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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麼大家知道方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

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1

為有效整頓和規範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全縣範圍內各類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凡在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未經國土、住建和水利等相關管部門許可擅自佔地、佔河道建設的行為,均屬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按照“發現苗頭嚴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響惡劣堅決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處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案件,有效遏制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規範土地使用秩序,不斷優化城鄉發展環境,為建設美麗富裕新鎮坪奠定堅實基礎。

二、整治範圍

(一)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為。

(二)嚴重影響城鎮規劃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工程。

(三)違法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的行為。

(四)侵佔國有資產、公共道路、公共場所的違法建築。

(五)侵佔道路、管線、河道、違反水保管理的違法建築。

(六)縣城、鎮村主幹道、巷道兩側的違法建築。

(七)違反規劃,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築。

(八)各住宅小區、居民樓、私人住宅樓內及附近的違法建築。

(九)其他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違法建築。

三、責任單位及職責分工

各鎮政府:負責各自轄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查處,重點是對城鄉結合部、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區範圍內的行為進行查處。同時要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台賬,為整治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綜合執法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抓好綜合協調,掌握工作動態,檢查督促推進工作。對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台賬,為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公安、住建、國土、水利等部門對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施工的違法佔地、佔河道、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體進行查處。

縣國土局:負責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及《陝西省開山採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轉讓土地、非法佔地、破壞耕地等違法佔地行為進行查處。

縣住建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為的查處。

縣文旅廣電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縣林業局:負責對侵佔或毀壞林地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交通局:負責對公路沿線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司法局:負責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的法律引導及糾紛的調解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阻擾執行公務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縣信訪局:負責對集中整治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羣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氣象局:對違法建築不得辦理防雷設施審核。

縣電力局: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電。

縣水利局(供水公司):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築不予供水。

縣環保局、安監局、文旅廣電局、衞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國税局、地税局等部門,對違法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投入經營使用的,或者擅自改變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

四、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採取集中部署、聯合執行的方式進行,自20xx年8月17日開始至11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門要

充分發揮職能優勢,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一是在縣有線電視台、縣政府門户網站、美麗鎮坪微信平台及鎮村組重要地段、街道社區宣傳欄發佈或張貼專項整治通告。二是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採取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對整治活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户曉,為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與此同時,面向社會公開“8828606、8828001”投訴熱線,積極引導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整治活動。

(二)自行整改階段(8月22日—9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上門對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宣講政策法規,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導違法建設主體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書、責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後,認錯態度良好,按照規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並積極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自行整改後,各鎮、有關部門可以協助其補辦相關手續。

(三)重點整治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對在限期內未自行整改、態度惡劣,且羣眾反映強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依法予以強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並處罰款。對阻擾或煽動老弱病殘阻擾執法人員執法的,辱罵毆打執法人員的,嚴格按照治安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惡意侵佔、損壞國有資產、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典型的案例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予以曝光處理。通過集中強制整治活動,達到“預防一批、制止一批、查處一批、拆除一批,震懾一批“的目的,堅決遏制全縣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盲目跟風及瘋狂蔓延的勢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二)明確各自責任,加強相互配合。各鎮要抓好本責任區域內的整治工作。縣綜合執法辦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督促落實,定期向縣城鎮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明確責任,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採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化解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與建房户確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惡性循環。

(三)注重整治效果,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打擊違法佔地及查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行統一巡查、統一整治,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對應拆未拆的違法違章建設,由相關責任人指導、督促當事人拆除,對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及時依法處理責任範圍內新發生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積極履行職責、干擾阻擾整治工作的,以及濫用職權、參與或者包庇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的黨員幹部及公務人員,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進行問責和處理。

(四)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結束後,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對工作中積極配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推諉扯皮甚至阻撓行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黨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縣綜合執法辦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門聯動、過錯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已整治到位的區域加強巡查,對新出現的違法佔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堅決扼殺在萌芽階段,嚴防嚴管,嚴防反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2

為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創建文明城鎮,規範寶昌鎮建成區管理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城鄉規劃條例》《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20xx)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盟委、行署關於城市建設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調、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創建自治區文明城鎮步伐,不斷提高我旗人居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和城鎮綜合競爭力。

二、工作目標

以整治羣眾反映強烈的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為突破,進一步發揮日常巡查、物業管理及羣眾監督舉報和集中強制拆除相結合的機制,全面推進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私搭亂建違法行為,實現遏制增量、遞減存量,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時限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四、整治範圍

太僕寺旗寶昌鎮各社區、菜園村及工業園區內。

五、組織機構

為全面推動整治工作,特成立太僕寺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豔豹旗委副書記、政府旗長

副組長: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務副旗長

成員:李樹宏自然資源局局長

王海江住建局局長

楊寶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孟福軍交通運輸局局長

呂萬明園區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張海公安局副局長

李琛法院副院長

張彥飛檢察院副檢察長

左志國寶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旗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樹宏同志兼任。為切實加大對亂搭亂建整治工作的力度,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巡查管控,保證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在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務副旗長

副組長:翟建軍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袁淑梅住建局副局長

王強城管局副局長

張海濤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海公安局副局長

苑俊傑園區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劉陽法院警務辦主任

劉麗娜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

楊曉輝寶昌鎮副鎮長

成員:孫麗忠自然資源局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瀋海濤住建局城鄉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

薛志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監察隊隊長

白慧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

楊志利園區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建設服務股股長

肖忠新華派出所所長

劉曉雷常青派出所所長

趙愛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王彪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許寶童寶昌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五、整治內容

1.工業園區內所有未經批准不符合園區規劃私搭亂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建築附屬設施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2.佔用小區公共空間(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綠地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種植其他草木,或對公共綠地進行硬化鋪裝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3.在建築物頂樓、轉換層平台或在一樓房屋主體外牆、車庫門前的公共區域搭建鋼架結構、磚混結構建築物、構築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4.在各街巷兩側主體建築物外搭建鋼架、彩鋼、磚混建築物、構築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5.在房屋外或露台(陽台)上搭建陽光房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影響原建築風格的,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沒收,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罰款,沒收的實物按《罰沒財物管理辦法》進行處置。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摸排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照清理整治內容,對寶昌鎮範圍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分類登記,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對排查出來的私搭亂建行為建立台賬,同時設立舉報電話0479-5238803受理廣大羣眾對私搭亂建的投訴舉報。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按照摸排台賬逐項問題進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並逐一張貼或送達《太僕寺旗人民政府關於拆除違章建築物的公告》,嚴格做好執法過程記錄及公文送達程序。做到依法、依規、公平、公開、公正,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階段(20xx年9月1日—12月30日)

針對集中整治階段期間,未主動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的各類違法違規、私搭亂建等違法行為由公檢法及相關單位組成清理整治組,進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間,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私搭亂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全面、快速、有效推進工作的開展。整治期間各責任單位要抽調專人蔘與,確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開展巡迴宣傳,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積極向羣眾宣傳開展私搭亂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公佈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鼓勵羣眾積極舉報私搭亂建行為,對私搭亂建行為進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識和人人監督、人人負責的良好法治社會氛圍。

(三)嚴格監督,目標考核。將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納入各相關單位、寶昌鎮及各社區(街道)年度績效考核的範疇。

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生態宜居與鄉村振興的總體要求,在全鎮轄區範圍內開展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實維護廣大羣眾的合法權益,鞏固全鎮私搭亂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營造整潔優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動舊州鎮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整治工作,現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趙金橋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詹克志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劉來燃黨委副書記、副鎮長

李林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胡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王錫七黨委委員、副鎮長人選

任虹靜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政法委員

朱波濤黨委委員、財政分局局長

婁然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何愚副鎮長人選

楊麗人大副主席人選

朱慶國四級主任科員

成員:賀夢凡黨政辦負責人

汪時勝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

吳小珮科宣中心負責人

劉傳興綜治辦負責人

劉濤徵拆辦負責人

劉禮林村建站負責人

楊先宏林業和環境保護工作站負責人

周立國土所負責人

李明經發辦負責人

梅華督查辦負責人

黃甜財政分局副局長

遊濱城管中隊隊長

伍玉琴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林顯蘭退役軍人事務站負責任人

楊仕通市場監管局舊州分局局長

劉航宇舊州派出所教導員

謝鵬交警中隊隊長

各村(居)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鎮徵拆辦,何愚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劉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人員由相關股室抽調組成,具體負責拆除工作的綜合協調、文稿起草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務。

(一)窗體頂端

(一)工作宣傳組

組長:王錫七

成員:吳小珮、李明、汪時勝、各村(居)支書

工作職責:按照動態宣傳和定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利用車載播放、懸掛條幅、召開院壩會等多種形式,有步驟、有重點、有層次地向轄區內居民宣傳法律法規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針對個別村(居)私搭亂建的多發形勢,將派專人駐點進行宣傳,最大限度地爭取廣大羣眾對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參與。時間要求:2021年6月1-長期堅持

(二)摸底排查組

窗體底端

組長:何愚

成員:遊濱、劉濤、吳小珮、劉禮林、汪時勝、各村(居)支書。

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責任。照清理整治內容,組織相關人員,對轄區範圍內的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現象進行拉網式排查,並積極受理廣大羣眾投訴舉報,對存在私搭亂建的農户下達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時間要求:2021年6月1-7月30日

窗體底端

(三)私搭亂建整治組

組長:何愚

成員:劉濤、周力、劉禮林、汪時勝、各村(居)支書

工作職責:根據第一階段摸底排查的情況,制定詳細的集中清理整治計劃,將羣眾反映強烈、影響鎮區及公路消防車輛通行、影響建築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傳播隱患的私搭亂建,作為前期清理整治重點,在每個村(居)選擇3-5個私搭亂建嚴重的住宅作為突破口,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清理拆除,將整治工作全面推開。對已拆除的私搭亂建,要及時進行銷號。對拆除後的空地,要及時恢復耕地或進行綠化、硬化。

時間要求:2021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復墾整治組

組長:詹克志

成員:汪時勝、周立、劉濤

工作職責:拆除建築後,指導農户處理好建築垃圾,並協調上級部門對恢復整治後的土地進行復墾驗收。

時間要求:2021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綜合維穩組

組長:婁然

成員:劉傳興、伍玉琴、林顯蘭、各村(居)支書

工作職責:對拆除工作過程中不配合的農户,進行依法處置,並做好維穩解釋工作。

(六)工作督查組

組長:李林海

成員:梅華、石斌

工作職責:對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七)後勤保障組

組長:賀夢凡

成員:吳小珮、黃甜、劉濤

職責:一是保障開展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所需要的配套資金及物資。二是保障私搭亂建工作開展過程中人員調配。三是保障工作開展所需的車輛。

(八)驗收評估、總結組

窗體頂端

組長:何愚

成員:劉濤、周力、劉禮林、汪時勝

工作職責:對照存量私搭亂建管理台賬,對已整治農户進行驗收檢查,並將清理整治成果報鎮黨委,對清理整治工作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結果在全鎮公示,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職責,營造氛圍

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違法建築和私搭亂建整治活動的重要意意義,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以有效運轉的管理模式,大力宣傳有關違法建設行為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提高羣眾的法律意識,強化工作職責,努力營造宣傳氛圍,全面開展好整治活動。

(二)明確任務,抓好落實

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則,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我鎮的決策部署上來,層層分解工作任務,不斷部門聯動,不斷樹立大局觀念,團結協作,努力配合,全鎮一盤的開展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

各股室責任人要精心組織,強烈推進整治的確深入開展。鎮級督查小組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4

為堅決制止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從重打擊和遏制鎮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惡性勢頭,切實整改拆除違法建築,規範集鎮區建築秩序,美化城鄉環境,鎮黨委、政府決定在集鎮區範圍內開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

305省道從加油站至橋頭段、向湖路、湖濱路、羅坪新街所有集鎮道路兩旁。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拆違工作的順利完成,成立以鎮黨委書記趙鋼為總組長,黨委副書記、鎮長範海強同志為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羅坪鎮全體幹部職工、各村支書為成員的違章建築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集中拆除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整治時間

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動時間定於20xx年4月15日-5月30日。

四、工作原則

(一)集鎮規劃區內已取得規劃許可手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有超層擴面違法建設行為的建設項目(個人),其超層擴面的違法行為在對規劃實施未造成影響,且沒有相鄰糾紛的,予以補辦規劃許可手續。

(二)集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建設項目(個人),在建設位置和用地性質符合規劃的情況下,補辦規劃許可手續。不符合規劃的,由農業農村辦牽頭鎮綜合執法大隊、國土等相關部門配合,予以拆除。

五、工作要求

1、工作台賬管理及報送。鎮農業農村辦負責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拆除前後對比的相關佐證資料台賬進行收集、歸檔,對已處理到位的私搭亂建行為進行銷號。

2、統一思想。要召開好動員會,統一好思想,參加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要根據自身職責明確好內部分工、人員方位、工作措施、力量佈置等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報組長審定。

3、周密部署。所有參加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到達指定地點,確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正常開展,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各組對整治行動中的維穩工作要有處置預案,確保不發生暴力抗法事件,不發生當事人越級上訪、重複上訪和集體上訪事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認真做好對象的來訪接待處置工作。要按照法規政策進行説服教育和勸導,避免矛盾激化。要做好宣傳,進行正面引導,營造全鎮控違拆違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6、除以上工作要求以外,還要督促集鎮各住户做到“門前三包”,果皮紙屑不亂扔、垃圾污水不亂倒、牛皮廣告不亂貼、車輛雜物不亂放等,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

亂圈亂佔亂搭亂建整治方案範文(精選5篇)5

按照《遼陽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兩年行動方案(20xx-2022年)》(遼市委發〔20xx〕7號)和《關於印發<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市委辦發〔20xx〕22號)文件要求,現就弓長嶺區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和重點整治任務

(一)整治範圍

在弓長嶺區行政區域內的建設用地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以下簡稱“違法建設”)。

(二)重點整治任務

1、堵塞消防通遒、佔壓市政管線、使用易燃材料建設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

2、擅自佔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3、居民樓院內擅自侵佔公共場地、公共部位實施的各類私搭亂建、亂圈亂佔。

4、在建違法建設。

二、目標任務

按照“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點突出、控新拆舊、司法保障”原則,用1年左右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 20xx年3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任務總面積的70%; 20xx 年6月底,全面完成重點整治任務。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時限

(一)既有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採取“邊排查、邊認定、邊拆除”方式,同步推進排查認定、宣傳發動、自拆整改、集中攻堅、檢查驗收、建章立制等6個方面工作。本着“先易後難、拆除為先”原則,對各方面工作不設啟動時間,只設完成時限,合理利用有限時間,統籌推進,壓茬落實,全力確保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在短時間內取得成效。

1.排查認定。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以社區(村)為單位,將社區(村)、規劃、消防部門及各類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組成排查工作組,對所有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摸底排查、鑑別認定,形成包含具體位置、現場照片、建築形式、違建面積、使用性質及相關人信息等信息的數據台賬。在排查違法建設過程中,要注重調查是否有黨員、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情況。完成排查認定後,街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區自然資通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配合)

審核後,報區政府。區政府複核後,經區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報市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案。全部排查認定工作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將分別約談鄉(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

2.宣傳發動。在排查結束後,區政府統一向全區發佈違法建設整治政策的通告和《致全區居民的公開信》,正式啟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外公佈排查結果,設置熱線電話,徵集羣眾意見。各相關部門、鄉(鎮)街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有效發動轄區居民參與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為違法建設排查繼續提供線索,補充排查信息。區宣傳部門在排查認定工作開展過程中,應對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進行全面報道,對典型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曝光,全方位向社會傳達違法建設危者,營造出全民支持造法建設指除工作的良好氛圍。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宣傳發動工作。

3.自拆整改。堅持自拆為主、強拆為輔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在啟動抗法程序至強制拆除期間,不間斷開展督促自拆工作。從認定違法建設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隨之啟動。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政府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優勢,廣泛動員社區黨員、網格員、樓長等人員,積極發動人民羣眾和違法建設的“左鄰右舍”,想方設法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在排查認定過程中,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運用工商税務調查、取消社保政策、限制房產交易、納入失信管理等手段,對違法建設當事人(違法建設佔有人)進行懲戒,督促其自行拆除。對違法建設相關人(違法建設建設者、使用者)進行調查,對存在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設或參與建設,佔用或使用違法建設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人員管理單位報送情況;對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取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資格;對當事人同意自行拆除但無力實施的違法建設,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取得當事人書面申請後進行助拆,但助拆要嚴格限制次數,並做好評估,優先適用於帶頭拆除違法建設且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律自拆,不得助拆。

4.集中攻堅。在違法建設排查認定工作後,由區自然資源分局等相關部門及屬地配合區綜合執法大隊按照法定程序對違法建設下達相關執法文書,確保拆除違法建設具備行政強制執行所需的合法條件,區綜合執法大隊對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險,公安、應急、信訪等部門要全力配合保制拆除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確定實施強制拆除的違法建設建立強拆台賬。20xx年4月底前,所有重點整治任務中的違法建設要具備強制拆除合法條件,

5.檢查驗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地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實行“排查拆違”雙驗收機制。一方面,要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通過熱線電話、公眾微信號等途徑徵求羣眾意見,並組建巡查組,對羣眾上報的不在排查結果中的既有違法建設進行核實,對確定屬漏報的違法建設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將予以追責問責,並責成鄉(鎮)街立即採取行動,履行法律程序實施拆除。如發現漏報涉及違紀問題,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另一方面,對本地區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對未完成的相關部門報區委、區政府,由區委、區府主要領導分別約談部門主要負責人,在20xx年10月底前,將摸底排查結果向社會公佈。在20xx年8月底前,形成驗收報告,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調後、報市委、市政府。

6.建章立制。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研究違法建設方面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20xx年8月底前制定出在我區實行違法建設清零的系統方案,確保為後續違法建設拆除工作提供保障。區綜合機法大隊會同鄉(鎮)街要制定常態化的違法建設管控機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拆除的違法建設反彈,並堅決杜絕發生新的各類違法建設,自20xx年1月起,區政府開始實施違法建設管控常態化工作機制。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對剩餘違法建設實施強制拆除的法定程序履行準備工作,為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打好基礎。

(二)在建違法建設查處工作

對於在建的所有類型違法建設,嚴格實行“零容忍”制度,一經發現,堅決將其遏制在萌芽狀態,第一時間實施拆除,實現“嚴打擊、停增長”,全面彰顯我區打擊違法建設的決心和能力,為拆除既有違法建設帶好頭。

各鄉(鎮)街、社區(村)要發揮網格員作用,區綜合執法大隊要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及時發現新生違法建設行為,及時上報到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由其牽頭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凡發現行動啟動之日後的新生違法建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決不姑息。同時,迅速啟動法定程序優先予以拆除。

四、職責分工

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日常工作,對造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協調調度,監督考核。

(一)拆違行動方面

各鄉(鎮)街是違法建議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大隊牽頭)要建立完善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指揮協調機制,統籌組織、調度、推進轄區內的整治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協調轄區內違法建設摸底排查及防控、查處、拆除等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新聞線索和素材,指導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配合區自然資源分局對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應急局負責配合區政府,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機關基層單位對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配合鄉(鎮)街道對佔用綠化區域、壓佔市政管線的違法建設的鑑別認定工作;對自行拆除或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後的場地進行綠化、硬化和設置便民設施。

(二)配合保障方面

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檢法部門全力配合區政府拆除違法建設。

區法院負責對接同級法院或上級法院對拆除違法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涉法涉訴問題做好法律解答,對拆除違法建設訴訟案件依法審理。

區公安分局負責保障執法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出警查處,並配合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做好社會維穩工作。

區司法局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法律指導、行政複議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提供整治行動經費保障。

區信訪局負責整治行動中接待信訪羣眾和協調調度工作。

區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督促問責方面

區委組織部、區委統戰部負責教育引導有違法建設行為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結合換屆選舉,取消拒不實施自行拆除違法建設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名資格。人大機關和政協機關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對有違法建設行為且不按要求自拆的黨員幹部,相關職能部門應提交認定的事實及違法違規線索,按幹部管理權限,由其任免

機關或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區紀委監委負貴對全區違法建設整治工作中違紀行為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區發改局負貴將造法建設情節嚴重的當事人納入誠信懲戒體系,按照有關規定實施信用懲戒。

區住建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對附有違法建設的房產限制交易。

區人社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行政編制以外公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區營商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企業停止審批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的商户停止審批工作;負責依法配合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被認定為違法建設,將實施強制拆除的,責令限期辦理(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督促、引導經營者辦理註銷登記。

區民政局負責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主管單位意見進行後續處理直至撤銷其登記;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不自行拆除的當事人,暫緩受理臨時救助。

區税務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税務案件進行跟踩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點評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彙報,研究解決難點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各自職能,全力配合區政府做好違法建設拆除工作。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做到“不干預、不阻礙、不縱容”。

(二)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拆除違法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信訪主體、維穩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標準、工程化推進、台賬式管理”總體要求,建立工作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鞏固一片,各鄉鎮街道要出台本轄區的違法建設治理方案,並充分徵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爭取羣眾理解支持,減少治理工作阻力。依法和諧、安全有序推進違法建設整治,遇到重大問題及時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三)強勢宣傳。要製作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發動宣傳視頻和標語,在各類大中型廣告顯示屏、企事業單位LED顯示屏循環播放。組織各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利用網絡自媒體,對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報道。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宣傳渠道開展大力宣傳,贏得廣大市民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示範引領。黨員幹部、非黨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人士必須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積極發揮帶頭示範作用,自覺主動拆除本人建設或參與建設、佔有或使用的違法建設。上述人員管理單位、組織要落實管理職責,督促相關人員在20xx年10月30日前履行自拆義務。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實行違法建設零報告和承諾制度,如實填寫“違法建設報告表”和簽訂“違法建設整治承諾書”,報告表及承諾書由本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保存,形成情況彙總報區全面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責任追究。各鄉 (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責任,區委、區政府建立責任迫完制度,對工作中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等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的黨員幹部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對黨員幹部不按規定時限完成拆除違法建設或自拆不達標的,謊報、瞞報、拒報建設的,干擾、阻撓、抗拒或煽動他人干擾、阻撓、抗拒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組織部、人社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人士有上述行為的,換屆選舉時不予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