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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颱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颱風應急預案精選15篇

颱風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依據

依據《水法》《防洪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防汛條例》《水利部防颱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泉州市防颱風應急預案》《安溪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溪縣防颱風應急預案》《安溪縣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溪縣教育系統防颱風應急預案》等,結合我鄉各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實行校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鄉各國小、幼兒園颱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單位

祥華中心學校防颱風應急預案由中心學校編制,報縣教育局執法檢查股備案。各國小、幼兒園也應結合本校的工作實際,及時編制防颱風相關應急預案,報中心學校德育處備案。各校編制防颱風相關應急預案可參照本預案並結合各校實際,注重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1.5修訂要求

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一般不少於5年修訂1次,並按原申報程序報批。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中心學校設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鄉基礎教育防颱風抗旱抗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中心學校德育處;各國小、幼兒園相應成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所在學校防颱風抗旱抗災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機構調整,各學校應及時調整、充實、明確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運行。

2.2機構組成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蘇校長任組長,詹書記任第一副組長,陳文忠、裴亦贊副校長任副組長,其它班子人員任成員。各國小、幼兒園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學校班子成員、生管人員、班主任等組成。

2.3機構職責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在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召開全鄉基礎教育防颱風工作會議,貫徹執行省、市、縣、鄉相關決定、指令;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各校做好防颱風工作,及時掌握、傳達汛情、險情和災情,及時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師生安全的防範工作,制定各項防颱風應急措施;負責組織做好各種活動的防颱風工作,對在校學生進行防颱風知識宣傳;動員師生參與搶險救災,指導災後恢復重建。

中心學校掛鈎學校領導:抓好中心學校抗旱領導小組有關防颱風工作精神的傳達,督促、指導學校做好防颱風工作。

學校:負責本校的防颱風工作,成立相應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搶險救災組織工作;修訂和完善各種應急預案,並加強培訓、演練;組建防汛搶險隊伍,備足備好防汛搶險物資;動員和組織廣大師生做好颱風防範工作。

3、信息通報、預警與預防

3.1信息通報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將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

縣防汛辦轉發的氣象、雨情、地質災情信息向各國小、幼兒園通報。

3.2預警

3.2.1預警等級

根據縣防指規定,颱風預警等級從低到高可分為Ⅳ、Ⅲ、Ⅱ、Ⅰ四級,預警信號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颱風、降雨、洪水和地質災害預警等級由氣象、水文、國土等監測預報部門根據颱風影響程度、範圍和降雨情況確定。

3.2.2預警發佈

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氣象、國土、水文等部門發佈的預警信息,制定下發防颱風工作要求,並向局防指報告,各國小、幼兒園應根據各自防颱風工作職責和預案,做好相關預警工作。

3.3預防

3.3.1預防準備

(1)組織準備: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各國小、幼兒園應建立健全組織指揮體系,落實防颱風工作責任人、預警人員、搶險隊伍等。

(2)預案准備: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各國小、幼兒園應修訂完善防颱風預案、危險區域師生安全轉移預案、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等各類預案。

(3)物資準備:中心學校和各國小、幼兒園要備足防颱風抗災物資、設備等。

3.3.2防颱風檢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織掛鈎學校人員檢查各國小、幼兒園防颱風的`準備工作和薄弱環節,發現問題應責成有關學校及時處理;各校要組織本校開展防颱風檢查(中心學校將對各國小、幼兒園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的及時組織處理和整改。

3.3.3防颱風巡查

各學校應建立日常和颱風期間的防颱風巡查制度,組織開展防颱風巡查工作。

4、防颱風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縣防指規定,確定颱風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為Ⅳ、Ⅲ、Ⅱ、Ⅰ四級,由縣防指統一發布,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至中心學校,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至各國小、幼兒園。

4.1.2應急響應要求

應急響應內容和工作緊急程度根據響應級別有所不同,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一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4.2Ⅳ級應急響應

(1)中心學校防汛抗旱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與局防指密切聯繫,及時轉發通報信息,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2)各國小、幼兒園啟動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按照防颱風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工作部署,適時停止露天集體活動,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險作業。

4.3Ⅲ級應急響應

(1)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各國小、幼兒園要組織好人力、物力,動員和組織廣大師生做好危險區域人員、財產的轉移準備工作。

(2)各類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各國小、幼兒園要組織力量對地質災害點、潛在地質安全隱患點、房前屋後高陡邊坡等區域及時開展巡查監測。如發現有隱患險情,應立即組織轉移受威脅人員、抓緊做好先期應急處置,並上報中心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颱風應急預案2

一、基本概況

街道位於普陀城區西北部,東與東港相連,南接沈家門街道辦事處和舟漁公司,北靠展茅街道,西與定海臨城街道相接。

街道區域總面積44.1平方公里,轄6個農村新社區、一個城市社區,人口3.2萬。按區域分佈現狀,自然形成蘆花、勾山、舵嶴三大片。

街道現有山林面積24612畝,耕地面積15135畝,其中水田9143畝,旱地5992畝。

街道有三個工業園區。已有入園企業112家,2008年街道工農業總產值64億元,人均收入10818元。

二、防颱、防洪現狀分析

1、水庫河網現狀

街道區域內現有小二型以上水庫6座,小山塘13座,總蓄水量641.72萬立方米,其中沙田嶴水庫、蘆東水庫、南嶴水庫、應家灣等四座水庫由市水務局管理,蓄水量為435萬立方米。這些水庫、山塘在蓄洪、灌溉、飲用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為工農業生產及地方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有些水庫、山塘雖進行過維修、保養,但由於這些水利工程大部分建於50-70年代,受當時財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的限制,致使防洪標準偏低,特別遇颱風、暴雨天氣,易出現險情,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去年三防檢查中,勾山水庫被鑑定為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基本結束。

河流按自然形成劃分勾山河、蘆花河、舵嶴河,總長度為41.435公里,蓄水量為129.3萬立方米,從2000年開始街道對河道進行整治,已完成了28公里主河道標準河道建設,但由於3條河道的入海口距離較長,加上境內有的河流比較狹窄,遇颱風或暴雨天氣易造成農田被淹,影響社會穩定。

2、海塘、矸閘

新花標準海塘總長337米,於99年在二線塘的基礎上已建成50年一遇標準海塘。有矸閘10座,24孔共42.5米,其中海矸出水口三座,9孔共18米。這些水利設施在抵禦自然災害中發揮着重要作用。新塘矸在2007年被三防鑑定為危險矸閘,現正在同省設計所聯繫,準備在今年擴建為2M/4孔的電動矸閘。

3、工程建設

隨着工業園區開發力度的增加,特別是一些在建工程,大型廣告牌等都存在事故隱患,容易對人員造成傷害。

4、危房户及簡易工棚

街道有危房共有42户,分別為蒲東社區、曙光社區、南嶴社區、蘆花社區、紅旗社區、蒲嶴社區。因這些房子建造年代比較早,有的房子陳舊老化,而且大多數又是比較困難羣眾,還有大量居住在勾山區域內的`外來民工,很大一部分人員都居住在簡易工棚裏,安全意識比較淡薄,而且居住也比較分散,存在一定的事故隱患。

三、主要防禦對象

1、水庫、山塘在三防檢查中,蘆花施家嶴點大灣山塘建在屋脊之上,除險加固工程基本結束,但還是被列入三防重點,仍需加強巡查和觀察。今年街道對勾山水庫大規模進行維修,降低了蒲嶴片的防澇蓄水能力,遇颱風天氣需重點進行巡防。由農業科負責落實抗台措施。

2、河網,三條主要河道已進行了28公里的標準化建設,還有兩公里勾山河五期正在建設中。仍需對河網的阻礙物,加強檢查清除,現已落實河道管理人員,特別對矸閘旁的阻礙物加強檢查、清除,以免影響排洪,由農業科負責處理。

3、海塘,雖然已建造了50年一遇的標準海塘,仍需加強巡查,已落實海塘巡查員對該海塘的巡查觀察,以免突發性事故發生。由農業科落實。

4、矸閘,所有矸閘已落實管理人員,但新塘矸閘在三防檢查中,已列入病危矸閘,現作了加固等工程處理。除管理人員加強觀察外,仍需紅旗社區密切注意,已同省水利設計所聯繫準備修建(矸閘管理人員名單見附表二)。

5、危房42户已同社區幹部聯繫,遇颱風天氣,迅速轉移安置點,由社發科、各社區落實處理(危房户責任分工見附表三)。

6、外來民工,主要分佈在樂業公寓、在建工程、簡易工棚以及各社區,特別在原徐家村和原劉家灣交界點,以及原施家嶴村、原蘆花村的簡易工棚和租用廢棄的民房,遇颱風天氣易造成不安全隱患,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轉移到安全地帶,由經貿科、社發科及各社區負責處理。

7、安全避災中心。

紅旗片如應家灣水庫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村民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後再到紅旗社區辦公樓避災,該避災中心可容納600人。

蘆花片如蘆東水庫、沙田嶴水庫、南嶴水庫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村民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後再到南嶴社區辦公樓和蘆花社區辦公樓及敬老院進行避災,

該兩個避災中心可容納800人。

蒲東片如低窪地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好村民(包括外來居住者)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後再到浦東社區辦公樓進行避災,該避災中心可容納300人。

勾山片如勾山水庫、小蒲嶴水庫一旦發生險情和特大災害性天氣,迅速組織好村民轉移到安全地帶,然後再到蒲嶴社區辦公樓(包括救助中心)和勾山街道文廣站辦公樓進行避災,該兩個避災中心可容納1000人。並請社發科、財政科安排生活及日常用品,平陽派出所、醫院要組織救護小分隊進行搶救和防疫等工作措施。

8、企業單位、工業園區建設單位以及在建工程要加強督查。隨着工業園區的擴大,蓄洪能力有所減弱,更要注意工程建設中,由於圍壩砌築等原因,一旦遇暴雨不及時拆壩泄洪,極易造成農田和民房受淹。因此施工隊隨時做好拆壩準備,由經貿科、建設規劃科、城管科和農業科負責處理。

9、為確保勾山的經濟發展,落實企事業防颱人員和措施,由經貿科負責(企業責任分工見附表四)。

10、廣告牌等遇颱風天氣,極易被颱風刮落,影響行人的安全。由城管科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加固或拆除)。

11、學校、交通、電力、通信等。

學校共有5所,根據颱風的強度,適時宣佈停課(區教育局),由社發科負責處理。

交通:遇颱風天氣,由於路面較滑和視線差,遇紅、綠燈停電,需交警指揮,由浦西交警隊負責處理。

電力:電杆由於年久老化,易斷杆、斷線,影響排洪、照明和安全,由浦西供電所負責巡查搶修。

電信:在台風期間斷線,影響羣眾報警呼救,由浦西電信支局負責維修(確保通訊設備暢通)。

廣播電視:在台風期間斷線,影響羣眾接收颱風訊息,由廣播站負責維修。

四、工作機構、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

勾山街道三防工作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 揮:劉明永、劉根忠

副指揮:沃其宏

成 員:陳豪、戴全軍、李華國、忻滿海、樂萬平、唐飛國、韓啟國、王玉芬、劉裕祥、陳文平、陳達(派出所指導員)。下設辦公室,戴全軍任辦公室主任。

全面部署落實、督查全街道的防颱工作;發佈抗台指令;處置突發事件,發佈搶險命令,貫徹執行上級命令;宣佈颱風解除,組織羣眾開展災後自救工作。

2、指揮部下設組織和職責:

(1)、面上組

負責領導:沃其宏。聯絡地點:二樓小會議室。組長:戴全軍,成員:史全根、唐海濤、金開恩、陳靜、郭萍、繆富強、餘嶽信。

主要任務:在黨政領導和“三防”小組統一領導下,部署全街道防颱防汛工作,組織面上搶險隊伍,檢查、落實水庫、山塘、矸閘、海塘、河道蓄水情況等安全防汛排澇工作,及時傳達上級指示,瞭解情況,佈置任務,調劑三防物資,調度搶險隊伍,應付突發情況,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防颱抗災情況,收聽記錄颱風消息,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2)、曙光社區

負責領導:周吉敏。聯繫地點:曙光社區辦公室。組長:唐飛國,成員:劉蓉璐、李華國、忻滿海、黃偉、張善忠、吳信定、陸友初、裘敏軼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勾山矸、新花矸、五眼矸、三益堂矸、中橫矸、荷花矸、海塘安全和低窪地住户及危房户撤離等防汛抗台工作,並及時組織村幹部和所屬學校教師做好抗台搶險救災工作。

(3)、浦東社區

負責領導:郭武軍、陸春娟,聯繫地點:浦東社區辦公室。組長:方海峯,成員:李新建、趙婷婷、翁存其、吳海波、陳科覲、蘆靜兒、李月飛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平陽浦矸閘、觀矸頭矸閘、半潛龍矸閘安全及危房户撤離等防汛抗台,並組織村幹部和所屬學校教師做好抗台搶險救災工作。

(4)、蒲嶴社區

負責領導:林盛國、李俠。聯繫地點:蒲嶴社區辦公室。組長:黃一平,成員:陳志德、李維持、李桃女、王鬆祥、陳華夫、張素銀、陳小芬、丁侃敏、嚴伶俐、李浩、陸舟江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勾山水庫、小蒲嶴水庫及危房户撤離等防汛抗台工作,並組織村幹部做好抗台搶險救災工作。

(5)、南嶴社區

負責領導:任建軍,繆科平。聯繫地點:南嶴社區辦公室,組長:陳豪,成員:陶庭彬、楊羚弘、唐富強、虞喆達、丁碧霞、袁斌、陸方緯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蘆東水庫、沙田嶴水庫、南嶴水庫、塔嶺下山塘、邵嶴山塘、趙家嶴山塘等及危房户撤離等防汛抗台工作,並組織村幹部做好抗台搶險救災工作。

(6)、蘆花社區

負責領導:馮衞平。聯繫地點:蘆花社區辦公室,組長:姚國興,成員:王玉芬、鄭巨鳴、張弛、繆科意、鄭琦、繆軍飛、張虞琪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蘆花村山塘2座(特別注意大灣裏山塘)、岱浦廟山塘及危房户撤離等防汛抗台工作,並組織村幹部和

所屬學校教師、敬老院做好抗台搶險工作。

(7)、紅旗社區

負責領導:林嶽軍、翁忠財。聯繫地點:紅旗社區辦公室,組長:韓啟國,成員:盧春祥、李達(小)、劉裕祥、劉海波、鄭葉、王舟萍、莊麗珍、朱鬆琴、於志萍、劉飛球、任玲玲及社區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負責應家灣水庫、吳家嶴山塘、新塘矸閘及危房户撤離等防汛抗台工作,並組織村幹部和所屬學校教師做好抗台搶險工作。

(8)、浦西居委會

負責領導:王良豔。聯繫地點:社區辦公室,組長:劉海成,成員:繆秀君、徐菊娣、張芬、金晶、徐芬芳。

主要任務:浦西一帶的安全防範措施。

(9)、企業組

負責領導:劉尊良。聯繫地點:經貿科辦公室。組長:樂萬平。成員:莊嶽良、岑國棟、何恩平、方開良、王綵球、何錫康、周峯華。

主要任務: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廣告牌等以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抗台工作,並及時組織各企事業單位、建設單位人員做好抗台搶險救災工作。

(10)、後勤組

組長:李達(大)。成員:張巧佩、王珊珊、陳敏敏、朱博羣、繆開宏、陳如龍、任凱軍、任永炳、蔣明、蘆國平、朱輝、朱勇、苗志方、傅億仁、朱亞鳳、陳軍。

主要任務:汽車、抗台物質調度,伙食安排等工作。

廣播站值班人員:汪怡。

(11)、電力搶險組

組長:畢成忠(手機:13706802277),成員:鄭韶華、嚴倫、鄒國龍、王力、周岳飛

(12)、廣播電視線路搶險組

組長:陳文平(手機13575623905),成員:袁久善、趙志平、戴紅斌、洪海忠

(13)、郵電通訊線路搶險組

組長:虞建軍(電話:3091700),成員:電信局等6人

(14)、搶險預備組

組長:馮衞平。成員:街道小分隊、社區幹部和羣眾、勾山水廠搶險分隊以及當地駐軍。

(15)、治安巡邏組

組長:施佳波(電話:3093376),成員:派出所民警及輔警。主要任務:治安巡邏,並下派1-2人協助社區工作,搶救被洪水圍困羣眾及其它人員轉移為主

(16)、衞生醫療組

蔣敏菲(勾山衞生院手機13587046676),成員:勾山衞生院醫生。主要任務:治療受傷、患病羣眾。

(17)、交通搶險組

組長:沈衞民(電話:3090296,虛擬號:669848),成員:浦西交警隊等6人,主要任務:負責交通安全。

五、防颱訊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

六、三防值班電話:白天3091839,夜間3091803。

七、搶險物資的儲備、調運

八、抗台防颱行動方案

(1)海塘、矸閘、水庫、山塘、河流、圍壩等設施檢查,由分管領導、農業科對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2)及時收聽、記錄颱風消息,並向黨政領導人及三防負責人通報台風動向,調查水庫、河流蓄水情況(負責人:戴全軍)。

(3) 通知廣播站向街道居民通報台風情況,要求做好防颱抗災準備。

(4) 劉明永書記、劉根忠主任檢查督促全體領導小組成員上崗到位,街道機關三防領導小組成員特殊情況外出須經書記或主任批准,並儘快回街道待命。

(5) 各三防責任組按責任區域全面通報台風最新消息,並檢查落實抗台準備工作。

A、通知海塘、矸閘、水庫管理人員立即上崗加強巡查,作好防颱各項準備工作。

B、通知危房户和居住臨時棚舍的外來人員作好撤離準備(附各村危房户及外來臨時棚舍居住户名單)。

C、切斷農排線電力線路。

D、電力、通訊、廣播、衞生院組織搶險隊。

(6)氣象台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預報台風將於幾小時後在本市登陸或將對本地造成嚴重影響時:

A、機關三防責任組全體成員統一調配、統一指揮,立即在街道集中,由指揮部佈置抗台任務,迅速趕往責任區域組織抗台。

B、廣播站及時廣播台風信息及街道抗台新動向,動員全街道居民行動起來,投入抗台搶險工作。

C、各搶險車輛到街道集中,由黨政辦主任繆科平統一調度。

(7)由面上組廣播或電話等通訊工具通知搶險組上崗就位,必要時向駐軍通報台風情況及抗台部署,做好搶險準備。

(8)面上組調配抗台物資(麻袋、釘耙等)到位,並及時調運到險情地點。

(9)各三防責任組組織危房户和臨時工棚撤離,必要時根據省三防辦文件精神,可採取強制性措施,具體由各社區(村)落實。

(10)在出現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時,海塘

、矸閘、水庫,值班人員和搶險人員在台風暴潮前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負責人為三防責任組組長。

(11)在交通通訊中斷情況下,由面上組成員負責聯絡,用各種方式向各責任組聯繫並及時向上級三防辦彙報。

九、颱風警報解除時

(1)修復所有電力、通訊、廣播線路,修復後供電。

(2)面上組迅速調查核實災情,連同抗台情況及時報有關部門。

(3)街道、社區、單位籌資及時修復水利設施及道路等設施。

(4)社發科開展救災工作。

(5)組織幹部羣眾開展生產自救工作。

(6)總結抗台經驗,表彰先進。

十、預案的啟動

當市氣象台發佈以下台風信息時啟動預案:

1、颱風(熱帶風暴)消息

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消息,颱風正在發展,有可能影響我市。

2、颱風(熱帶風暴)警報

市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颱風正向我市迫近,將對我市近海造成嚴重影響。

3、颱風(熱帶風暴)緊急警報

市氣象台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颱風將在浙江省沿海或我市登陸或在東徑124°以西轉向北上。

十一、預案的實施

(一)當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消息時,主要做好以下防颱準備工作:

1、街道三防指揮部領導及班子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街道辦事處,然後全部打開舟山海洋氣象網站,跟蹤颱風動態,。

2、指揮部、面上指揮組即刻開始運作:

⑴面上組即刻起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白天3091839,夜間3091803;

⑵面上組記錄跟蹤颱風動態,收發傳遞上級防颱指令,並向副指揮報告;

⑶面上組向指揮部報告颱風動態及上級防颱指令;

⑷指揮部召開防颱會議,分析颱風動態,部署防颱工作;

⑸根據防颱會議精神,確定此次颱風影響我市的可能性極大,面上組副指揮下達防颱指令,要求街道機關幹部、社區幹部在一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履行防颱職責,面上組及社區防颱組按各自防颱職責分工即開展工作,並向面上組郭萍通報防颱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整理後向指揮部報告。

(二)市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時,防颱風等級為黃色。主要做好以下防颱工作:

1、召開機關幹部、社區幹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防颱動員會議,由指揮部部署落實防颱工作。

2、根據防颱動員會議精神,面上組副指揮發佈防台指令:

⑴要求小型以上水庫、山塘、閘門等水利設施的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對水庫每3小時巡視一次,發現情況及時上報水利員史全根、唐海濤,同時各社區、企事業單位24小時值班;

⑵要求種植、飼養、養殖大户在台風緊急警報發佈之前落實防颱的各項工作,包括作物搶收、畜禽轉移、物資轉移、人員轉移等由各社區落實處理;

⑷要求危房户、外來民工在台風警報發佈後3小時內轉移到安全地點(由經貿科、社發科落實);

⑸要求各企業責任人、值班人員全部到位,並24小時值班,同時在台風緊急警報發佈前全部落實安全防範工作(由經貿科落實);

⑹進一步落實搶險物資,並根據需要發放(農業科落實);

⑺要求搶險隊伍在勾山街道範圍內原地待命,隨時聽候調動;

⑻要求在台風警報發佈後,按防颱指揮部要求,各社區防颱組彙報防颱落實情況,不留任何隱患(指揮部聽取彙報);

⑼啟動廣播、宣傳車,告知羣眾颱風動態及自防自抗颱風(廣播站);

⑽適時宣佈中國小、幼兒園停課(區教育局);並做好所屬學校的抗台工作;

⑾指揮部巡視督查各組防颱工作。

(三)市氣象台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預報台風將在12小時後在本市登陸或將對本地區造成嚴重影響時,抗台等級為橙色。主要做好以下抗台工作:

1、街道防颱指揮部召開會議,指揮部向全街道發佈防颱抗台動員;

2、危房户安全轉移,所有責任人員全部轉入抗台工作;

3、企業防颱準備工作已落實,按職責轉入到抗台階段

4、種植、飼養、養殖專業户的防颱工作第一階段已完成,轉入到自抗階段;

5、搶險物資全部到位,併發放救生衣、頭盔、銅鑼、電喇叭給防颱人員和社區,其它搶險物資如車輛、剷車等原地待命;搶險隊伍全部按組到位原地待命。

颱風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和促進防颱風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開展,提高防禦颱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山東省防颱風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案適用於青島市轄區內的颱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減少颱風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3)堅持依法規範、科學管理,使防颱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預防為主、多措並舉,實行“防、避、抗、搶、救”相結合,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

(5)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據職能分工,採取果斷措施,快速應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共享資源,依託軍隊和專業搶險隊伍,充分發動人民羣眾,軍民結合,全力抗禦颱風。

1.5風險評估

颱風是極具破壞性的自然災害現象,青島地處西太平洋颱風北上路徑之一,幾乎每年都受到颱風的影響,受颱風影響時伴有強降雨、風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破壞性極強,通常造成的損失巨大。歷史上青島多次受到颱風影響,1985年第9號颱風,造成2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22億元;2005年第9號颱風“麥莎”造成70.7萬人受災,緊急轉移安置人口6.7萬人,直接經濟損失4億多元。

1.6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轉移避險,組織出海船舶、海上作業人員及時回港避風;

(2)防範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次生衍生災害;

(3)做好港口、碼頭、海堤、閘壩、水庫、河道、橋樑、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工作;

(5)做好沿海風暴潮防禦和城鄉低窪區域的防洪排澇;

(6)組織做好重要交通幹線、重要電力設施防颱防汛工作;

(7)做好颱風預報預警,及時向公眾發佈颱風信息。

1.7事件分級

颱風災害事件由低向高劃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7.1未達到較大及以上標準的颱風災害為一般颱風災害。

1.7.2較大台風災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6小時以上。

1.7.3重大台風災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1.7.4特別重大台風災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24小時以上。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是全市防颱風的組織領導機構。

2.1.2市防指由市長任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指揮,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長、分管副祕書長、市水利局局長、海軍北海艦隊司令部分管副參謀長、青島警備區分管副司令員任副指揮,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祕書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衞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市旅遊局、市供銷社、市電政信息辦、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島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台、市地震局、青島國際機場集團、青島國信集團、交運集團、青島保監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島海事局、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市氣象局、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青島供電公司、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各區市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職責: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市的防颱風工作;貫徹實施有關防颱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督促檢查防颱風責任制落實,組織指導颱風防禦工作檢查;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災情和氣象態勢,適時發佈(解除)預警、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決策防颱風重大事項;協調、調動防颱風應急資源,做好颱風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派遣專家及搶險指導人員趕赴現場等。

2.2市防指辦公室

市防指常設辦事機構為市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辦),設在市水利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省防總的決定、調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辦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防颱風工作,督促檢查防颱風措施的落實;負責審查、審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組織協調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颱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颱風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颱風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劃,並監督實施;提出全市防颱風工作部署和決策建議,供市防指和市政府決策。

2.3現場應急指揮部

根據防颱風需要,市防指可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視情設置若干應急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承辦現場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綜合文字、資料整理及搶險救災證件印發等工作,處置信息調度、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工作。

(2)專家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市城鄉建設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文局、青島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的專家組成,負責對台風災害發展趨勢、處置措施、損失影響和善後恢復等提供諮詢、評估和決策建議。

(3)搶險救援組:由災害應急處置主管部門牽頭,按照台風、風暴潮、地質等災害相關預案,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島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4)監測預報組:由市氣象局牽頭,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組成,負責提供氣象、海浪、風暴潮、洪水、雨量等監測及其預報預警信息服務。

(5)應急通信組:由市通信管理局牽頭,市通信管理局和電信運營企業組成,負責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護和防疫組:由市衞生計生委牽頭,市農委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區市政府組成,負責搶險救災期間道路交通管制,根據市防指或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令,疏導救災人員、車輛,實施重點防禦區域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8)災情調查和災民安置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災情調查、評估、統計上報、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員轉移安置的具體組織實施由當地政府負責。

(9)物資生活保障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必要時徵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適時動用糧食等儲備物資,保證應急需要和市場供應。

(10)經費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籌集安排搶險救災所需經費和向上級部門申請救災款,統一管理上級撥付的專項救災經費。

(11)信息和新聞發佈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把握宣傳輿論導向,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佈工作,做好赴現場媒體記者的對接,網絡輿情監控、收集、引導和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青單位等應服從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

2.4市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把握全市防颱風宣傳工作正確輿論導向,及時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參與防颱風設施、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計劃安排、立項審批(或核准、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3)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對本市重要救災物資生產能力的調度儲備,協助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做好重要救災物資的生產調運工作,協調其它區市解決災區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市直工業企業等單位做好防颱風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4)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防颱風防汛工作;組織系統內部防颱風教育、防颱風檢查及向所屬學校發出預防災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阻撓、造謠惑眾和破壞、盜竊、哄搶防颱風設施及物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颱風引發的事件,協助組織人員安全轉移,必要時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防颱風搶險救災車輛暢通。

(6)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災情核查、評估,進行災情彙總並及時上報,及時向市防指提供災情信息及救災工作情況;爭取自然災害生活補助金;組織協調颱風災害受災困難羣眾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視情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防颱風及其救災專項資金保障,會同相關單位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及時撥付資金並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8)市城鄉建設委:負責指導建設行業、建築工地的防颱風防汛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基礎設施的維修搶護工作。

(9)市國土資源房管局:負責做好因颱風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防範處置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配合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對危房進行摸底排查及受災房屋的搶修建設;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

(10)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颱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颱風防汛保安全工作,確保城市水、氣、熱穩定供應、排水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嶗山水庫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廣告設施的巡查工作,加大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指導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城市防颱風防汛工作;負責城市積澇及防洪排澇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

(11)市交通運輸委:做好公路、港口、碼頭等重要交通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做好公路(橋樑)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幹線暢通;組織做好防颱風物資、危險地帶羣眾轉移的運輸保障工作。

(12)市農委:負責組織做好農業防颱風、救災、生產恢復工作;協調做好種子、化肥等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做好農業機械組織調配工作和農業生產自救、技術指導和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負責全市防洪排澇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庫、河道等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調度,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負責洪水資源的調度、利用和管理;督導完成水毀工程修復。

(14)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颱風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及其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具體組織調度漁業船舶的避風、防浪工作;組織領導因颱風引發的風暴潮次生災害防範工作。

(15)市林業局:指導、協調全市林業防颱風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搶險現場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務局:負責全市颱風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的`綜合協調及肉類、蔬菜、豆製品等“菜籃子”商品的供應工作,做好市場運行預測預警和信息上報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自身的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

(17)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

(18)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颱風期間非煤礦山、危化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導相關部門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導協調颱風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9)市旅遊局:負責及時向相關旅行社、星級飯店、重點A級景區轉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防颱風督導工作。

(20)市供銷社:負責指導做好供銷社系統防颱風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自身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

(21)市電政信息辦:負責為市防颱風工作提供安全暢通的電子政務網絡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颱風期間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負責組織做好雨情、水情等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準確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報服務,適時發佈洪水預警信號。

(24)青島日報社:負責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颱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5)市廣播電視台:負責組織指導各級電台、電視台開展防颱風防汛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颱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6)市地震局:負責做好防颱風期間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組織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準備。

(27)青島國際機場集團:負責青島國際機場及其職責管理範圍內的防颱風防汛和應急處置工作。

(28)青島國信集團:負責膠州灣隧道防颱風防汛及其相關工作。

(29)交運集團:負責防颱風物資的陸運工作,擔負防颱風期間運輸車輛的值班任務。

(30)青島保監局:負責監管轄區內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的保險經營活動,查處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31)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負責組織監測發佈海浪、風暴潮災害預警預報信息。

(32)青島海事局:負責組織做好轄區船舶防颱風工作,指導、發佈轄區防颱風航行警告,組織、協調和指導轄區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負責組織做好青島地區引黃濟青工程和棘洪灘水庫的防颱風工作。

(34)市氣象局:負責監測、預報、分析颱風和降雨發展趨勢,及時發佈預警預報信息。

(35)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負責組織做好鐵路系統青島段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協調運力運送防颱風期間的搶險、避險人員、物資和設備。

(36)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做好各級防颱風防汛指揮機構的有線通訊設施檢查、維修和管護工作。

(37)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颱風工作,做好無線調度專用車的應急調用準備。

(38)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颱風工作,做好防颱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39)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颱風工作,做好防颱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40)青島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電力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確保各級防颱風防汛指揮機構、大中型水庫、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搶險救災工作的電力供應。

(41)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膠州灣跨海大橋、青島轄區其職責管理範圍內的高速公路防颱風防汛及相關工作。

(42)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根據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揮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43)各區市政府: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的防颱風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機構

青島市城市防汛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城市防辦”),在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市防辦的業務指導。具體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颱風工作,辦事機構設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以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本地區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預測

各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針對颱風災害,建立健全預警體系,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測預報和報告工作。

監測預報信息按行業有關規定報告。

3.3預警

3.3.1預警級別

颱風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藍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藍色預警(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藍色預警的情況。

(2)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黃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黃色預警的情況。

(3)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橙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橙色預警的情況。

(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紅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紅色預警(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正面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紅色預警的情況。

3.3.2預警發佈

市防辦根據對台風影響的研判,提出預警發佈建議,市防指祕書長組織會商確定預警級別,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同意,按下列權限簽發:

(1)四級預警(藍色)由市防指副指揮或祕書長簽發;

(2)三級預警(黃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簽發;

(3)二級預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簽發;

(4)一級預警(紅色)由市防指指揮簽發。

預警信息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通報有關成員單位,或通過短信發佈平台、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向社會發布。

3.3.3預警級別變更

預警級別變更由市防辦提出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級別變更後,原級別預警自動解除。

3.3.4預警解除

根據颱風發展變化及實際影響情況,由市防辦適時提出預警解除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解除權限與預警發佈權限相同。

4.預警響應

對應四級、三級、二級、一級預警級別,分別設置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預警響應。

4.1 Ⅳ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祕書長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Ⅳ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

市防指加強值班,有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調度。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安排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監視颱風動向並及時發佈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預測預報信息。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向漁業船舶、海上其他船隻、海上養殖及海上作業人員發出防颱風警告。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設施適時發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實大中型水庫及河道水情,加強值班值守和不間斷監控巡查,落實預泄預排方案。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台風相關信息,並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加強值班值守,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2 Ⅲ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Ⅲ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重點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颱風工作,做好有關應急隊伍、防汛物資的調度,檢查落實重點防禦區域和重要防禦對象安全防範措施。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有關部門向市防汛指揮中心派駐聯絡人員,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督導落實防颱風措施。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採取應對措施,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值班,密切監測颱風動向和海浪、風暴潮、洪水預測預報。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組織督導漁業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業人員落實防風避風措施、海上養殖作業人員撤離上岸。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採取預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強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的巡查,嚴密監控運行狀態。收攏防汛人員,備便搶險救災器材。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台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有關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適時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財產的轉移工作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3 Ⅱ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Ⅱ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適時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區市做好防禦工作,研究部署人員轉移、停業、停課、旅遊景區(點)關閉、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等重大問題,組織指揮重大險情搶險救災工作。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分管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準備,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和救災行動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對可能出現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停業、停課、景區(點)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情況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議,經市防指同意,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市防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市城市防辦認真履行城市防汛職責,積極協調成員單位努力減輕城市內澇,維護城市生產生活秩序。市海洋與漁業局實時核查漁業船舶回港情況,對尚未回港的採取應急措施;對停港避風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島海事局按照行業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風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提醒附近居民、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做好避險準備。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對下游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病險水庫降低運行水位。有關主管單位組織做好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禦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災民的準備工作。市衞生計生委組織落實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檢查落實變電站、通信線路、基站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保證電網安全運行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對高空建築設施、廣告牌等採取防護措施,加強監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台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各類搶險救災隊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投入局部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受颱風嚴重影響地區政府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隻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4 Ⅰ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Ⅰ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視情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派出工作組,視情況召開新聞發佈會,進行緊急動員部署。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全部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適時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禦工作要求,檢查落實市防指會商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搶險救災行動和人員轉移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組織落實有關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關閉、停業、停課、景區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緊急措施。市海洋與漁業局準確掌握漁業船舶避風情況,處置相關應急事件。青島海事局加強所轄水域的交通管制,組織、協調、指揮所轄水域的船舶險情和事故處置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啟動重點隱患區居民臨時避險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落實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搶險救災人員、物資。有關主管單位適時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採取應急避險措施,做好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禦工作,及時修復損毀設施,防範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民政局全力組織做好災民救助。市衞生計生委組織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展開工作。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及時組織搶修受損設施設備,保障防颱風重要用户用電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加強高空建築設施、廣告牌等的防護,防範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公安局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介,滾動播報相關信息。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搶險救災隊伍根據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搶險救災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靠前指揮,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隻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做好參加搶險救災隊伍的後勤保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5.信息報告

市防辦負責全市信息彙總,並按規定向省防總、市政府報告,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市城市防辦、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通過各自行業系統渠道,彙總上報職責範圍內的信息。

預警響應啟動後,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市防指成員單位按有關規定向市防辦報告防颱風防汛情信息,內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災情、應對措施,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等基本要素。

發生較大及以上台風災害事件,事發地的區市防指、政府應迅速核實並在1小時內先電話後書面向市防指、市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1個半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政府。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災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件發展趨勢和處置進展情況,事件處置結束後報送事件綜合情況報告。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6.2分級響應

(1)一般颱風災害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台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副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台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台風災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議,報市防指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一般颱風災害事件,由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台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台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台風災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6.4應急處置措施

颱風災害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社會生產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4)啟用本級政府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食品、飲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援和衞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採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具體處置規章規定或市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6.5擴大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趨勢,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的颱風災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鄰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應向省或國家防總請求支援。

6.6社會動員

颱風災害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報刊、短信等渠道向社會宣傳防汛知識和發佈應對工作提示,動員全社會力量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6.7應急終止

市防指根據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或颱風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適時宣佈終止應急響應,並通過新聞媒體發佈。

7.信息發佈

7.1汛情通報

汛情通報內容由市防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防指祕書長籤批,市防指統一發布。青島日報、青島電視台、青島人民廣播電台等媒體根據通報內容予以編髮。

7.2信息發佈

防颱風防汛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需要由市級發佈的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信息,由市防指審核和發佈;涉及災情的,由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需要由區市級發佈的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信息,由區市防指審核和發佈;涉及災情的,由區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發生較大及以上台風災害的區市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信息的發佈,事先須經市防指審核。

信息發佈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短信發佈平台、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

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時迴應公眾關切問題,配合媒體做好典型事蹟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

8.後期處置

8.1善後工作

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依法依規、有序組織實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2恢復與重建

當地政府應組織做好災區羣眾生活安置、衞生防疫、垃圾清運、環境整治、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有關部門應及時統計災情、認真核實數據,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和發佈;及時補充防颱風消耗物資,確保符合規定要求。

8.3總結與評估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針對每次防颱風工作,認真組織定性和定量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區市防指、市城市防辦應在防颱風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總結報告、評估報告報市防指。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保障

防颱風搶險隊伍主要包括羣眾搶險隊伍、專業隊伍和軍隊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搶險任務,專業隊伍負責專業性較強的應急搶險任務,軍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9.2物資保障

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各級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物資倉儲,儲備額度、品種應充分考慮防颱風需要,必要時也可徵用社會物資與設備。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與區市防指的通信網以防汛抗旱指揮平台為主。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與其成員單位、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過辦公網、在用有線和無線通信等進行通信聯絡。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防颱防汛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災致使通信設施受損的,應及時組織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搶修恢復。青島日報、青島電視台、青島人民廣播電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應無償刊登、播發防颱風防汛信息。

9.4經費保障

防颱風所需各項經費,按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工作需要。各級財政、民政、水利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籌措、落實搶險救災資金和爭取上級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督導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9.5技術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快完善颱風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提高對台風發展趨勢、路徑預報的精確度和災害預警水平,增強洪水預報和洪水調度手段,不斷提升防颱風防汛能力。

9.6人員轉移安置保障

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防颱風防汛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學校、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統籌規劃建設好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羣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

9.7轉移避險要求

受颱風威脅需要轉移的人員範圍及轉移時機,由區市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並組織實施。轉移安置應遵循統一指揮、安全第一,先人員後財產,有組織、集體轉移為主的原則。

9.8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以就近、安全和便於轉移為原則,具體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置地點、轉移路線每年必須查看,如出現異常情形應及時調整明確。區(市)、鎮(街道)兩級預案應編制具體的人員轉移安置計劃表,明確轉移方法、安置地點、相關責任人及聯繫方式。

9.9轉移準備

已編制人員轉移安置計劃的區市,有關部門每年汛前應制作明白卡,廣而告之。製作標識(警示)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安置地點等。

10.宣傳、培訓與演練

10.1宣傳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媒體等形式,積極開展台風災害預防、自救與互救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增強廣大人民羣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0.2培訓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採取舉辦預案解讀、專業搶險處置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對崗位人員開展防颱風搶險救災理論知識和技能培訓。

10.3演練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形式,組織開展防颱風應急演練,檢驗、改進和強化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實戰能力。市級至少每兩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區市至少每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對防颱風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失職、瀆職,信息發佈、輿論導向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名詞術語

熱帶氣旋: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洋麪上,具有有組織的對流和確定氣旋性環流的非鋒面性渦旋的統稱。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和超強颱風)的統稱。本案所稱颱風是指具有較強破壞性熱帶風暴以上能級的熱帶氣旋。

12.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案由市防辦負責編制、管理、解釋、實施,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區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由區市防辦編制,區市政府發佈,報市防辦備案。

12.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4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策劃

(一)氣候條件

磨碟頭水閘下游位於廣州市番禺區轄區內,臨近珠江河口,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常年氣候温和、雨量充沛,空氣濕度。工程所在區域的災害性天氣主要為熱帶氣旋,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和颱風。熱帶氣旋產生於西太平洋和南海海面,其形成的風暴潮構成該地區最大的自然災害,其最大風力可達9級以上,熱帶氣旋登陸時,造成潮位聚升,並帶來暴雨,破壞力極大。據1949年~1999年資料統計,直接在珠江口(深圳~台山之間)登陸的熱帶初始影響最早出現時間在4月12日(1967年),最晚結束時間為12月2日(1974年)。受西、北江及流溪河洪水和南海潮汐的共同影響,珠江河口潮汐屬不規則半日潮,即在一個太陰日裏(約24小時50分)出現兩次高潮,日潮不等現象顯著。由於受徑流影響,各站年最高潮位多出現在汛期,尤其是夏季受熱帶氣旋的影響引發的風暴潮,常使口門站出現歷史最高潮位。為防止施工免受干擾或最大限度的降低干擾,圓滿完成施工任務,特制定本預案。

(二)、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預防。

1、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及氣候條件情況,施工中可能會遇到9級或以上台風,給工程施工帶來危害。根據以上分析,並充分考慮到施工技術難度和不利條件等,經多方討論和分析,將颱風確定為本項目的突發事件、重大風險或緊急情況。

2、突發事件及重大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1)項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氣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員防洪防颱意識,項目部定製了氣象預報短信服務。

2)施工前期和施工過程中詳細瞭解當地的氣候情況,並密切注意氣候變化及衞星雲圖的活動跡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預防。

3)颱風處理方案

在預知颱風即將發生後,待來臨之前停止施工,將人員及有關財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財產損失儘可能減到最小。

(三)、應急資源分析

1)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佈:項目部有關部門負責人、項目部成員、業主、監理、地方政府、醫院衞生機構等。

2)應急設備、物資準備:醫療設備、救護車輛充足,藥品齊全,各施工小分隊配有對講機、及物資轉移的相關設備。

3)上級救援機構: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地方可用的主要應急資源是救護車。

三、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颱風安全事故,項目部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搶修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後勤保障組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主要應急物資:

①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②內部電話、對講機等聯繫工具保持暢通;

③自備發電機和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④預備沙袋等物,利於堵水和引導水流方向。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公司每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指導,必要時,協同項目部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4、互相協議

項目部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四、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質室向建委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值班電話:

項目部安質部電話:xxx,項目部實行晝夜值班制度。

(2)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室,主要説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或及時送往當地醫院。

(3)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綜合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具體應急措施:

(1)組織保障措施:建立以項目經理為指揮的防洪防汛前線指揮部,分工負責,明確責任,確保責任到人;加強調度,做到一切行動有指揮,一切行動聽指揮;汛期到來時,安排專人現場值班,並落實搶險預備隊。

(2)物資保障措施:做好物資供應計劃,安排好防汛渡汛物資的準備工作,在汛期來臨前,準備好足夠的編制袋、黃砂、橡皮艇、救生衣等防洪物資。

(3)設備保障措施:投入現場的裝載機、反剷、吊車、運輸車、等設備,同時加強設備保養與維修,確保汛期來臨時設備能正常運轉,特殊時期能充分發揮設備的應急作用。

(4)施工管理應急措施:進行合理的施工組織,統籌安排,受洪水影響較嚴重的工程項目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減少洪水對工程的影響;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制定的有關防洪法律與規定,針對當地條件,對各級人員開展防洪教育;下雨時,加強施工現場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及時處理;展開施工時,對場地佈置、設備放置充分考慮,雨季施工時,做到收工時機具及時撤離;積極配合、參與地方防洪工作,只要當地有險情,我們會立即衝上去,充分保護人民羣眾的利益,充分體現企業服務於社會的精神。各種材料、物資的儲備及堆放,應根據施工進度及凌情和洪情的信息進行,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對轉移的物資及時轉移,盡最大可能減少損失。

(5)密切與水文站取得聯繫,及時獲得水情預報,保障信息暢通,及時採取防範措施,作好防洪防汛準備工作。

(6)加強拌和站的建設,備足施工用和防洪用的砂石料。一旦險情出現,便道被衝跨,我們將調集物資、設備及時搶險,做到萬無一失。

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安全撤離

當確認出現颱風、暴雨時,由項目部領導下令,立即電話通知值班室,組織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將施工機械加以安置保護,施工人員由班組長帶隊全部撤離。被困施工人員來不及撤離的,應選擇安全平台進行自我保護,等待項目部組織救援。

2、組織搶險

a各班組及時清點人員,確認有無被困人員,並集結待命,不得私自外出;

b組織搶險突擊隊,由各工班抽調精壯工人組成,負責物資轉移及人員救護;

c衞生員做好準備,並視情提前與定點醫院聯繫。

⑤供電和照明

a在台風到來之前,應果斷斷電,防止個別線路發生意外;特別是生活用電和加工場用電等。險情排除後,經檢查確認安全後可恢復供電;

b啟動專用照明線路,保障必要的照明需要。

⑥設備

在發生颱風時,如設備不能撤離到安全位置,應使設備處於動力關閉、加固和適當防護狀態,防止設備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3、通訊

各救援小組、新聞媒體、醫院、上級機關和外部救援機構,必須建立起暢通的通訊網絡。

4、警戒與治安

在發生颱風險情時,保安應加強巡視,隔離安全地帶,禁止閒雜人員圍觀,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禁止地方老百姓進入施工現場;

5、人羣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將所有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

6、公共關係

項目部安質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佈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許家民、宋連秋,安質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颱風應急預案5

為貫徹我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企業負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併為提高本工程應對台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情況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台風、暴雨等惡劣天氣及其帶來的不利影響,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珠海十字門中央商務區橫琴片區市政基礎設施(道路)一期工程(四標段)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基本原則與方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不利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三、應急策劃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位於珠海市斗門區,北起白蕉高速公路出口(樁號為K173+500),南至珠海大道湖心路口(樁號為K188+262.888),全長14.763km。本標段樁號為K173+500,K181+160,全長7.66km。現狀省道S272高速公路出口至白蕉車站段現狀為雙向四車道;白蕉車站

至湖心路口段現狀為雙向六車道,路段均未設置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本項目在公路改建和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道路的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市政管線工程、路燈、綠化等工程。

(二)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災害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見下圖:

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辯識、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 成立搶險領導小組 組建搶險隊 進行評審、修訂 配備應急物資、設備 發生 未發生

應急知識教育培訓 實施應急預案 定期評審 圖1 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圖

(三)颱風暴雨等惡劣天氣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在台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來臨時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預防。

1、颱風暴雨等惡劣天氣、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及複雜的地質情況,在辯識、分析評價施工中危險因素和風險的基礎上,確定本工程在台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中的重大危險因素是基坑坍塌、施工機械、人員、材料財產的有效保護及臨設的安全。在工地已採取機電管理、安全管理各種防範措施的基礎上,還需要制定基坑坍塌的應急方案。

2、颱風暴雨等惡劣天氣及風險預防措施

a基坑的周邊砌築30cm高的防淹擋牆,作為通常情況下的擋水設施;配備足夠數量的沙包,緊急時對基坑周圍施做圍堰,防止地面水大量流入坑內。

b配備兩台大功率水泵(其中一台備用),用於排除基坑積水,排水時接通就近的雨水管,雨水管滿載荷時也可接通就近的污水管排水。

c施工現場倉庫配備足夠數量的潛水泵、泥漿泵。

d及時獲取天氣信息,預先做好準備工作。

(四)、應急資源分析

1、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佈:有關部門負責人、項目部成員。

2、應急設備、物資準備:現場滅火器、醫療設備、救護車輛充足,藥品齊全,各施工班組配有對講機。

3、上級救援機構: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各級主管單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五)法律法規要求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六十八條;《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許可證條例》。

四、應急準備

颱風應急預案6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颱風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司防禦颱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颱抗台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台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x省防颱風應急預案》、《x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等方案,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虎彩颱風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颱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颱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範防颱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羣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颱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1.5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倉庫、車間、水泵房、行政樓、車棚等設施的安保及低窪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並及時向員工發佈颱風信息。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防汛防旱指揮部

設立防風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2防指組成

防指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副指揮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企管部主任、總務主任、保安隊長擔任。

防指成員部門由生產部、技術部、品管部、設備處、營銷部、財務部、企管部、人資部、採購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3防指的主要職責

在應急小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全廠的防颱和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向x市開發區報告,由開發區區委部署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防颱(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颱(汛)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颱(汛)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颱(汛)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發佈全區汛情通告,宣佈進入和解除颱風警報;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4防指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人資部:負責組織保安隊員和員工參加搶險、抗台和救災,參加重要物質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同時做好參加防洪抗台搶險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及時做好受災投保單位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生產部:負責防颱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出抗災、補救措施;承擔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車間人員及物料安全的監督管理和調度工作;

(3)企管部:負責廠區內防颱工作;確保排水、排洪暢通,對因房屋建設而可能造成的內澇,要及時解決落實;做好公共基礎設施、宣傳欄、廣告牌、高空掛物、行道樹、庭院燈等的防颱工作;

(4)財務部:組織、協調救助和救災工作,負責防汛防颱和救災資金的籌集,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款等工作;及時負責接收、撥放救災款物。

(5)採購部:負責救災食品、糧食的儲備和供應。

(6)設備處:負責有關防颱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的組織儲備、調動和供應。負責抗台、排澇用電的`供應;及時調度解決抗災電力,搶修災損電力設施。

(7)技術部:在防汛防颱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

3颱風預警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將颱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3.1特別重大(Ⅰ級,紅色預警)。

6小時內可能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3.2重大(Ⅱ級,橙色預警)。

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颱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並可能持續。

3.3較大(Ⅲ級,黃色預警)。

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3.4一般(Ⅳ級,藍色預警)。

氣象部門發佈颱風消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區,平均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

3.5預警發佈

颱風預警等級信號根據氣象局OA或通告發布。

3.6颱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3.6.1颱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台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根據颱風影響程度,防指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研究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員工發佈。

3.6.2降雨實時預警

加強降雨監測,防指在收到氣象部門的強降雨信息後,立即發出警報。各部門得到強降雨警報後,立即組織員工作好相關準備工作。

4應急保障措施

4.1颱風來前首先會颳起強風。強風有可能吹倒建築物、高空設施,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台風來臨前,千萬不要在木工棚、臨時建築、電線杆、樹木、宣傳牌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逗留。

4.2強風會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傷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風來臨之前檢查放置在露台和屋頂的物品,要固定好花盆、空調室外機、雨篷,建築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確保安全。

4.3如遇玻璃鬆動或有裂縫,請在玻璃上貼上膠條,以免吹碎後,碎片四散。4.4颱風可能造成停水停電等現象,要及時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儲備工作。

4.5照明設備:準備應急燈,萬一颱風損壞電力設備的時候可以用得上。

4.6颱風來臨時,要迅速切斷各類電器的電源防止雷擊,關緊門窗,以免被強風吹開,同時遠離擋風的門窗,以免被暴風吹來的碎片擊中。颱風來時還要檢查並縛緊容易被風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門、玻璃窗附近逗留。

4.7儘量減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內。若不得已確實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牆,應注意躲避隨風吹來的樹枝等雜物和可能倒塌的樹木,牆磚,電線等。

4.8發現他人遇險,應及時報警,並在確保個人安全的情況下應儘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5獎懲

對防颱抗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防指報請公司給予表彰;對防颱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颱風應急預案7

為了做好面對氣象災害的應急反應工作,提高我校應對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暴雨

1.暴雨信號由氣象台發佈,學校依據區電視台或電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應。

2.黃色暴雨信號的應急工作

(1)總務處佈置檢查所有建築物、設施設備,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項工作。檢查及排通校內的排水設施。

(2)學生停止在室外活動,教導處、班主任督促學生返回室內。教室內的學生嚴禁喧譁,以免造成恐慌,值日老師到班檢查學生紀律、考勤。

(3)學生上學或放學應帶備雨具,禁止騎自行車的同學騎車打傘。

3.紅色暴雨信號的應急工作

(1)繼續做好黃色暴雨信號的應急工作。

(2)校內所有人員暫停一切户外活動和作業。

(3)總務處組織好低窪易浸物資的轉移或保護。

4.黑色暴雨信號的應急工作

(1)總務處做好校產的保護工作,根據雨情做好校園排澇工作;學工處做好師生的管理工作;教導處宣佈停課並做出恢復上課的時間及課程調整安排的通知。

(2)師生留在課室內密切留意天氣的情況。班主任到班管理並安撫學生情緒、照顧學生安全。

(3)黑色暴雨信號發佈後,師生應留在家中或學校不要外出,校內的師生要到情況適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學生處於往返學校的途中,應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家中,並致電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5)班主任加強學生考勤的管理,對不在學校的學生與家長聯繫,明確其去向。

(6)各班、各辦公室、各功能室的責任人要做好本責任範圍內人員與物資的安全保護工作。學校對造成損失的情況做出評估。

5、暴雨警報解除後,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別向總務處報告人員與物資的情況,各處室要迅速向校長室報告人員與物資的情況。

二、颱風

1.颱風信號由氣象台發佈,學校依據電視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應。

2.白色注意信號與綠色警告信號的應急工作

(1)學校各部門做好防風準備。

(2)總務處做好建築物、設施設備的檢查。

3.黃色警告信號的應急工作

(1)學校進入防風狀態。

(2)學生停止室外活動。

(3)所有人員不在迎風窗户下停留、行走。

(4)總務處組織好建築物、設施設備的保護工作。

4.紅色緊急警報信號的應急工作

(1)學校進入緊急防風狀態。

(2)總務處做好校產的保護工作,教務處宣佈停課並作出恢復上課的時間及課程調整安排的通知。

(3)師生應留在家中或學校不要外出,校內的師生要情況適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學生處於往返學校的途中,應避免在樹下、陽台下、燈箱廣告下、窗户下停留,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風,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家中,並致電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5)已返回校內的學生,班主任到班管理並安撫學生情緒,照顧好學生的安全。對不在學校的.學生要與家長聯繫,明確其去向。

(6)各班、各辦公室、各功能室的責任人要做好本責任範圍內人員與物資的安全保護工作。學校對造成損失的情況做出評估。

(7)總務處組織好建築物、設施設備的保護工作。

5.黑色特急警報信號的應急工作

(1)繼續做好紅色緊急警報信號的應急工作。

(2)總務處負責切斷學校的電源。

(3)所有人留在安全處避風,直至警報解除。警報解除後還應留在室內密切留意天氣變化,防止餘風吹襲。

6.颱風警報解除後,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別總務處報告人員與物資的情況,各處室要迅速向校長室報告人員與物資的情況。

三、雷暴

1.各部門要注意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2.一旦有雷雨預兆,所有人員應停止室外活動,班主任督促學生返回室內。課室內的學生嚴禁喧譁,以免造成恐慌,班主任到班檢查學生紀律、考勤。

3.雷暴雨期間

(1)學生留在課室內學習,班主任或科任老師到班管理紀律,值日教師加強檢查。

(2)如果學生處於往返學校的途中,應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電話通知家長接回家中,並致電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3)如果學生留在家中,並且當時情況不適宜上學,可致電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4)班主任加強學生考勤的管理,對不在學校的學生要與家長聯繫,明確其去向。

4.總務處組織好建築物、設施設備的保護工作。

5.雷暴雨結束後,各班主任要立即向總務處報告人員與物資的情況,各處室要迅速向校長室報告人員與物資的情況。

颱風應急預案8

為了更好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方針,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強化生命第一的意識,做到早部署、早防範,切實落好學校汛期安全工作,確保全校師生汛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汛期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安全度汛準備工作

(一)思想準備。以防為主,樹立防控意識。學校一定要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牢固樹立“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觀念,增強做好學校防汛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緊緊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預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後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防汛工作。確實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嚴加防範,確保學校各項防汛措施落實到位。

(二)組織準備。學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檢查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做好汛期到來之前的安全檢查工作。學校應組織力量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校舍圍牆、排水溝以及校園周邊環境(道路、橋樑)等進行全面仔細檢查,檢查情況要做好詳細記錄,尤其是存在的隱患,要登記彙總,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時指定具體責任人抓好落實。要根據學校實際,尤其是存在的隱患,有針對性地制定汛期應急處理預案,確保預案的實用性。具體內容包括:

1、成立學校防汛搶險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職務、電話要準確,分工要明確;

2、確定洪水預警、報警方式,如廣播、口哨等,並落實到專人負責;

3、發生緊急情況時,學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線、地點等要具體,並落實專人負責;

4、要加大宣傳,做到人人知曉;

5、值班人員名單、電話準確無誤,確保暢通無阻。

(三)物資準備。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搶險要求,事先準備好搶險物資和器材,以備急用。加強對汛期重點部位的檢查監督,在汛期內必須要有足夠的排險搶修力量,有效的預防汛期突發事件。

二、工作責任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應當全面落實好學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諉延誤工作。共產黨員應身先士卒,勇挑重擔,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急師生之所急,憂師生之所憂,團結協作,同舟共濟,戰勝災情。各職能小組應當全力組織、協助學校及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後各項工作,做到盡職盡責,同時應做好自身的防護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措施。凡不服從指揮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負責任,瀆職、失職,造成災情擴散等嚴重後果的,將嚴肅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組織領導

為明確分工,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協同作戰,成立汛期學校搶險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任務:汛期發生時組織下面五個工作小組及時開展工作,部署搶險、救援、救助等相關工作。

下設五個工作小組,其人員組成和任務如下:

(一)搶險組

組長:

成員:

任務:出現險情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指揮險情排除和險情控制工作。

(二)救護組

組長李福環

成員:

任務:負責與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等醫院聯繫,協調、配合,共同組織醫療救護隊,搶救受傷人員。

(三)救援疏散組

組長:

成員:

任務:負責組織指揮疏散現場受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

(四)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任務:聯繫當地派出所派出警力並協助其在災害現場外圍看護、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嚴防不法分子進入現場搞破壞等。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任務:保障現場物資供應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調動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物資。

四、應急響應

(一)學校要嚴格落實值班值崗責任制,建立學校汛情報告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一旦發現汛情應立即啟動本校的汛情應急預案,並及時上報縣教體局(二)汛情發生後,學校辦公室和安全處要及時、準確做好現場的信息收集和處理工作(包括受困、受傷人員情況,水災現場的物資情況及現場周圍的住宅、設施情況,搶險隊伍的到位和搶險物資需求等情況),並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及時報縣教體局。

五、應急保障

(一)學校應按有關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及器材,學校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藥品。

(二)不允許在大雨天氣在室外上課或組織各種室外活動,遇放學時間要聽從學校的安排和指揮,任何人任何班級不得私自做主。必要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接學生,尤其是回家途經河套的學生必須通知家長到校來接。

(三)要加強師生員工的汛情安全常識教育,懂得水災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學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師生進行必要的演練。

(四)學校幾各班要加強對以下情況進行認真詳細的排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館室等房舍安全情況;學生飲食衞生、衞生消毒設備配備情況;學校樓梯、走廊、護欄、圍牆、門窗、廁所、體育設施安全情況;人員聚集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情況;電器、設備、線路檢修管理情況;校內水溝及校園周邊水溝、涵管暢通情況;學生往返地段安全情況等。

六、後期處置

汛期學校搶險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災後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9

為了在洪災、汛期及颱風發生時有效地應對災情,保障現場員工的生命及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項目部防尼伯特颱風應急預案。

一、工作方針與原則

(1)施工現場防颱風應急預案,必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

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2)範圍。本規定所稱防颱風應急預案是指突然發生,一旦發生颱風災害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甲方及當地主管部門彙報,防颱風領導小組的各個職能要立刻到場,檢查受災情況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工地臨時建築物的防颱風處理情況。

二、組織領導

(1)本項目部設立防颱風應急工作小組,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對施工現場監理人員的防颱風應急工作實施統一領導、統一佈置、統一指揮。制定“三防”預案,落實各相關人員職責,制定有效的應急控制措施。

(2)應急預案啟動前,項目部現場應做好應急處理準備,應急預案啟動後,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現場整理情況:

1、檢查腳手架具體到每個扣件、以及腳手架上不存放任何材料。

2、對現場容易被鳳吹起的材料進行堆放和固定。

3、對施工現場的維護進行加固,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4、颱風來臨任何相關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四、應急處理措施:

施工現場出現颱風災害時,項目部必須立即採取以下應急處理措施:

(1)立即清點現場監理人員,搶救受害員工,必要時及時疏散人員;

(2)立即將災情上報甲方、當地主管部門及公司本部;

(3)對受傷者立即送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4)督促施工單位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實施搶險救災,並防控可能發生的二次災害;

(5)對災害引發的傳染性疾病及時上報衞生部門,實施封閉管理,就地隔離,杜絕人員出入,待衞生部門提出分類處置方案後,按衞生部門意見實施;

(6)對傳染病發病人員或疑似病例,必須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儘快送當地傳染病醫院治療。對非傳染性疾病發病人員,應實施快速報治:

(7)對食物中毒等病例,應立即送醫院就治,應向衞生部門送檢食物留樣

品,對未發病的就餐人員要進行監控和摸底,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的救治;

(8)在台風、暴雨來臨之前必須將颱風氣象信息和政府的.防颱風要求通知到全體管理人員及工人,並在颱風、暴雨來臨之前開展有針對性的防風檢查,並將這一工作制度化;

(9)重點加強對基坑(高邊坡)、大型機械設備、腳手架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可能出現安全問題的施工現場要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撤離人員並報告上級部門;

(10)遇暴雨、6級以上強風等災害性天氣,禁止高處作業、露天作業和機械設備作業,確保施工人員、設備、設施的安全。

五、報告檢查制度

(1)進駐施工現場後,項目經理要檢查和督促災害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和器材的落實。

(3)發生汛災、洪災或颱風災害時,項目經理要及時向公司本部報告災情與進展、施工人員狀況和已/擬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

(4)發生“汛災、洪災或颱風災害”後,項目經理必須經常檢查和督促監理人員採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必要時及時疏散,確保人員安全。

颱風應急預案10

沿海地帶是颱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颱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颱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颱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颱通知,使職工瞭解颱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項目部防颱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性能和外架與建築物的剛性連接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置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台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颱通知後,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並在颱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颱風過後,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送電。

7、颱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項目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設備(如對講機),便於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3、颱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颱應急小組,便於及時處理防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颱風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防颱風、暴雨工作是關係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颱的處置能力,本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防步驟: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繫電話

組長: 園長

組員:後勤組長

保教主任

工會主席

幼兒園啟動防颱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24值班制度。

三.應急措施:

1.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彙報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清走廊。颱風登陸前,對陽台、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颱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關門窗。颱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傢俱和造成人員傷亡。

門衞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對校建築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對全校建築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因颱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四.保障措施:

預案啟動後,幼兒園做好預警和信息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颱工作進行部署,通報台汛動態,佈置防汛防颱、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颱風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區政府對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區防禦颱風工作,建立防颱抗台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應急響應機制,保證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國家防總《防禦颱風預案編制導則》、《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洪條例》、《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管理辦法》、《北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北侖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颱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確保羣眾生命安全作為防颱首要任務,立足於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未然。

1.4.3防汛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是本行政區防颱風工作的責任主體。

1.4.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一切部門和單位都要服從當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要服從上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指揮調度。

1.5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安全轉移;

(2)組織出海船舶及時回港避風;

(3)山塘、水庫、海塘、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防範和人員避險;

(5)城鄉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保安,城鄉低窪地區的防洪排澇;

(6)風、雨、潮的預測預報和預警,並及時向公眾發佈颱風信息。

(7)大工業、大項目建設開發地塊與周邊行政村、單位的結合部。

(8)其他需要重點防範和處置的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寧波市北侖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2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當地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由當地黨委、政府部署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防指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2.3其它防汛指揮機構

大工業、大項目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職責,按照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和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4區防指組成

區防指成員由區人武部、區水利局、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氣象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區建築工務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經濟與發展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城管局、區旅遊局、區衞生局、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貿易與糧食局、區供銷社、區供電局、區電信局、移動公司、保險部門、北侖電視台、開發導刊等組成。

2.5區防指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和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審定和批准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制運用計劃等;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汛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安全的有關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負責發佈全區汛情通告,宣佈進入和解除緊急防汛期;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善防汛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汛規範化、現代化。健全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落實人員編制,配備專職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解決日常經費,常年開展工作。

2.6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區人武部:組織指揮區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負責組織協調駐侖部隊、武警部隊支援地方搶險救災;協助區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組織民兵和應急小分隊的應急演練。

(2)區水利局:承擔區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據《北侖區水利工程管理職責》有關要求,負責所轄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水工程的修復。

(3)區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4)區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並參加防汛防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區發展和改革局、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防汛防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指導省、市、區重點工程和其他工礦企業的防汛防旱工作,協調基礎設施災後重建。

(6)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防汛防颱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加強對校舍危房(特別是外來工子弟學校場所)的檢查,密切注意颱風期間在校師生或參加其他活動師生的動態,確保人身安全。

(7)區公安分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區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妥善處理因防汛防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搶險救災行動的道路通行,實施交通管制;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安全轉移。

(8)區監察局:負責防汛防旱紀律執行和工作效能的監督檢查。

(9)區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區旱、澇、台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各級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核實災情,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籌措防汛救災資金,落實防汛防旱專項救災資金,及時下撥防汛救災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

(11)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協助區、街道、鄉鎮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公佈區域內地質災害的易發區,制定落實地質災害的防禦預案。

(12)區建設局:負責全區建築、住宅和房地產等行業的防汛救災工作,落實在建工程的防汛防颱應急預案;指導沿海和山區農村房屋建設規劃和質量控制;提供建設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13)區建築工務局: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防汛救災工作,制定落實在建工程防汛防颱應急預案。

(14)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區區管部分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衞等城市公共設施的防汛防颱工作;制定落實城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提供城區災害損失情況。

(15)區交通局:負責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實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汛防颱監督管理;及時搶修水毀交通設施,確保防汛搶險、防疫、救濟救助人員、物資、設備的安全及時運送;制定落實防汛防颱救災工作預案。

(16)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供農業災情;負責抗災種子儲備和抗災柴油等物資安排;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和水產養殖户防汛防颱工作,負責漁民防汛防颱救災減災等安全知識教育;在台風影響期間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返港避風、水產養殖户安全撤離等工作;提供水產養殖和漁船損害等災害損失情況。

(17)區衞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組織衞生系統和醫療衞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8)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市、區防指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氣象資料,及時向社會公佈發佈氣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加強防汛防颱抗旱等知識的媒體宣傳教育;負責編輯防汛抗台圖片錄像資料。

(19)區供電局:負責排澇、抗旱、搶險用電的供應和電力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及時調度解決抗災救災電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搶險救災指揮機關的正常用電,落實應急電源;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0)區貿易與糧食局:負責落實防災救災成品糧的儲備、供應和調撥,保障市場供應;指導貿易與糧食系統防汛防颱工作。

(21)區旅遊局:負責旅遊景點、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系統開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從事旅遊工作人員和遊客的防災減災意識。

(22)區電信局、移動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颱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防汛防颱指揮通信聯絡暢通。

(23)區供銷社:負責全區供銷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防汛物資、器材的儲備供應工作,提供供銷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4)保險部門:負責做好各自投保單位和居民受災損失理賠工作;在洪水來臨之前,督促投保單位和居民做好各類財產的防災工作,並積極開展防汛保險。

(25)北侖電視台、開發導刊:根據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發佈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26)新礎⒋蟠、小港、霞浦、柴橋街道辦事處、白峯鎮、春曉鎮、梅山鄉政府:根據各自的防汛工作職能,負責做好本轄區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7辦事機構

區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負責區防指的日常工作。

3影響颱風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按照台風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3.1特別重大(ⅰ級)

6小時內可能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3.2重大(ⅱ級)

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並可能持續。

3.3較大(ⅲ級)

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3.4一般(ⅳ級)

氣象部門發佈颱風消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市,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

4預防和預警機制

4.1颱風及次生災害監測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颱風、暴雨、洪水、風暴潮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提供颱風、降雨、洪水、風暴潮的實時信息和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海塘、堤防和其它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3山洪災害預警員落實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4.4防颱檢查

4.4.1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當在台汛前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防颱檢查,發現防颱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設、供電、交通、建築工務、通信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颱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4.3區建設、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和船隻、病險水利工程等調查,並登記造冊,報同級防指備案。

4.5颱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4.5.1颱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台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根據可能受颱風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研究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

4.5.2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收到氣象、水文部門的降雨信息後,應立即向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發出警報。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得到降雨警報後,應立即向有關地區發出處置預警。

4.5.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有關街道、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的巡查預警員,在台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羣眾,並報街道、鄉鎮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4.5.4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遊發出預警。

(2)各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5.5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按規定權限,通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做好羣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5.6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水文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督促有關部門確定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5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颱風預警、預報為主要依據,綜合海洋、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颱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及防禦能力等因素,分為ⅰ、ⅱ、ⅲ、ⅳ四級,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別響應。較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包含較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ⅰ級應急響應由防指指揮批准啟動(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防指副指揮或指揮批准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防辦主任或防指副指揮批准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防辦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啟動。

5.1ⅰ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防指全體成員參加會議。部署颱風防禦和搶險救災工作;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同時,發佈人員梯度轉移命令,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防指、區委、區政府彙報有關情況。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防颱工作。

區防辦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變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做好江河洪水預報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調度,組織有關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監督指導重要江河和重點區域洪水調度,調配區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繫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做好災情核查和信息發佈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5.2ⅱ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召開防禦颱風緊急會議,防汛、水利、人武部、氣象、建設、民政、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城管、交通、建築工務、教育、供電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部署防颱搶險工作,落實防颱風各項措施。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協同街道、鄉鎮加強水庫、海塘、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調度工作;加大監測力度、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消息報告區防指及有關部門。漁船就近避風,船上人員及沿海(岸)養殖人員撤離上岸;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區防指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派工作組到颱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颱救災工作。人武部、街道、鄉鎮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隨時準備搶險救災。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災情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區防指。

5.3ⅲ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副指揮或防辦主任主持會商,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建設、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禦重點,落實防禦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監督指導颱風影響區域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進一步落實防汛物資,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工作組、搶險救災隊伍等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對風情、雨情、水情、災情的預測、預報,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其它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禦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市防指。

5.3.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各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颱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發佈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羣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颱情況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5.4ⅳ級應急響應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等部門領導進崗、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工作,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區防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商,研究分析颱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

水利部門重點做好水庫、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泄方案,協同街道、鄉鎮做好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檢查工作;農林(海洋與漁業)部門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安全防範工作;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

5.4.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的程度,街道、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颱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保安工作。

5.5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颱風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黨委或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颱抗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信息發佈與新聞報道

(1)防颱抗災等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發佈、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2)一般防颱抗災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或區委宣傳部發布;汛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區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佈;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區委、區政府審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3)新聞媒體須及時向公眾發佈有關防汛、氣象、水文、海洋、地質等相關信息,報道內容須經區委宣傳部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審核。

(4)新聞媒體應做好搶險救災、災後恢復生產及先進事例的報道宣傳工作。

5.7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可視情況宣佈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2)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區防指、人武部、公安、新聞媒體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防颱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颱抗災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門負責水情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做好水情信息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報汛信息實時顯示預報系統、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系統的實時升級、備份工作,確保信息暢通。

6.2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抗災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台搶險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當地黨委、政府要做好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成的應急搶險隊伍的協調保障工作。在抗洪搶險期間,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應當組建專業搶險隊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村應當組織羣眾參加抗洪救災工作。

(3)應急隊伍調動:一是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調動。三是駐軍部隊的調動,由區防指提出要求,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險情、災情緊急的情況下,區防指提出搶險救助請求,駐軍部隊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實施救助,並向上級報告。

6.3物資保障

(1)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儲備和管理,並統一調配。

(2)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潮水威脅的其它單位應按當地防汛需要和規範要求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必要時可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調配防汛搶險物資。

6.4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經發、民政、水利、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金的落實和信貸。

6.5技術保障

(1)健全和完善區防指與省、市防指之間的遠程會商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省、市、區三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計算機網絡。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等信息實現共享,為防颱抗洪決策提供依據。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颱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避災場所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建設、民政、農林、教育、文化等部門協助下確定本地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羣眾躲避。

6.8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防颱抗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9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颱抗災人員、救災物資和車輛調配,負責颱風影響期間渡口的安全。

6.10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11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區發改、經發、民政、交通、衞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12宣傳、培訓與演練

6.12.1宣傳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颱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2.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2.3演練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防颱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颱風災害發生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1)水利部門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修復工作。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2)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3)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4)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5)農業部門負責水害災區羣眾的恢復生產工作。指導做好排漬除鹹,洗苗追肥,田間管理等,開展生產自救。

(6)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教育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校舍修復、正常復課等工作。

(8)供電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排澇等救災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9)通信、水文等部門分別負責對遭受毀壞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設施的修復工作,儘快恢復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及時總結防颱抗洪搶險的經驗教訓,表彰獎勵有功人員;根據颱風、洪水災害中暴露的問題,改進和加強預防洪澇災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區防辦及時掌握抗台救災情況,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防指和區委、區政府彙報。

7.1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2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的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應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3防颱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颱風過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颱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抗災工作,並將總結材料報區防辦。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辦牽頭制定,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區防指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颱預案,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報區防辦備案。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颱應急預案,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執行,同時指導並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颱預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委、區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13

1 總則

為了降低、減少自然災害所帶來的損失,防止重大意外險情的發生,維護企業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各部門、車間要以迎大汛抗大災的認識來對待;要以積極、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防汛防颱抗災的準備。針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防汛防颱預案,提高防汛防颱人員處理災害的應變能力,做好防汛防雷防颱風工作。

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的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防汛防颱責任制,強化防汛防颱指揮,做到組織、思想、措施、物資四落實和責任、措施、工作三個到位,儘早把防汛防颱準備工作做得紮實、有效,變抗災救災為防災減災,力爭把洪澇災害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在做防洪措施時,要按照常備不懈的要求,將措施提高成永久或半永久性,以備來年使用,避免浪費資金。

2 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分為三大功能區,分別為:辦公區、生產區、物料儲存區(倉庫),防汛重點部位分別為辦公區、生產區、倉庫、配電房、汽油庫:

防颱風重點部位:汽車棚、自行車棚、汽油庫及打膠房屋面,各車間窗户。

3 組織指揮體系

3.1 泗陽秀達玩具有限公司防汛防颱抗災組織機構及成員名單

總指揮:三個廠長(每年輪流擔當),20xx年為盧圳偉

副總指揮:馮鬆豔 楊勇

成 員:各部門負責人

3.2 專業搶險隊機構及人員名單:

3.2.1 毛絨生產部門搶險隊:

負責人:任桂芳

成 員:邵建中、江成娟、陳偉、何九霞、張蘭梅、姚從寶

各車間班組長及車間員工

3.2.2 橡膠生產部門搶險隊:

負責人:盧圳偉

成 員:李俊飛、劉麗、吳江、王志祥、丁雪松、鄭星

各車間班組長及車間員工

3.2.3 注塑電子生產部門搶險隊:

負責人:後永文

成 員:周慶港、張文佔、趙明坡、鄭長鬆、劉剛

各車間班組長及車間員工

3.2.4 設備組搶險隊:

負責人:鄭立軍

成 員:設備組所有成員

3.2.5 倉庫搶險隊:

負責人 :卞東林

成 員:倉庫所有成員

3.2.6 後勤保障隊:

負責人:馮鬆豔

成 員:楊勇、莊晶、莊建昌、時以鬆、徐眙青等後勤人員

4、防汛防颱職責

4.1指揮部領導(總指揮、副總指揮)職責

4.1.1指揮部總指揮為防汛防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1.2指揮部領導負責對全公司防汛防颱工作全面協調、指揮和安排佈署。

4.1.3防汛防颱指揮部應設立值班人員(設在保安室,為當日夜間值班人員)。

4.1.4指揮部領導對防汛防颱工程中的財力、物力和人力進行調配,使各級人員

各負其責,做好各級防汛防颱工作。

4.1.5指揮部領導對防汛防颱方案的編制、安排和檢查予以審定和批准。

4.2指揮部成員職責

4.2.1 指揮部成員在指揮部領導下進行工作,應服從指揮部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 配。

4.2.2 指揮部成員對於屬於自己分管(或分工負責)範圍內的防汛防颱工作有具體檢查落實並隨時督促檢查的職責。

4.2.3指揮部成員在防汛防颱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應立即向指揮部彙報。

4.2.4指揮部成員對各專業搶險隊負有工作指導職責,檢查和糾正其工作情況。

4.2.5指揮部成員應對自己當班期間發生的險情迅速作出判斷,作出處理意見,並儘快安排落實。

4.2.6指揮部成員負責督促檢查防汛防颱方案的落實情況,在汛期前、中、後期做好不同階段的工作。

4.3 專業搶險隊負責人職責

4.3.1專業搶險隊負責人在防汛防颱指揮部的領導下進行工作。應服從指揮部的安排和工作調配。

4.3.2專業搶險隊負責人應對各自專業搶險隊的防汛防颱方案的編制、審核和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和落實。

4.3.3專業搶險隊負責人負責對搶險隊員的.業務水平和思想教育進行培訓,能夠滿足併發揮各專業搶險隊的搶險作用。

4.3.4專業搶險隊負責人對於工作中遇到的一般問題要迅速作出判斷,作出處理意見,並儘快安排落實;對於發生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防汛防颱指揮部彙報。

4.4專業搶險隊工作人員職責

4.4.1專業搶險隊工作人員在專業搶險隊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工作。應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和工作調配。

4.4.2專業搶險隊工作人員應熟悉本專業搶險任務和現場情況。

4.4.3專業搶險隊工作人員負責現場防汛防颱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向上級彙報,做到有問題及時處理。

4.4.4各專業搶險隊人員在工作上應協同作戰、親密配合,服從指揮,顧全大局,確保搶險任務的完成。

4.5其它人員的防汛防颱職責

4.5.1其它人員應積極配合各級防汛防颱工作人員的工作,對防汛防颱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4.5.2其它人員對發現的現場險情應及時向防汛防颱人員彙報。

4.5.3其它人員在發生險情時應服從指揮部人員的指揮,在防汛防颱工作需要時隨時接受調配。

5. 進入汛期後防汛防颱人員的請假管理

在接到有關汛情緊急警報通知後,一般情況下防汛防颱指揮體系主要成員要有相應的人員頂替空缺,確保24小時有人堅守各個崗位。

6 防汛防颱考核制度

防汛防颱期間的工作考核參照日常績效考核制度執行,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對隨意脱崗、逃崗等現象要嚴加懲處,堅決杜絕不負責任現象發生,確保在汛期各個崗位24小時有人值班,並能及時處理險情。

7 技術準備

7.1防止廠區積水成澇措施

7.1.1在汛期前應對全廠的排水系統做好清理和疏通工作,特別是重點地段和區域設專人負責檢查,確保系統通暢,各搶險隊負責所轄區域檢查,在汛期每天巡視檢查一次。

7.1.2防汛防颱工具和設備準備

7.1.3防汛防颱工具:雨鞋8雙,鐵鍬8把,手電筒8個,雨衣8套,編織袋200條,水桶2個,沙子一噸、手推車4輛。

7.1.4防汛防颱設備:抽水泵4台。

7.1.5組織專門的搶險隊,隨時清理疏通和堵塞漏洞。

7.1.6汛期前溝道檢查的部位:毛絨/橡膠倉庫卸貨平台、南北路面、新硫化廠房、注塑車間、配電房。

7.2 防止建築物進水、積水,防止屋頂漏雨水措施

7.2.1在雨季前疏通建築物排水系統,保證排水通暢,一旦發生意外大水,使之能夠順利排出,不致於積水。

7.2.2清理建築物屋面垃圾,清理雨水口垃圾,確保通暢。

7.2.3全面檢查屋面防水層是否完好,發現滲漏部位要提前予以修復。

7.2.4對建築物零米以下容易積水部位進行清查,檢查並維修好排水設備,在事故情況下,可以隨時投用。

7.2.5防汛期下列屋面進行清理:1、毛絨車間屋面;2、注塑車間屋面。

7.2.6屋面清理防水從5月1日-5月25日對以上地點進行細緻的檢查、清理屋面的雜物,防止堵塞排水口,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建立完善的緊急情況處理辦法,成立專門的緊急情況處理小組,在汛期出現問題能夠及時處理,避免問題擴大化。

7.2.7汛期來臨之前,對全廠污水、雨水系統溝道進行全面檢查清理,確保暢通。

7.3防止電纜溝水淹措施

7.3.1補齊所有溝道蓋板,防止雨水大面積進入電纜溝。

7.3.2檢查並封堵溝道四壁的滲、漏水部位,杜絕來水。

7.3.3各電纜溝蓋板已做防漏措施,觀察孔已加高或臨時密封。

7.3.4對所有抽水設備進行一次檢修工作,保證使用正常,在汛期能順利排出意外進水。

8 物資準備

8.1防汛防颱物資儲備清單(物資倉庫或部門存)

8.1.1防汛防颱用編織袋200條,配置地點:人事行政隔壁辦公室。

8.1.2防汛防颱用鐵杴8把;配置地點:人事行政隔壁辦公室。

8.1.3手電6把;配置地點:人事行政辦公室。

8.1.4手電4把;配置地點:北門保安室。

8.1.5雨衣雨褲6件,雨鞋6雙;配置地點:人事行政隔壁辦公室。

8.1.6雨衣雨褲2件,雨鞋2雙;配置地點:北門保安室。

8.1.7 水桶2個,配置地點:人事行政隔壁辦公室。

8.1.8 沙子1噸,配置地點:北門汽車棚

8.1.9手推車4輛,配置地點:北門汽車棚。

8.2 防汛防颱物資管理方案

8.2.1物資管理:防汛防颱物資的管理應由後勤部門指定人員進行專項管理,專門地點擺放,並製作安放防汛防颱物資標牌,定期檢查,看是否有。杜絕防汛防颱物資派做它用。

8.2.2物資的更新、補充

防汛防颱物資出現蟲蝕、腐壞、鼠齒現象時應由後勤部門及時更新。消耗性防汛防颱物資在領用後應及時補充,確保在庫物資充足、可用。

8.3防汛防颱物資的調配、運輸方案

8.3.1由防汛防颱指揮部負責防汛防颱物資調配,倉庫在汛期24小時值班,保證及時滿足調配的需要。

8.3.2在物資準備上,按防汛防颱物資清單,保證防汛防颱物資及時採購到位。

8.4人員及物資轉移

8.4.1人員及物資在遭受洪澇災害時的轉移方案

8.4.1在遭受洪澇災害時,要堅持“先保人,再保設備物資”的原則。

8.4.2首先對處於危險情況下的人員進行清查,做到一個也不能漏掉,統一組織轉移到安全的地方。確保不發生人員在洪澇災害中發生危險。

8.4.3其次,在保證人員安全轉移的情況下,對重要的設備、物資,要按照重要和危險程度,充分發揮各級防汛防颱專業搶險隊的作用,能夠轉移的物資、設備儘可能轉移到安全的地點,對於不能轉移的設備和物資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為災後恢復創造條件。

8.5 進入汛期,所有防汛物資加強保管工作

8.5.1進入汛期,加強物資保管工作是一個企業的緊迫任務。

8.5.2在汛期,存放防汛防颱物資的單位加強保管工作 “防患於未然”是保管重要物資的正確方針。

8.5.3提高認識,發動廣大員工,在汛期前做好思想準備,在汛期來臨時,能召之即來,來則能戰,保證重要物資及時準確轉移到位。

8.5.4提前規劃物資轉移需用場地,準備好蓬布,確保必要時物資在短時間內找到合適的場地並及時做好氈蓋工作。

8.5.5在物資保管上,嚴格按照倉庫管理制度,使重要物資在擺放過程中,不丟失、損壞、變質、污染,及時做好清點工作,並使重要物資的變動在帳面上及時反映出來。

8.6後勤保障

8.6.1生活保障方案

8.6.1所有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待命狀態。

8.6.2柴油、汽油均要備足,以備發電及抽水。

8.6.3食堂增加食物儲備,在交通中斷的情況下,保證廠內員工5天的飲食供應。

8.6.4後勤部門急救藥品到位。

8.6.5以上部門,在汛期保證24小時值班,做到能夠隨時出動。

8.7 治安保衞方案

8.7.1在汛期保安隊各個門崗要加強查證力度,時刻保證公司安全。

8.7.2對重點部位,重點看守,晝夜值班,加強巡邏。

8.8針對性的培訓與演練

8.8.1 對搶險隊員進行培訓,訓練科目包括:裝沙袋、開水泵、試發電機、物資調運、搶修、保護設備、人員救護、安全保衞等;

8.8.2為了鞏固培訓成果,增強企業員工防汛防颱意識,實行每年在汛期來臨之前,組織員工練習,以提高企業防汛防颱的綜合能力、集體精神;

8.8.3不斷完善應急預案的方法

由防汛防颱指揮部做好每次員工培訓的情況記錄,對估計不足的問題及時更正,堅持好的方面,並加以推廣;

9 防汛防颱預案啟用

9.1 在5月底以前,按預案檢查落實防汛防颱工作的準備情況。完成防汛防颱的所有準備工作。

9.2 進入汛期後按照預案要求開展日常防汛防颱工作。

9.3凡氣象台發佈大雨、暴雨、大暴雨、超警戒水位等緊急警報情況時,由後勤部門發佈預警信號,按照防汛防颱組織指揮體系,防汛防颱進入緊急臨戰狀態,按照預案要求組織防汛防颱工作。

9.4當某一生產場所發生險情時,防防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相關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由防汛防颱專業搶險隊實施。

9.5處理汛期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防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9.6在特殊緊急情況下,可向當地110、119、120求助。

  泗陽秀達玩具有限公司

颱風應急預案14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颱風帶來的危害,進一步完善公司預防颱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颱、抗台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台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1、工作原則

1.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颱工作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放在首位。

做到居危思安,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1.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颱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統一指揮,

分級分部門配合協調。

1.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

法規,規範防颱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羣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公司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颱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2、工作重點

2.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資安全轉移;

2.3、倉庫、員工宿舍、各工廠及低窪區的`防洪排澇;

2.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並及時向員工發佈颱風信息。

2.5.防颱防汛指揮部

設立防颱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公司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5.1防颱防汛指揮部組成

防颱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在時可委託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或其他指揮組成員擔任)。防颱防汛指揮部成員由人事行政部、設備部、物流部、各工廠長以及採購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5.2防颱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防颱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防颱(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颱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檢查督促各部門防颱(汛)的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颱(汛)檢查,督促有關工廠、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颱(汛)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發佈汛情通報、宣佈進入和解除颱風警報;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15

目的:在台風、雷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並妥善處理,把颱風雷雨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預案的啟動:收到深圳市氣象台發佈的颱風雷雨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管理處各部門職責:秩序維護隊:檢查大廈天面有無雜物並及時通知保潔班立即清掃,檢查各樓層業户門、窗有無關閉或有懸掛物;地下室排水溝有無堵塞,關閉樓層東、西面消防樓梯窗户。

保潔班:清掃天面雜物,確保無遺漏;配合工程部檢查下水管道、地下室排水溝是否通暢。

工程部:檢查地下室設備接地是否正常、天面冷卻塔有無部件鬆動、避雷接地網有無斷裂,排水管是否暢通、確保地下室抽水泵保持正常工作。

客服中心:打印台風、雷雨通知並貼到通知欄,事務助理提醒責任區內業户下班關好門窗、關閉辦公室內總電源。

工作程序:管理處在收到上級或氣象台發佈的颱風、雷雨通知後,立即上報有關領導並傳達到各崗位部門。管理處全體員工能識別颱風暴雨信號及含義,各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組織本部員工按照上述的部門職責做好防風防雷的預防工作,並填寫檢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