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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方案模板集合六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試點方案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試點方案模板集合六篇

試點方案 篇1

城市運行過程中消耗了大量的化石能源,排放的温室氣體已佔到全球總量的75%,製造出全球80%的污染。全球性氣候變暖以及連帶造成的氣候變化與碳排放密切相關,可持續發展迫在眉睫。當前從建築設計上看,主要有兩種傾向:一種是將建築融入自然,就是把建築納入與環境相通的循環體系,從而更經濟有效地使用資源,使建築成為生態系統的一部分,儘量減少對自然景觀、山石水體的破壞。第二種是將自然引入建築,運用高科技知識,促進生態建築化,人工環境自然化。如馬來西亞楊經文先生設計的綠色摩天大樓,它在現代都市中引入自然,再現自然,運用生態技術,將植物、水體等自然景觀引入建築物內部,使自然成為建築的一部分。實際上可持續發展涵蓋的範圍更為廣泛,涉及到文化、自然和居住環境等眾多因素。世博生態城就是將建築融入自然的一個經典代表,區域內的森林和綠化面積將從原有68%的水平提高到75%,對園內品種單一的人工次生林實施科學改造後,可以提高城市綠色質量,為春城人民提供開放式的公園。

1 社區存在問題

目前世博生態城的交通出行主要以步行、公交和私家車為主,在低碳社區建設的過程中,將逐漸加強自行車交通網絡,把自行車作為短途交通工具,而長途出行時,乘坐公交和地鐵為首選。通過完善的自行車設施和網絡,解決公交到住宅區和商業區“最後一公里”的問題,提高道路資源的利用率。

垃圾進行單一填埋或焚燒永遠跟不上垃圾增長的速度,垃圾源頭減量化才是首要任務,也是緩解垃圾圍城、解決末端土地緊缺難題的根本。當前居民對低碳生活的意識較差,產生的廢棄物較多,同時垃圾分類設施較不齊全,根據實際調查垃圾分類投放正確率並不高,完全知曉垃圾分類的居民少,垃圾資源化率較低。

公共配套設施方面比較完善。在便利服務設施方面,在低碳中心商業區已經配套建設了面向大眾的食堂和咖啡廳,但針對住宅區還缺少社區公共食堂的配套建設,規劃建設配餐服務中心可以極大方便社區居民的飲食需求,確保向居民提供營養健康的綠色食品。

缺少數字化碳排放監測系統。低碳社區應統籌建立社區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社區內重點單位、重點建築和重點用能設施的全覆蓋,對社區水、電、氣、熱等資源能源利用情況進行動態監測。需要加快建設社區能源管控中心,安裝智能化的自動控制設施,加強社區公共設施碳排放的智慧管控,並面向家庭、樓宇、社區公共場所,推廣智能化能效分析系統。居民低碳意識不強,低碳行為參與度較低。

2 低碳社區建設目標

2.1 規劃佈局

將低碳理念貫穿到社區土地利用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統籌已建區域改造與新區開發的關係,合理配置居住、產業、公共服務和生態等各類用地,科學佈局基礎設施,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行社區“15分鐘生活圈”,強化社區不同功能空間的聯通性和共享性。

2.2 綠色建築

所有項目從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各個階段全面落實綠色建築要求,充分考慮昆明當地氣候條件,因地制宜採用被動式設計策略,最大限度地利用昆明天然的採光通風,合理選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嚴格做好綠色施工過程節能降耗及環境保護,社區綠色建築達標率達到70%。

2.3 低碳交通

統籌考慮社區及周邊公共交通站點設置,建設以人為本的慢行交通系統,提高公交車、地鐵、自行車等不同交通方式換乘便利化程度,構建緊湊高效的社區公交和慢行交通網絡。同步規劃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配套設施,開展電動汽車接駁服務,社區內購物班車和物流配送採用新能源汽車。

2.4 可再生能源

建設太陽能光電、太陽能光熱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建築屋頂太陽能光電、光熱利用覆蓋率達到50%以上,同時道路照明局部採用太陽能路燈,整個社區可再生能源替代傳統能源的比例至少達到2%。

2.5 水資源利用

統籌社區內、外水資源,優先接駁市政給排水體系,同步規劃建設供水、排放和非傳統水源利用一體化設施,全部實行雨污分流。污水社區化分類處理和回用,從單體建築、小區、社區三個層面統籌建設中水回用系統。採用低影響開發理念,建設雨水收集、利用及控制系統,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容量達到7680m3。

2.6 固體廢棄物處理

按照“減量化、資源化、就地化”的處理原則,採用社區化處理方式,建立節約、高效、低碳、環保的社區垃圾處理系統。合理佈局廢棄物便捷回收設施,社區內設立舊物交換站,商場、超市等設立以舊換新服務點。建設廚餘、園林等廢棄物社區化處理設施,促進社區內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資源化率達到50%。有效銜接市政固廢處理系統,配備標準化的分類收集箱和封閉式運輸車等設施。

2.7 社區生態環境

社區開發建設過程中,優先保護自然林地、濕地等自然生態景觀,保護生物多樣性。社區景觀綠化優先選用栽植本地植物,強化喬、灌、草相結合,維護社區生態系統平衡,促進社區景觀綠化與自然生態系統有機協調,每個鄰里的綠地率至少達到30%。

2.8 低碳管理

建立覆蓋社區內各類主體的碳排放管理體系,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明確各主體責任和義務,建立社區重點排放單位目標責任制。社區內新建建築建立數字化碳排放監測系統,對社區內重點建築和重點用能設施實行全覆蓋,對社區所有新建建築的水、電、氣、熱等資源能源利用情況進行動態監測。

2.9 低碳生活

規劃建設配餐服務中心、公共食堂、家政服務點等便民生活配套設施,合理佈局社區物流配送服務網點,打造社區商業低碳供應鏈。制定併發布綠色低碳裝修指南,引導裝修企業從設計、施工、選材等方面進行低碳裝修。在社區建成投運後,面向社區居民和單位發放低碳生活、低碳辦公指南,粘貼低碳相關標識和説明,指引入住單位和社區居民科學利用社區內的公共設施,培養低碳消費行為和生活方式。

3 低碳社區建設方案

3.1 低碳規劃原則

世博生態社區以低碳理念統領社區建設全過程,通過環境整治和相應的開發來找到景觀中原有的平衡,通過完善該區域的城市功能,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世博園作為旅遊目的地的價值。設計採用“分水嶺”的規劃方法來決定哪裏是最適宜開發的地方,同時健康有效地整治森林的問題也左右着設計概念的形成。森林整治的想法包含着一些生態概念如:高質量的呼吸空氣、高質量的飲用水、野生動物棲息地及與植被相聯繫的多種物種。把恢復森林作為最基礎的設計概念。

3.2 低碳文化生活

建立社區食堂,增加配餐服務中心,生態蔬菜配送等生活服務。業主通過社區商城即可實現微信點餐和微支付;也可通過到店掃描二維碼點餐和支付。每天在訂閲號實時更新發布每日菜單、新品推介、優惠活動等,通過互聯網+不僅為業主提供了生活便利,同時也提升了物業公司服務品質。

積極引導居民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形成以低碳生活為榮的社會風尚和共建和諧低碳家園的社區文化。通過微信平台、論壇、宣傳欄等方式,積極向業主傳播倡導低碳生活理念、引導低碳生活方式、宣傳低碳生活典型。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區活動,增進與業主之間的感情。倡導清潔爐灶、低碳烹飪、健康飲食,減少食品浪費。設立方便居民舊物交換和回收利用的“社區低碳小站”,商場、超市等設立以舊換新服務點。

3.3 低碳運營管理

管理體系健全,節水政策落實到位。制定節水管理制度、檢漏保修制度、用水巡迴檢查制度,設有節水管理部門及專職管理人員,出現問題能及時解決。水計量不存在水費“包費制”。公共用水管理做到節水設施到位,無浪費水資源的現象。節水器具普及率達到100%,户表普及率達到100%。

加強智慧社區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實現社區運營管理高效低碳化。通過互聯網思維、物聯網思維方式以用户為中心整合社區商業、物業服務和其他配套資源創建以物業為主導的社區智能服務平台,為業主提供一對一的有價值的產品和服務。應用現代信息技術,開發社區智慧交通服務系統,建設覆蓋試點社區主要道路、公交場站、居民小區、公共場所的智慧交通出行引導設施,建立交通數據實時採集發佈共享和運營調度平台,提供道路交通實時路況、接駁車即時呼叫、智能停車引導、公共交通信息等服務,打造智慧交通出行服務體系。

加強垃圾分類管理,提高垃圾資源化率和社區化處理率。完善社區節能減碳監督管理和獎懲制度,鼓勵社區居民、社會組織參與低碳社區建設和管理。通過努力,使試點社區垃圾分類收集率達到100%、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以上。

在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過程中,同步設計安裝電、熱、氣等能源計量器具,倡導建設能源利用在線監測系統,實現能源利用的分類、分項、分户計量。開展家庭碳排放統計調查,建立新建社區水電氣熱等資源能源數據信息自動採集和社區温室氣體排放信息系統並集成到新建社區智能平台統一管理和運行維護。定期開展碳排放評估工作,並定期向社區居民和有關單位公示反映社區低碳發展水平的指標信息。

3.4 節能建築和綠色建築

建築佈局、設計充分考慮昆明當地氣候條件,最大化利用自然採光和自然通風。儘量採用當地建築材料和低碳建築材料,選用低碳技術和低碳設備,大力推廣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築應用,做到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與建築一體化同步設計。

嚴格落實綠色施工,優先選擇國家和地方推薦和認證的節能低碳建築材料、設備和技術,利用本地材料和可循環利用材料。施工單位參照《建築工程綠色施工評價標準》,嚴格做好綠色施工過程中的節能降耗及環境保護工作。

對社區內規劃的新建建築,要全部按綠色建築設計標準設計建設。新建保障性住房將全部達到綠色建築一星級標準,新建商品房將全部達到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確保世博生態城新建建築達到《雲南省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DBJ53/T-39和《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的相關要求。

3.5 建設高效低碳的基礎設施

推行網格式道路佈局,實現社區與周邊路網有效銜接,做好社區微路網建設,優化社區出行道路與城市主幹道的接駁設計。合理配置社區內商業、休閒、公共服務等設施,提升社區總體服務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改善社區交通微循環,合理配置社區內公共自行車專用車道,增設方便居民出行的自行車自助點,每個生活鄰里小區至少配置1個自行車租賃站點,使得居住者可以更容易便捷地往返於各建築物之間。每騎自行車替代機動車行駛1英里,就能減少近1磅(450克)的CO2排放量,同時提高人們的健康水平,降低心血管疾病。

儘管交通並不是温室氣體的最大製造者,但是世博生態城將建設一個更加有利於市民健康的交通體系。一、二期工程將共同配建1個電動車公共充電站,三期則單獨配建1個電動車充電站,併為這類新能源汽車提供免費停車優惠。酒店、商業等公共機構優先配備新能源汽車,支持社區內購物班車和物流配送採用新能源汽車。同時合理設置公共自行車租賃、拼車搭乘和出租車停靠設施,優先建設立體停車、地下停車設施。

建設社區垃圾分類收集、分選回收、預處理和處理系統。世博生態城將逐步完善垃圾綜合管理體系,以減量控制為主,資源回收再利用為輔,剩餘垃圾進行焚燒和填埋。通過加強垃圾分類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的資源化率和社區化處理率。採用低毒、低殘留、高效農藥與天地、生物防治植被病蟲害相結合,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在社區內各單元門口設置廢舊電池回收箱,對環境有害物集中收集處理;在社區內建立“寵物公廁”及“寵物便紙箱”,為社區養寵物業主良好習慣養成提供先決條件。

完善無障礙設施和道路指示牌,擬增設太陽能路燈系統,太陽能路燈爭取達到總路燈數的30%。

3.6 優美宜居的社區環境

遵從自然規律,社區綠化儘量採用原生植物,建設適合本地氣候特色的自然生態系統。加強社區生態環境規劃設計,充分利用綠化帶隔聲減噪,建設滿足居民休閒需要的公共綠地和步行綠道。建築推行立體式綠化,充分利用建築屋頂和牆面、道路兩側、過街天橋等公共空間,開展垂直綠化、屋頂綠化、樹圍綠化、護坡綠化、高架綠化等立體綠化,最大限度提高社區綠化率。

加強社區用水節約、回用及循環利用,儘量採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加強社區公園、廣場、文體娛樂場所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

4 結語

世博生態城的建設實現了可持續綠色生態社區規劃、建設理念,以低碳理念統領了社區建設的全過程。設計和建築的思維緊緊圍繞綠色低碳的要求,符合國家“提高社區建築和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延長建築使用壽命,避免大拆大建,增強社區適應氣候變化和防災減災能力”的要求。並始終堅持推廣節能建築和綠色建築,建設高效低碳的基礎設施,積極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和推行低碳化運營管理模式,營造優美宜居的社區環境。

參考文獻

[1] 邵明.可持續發展的綠色生態社區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學, 20xx.

試點方案 篇2

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工作,是科技企業孵化器在特定時期的重點任務之一。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旨在依託國家科技創業孵化體系,通過提供創業環境與硬件保障、創業培訓與輔導、專業技術公共平台和投融資服務、市場拓展服務,以及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扶植等特殊優勢,引導集聚社會資源,培育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能力,為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持續不斷地培養和儲備大批的大學生創新創業人才。

一、指導思想

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充分利用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引導大學生以技術創業帶動社會就業,促進大學教育資源與科技成果產業化工作的緊密結合,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輸送新鮮血液,培育後備力量。

二、總體目標

依託科技企業孵化器,計劃在3年期間,建立一批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通過組織大學生創業培訓、創業見習、模擬創業和創辦實體四個階段,力爭每個基地平均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共創辦10000家大學生企業,孵化畢業7000家大學生企業,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收入達1000萬元的規模企業,帶動數萬名大學生就業。

三、重點任務

通過基地建設,引導孵化器加強與大學合作,逐步建立並完善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體系,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科技創業能力。

通過設立基地,引導社會資源向大學生科技創業集聚,營造良好的創業孵化環境,形成全方位、深層次、高效率的創業保障和運行機制。

通過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為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目標培育並儲備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四、基地產生

依託孵化器引導集聚政府、大學、科技服務機構和各種政策資源,形成政策引導、孵化器支撐、產學研結合的大學生科技創業育成機制。

產生條件。

基地的主體為科技企業孵化器。基地的設立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設立不少於300萬元的創業孵化基金或資金。並對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創業活動和科技項目給予優先支持、資助或投資。

2、孵化器與一所以上大學建立促進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關係。明確在大學科技成果轉移、實驗室開放、教研資源及大學生學籍、户籍、檔案管理等方面,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培訓機制。開展國家科技產業政策解讀、科技創業案例剖析、科技創業諮詢與引導等培訓。

4、組織大學生創業實踐和交流。每年至少組織一期大學生到在孵企業見習活動,每期一般不少於20個工作日和10個見習崗位。

5、提供大學生模擬創業服務。對每個大學生創業團隊至少保證3個月的免費工位或公共場地,並無償提供創業諮詢和項目論證服務。

6、提供大學生企業的創業服務。包括企業註冊服務、“一對一”創業輔導、統一的財務代理、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於2年的免費場地、非盈利的專業技術平台服務和電腦等辦公設備保障。

7、已經吸納1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並承諾3年內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

產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門向科技部推薦。推薦資料包括:

孵化器與大學有關機構關於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文件、資料;

孵化器上級管理機構或所在地政府部門有關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的政策文件、資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負責資料受理和條件複核。

3、科技部審核確認後,發文公佈“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單位”名單。

4、每批基地認定期限為3年,每年審核認定一批基地,並納入國家火炬計劃孵化器年度統計體系和業務指導範圍。每年進行指標考核,每3年進行條件複核,實行動態管理。

引導政策。

在符合國家有關科技、財政政策和制度範圍內,對基地建設和大學生科技創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1、對服務於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國家孵化器專業技術公共服務平台項目優先支持,並對成效顯著的加大資助力度。

2、對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基地內大學生創業項目優先支持,並作特別“標識”。

3、對獲得風險投資的大學生科技創業項目,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

五、基地界定與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學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讀或畢業未超過二年的大學生、研究生和回國留學生。

大學生科技企業是指由大學生獨自創辦或大學生團隊合作創辦的科技型小企業,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大學生本人應是本企業的專職人員,負責本企業主要的技術研發或經營管理,承擔主要職責。

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通常指創業期限在36個月以內,註冊資本金一般在200萬元人民幣以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

基地管理。

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工作,納入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工作體系和管理序列,實施年度指標考評和動態管理。

支持社會其他機構和非國家級孵化器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工作,對成效顯著的,可參照專業孵化器界定標準,優先納入國家孵化器認定程序。

基地的申請和受理工作,自本發佈之日啟動。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試點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推進改革試點加快無車承運物流創新發展的意見》(交辦運〔20xx〕115號)(以下簡稱《意見》)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無車承運物流創新發展,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年的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市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為確保我市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快無車承運物流發展的相關要求,深入實施天津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移動互聯網促進貨運物流業轉型升級為主線,以優化物流服務供給為核心,以試點為載體,圍繞准入技術條件、服務標準規範、安全運營監管、誠信考核評估、風險賠付機制、税收徵管制度等方面,探索完善適應我市無車承運物流發展的法規制度和標準規範,推動實現貨運物流業的集約化、規模化、規範化發展,促進物流企業“降本增效”,降低我市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二)基本原則

——市場引領,問題導向。結合天津貨運物流市場轉型升級和無車承運人創新發展的實際需求,針對天津無車承運物流發展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有針對性地圍繞相關法規制度、標準規範等開展試點和探索,逐步優化調整對無車承運人的行業管理制度,破解無車承運人發展的制度障礙。

——多方聯動,綜合施策。建立“部省協調、部門聯動、統籌推進”的工作機制。加強與交通運輸部的聯繫溝通,及時跟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加強與國税等部門的協同聯動,在信用建設、税收政策、行業監管等方面採取綜合措施,協同推進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發展。

——示範先行,有序推進。選取典型企業先行開展試點,通過示範企業對數據接入技術研發、衞星裝置安裝使用以及税務規範上交等方面的實踐經驗,推進無車承運人的規範有序發展。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試點,淨化物流市場經營環境,提升行業管理部門監管水平和治理能力,創新物流運營模式,培育一批理念創新、運作高效、服務規範、競爭力強的無車承運人,為京津冀都市圈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綠色的物流運輸保障。具體體現在:

物流行業新業態健康發展,運輸組織化程度大幅提升。試點期內培育一批理念創新、運作高效、服務規範的無車承運人,引導和促進貨運物流行業向集約化、規範化發展,帶動行業內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

科技引領作用顯著增強,物流服務供給能力有所提高。從事貨運經營的互聯網平台得到廣泛應用,車輛、貨源、站場等社會物流資源整合效率明顯提升,對全市分散的物流資源進行集中配置和運力的統一調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成本,支撐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法規標準逐步健全,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在運營服務、行業監管、誠信考核、税收徵管等環節,探索完善與新興服務業態相適應的法規制度和標準規範,規範全市貨運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為無車承運物流發展營造環境。

二、試點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一)企業基本條件

1.在天津市內註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實繳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及以上且已滿6個月;

3.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5、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

(二)互聯網物流信息平台要求

1.已建具有無車承運業務能力平台,且已有效營運6個月以上;

2.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或ICP備案號;

3.具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且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記錄至少1年以上的能力;對於超過1年的信息數據要採取有效方式永久保存備查;

4.平台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面向社會的實際承運人的人、車、户等基本信息查詢功能;

(2)對實際承運人的經營資質、車輛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以及駕駛員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進行審核的功能;

(3)為託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提供信息、交易、電子合同和結算的服務功能;

(4)對交易過程、車輛運行過程實行透明化動態管理功能;

(5)對實際承運人進行信用評價、投訴處理的信用管理功能;

(6)歷史運單綜合查詢與統計分析功能;

(7)其他功能。

5.具備供交通、税務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絡數據信息的條件;

6.有符合規定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7.平台數據具備接入運輸管理部門監測平台的條件且承諾接入。

(三)資源整合能力條件

1.具有較強的貨源組織能力和貨運車輛整合能力,有穩定的運輸業務需求,能整合一定規模的實際承運車輛,運輸組織集約化、規模化程度較高;

2.有與其合作經營的車輛,且佔企業全部運力資源的比例不低於50%。

(四)風險承擔能力條件

1.具有體現承擔全程運輸責任,建立相應賠付機制的運輸服務合同文本;

2.保險等方式的風險應對機制健全,且具有相應的'賠付能力,規劃方案《市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試點項目申請、審核及驗收程序

(一)項目承擔企業(單位)申報試點項目,應根據上述試點項目條件向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

1.《天津市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申報表》(見附件);

2.《無車承運人試點項目實施方案》;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税務登記證;

4.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5.保障業務經營和平台運營能力的辦公場所的證明;

6.財務審計報告;

7.《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複印件或網站ICP備案號;

8.與託運人和實際承運人簽訂的運輸合同範本;

9.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10.利用平台開展無車承運業務已滿6個月的有關材料證明;

11.申報企業風險賠付能力的證明材料(如與保險機構合作的證明材料);

12.申報企業的服務標準規範方面建立的制度;

13.能夠證明交易現金流、電子交易合同、運輸軌跡、回單與運輸業務一一對應的相關材料;

14.申報企業提交所有材料真實性的承諾函;

15.申報企業取得的榮譽稱號及獲得的專利獎項;

16.無違法違規行為承諾書和守法經營承諾書。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5份,複印件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同時提供電子文件。

(二)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上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組織專家對試點項目實施方案中企業基本情況、互聯網物流信息平台建設、資源整合能力、風險承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審核認定試點項目,並報送交通運輸部備案。

(三)試點企業有以下情況,一經發現立即撤銷無車承運經營資質;有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處置:

1.試點期內出現違反道路運輸和税收徵管相關法律法規的;

2.試點企業應每3個月向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提交試點進展情況報告,未按期提交情況報告的;

3.試點企業不接受管理部門定期檢查的;

4.試點企業在平台數據方面弄虛作假的;

5.試點工作進度與本企業擬訂的實施方案計劃嚴重不符的。

(四)試點期結束,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將會同市國家税務局組織專家對照審定的《無車承運人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對試點企業進行審查,並將有關結果報交通運輸部。

四、試點組織及實施安排

(一)啟動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申報試點企業對照試點企業申報條件如實填報《天津市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調查表》,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組織召開無車承運人試點申報宣貫會,各申報試點企業按照《意見》的要求編制實施方案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初審,後上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組織專家對企業條件和試點方案進行評審,擇優確定試點企業並公示,報交通運輸部。

(二)實施階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1月)

試點企業確定後,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或變更《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範圍為道路普通貨運(無車承運),有效期為1年。總公司已取得無車承運人試點經營許可證,在天津設立分公司的應到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進行備案。

試點企業按照試點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積極探索創新物流運營新模式,完成試點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切實發揮對行業的引領示範作用。各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企業監測、監管以及跟蹤督導,協調解決相關問題,規範企業經營行為。

(三)總結評估階段(20xx年12月)

各試點企業於20xx年12月15日前將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彙總,上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編制全市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報交通運輸部。

五、試點企業評定程序

第一階段:報名受理(12月1日前)。擬申報企業按照《意見》的相關要求和本方案設定的條件和實施程序,結合自身的發展情況,向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提出報名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階段:資格審查(12月14日前)。已報名企業提交全部申請材料,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按照遴選條件和要求對上報的企業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並上報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經審查合格的企業列入專家評審會上會名單,對於未進入上會名單的企業反饋其未上會理由。

第三階段:專家評審。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召開評審會,採取材料審查和現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申報企業相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選取我市無車承運試點。

第四階段:正式報部。將確定的試點企業名單及方案、天津市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方案上報交通運輸部。

六、相關保障措施

(一)培訓宣貫,統籌安排。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負責無車承運人試點的組織協調,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具體負責實施工作。通過組織召開無車承運人培訓會,邀請專家授課的方式,解讀試點政策,正確理解並貫徹落實《意見》和《方案》。同時,通過統籌安排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申報評審,摸底調查瞭解天津市無車承運人發展現狀,本着“扶優扶強”的原則,科學嚴謹地制定試點企業條件和評審程序,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二)研究政策,營造環境。一是在瞭解掌握無車承運人發展訴求的基礎上,充分運用國家出台的政策,加強與交通運輸部的溝通及與税務等相關部門的協作,注重配合中的統籌協調,切實幫助企業解決經營資質、信用評價、税收徵管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在不斷評估總結的基礎上及時調整推進新業態發展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確保試點的工作的順利推進。二是強化無車承運人信用建設體系,努力營造有序、誠信的貨運環境。研究制定無車承運人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及考核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大數據技術對企業誠信信息進行管理,加強對失信企業及事故的監管檢查,同時配套相應的保險體系,切實改善市場秩序。

(三)跟蹤督導,加強監管。無車承運人在經濟、綠色、效率等方面具備一定的優勢,同時也存在誠信、安全等方面的不確定性。要充分認識到試點工作中的風險,在試點工作的開展過程中加強對試點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管,建立統計調查和信息管理制度,注重統計分析和運行監測,促進信息平台的對接,監督企業的數據上報,不斷完善系統,推進實施期無車承運的監測工作,有效杜絕試點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引導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確保行業監管安全。嚴格執行試點退出機制,發現試點企業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法行為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取消試點資格,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記入誠信考核體系。

(四)典型示範,總結推廣。鼓勵無車承運試點企業在服務規範、税收徵管、信用建設、模式創新等方面重點突破,並通過建立無車承運試點企業的聯繫制度,及時瞭解掌握試點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總結推廣,樹立無車承運物流的典範,帶動全市無車承運物流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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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方案 篇4

縣地税局穩步推進 “兩評一樹”試點活動,採取六項措施促使評樹活動更加公開透明。

一是宣傳公開。

召開幹部職工動員大會,制定活動方案,利用內外部網站等信息平台,大力宣傳“兩評一樹”活動的目的、內容、方法步驟及具體要求,層層動員,廣泛發動,激發幹部羣眾參與熱情,營造濃厚的活動氛圍。

二是監督渠道公開。

緊緊圍繞評工作、評作風的內容,通過局長服務日、發放調查問卷、印製監督卡、召開特邀監察員座談會、設立意見箱、公開投訴電話、走訪服務對象等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深入查找羣眾不滿意的問題,撰寫自查報告。

三是承諾公開。

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區別縣局班子、基層站所、機關科室和重點崗位人員,圍繞德、能、勤、績、廉以及創建“羣眾滿意基層站所”活動標準和崗位風險等不同重點,深入開展自查自評,主動公開自查報告和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述職述德述廉公開。

由班子成員、中心所長、科室長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公開向幹部職工述職述德述廉,接受幹部職工面對面的質詢。

五是羣眾評議公開。

按照工作評價和作風評價,設計縣局班子、班子成員、基層站所、中層以上幹部及重點崗位人員四種評議票樣,根據述職述德述廉情況,分層次進行民主評議,將評議結果進行公開。

六是整改措施公開。

結合自查自評、調查問卷、監督卡、民主評議所徵求的意見建議和評議結果,認真梳理分類彙總,針對存在的問題,建立台帳,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項目、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明確職責分工,抓好整改全過程的公示化運行。

試點方案 篇5

為認真做好我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根據《xx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能轉移、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為目的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從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居民普遍參保。

二、組織領導

成立xx市北碚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xx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xx、區勞動社保局局長xx任副組長;成員由區監察局局長xx、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信訪辦主任xx、區公安分局副局長xx、區廣播電視台台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勞動和社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勞動和社保局局長xx兼任,副主任由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兼任。

三、工作階段劃分及主要工作任務

(一)調查摸底階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對全區符合參保人員的調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區居民養老保險人員信息庫。

(二)宣傳動員,工作準備階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部署此項工作;完成對鎮(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政策宣傳;經辦機構完成信息系統建設、工作人員和設備的調配等準備工作。

(三)實施階段(從XX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始受理居民養老保險申報、辦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會保障工作服務平台建設,落實工作人員。一是各鎮(街)要高度重視,及時調整、整合、充實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工作力量,開設專門工作窗口,保證參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鎮(街)要抽調人員突擊此項工作。三是社保部門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做好對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人員的業務操作培訓;四是完成養老保險“金保工程”信息系統向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延伸,方便城鄉居民就地參保。

(二)明確責任分工

1.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整個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資料的印發等。責任人:區勞動社保局局長付國斌。

區社會保險局具體負責對各鎮(街)經辦工作進行指導,做好政策宣傳、業務培訓、數據彙總分析和上報、基金管理、養老待遇發放等工作。責任人:區社會保險局局長周俐利。

2.公安部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户籍狀況進行認定,並向各鎮(街)提供城鄉居民的基礎信息,同時做好社會穩定工作。責任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蕭禾。

3.區財政部門負責對已經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所需政府補貼資金的籌措、劃轉和使用的監管;負責各類工作設備的政府採購,並確保各項專項經費及時到位。責任人:區財政局副局長李繼蘭。

4.新聞媒體部門負責媒體宣傳的組織策劃。責任人:區廣播電視台台長伍渝。

5.信訪部門負責處理羣眾來信來訪,牽頭辦理羣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責任人:區信訪辦主任王學平。

6.監察部門負責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人:區監察局局長鍾德林。

7.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鎮(街道)的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受理參保登記、繳費標準申報及變更、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報、參保人員有關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以及領取養老待遇人員資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會(居委會)、農村合作社(社區)要做好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協助居民辦理參保。

(三)組織宣傳發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召開會議、舉辦培訓、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全區的宣傳培訓活動;鎮(街道)要通過製作宣傳專欄、張貼宣傳標語和組織指導社區居委會上門宣傳等形式開展深入細緻的宣傳活動。有條件的鎮(街道)還應在村(社區)設立代辦點和協辦員,負責參保政策的宣傳解釋,並幫助村(社區)參保人員做好有關參保工作。

(四)落實經費保障。區和鎮(街道)兩級要將工作經費納入區政府對各鎮街的財政預算。村(社區)工作經費按參保並繳費人數撥付,標準為區級財政按15元/人核撥,各鎮街根據自身實際作出補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區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XX年參保率達到40%,XX年達到65%,到XX年參保率力爭達到90%,確保80%。

五、參保範圍

凡具有本區户籍的下列人員,可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一)年滿16週歲以上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學生);

(二)年滿16週歲以上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不含在校學生);

(三)年滿60週歲以上城鎮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

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同一時段不再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六、基金籌集與繳納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以我區開展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時間起計算,根據其不同年齡,分兩種情況繳費。

1.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的人員,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

繳費方式原則上按年繳納。當年度因病、因災等原因未按時繳納的可在次年內補繳,逾期不再補繳。

2.已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的人員,不用繳費,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為鼓勵多繳多得,有條件的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人員,也可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按個人賬户月養老金標準確定,分別為40元、60元、90元3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的繳費月數按本人距75週歲餘命的實際月數計算,距75週歲的實際月數小於60個月和超過75週歲的,統一按60個月計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

政府在參保人繳費的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重度殘疾人,政府對其繳納最低標準的保險費再補貼40元。

(四)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貼標準隨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增加適時調整。

七、個人賬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區社會保險局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進入個人賬户,實行全積累。

(二)個人賬户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三)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前出國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本息,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退給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無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四)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後,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有餘額的,除政府補貼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八、養老金待遇

(一)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選擇繳費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齡距60週歲不足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在本人年滿60週歲時,可按上年度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到15年;本人年齡距60週歲超過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二)養老金標準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財政補貼和市財政補貼外,其餘部分由區財政承擔,具體補助辦法按市財政局另行制定辦法執行。基礎養老金標準隨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2.個人賬户養老金:標準為本人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按國發〔XX〕38號文件規定執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且選擇繳費的人員,其個人帳户養老金按參保繳費時選擇的個人帳户養老金標準發給。

(三)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父母領取基本養老待遇時,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年滿70週歲及其以上的,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五)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發養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證明的,發給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為死亡時本人上月養老待遇乘以12個月,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六)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參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建立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帳、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佔挪用。

(二)區社會保險局負責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和支付,按規定編制基金收支預、決算,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勞動保障等行政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十、養老保險關係的轉接

(一)參保人員在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內轉接的:

1.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轉移的,只轉個人賬户基礎信息,不轉個人賬户資金。若轉入地尚未建立居民養老保險的,由區社會保險局將其個人賬户暫時封存並按規定計息。

2.跨省(市)轉移的,國家尚未出台有關規定前,暫由轉出地居民養老保險將其個人賬户封存並按規定計息,國家出台規定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參保人員與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轉移銜接,以個人帳户為核心,轉移前後個人帳户儲存額合併計算。具體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的辦法執行。

試點方案 篇6

第一條:為實現“市範圍參保面不低於30%”的目標,我市承保面須達到實際種植面積的50%,力爭80%。

第二條:試點採取“政策性保險,商業化運作”模式,即人保財險分公司與市財政3:7聯辦共保的方式,保費分賬,風險共擔。

第三條:試點險種和保額、費率的確定。試點所開辦險種在省保監局批准的全省統一的11個農業保險條款目錄中選擇,其中水稻、三麥、油菜為必保險種。保額:水稻200元/畝、三麥100元/畝、,油菜100元/畝、能繁母豬1000元/頭。費率:水稻5%、三麥6%、油菜5%、能繁母豬6%。

第四條:所有保險責任按相關險種條款規定執行。

第五條:所有從事農業生產和經營的農户、種養大户、農業企業、農業合作社、農場、農業園區等為參保對象,承擔財政補貼以外部分的保費(不高於保費的40%)繳付義務。政府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經濟組織代農民承擔部分或全部保費繳付義務。

第六條:財政補貼政策。市財政對政發[]126號文件中規定的試點險種或指定的其他險種實行保費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保費的60%。對能繁母豬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商業保險制度,原則上財政補貼80%,飼養者負擔20%。市政府積極向省、市爭取中央財政和省財政補貼政策,並根據試點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第七條:保費收取辦法。嚴格按照業務操作流程和財務管理辦法,統一由(區)財政所收取保費,並負責做好登記、造冊、開票、統計和彙總工作,所收取的保費及時存入農險專户。財政補貼、獎勵資金,由市農險協調小組根據當年人保財險公司向農民承保出具的保險單和銀行解款單,向財政部門按險種提出書面申請。所有保費實行分賬管理,形成農險保費專户。市財政專户、人保財險市支公司賬户分別留存70%、30%。

第八條:農險基金設立及管理。設立農業風險基金,基金來源為上年保費節餘及存儲利息等。人保財險公司按規定提取準備金。農險風險基金單獨開户、單獨立賬、獨立核算、專款專用。基金本息滾存、逐年積累、以豐補歉。

第九條:由政府指定部門(或委託人保財險市支公司)負責保險基金的管理,在農村合作銀行設立專户,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運用農業保險基金參與股票買賣、期貨交易和各種借貸、擔保活動等。積累的農業保險基金,統一由市農業保險領導機構監管,並受財政、審計部門和上級保險監管部門監督。

國家免徵農業保險營業税。從年起,全市納入試點農業保險種支付賠款後節餘部分申請免徵所得税,以利農險基金的積累。

第十條:理賠處理。保險賠款由市農險專户資金、人保財險市支公司分別承擔賠付總額的70%和30%。不足部分運用歷年積累的農業保險基金,農險基金不足賠付時,由市政府、人保財險市支公司分別按70%、30%籌資賠付,並向省財政中請補助。在國家農險大災基金以及農險再保險機制建立後按政策規定或條款約定進行賠款攤回。市農險專户在收到人保市分公司賠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要確保向受災保户支付賠款。

第十一條:開辦及經營費用。農業保險保費(含政府補貼、獎勵)的15%,用於開辦和推進費用以及所有經營費用,其中,人保財險市支公司按9%提取綜合費用(含前期宣傳、機構鋪設、設備設施、單證印刷、人力成本、交通費用、展業和理賠查勘費用等,不足部分自籌),6%用於政府有關部門的推動費用,以及(區)財政所的勞務費用。

第十二條:業務管理模式。建立以人保財險市支公司為基礎,以(區)財政所和協保員為依託的農業保險綜合隊伍。由人保財險市支公司負責起草業務、理賠、財務管理辦法和業務操作流程,經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機構討論通過後執行。政府支持人保財險市支公司在(區)建設保險服務網點。

第十三條:各(區)農業保險領導或協調機構,做好本地農業保險的推進工作,並定期向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農險經營情況,報送相關報表。

第十四條:從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保險公司聘請部分農業和保險專家,成立農業災害定損調解委員會,負責理賠爭議的裁定。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