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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

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1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燬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並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後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幹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於20xx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於20xx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2

為規範我鎮煙花爆竹打非清剿工作的管理,貫徹落實省、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和平江縣有關文件精神及“全域禁炮”規定,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三市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非法生產

1、凡是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建設的,不論何種產品類別進行生產的;

2、退出企業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和建設的;

3、前期停產整頓、整合、技改的,又擅自組織生產的。

(二)非法經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採購、銷售和儲存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和經營、儲存的;

3、違規經營煙花爆竹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的。

(三)非法儲存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儲存的;

2、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將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場所的,或擅自設立儲存場所的;

3、儲存煙花爆竹的;

4、違法違規出租儲存場所的。

(四)非法運輸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運輸的;

2、非法違規承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的;

3、將煙花爆竹混入普貨運輸的。

(五)非法燃放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無審批手續從事煙花爆竹燃放業務的;

2、擅自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

3、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

(六)加強“全域禁炮”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節假日期間禁炮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七)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鎮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舉報獎勵辦法

任何人均有權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製品進行勸阻,或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表彰和適當現金獎勵(人民幣200-500元不等)。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打非清剿監管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鎮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凡因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力,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3

為深刻汲取煙花爆竹事故教訓,採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我省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穩定。根據國家、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要求,決定在全省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進一步壓實和釐清各級負有煙花爆竹監管職責有關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違法行為,規範生產經營秩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整治範圍

1、全省範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範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和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三庫”(成品總庫、藥物總庫、危險品中轉庫);

2、“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

3、分包轉包、“三超一改”(超範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原材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等;

6、1.1級工(庫)房的防護屏障;

7、混藥工房抗爆間達標情況;

8、涉藥機械設備每日藥塵清理、檢查維護保養及記錄情況;

9、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考核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的類;

3、在許可範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4、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

5、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

6、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經營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

2、建築結構或安全距離不符合AQ4128-20xx要求;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範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範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現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等;

6、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或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範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做好零售經營店(點)佈局規劃和許可工作。四是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抓好檢查情況:“回頭看”、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回收和儲存安全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嚴峻性和複雜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充分調動村委會作用,形成“打非”的強大力量,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及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不留死角。對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重點村、重點户要重點盯守。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級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範措施落實,自查自改要做到風險隱患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指定專人,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3號)和國家、省級《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倒逼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和相關監管人員要按照《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制度》要求,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行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要求,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對涉案企業非法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以案釋法,以法震企。

(五)廣泛宣傳,羣防羣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羣防羣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壓實責任,嚴肅問責。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壓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責任,切實將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落小,堅決杜絕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堅決克服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的情形發生。省安委辦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安全檢查不到位監管執法不嚴格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中共湖北省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再監督的意見〉的通知》(鄂紀辦〔20xx〕68號),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精神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單位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於20xx年4月1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廳危化監管處。

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4

為全面貫徹執行市人大關於全市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落實《臨湘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簡稱“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全域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全域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着“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強集鎮環境,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快建設富裕、文明、秀美、和諧新桃林。

二、組織領導

成立桃林鎮全域禁放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彭慶楚任組長,常務副鎮長楊晴、宣傳委員王瑜琪、工會主席李嶽才任副組長,城建規劃環保站、安監站、工商所、派出所、農技站、民政辦主要負責人和各村(社區)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域禁放辦”),辦公室設鎮城建規劃環保站,由方國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牽頭負責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主要職責分工

(一)城建規劃環保站:負責全域禁放日常工作落實,包括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負責監測鎮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

(二)安監站: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並取消全鎮範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三)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四)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鑑定工作。

(五)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六)農技站:協助城建規劃環保站做好除集鎮範圍外村(社區)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範圍:從20xx年12月15日起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單位違規燃放的,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以罰款;個人違規燃放的,對燃放者(或監護人)處以罰款;在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違規燃放的,除對燃放個人(或監護人)進行處罰外,對場所經營責任人處以罰款;對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拒不停止燃放、拒絕繳交煙花爆竹,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凡提供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線索,執法機關依線索查獲違法行為的給舉報人現金獎勵(具體舉報獎勵和罰款由全域禁放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標準負責執行)。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納入幹部崗位考核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細則,明確獎懲措施。

2、鎮全域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辦法,組建全域禁放聯合執法大隊,出台《桃林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和《桃林鎮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制定《致全鎮人民的一封公開信》,《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户。

3、禁放辦安排出動宣傳車廣泛宣傳,做到鎮域全覆蓋,村組必到,製作並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懸掛標語橫幅,集鎮至少要有兩塊以上的大型固定宣傳牌。在全鎮中國小開展全域禁放宣傳,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4、召開全域禁放工作動員大會,動員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

5、安監站負責做好對於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關停工作,一要送達通知,確保煙花門店主瞭解知曉全域禁放的政策措施等;二要根據門店證照期限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分步驟予以關停,在12月15前全部關停到位;三要積極聯繫外銷,由禁放辦協助聯繫外銷,儘量減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損失。同時各村(社區)要配合安監站做好本村(社區)沒有證照的超市、小賣部等零散煙花爆竹銷售點的排查關停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5月底)

1、以村(社區)為單位,實行幹部帶班、分片包乾制,組織鎮村力量巡查勸導,加強對商店、攤點的檢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賬;聯合公安、安監等職能部門,對仍在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沒收,集中統一銷燬,有效落實全域禁放各項措施。

2、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並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向社會公佈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羣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裏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對排名末位的村(社區)通報批評,並由組織和紀檢部門問責。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

1、動員和組織村(社區)治安巡邏隊及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村(社區)委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2、派出、城建、安監等職能部門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和鎮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桃林良好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站上級部署,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要迅速行動,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至少設置兩塊或以上大型、固定的禁炮宣傳牌,各村(社區)必須將禁炮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户。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幹部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教育,組織學習全域禁放相關規定,做模範遵守,並通過他們做好家屬、子女、親友的全域禁放宣傳工作。

(三)嚴格責任追究。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全域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於形式、羣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説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5

我省已全域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有效預防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及燃放等行為,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為元旦、春節和冬奧會殘奧會期間營造安全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認真排查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和車輛。

(二)深入排查鄉村各類經營門店、集貿市場、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廢棄倉庫、封閉式院落以及原煙花爆竹倉庫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地點。

(三)全面排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帶,特別是周邊縣份交界處等可能出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和區域,嚴防煙花爆竹非法運輸、迴流和流入。

(四)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穩定,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分工

(一)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全面負責本區域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要親自抓,負總責,全面開展本轄區內的“打非”工作,層層簽訂責任書,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麪,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為重點,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對發現和移交的案件組織查處。積極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轄區內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窩點,做到發現一處、摧毀一處。對非法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要依法嚴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負責組織銷燬沒收的煙花爆竹。

(三)鎮安監站負責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和溝通,嚴禁發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四)工商所、食品藥品監管所、綜合執法隊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所有小門市鋪、日用百貨店、五金店、殯儀用品店等各類門市逐一排查,打擊上述銷售市場的非法行為。

(五)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加強協同聯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行為。

四、具體步驟

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從20xx年12月開始,到20xx年3月底結束。

(一)加強排查

鎮、村兩級,成立由鎮級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打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鎮、村兩級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網格化管控措施,對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實施“拉網式”全面排查,尤其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點人員和重點車輛逐一排查並登記造冊,確保排查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存盲區。

(二)組織督導

鎮政府組織安監站、派出所、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等部門,成立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組,採取分片包乾、明查暗訪、重點抽查等方式,持續對各村(社區)煙花爆竹“打非”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處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壓力傳導到基層。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實施舉報獎勵,確保“打非”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利用印發宣傳資料、張貼通告海報、懸掛標語橫幅等多項措施,廣泛宣傳禁售禁放的重要意義和政策要求,提高社會各界知曉度、配合度和支持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人民羣眾禁售禁燃禁放的自覺性。

(三)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採取專項督查、執法檢查、隨機抽查和明查暗訪等多種形式,進行全面深入排查和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分析解決問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發現一處打擊一處,並追蹤溯源,深挖利益鏈條,堅決予以清除,對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煙花爆竹銷燬實施方案(通用6篇)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縣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切實滿足廣大人民羣眾對清新空氣、清潔環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宜居縣城。

二、組織機構

成立行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張磊任組長,縣大氣辦、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開發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全面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具體組織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王永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羣眾支持配合、自覺遵守;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羣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傳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適度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通過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常態化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長效機制。

五、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鄉鎮、開發區要切實履行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屬地責任,全面紮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開發區主要行政負責人要親自組織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並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採取媒體播發、平台發佈、標語條幅、“大喇叭”廣播、入户發放《告知書》(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事前教育。各鄉鎮、開發區要將轄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包片(包村)幹部要結合村幹部摸清各村婚喪户,提前介入,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強化巡查。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春節、九年級、初五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紮實有效地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

1、縣公安局。查處非法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特別是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縣應急局。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縣住建局。督促企業落實禁放規定,嚴禁奠基、封頂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負責禁放區域內各沿街門店的禁放規定落實與查處,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禁放宣傳條幅。

4、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配合禁放工作,對環境進行檢測,並向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5、縣交通局。加大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督促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車公司利用車載電視、滾動屏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標語。

6、縣民政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羣眾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二嚴格要求殯儀館辦理殯葬手續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強化殯儀館及其周邊的管理,凡發現在殯儀館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殯儀館的連帶責任。

7、縣教育局。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小手拉大手”活動,發揮學生的作用,監督家長摒棄陋習,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校訊通、微信羣等向家長定期下發宣傳短信,教育廣大師生及家長積極遵守。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向各商業娛樂場所、餐飲酒店、沿街商户宣傳禁放規定,加大對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並與酒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簽訂責任書,確保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超市、小賣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9、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督促各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法律法規,倡導和教育羣眾自覺遵守規定;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積極鼓勵羣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10、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燃放、銷售、儲運煙花爆竹行為,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將縣政府禁放規定傳達到每一名工作人員,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摒棄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陋習,帶頭執行我縣禁放規定。

(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責任分工

按照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將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範圍內)以內區域劃分為8個區域(附件2)。

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區域1(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縣交通局負責區域2(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區域3(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區域4(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縣住建局負責區域5和區域6(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區域7和區域8(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責任單位於除夕17時至22時,除夕23時至七年級凌晨1時,七年級6時至9時,九年級7時至11時,初五6時至9時,初八8時至11時,十五晚19時至22時等重點時段,由主管副職帶隊,成立每個責任區不少於4人的巡邏隊,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巡查情況及照片、視頻實時反饋至大氣攻堅羣。

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的,立即教育勸阻,經教育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進行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幹部的,同時通報縣紀委,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縣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制定本單位具體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

(二)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思想,既講分工,又講合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搞好督導,嚴格按照要求,強力推進禁放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大氣辦要對各有關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違法燃放、銷售、儲運、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的進行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提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一把手和主管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