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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幼兒走失事件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幼兒走失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幼兒走失事件應急預案

幼兒園幼兒走失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台東市幼兒園章程》的規定,特制訂如下預案。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教師、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幼兒園安全重大事宜。

3.副組長負責幼兒園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幼兒園安全工作各項任務。

4.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幼兒園各班、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事件應急處理

1.責任人如發現有幼兒走失,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員彙報,同時與走失幼兒家長取得聯繫。

2.行政值班人員立即向園長彙報,並在園長領導下組織各部門人員一方面投入尋找工作,另一方面維持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

3.園長負責協調、聯絡,必要時向110求助。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部門彙報。

5.責任人向走失幼兒的家長説明了情況,部門負責人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由責任人的分管園長負責該事故的協調、處理與彙報。

7.由幼兒園在核實無誤下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幼兒園幼兒走失事件應急預案2

1、責任人:當班教師、值日教師、門衞和保安、班主任、後勤園長、園領導

2、處置事件的組織: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教育局分管領導、公安幹警

3、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將《幼兒園門衞(保安)工作制度》和《值日教師工作制度》落到實處,發現漏洞及時調整;

(2)幼兒在園期間,保安和門衞要嚴守門口,須密切關注幼兒出園情況(是否有家長帶領、情緒是否良好等),嚴防幼兒自行走出幼兒園大門,嚴防冒領幼兒的事故發生。

(3)幼兒園大門非接送時間段保持上鎖關閉狀態,全天候開啟門口視頻監督錄像。

(4)各班教師做好幼兒安全教育,要針對特殊班級和特殊幼兒開展強化訓練。

4、事件應急處理:

(1)發現幼兒走失事件後,立刻打開監控查看時間和當時情況,向園領導彙報情況,通知孩子的.家長,並請上級部門和公安部門協助人力尋找。

(2)向熟悉孩子的人員瞭解他經常去的地方,組織其他教職工分頭全力尋找。同時派人到公安部門查看各路口的監控,隨時保持信息連通。

(3)班主任和園領導及時赴當事人家庭,穩定情緒,接受批評。

(4)做最壞打算,傾巢出動,無論如何要尋找到孩子的下落。

(5)接待家屬和社會人員,要求在事實沒有查清楚前,不做任何解釋和承諾,做好安撫工作。

(6)及時尋找原因,彌補工作疏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