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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發電機着火的應急預案

1 總則

電廠發電機着火的應急預案

1.1 為了應對發電機着火事故的發生,提高電廠各級人員對發電機着火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消除事故隱患或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及設備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 本預案依據《安全生產法》、《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等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法律、法規,上級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要求以及電廠的實際情況而制定;

1.3 本預案含應急處理和應急救援雙重含義。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應以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設備和環境的防護為原則,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1.4 一旦發生設備事故,應做好現場控制,控制危險源,避免事故的擴大,使事故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並及時將事故情況彙報上級主管部門;

1.5 本預案報上級部門備案。

2 概況

2.1事故現象

2.1.1發電機內部着火:

(1)機組電壓、電流、功率值出現異常;

(2)機組有衝擊聲,並可伴有差動、定子轉子接地等信號和事故停機;

(3)火災報警系統發出報警信號;

(4)發電機蓋板和風洞門等處可有煙冒出,並有絕緣焦味。

2.1.2集電環着火:

(1)在發電機集電環處有煙火冒出,並有絕緣焦味;

(2)嚴重時可伴有轉子接地、失磁等信號和事故停機;

(3)波及電纜時,發電機蓋板有煙冒出;

(4)波及發電機時,可有與發電機內部着火相同的現象。

2.1.3照明及測温電纜着火:

(1)在發電機風洞門和蓋板等處有煙冒出,並有絕緣焦味;

(2)定子、發電軸承、空冷器等温度及風閘信號均可異常;

(3)波及發電機時,可有與發電機內部着火相同的現象。

2.2事故造成的後果:

(1)機組事故停運;

(2)集電環和電纜燒損;

(3)測温和照明電纜燒損;

(5)發電機嚴重損壞;

(6)有毒煙霧造成廠房空氣污染。

3 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緊急操作組、應急專業組(下分:電氣專業應急組、機械專業應急組、水工專業應急組)、消防救援組、物資保障組、後勤醫療保障組、保安救援組、通訊保障組,以上統稱“事故應急小組”。

3.1.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重大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成員由廠長、副廠長及廠長工作部、生技部、安監部、發電部、維護部、保安部的負責人組成,廠長任組長,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責任人。

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事故應急處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政府和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重大部署;

(2)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

(3)針對本廠的各種設備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

(4)根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專門的技能培訓和演練;

(5)指揮開展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和生產、生活恢復等各項工作;

(6)負責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7)事故處理完畢後,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事故處理過程的經驗教訓,並形成總結報告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3.1.2應急操作處理組:

應急操作處理組掛靠在發電部,為應急處理的日常值班系統,由發電部當班值班員和ON-CALL人員組成。發電部主任為事故應急操作處理組第一責任人,當班值長為事故應急操作處理的第一指揮人。為防止事故擴大,當班值長可以直接調度運行人員和專業應急組協同進行事故應急操作及處理。

應急操作處理組職責:

(1)認真開展設備巡迴檢查,及時發現設備隱患並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2)認真執行“兩票”制度和設備操作監護工作,避免因操作不當造成事故;

(3)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事故情況,及時通知專業應急組和其它事故應急小組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理、救援;

(4)根據具體設備事故狀況,及時主動採取對事故設備、場所的隔離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5)發生設備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期間,應同時密切注意監控其它在運行的設備狀況,避免事故的波及;

(6)當有發生危及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可能情況時,應及時警告並疏散現場工作人員;

(7)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協助指揮開展其它應急處理救援工作;

(8)協助保安救援組做好事故現場的封鎖和保護工作;

(9)協助現場恢復和事故調查工作。

3.1.3專業應急組

專業應急組掛靠在維護部,維護部各專業班隊即為各專業應急組,成員為所有班隊員。維護部主任為專業應急組的第一責任人,各班隊長為各專業應急組的第一責任人。當發生設備事故時,由維護部主任、班隊長指揮相關專業救援人員參加應急處理、救援工作。

專業應急組的職責:

(1)根據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事故應急處理;

(2)協助後勤醫療保障組進行現場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疏散工作;

(3)協助進行現場恢復以及事故分析、調查工作。

3.1.4消防救援組由廠義務消防隊組成,當生產現場發生火災事故時,由應急處理救援領導小組直接調度。其主要職責是:現場救火,人員及物資搶救、疏散。

3.1.5物資保障應急組由車隊、供應人員組成,其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由應急處理救援領導小組直接調度。其主要職責是為事故處理、救援提供車輛、搶險物資及備品備件保證,協助現場救護傷員。

3.1.6後勤醫療保障組掛靠物業公司,其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由應急處理救援領導小組直接調度。其主要職責是為事故處理、救援提供醫療及食品保證,現場救護傷員。

3.1.7保安救援組掛靠物業公司,保安部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及廠區的保衞工作,確保事故現場不遭破壞。

3.1.8通訊保障組掛靠在維護部,通訊班班長為第一責任人。在事故發生後,通訊保障組全力確保生產、調度電話的暢通,確保值長崗位全國直撥電話的暢通。

3.2 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事故起因

(1)發電機內部絕緣損壞併發生短路引起發電機內部着火;

(2)集電環集碳發生環火,波及電纜和發電機;

(3)風洞內照明和測温電纜着火,波及發電機。

3.2.2事故的預防

(1)按規定進行發電機預防性試驗,防止定子相間接地和定子繞組端部鬆動引起的相間短路;

(2)按規定進行轉子匝間短路試驗,匝間短路嚴重的應及時消缺;

(3)加強發電機通風和温度監視;

(4)建立嚴格的發電機檢修現場管理制度,避免發電機內部遺留金屬異物導致短路;

(5)定期檢查清掃集電環集碳和碳粉,防止環火;

(6)定期檢查勵磁電纜和風洞內的電纜温度和絕緣情況;

(7)按規定進行機組自動裝置、保護裝置、同期裝置的配置和檢驗,保證其可靠動作。

3.2.3根據本事故的特點,應做好下列物資的準備

(1)在每台機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防毒面具;

(2)在中控室、供應部倉庫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和消防防護服;

(3)在供應部倉庫,配備一定數量的定子線棒和轉子磁極。

3.2.4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應急設備設施的維護,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完備。

3.2.5各部門應按照《××××電廠防止重大設備事故實施細則》規定,做好事故預防各項工作。

3.2.6維護部應每季度進行一次通信設備、廠房消防報警系統、工業電視系統、逃生警報系統的檢查維護,並形成記錄。

3.2.7供應部應每季度進行一次應急救援物資的清點、核實工作,對過期的物資應及時處理並立即予以補充。

3.2.8保安部應每季度進行生產場所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及時清點補充過期、丟失、損壞的消防器材。

3.2.9車隊應加強車輛維護,隨時保證有應急備用車輛。

3.2.10醫務所應加強應急搶救醫藥器具和藥品的管理,日常急救藥品、藥具配備齊全。

3.2.11值班待命制度

(1)值班待命區域為××城城區;

(2)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不應全部離開待命區域,凡有離開待命區域的,應指定有臨時負責人;(3)應急操作處理組的值班方式按ON-CALL制度執行;

(4)其他事故應急小組人員,離開待命區域時均應履行請假制度,各部門均不得安排或批准某一具體專業所有人員離開待命區;

(5)車隊、醫務所應24小時有人值班;

(6)所有應急救援人員應24小時配戴並維護好個人通信設備,當接到應急救援通知後,應在10分鐘內趕到事故現場參加事故處理和救援工作。

3.2.12厂部和各有關部門應定期組織進行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指揮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的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各職能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與合作。通過事故預案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並不斷修改完善。

(1)厂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聯合演習,演習按照預案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應急處理程序進行;

(2)各專業應急組每年應按預案規定的分工負責部分進行一次分部演練;

(3)安監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救援知識培訓,以使應急救援人員具備相關的救援知識,熟練掌握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的使用,提高應急救援人員應急救援的能力。

3.3 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 本事故預案的啟動以運行值班員現場檢查確認發電機風洞和集電環處着火為啟動條件。

3.3.2 應急報告和指揮

(1)生產現場人員發現煙火或焦味後,應立即報告運行當班值長;

(2)當班值長接到報告但未發現異常信號,不能明確判斷是否着火的,應立即安排值班員到現場進行確認,並同時緊急通知運行ON—CALL人員進場(中控室)待命;

(3)值班員到現場後未發現明顯煙火,不能判斷是否發電機着火的(如在××層風洞門附近僅有少量的煙),應報告值長,值長應安排ON—CALL人員應兩人一組,帶防毒面具、着防護服打開發電機風洞進行檢查;

(4)監視到明顯着火的現象,判明着火或得到現場值班員、ONCALL人員確認着火報告的,值長應立即啟動應急操作和處理程序,命令ON—CALL人員進行現場應急操作和處理,並向廠長和生產副廠長報告;

(5)廠長和生產副廠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程序。

3.4 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程序執行過程中,如由於自動和保護裝置動作使某一步驟已完成的,則檢查確認後執行下一步。

3.4.2緊急停機操作

(1)立即在中控室或現地進行按緊急停機按鈕停機,若操作不成功,應立即在現場投事故電磁閥和切出口開關並確認;

(2)當機組轉速下降到35%ne時,開始進行手動加閘制動停機。

3.4.3系統隔離

(1)切出口隔離開關和滅磁開關及其操作電源;

(2)切發電機風洞照明電源。

3.4.4滅火

由於明顯的着火現象而進行緊急停機和系統隔離,未進行風洞檢查的,滅火前,ON—CALL人員應打開風洞檢查確認是否發電機着火。嚴禁用砂子、泡沫滅火器對發電機和集電環處進行滅火。

(1)若為發電機內部着火或電纜着火已波及發電機的,運行ON—CALL人員應立即關閉發電機風洞門,接好消防水軟管,打開本台機組的消防水閥×290進行滅火;

(2)若是集電環處或風洞內照明電纜着火、則用1211滅火器滅火。若已波及發電機蓋板下的勵磁電纜,值長應命機械專業應急小組打開發電機蓋板進行滅火。

3.4.5進行發電機水噴淋滅火的,確認火熄滅後,運行ON—CALL人員關閉消防水,並進入發電機風洞內進行檢查確認。進入風洞檢查應戴防毒面具。

3.4.6滅火後,值長、廠長分別向中調調度、桂冠公司和集團公司彙報事故及處理進展情況。

3.4.7應急操作處理以滅火完成為終結點。

3.4.8應急救援程序

本程序由廠長、生產副廠長或其授權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啟動。

廠長、生產副廠長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並同時指揮電氣、機械、水工應急專業組和後勤醫療組進場(中控室後)待命。

指揮疏散現場無關人員。

指揮專業應急組協助進行滅火。

組織搶救現場可能出現的傷員。

滅火後,應立即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隔離和保護,必要時應下進出水口閘門,發電出口掛地線。

組織制定事故設備檢查方案,確認設備損壞程度。

組織制定事故設備搶修方案,調集資金、物資、人力開展設備搶修工作。

組織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制定落實防範措施,確保在運機組的安全運行。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安排加強廠房的供風和抽風,排除廠房的有毒有害氣體,恢復廠房工作環境。

3.5.2滅火完成並恢復廠房環境後,恢復運行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3.5.3設備搶修完畢,應制定完善的設備恢復運行試驗、操作方案,開展設備的恢復工作,避免在恢復過程中造成設備損壞。

3.5.4本預案以發電機併網運行並完成72小時試運行為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的終止點,由廠長宣佈終止。

3.5.5應急處理和救援終止後,恢復應急處理和救援人員的正常生活工作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