

現場施工平面佈置圖、支護平面圖、剖面圖;監測點位置;

14.其他

方案不能滯後。有的方案裏面寫的分項工程開始時間已經在審批之前了

基坑支護施工方案15

1、深基坑支護工程

深基坑主要是指坑底面積小於或等於27平方米,坑底長邊小於坑底短邊的三倍,開挖的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者坑深度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相對特別複雜的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就是為了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深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深基坑側壁及周邊環境採用的支檔、加固以及保護的工程項目。深基坑支護的結構類型主要有五種:懸臂式支護結構、內支撐支護結構、拉錨式支護結構、土釘牆支護結構、複合式支護結構。

2、當前深基坑支護工程中的主要施工

當前深基坑支護工程中的主要施工有:鑽孔灌注樁樁施工、降水施工、內支撐系統施工、深基坑開挖、鋼板樁施工、深基坑邊坡施工、深基坑底部處理施工、混凝土澆築施工、基坑回填。

鑽孔灌注樁施工,主要工序為:平整場地、泥漿製備、埋設護筒、鋪設工作平台、安裝鑽機並定位、鑽進成孔、清孔並檢查成孔質量、下放鋼筋籠、灌注水下混凝土、拔出護筒、檢查質量。

降水施工,降水施工是為了更好地進行深基坑開挖工程,根據深基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設計好施工方案,然後按照定位降水井、降水井成孔、下鋼筋籠、填濾料、洗井、下泵、基坑周圍鋪設主幹集水管、電源配置、羣井降水流程進行施工。

內支撐系統施工,內支撐系統主要分為鋼支撐和鋼筋混凝土支撐兩種,主要方式有對撐和斜撐。

深基坑開挖,深基坑開挖應該注意分層、分段、均衡、對稱開挖,以達到設計規範要求。深基坑開挖的原則是先邊後中、先淺後深,如果開挖的機械設備不能探入深基坑內某些部位,則需要用人工開挖這塊區域,深基坑基本成形之後還採用人工修正的方法修復深基坑不規範的地方,同時土方開挖過程中要注意控制好基坑的深度,既不能過淺也不能過深,要嚴格按照設計規範進行。此外,在深基坑開挖的過程中,為避免碰撞水泥攪拌樁,在近樁範圍內的土方也應由人工開挖,為防止地下水滲入深基坑內,應在基坑邊坡合適距離處,沿基坑外圍建立一條排水溝,排水溝的規格要按照相關技術規範設計,排水溝底部以及排水溝內壁應使用適當強度的混凝土墊層。

鋼板樁施工,鋼板樁施工前,必須先對鋼板樁進行外觀檢查校正,以保證所採購鋼板樁的型號、長寬度、厚度、鎖釦形狀、垂直度、端頭矩形比等符合設計要求,接着就是沉樁機械設備和鋼板樁就位,然後是鋼板樁打入,一般是採用屏風式打入發,最後是施工流程的監測。

深基坑邊坡施工、深基坑底部處理施工。這是深基坑支護施工中重要的兩個工序,深基坑支護施工的一般流程:放線定位、水泥預拌樁下沉、提升樁噴漿攪拌、重複攪拌下沉、重複攪拌上升。建築工程中深基坑支護技術可以直接影響到整個建築工程的質量。在深基坑支護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攪拌機就位後,就可以進行下沉操作,下沉至設計規範的深度時,就要開啟水泥漿泵使水泥漿噴入地基;在提升樁時,要防止出現斷漿現象;在重複操作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設計規範來進行。同時,一定要注意要按照流程進行,各個工作流程要相互協調配合。

混凝土澆築施工,混凝土澆築施工的一般工序為:技術準備、設備準備、機具準備、材料準備、混凝土振搗、混凝土抹面、混凝土養護等。基坑回填,深基坑施工完成後,應該及時回填,一般採用分層密實的方法,保證深基坑的密實度。

3、當前深基坑支護工程中的管理技術

為保證深基坑支護工程順利進行,在施工前、施工過程中、以及施工完成都需要一些管理技術。當前深基坑支護工程中的管理技術主要有:施工方案的選擇管理、前期準備管理、施工安全防護管理、設計應急預案、信息化施工管理技術。

施工方案的選擇管理。施工方案的選擇主要包括,勘察工程地質條件、勘察水文地質條件,分析工程特點和難點,選擇深基坑支護結構,設計和計算維護機構,確定深基坑支護設計方案,測算深基坑開挖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深基坑支護的結構類型主要有五種:懸臂式支護結構、內支撐支護結構、拉錨式支護結構、土釘牆支護結構、複合式支護結構。深基坑支護結構的選擇應根據基坑周圍環境、基坑開挖深度、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施工操作設備以及施工季節等綜合考慮。一般情況下,懸臂式支護結構適用於工程地質條件較好、基坑相對不深、整體條件好的深基坑,這種結構未加任何支撐或錨杆,僅依靠嵌入基坑底部一定深度的巖土體作為支撐地面重量的保證,以保持整體結構的平衡。內支撐支護結構主要應用於市政工程施工中,是由內支撐系統和檔土結構組成,內支撐系統主要分為鋼支撐和鋼筋混凝土支撐兩種,擋土結構一般採用排樁和地下連續牆結構,用來承擔基坑開挖所產生的水壓和土壓。拉錨式支護結構是由擋土結構和外拉系統組成,外拉系統分為錨杆(或錨索)支護結構和地面拉錨支護結構,錨杆(或錨索)支護結是由擋土結構、用於錨固穩定基坑滑動面以外土體的'錨杆(或錨索)組成,適用於規模較大的深基坑,地面拉錨支護結構是由擋土結構、拉桿(或拉索)以及錨固體組成,適用於深度及規模相對不大的基坑。土釘牆支護結構,在基坑支護和邊坡加固中得到廣泛應用,它是在原位土中設置密集的土釘,並在土邊坡表面構築鋼絲網噴射混凝土面層,通過原位土體、土釘、混凝土面層三者的共同作用支護基坑邊坡(或邊壁)。複合式支護結構,是由排樁、地下連續牆、土釘、預應力錨杆以及噴射混凝土等組成。

前期準備管理,是指施工中所需水電的接通、施工道路的鋪設以及測量放線等前期準備活動。

施工安全防護管理。安全防護管理在工程施工中是必不可少的。支護工程施工中安全防護措施主要有:進入施工現場應有相應的防護裝備以及工作證件,例如要戴安全帽、穿適合工地環境的鞋以及佩戴工作卡等;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酒後操作;要有專門人員及時的檢查、保養以及維修設備;要嚴格管理施工工地上的電力系統;挖土機等大型機械按規定操作,在操作範圍內禁止站人;要堅決執行持證上崗體制。設計應急預案,在深基坑開挖以前,應預計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基坑搶險加固的準備工作。信息化施工管理技術,即利用計算機系統管理施工前準備活動、施工過程、施工完成信息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