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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資源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應急資源應急預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應急資源應急預案

應急資源應急預案1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應急資源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好各項預防工作,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我站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培訓與教育,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成立了以站長為組長,業務副站長、各科室科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學習培訓、組織自查、提請領導組複查和整改工作。在學習方面,以集中培訓的方式,在能夠熟練掌握和正確使用相關應急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提高全站幹部職工的認識。由專人負責統計應急資源數據、資料管理,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二、突出工作落實,提高工作效率。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對全站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加大了對安全工作的領導、監督和檢查力度,並制定了相關的應急預案。

1. 加強數據審核,確保數據質量。全面掌握我站安全生產應急資源和應急預案基本情況,為應急資源普查做足準備,確保統計的數據、資料準確、到位。

2. 制定相關應急預案。為保證採供血及其它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我站制定了感染廢棄物污染應急處理管理制度、採供血應急預案、關鍵設備故障應急預案、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急預案。

3. 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到位。我站現有送血車、送血箱、檢測儀器等採供血應急物資;另有一個應急救援物資倉庫,用於儲備食物、消毒清潔用品等;相關科室定期檢查關鍵物料的庫存量和儀器設備的運作情況,保證採供血工作有序進行。

4.做好檢查和抽查等工作。定期及時組織全面的'安全檢查,由領導小組組織對各個科室進行檢查和重點抽查,對發現的不符合應急法規定的予以批評和教育,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督促整改,從源頭上做好預防工作。

5.做好垃圾處理、分類。由專人負責垃圾處理,設有科學的污水處理系統。對於製備血液、檢測血液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廢水,我們都按照嚴格的標準進行處理,並保證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絕對分開處置,一切都以保證公共衞生為前提。

6.嚴把血液檢測關。血站目前有酶免處理系統、酶標儀、生化分析儀、加樣系統等5台檢測儀器,並設有專人管理。對於每一個送檢的血樣,我們的檢測人員都以百分之百的專注度對其進行檢測,準確、及時、規範地發出檢驗報告,阻斷帶有傳染源血液的使用,確保臨牀用血的安全性。

7. 做好各種節日期間的安全和保衞工作。為保證春節、五一、十一及清明、端午等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安排專人對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並着重落實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值宿制度,定崗定人,堅持日常檢查,領導親自值班,切實保障了節日期間的辦公安全工作。

8. 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我們在各樓層、樓道口內均安裝了消火栓、配置了滅火器,安排專人負責各樓層的消防安全,並對有關人員進行了消防器材使用培訓,以提高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9. 做好用電安全工作。定期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檢查設備是否有過載、短路、接觸不良、漏電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經常組織人員檢查和維護各辦公室的照明設備、電器設備。

應急資源應急預案2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境內發生的重大、特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污染控制。具體包括:

1、危險化學用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

2、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3、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突發性污染事件。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件。

5、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件。

二、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成立安西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主管副縣長任總指揮,政府辦主任和環保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公安局、財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牧局、林業局、衞生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應急指揮部的職責:負責全縣轄區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決定污染事件重大事項。

3、成員單位職責:

環保部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環境保護局,主要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聯絡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縣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由環保局牽頭成立縣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現場調查監測組,環保局局長任組長,環保局和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為成員,按照程序具體處理突發污染事件。

公安部門:負責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偵查、鑑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建設部門:負責協調和指導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確保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垃圾與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安全正常運行。

交通部門:負責為應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水利部門: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農牧部門: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草場、農田、漁業水域、畜禽養殖等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林業部門: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森林、林地、及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衞生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衞生救援工作。

氣象局:負責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提供環境應急所需的氣象數據。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預報

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縣內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對發生在境外但有可能對我縣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2、預警預防

縣應急指揮部收到相關環境污染事件預測信息後,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會審,屬於可能發生事件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置,做好啟動本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準備,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1)Ⅰ級(特大):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羣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因危險化學品(含劇)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件。

(2)Ⅱ級(重大):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羣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3)Ⅲ級(較大):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4)Ⅳ級(一般):發生3人以下死亡;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羣體性影響的;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4、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公告

突發環境事件已發生,達到Ⅳ級預警標準時,由縣人民政府負責預警公告;達到Ⅲ級或Ⅲ級以上預警標準時,上報國家及省、市人民政府,按其權限負責預警公告。

四、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相應措施

1、應急預案啟動

在應急指揮部確認發生或發生Ⅳ級預警突發環境事件,決定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時,應向縣政府報告,並由縣政府予以公告。

2、應急響應措施

環保部門:負責督查、落實應急指揮部的重大決定;提供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決定的依據和建議;協調和解決處置突發性污染事件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做好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工作和技術準備工作;直接調查突發性污染事件;建立突發性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協作聯繫制度;組織實施減輕污染隱患預警技術檔案;負責監察、監測人員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負責與上級環保局和相關部門的報告、協調工作;負責提出對造成污染事件單位進行經濟處罰的意見,對造成污染事件的當事人,提出行政紀律處分的建議及處理意見。

相關部門:按照各自分工,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事件現場。按照預定方案搶救、轉移和疏散人員;做好受害羣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緊急調撥和配送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做好現場醫療救護;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執行指揮部的其他決定。

五、處置突發性污染事件的.基本原則

1、縣環保局對所管轄範圍內的環境污染事件負責。

2、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現場的調查和處置,以環保部門為主,其它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

3、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環保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重點污染防治設施、污染隱患的定期現場監察力度,防患於未然。

4、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提出和實施有關污染事件控制的建議措施,防止污染擴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儘量減少污染損害。

5、確保現場調查監測處置人員及周圍羣眾的人身安全,進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現場的監測、監察人員,按規定佩戴必需的防護設備(如防護服、防毒呼吸器等)。

六、突發性污染事件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電話的作用,接事件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2、快速出擊接報後,應急指揮部指令應急事件現場調查監測組立即召集所有應急組成人員,攜帶污染事件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3、控制現場應急事件現場調查監測組到達現場後,應根據現場勘查情況,組織協調進行現場控制和處理工作,防止污染擴散,配合劃定警戒線範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現場調查應急事件現場調查監測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判明污染物的種類、性質、數量以及已造成的污染範圍、影響程度和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進行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5、情況上報應急事件現場調查檢測組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採取的措施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並按國家環保總局、省、市環保局要求,做到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

6、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信息

根據現場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應急事件現場調查監測組嚮應急指揮部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由應急指揮部及時通報有關部門,以減少污染危害。同時,應急事件現場調查監測組要及時進行事件成因分析,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由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事件信息。

7、應急事件現場調查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範圍,每24小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一次,直到事件污染消失警報解除。

8、調查取證應急事件現場調查監測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件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件責任人,對涉案人員進行調查,及時立案查處。

9、結案歸檔污染事件處理完畢後,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並存檔。

10、新聞報道特大、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由縣應急指揮部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相關信息,對新聞媒體的採訪報道活動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

應急資源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全市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衞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衞生監督程序》和《咸寧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草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市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為載體的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ⅰ級)

xx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特別重大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

2、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ⅱ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較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ⅲ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ⅳ級)

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下,但事故發生在學校、全市、全省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五)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市政府負責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市政府和市衞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範的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食品衞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食品衞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食品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成立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並根據食品衞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食品衞生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

(二)應急處理辦事機構職責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根據工作需要,辦公室內設綜合、信息等若干應急處理專業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組。負責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經費預算和資金調拔計劃;承辦各種會議;負責祕書、文件和機要工作;管理指揮部辦公室財產;協調有關醫療衞生機構為外籍人員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預防和醫療服務。

2、信息組。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國內外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動態,設立食物中毒報告電話,及時報告轄區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信息;組織協調流行病學專家研究制定預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預防控制工作情況,編寫、報送工作信息等相關資料。

3、醫療組。負責制訂定點醫院的標準,確定定點醫院和後備醫院,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制定臨牀診斷和疑似病例轉運、救治預案並督促落實各項準備措施;協調做好臨牀專家會診、治療和護理等工作;組織、管理和調遣市醫療應急救治隊。

4、現場調查組。在衞生行政部門領導下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取證採樣及臨時控制措施的實施。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造成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食品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採取控制措施,追蹤已售出或外運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採取樣品並送檢。現場調查組由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和現場衞生監督小組組成。

(1)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小組: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食物中毒採樣、實驗室檢測、流行病學調查、中毒診斷並出具食物中毒診斷報告。

(2)現場衞生監督小組:由衞生監督機構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協助衞生行政部門依法對事件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取證,對事件現場採取行政控制措施,對違法經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協助衞生行政部門對事件發生地區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報告、醫療救治等進行衞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三)專家組。由衞生行政部門組織建立專家組。其職責為:

1、指導對食物中毒的診斷和處理;

2、提出醫療救治方案,指導各地的醫療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動態,向指揮部提出事件分析、預警和終止預案的建議;

4、指導或參與流行病學調查、事件現場處置;

5、承擔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三、運行

(一)應急準備和預警

衞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衞生監督、檢測、抽檢、預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檢測網,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衞生監督,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食品、熟肉及製品、乳及製品、糕點、飲料、水發產品等進行日常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2、加強食物中毒信息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衞生網絡,整合公共衞生信息資源,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及時、準確;

3、組織各項信息的彙總,通過對常規監督、監測、抽檢等綜合信息或食品衞生突發事件預警報告,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啟動、變更或結束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二)事件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衞生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衞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1)發生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2)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3)各級各類醫療衞生機構。

(4)市衞生行政部門。

(5)市政府。

(6)各級各類教育機構。

(7)其他有關單位及個人。

2、報告時限規定

(1)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衞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儘快向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2)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報告時限按如下要求實施:

①對於一般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v級),應在接到報告後6小時內向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和本級政府報告;

②對於較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iii級),應當在接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信息2小時內儘快向本級政府報告,同時向xx衞生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市政府應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儘快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③對於特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i級),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在接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信息後1小時內上報上級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也可同時直接上報xx衞生行政部門;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本級政府報告。

3、報告內容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事件發生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監測報告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事件的調查情況,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表》,調查處理結束後,撰寫技術型總結報告,由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上報。

(1)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或存在隱患的相關信息(包括髮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發生中毒時間、中毒人數(死亡人數)、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狀等),應説明信息來源、危害範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採取的措施。

(2)進程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波及範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佈、事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3)結案報告。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現場調查及樣品檢測結果,採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處理經過、結果及分析和討論,成績與問題、建議等。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過程中的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筆錄、現場檢查筆錄、控制決定等執法文書,監測記錄、採樣送檢單、檢驗原始記錄和報告、事件的總結報告等資料應歸檔保存。

市衞生行政部門應在每年底,將轄區內當年發生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進行分析彙總並上報上級衞生行政部門。

(三)應急反應

發生突發食品衞生事件時,市衞生行政部門按照分級反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

1、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分級反應

(1)一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市衞生行政部門接到一般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v級應急反應。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組織管理與指揮協調,向同級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2)較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較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衞生行政部門做出i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iii級應急反應,在地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衞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必要時請求省衞生廳予以支持,保證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特別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級)和重大食品衞生突發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報告時,市衞生行政部門做出i級、ii級預警後,市政府根據市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食物中毒突發應急處理的需要,由市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啟動二級、一級應急反應。在國家、省和地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指揮協調本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市衞生行政部門同時立即啟動突發事件ii級、i級應急反應,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適時對本應急反應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必要時請求國家衞生院予以支持,保證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應急處理措施

(1)醫療救治

負責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檢測樣本採集,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調動市直其他醫療機構參與處理。

(2)事件現場流行病學調查

在接到食品衞生突發事件報告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組織流行病學調查小組趕赴現場,按照《食物中毒診斷標準技術處理總則(gb14938—1994)等要求,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初步判斷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類別。

(3)衞生監督現場調查與處置

衞生監督機構協助衞生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食品衞生監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食物中毒事故進行調查,採取衞生行政控制措施,調查工作由2名以上衞生監督員依法進行。

(四)反應終止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經應急反應,在完成對被污染食品封存、銷燬等控制措施、對被污染場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並經消毒效果監測合格,沒有續發中毒患者,經專家組進行評估後提出建議,由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報告,經同級政府批准,可以結束應急反應。

(五)信息

赤壁市信息需上報xx衞生行政部門,經衞生部授權後,由省衞生行政部門統一向社會事件信息,其他各級政府部門及單位無權向社會。

(六)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查處

各級衞生行政部門對經調查取證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認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食品衞生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保障

(一)技術保障

1、信息系統

加強食物中毒信息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衞生網絡,整合公共衞生信息資源,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及時、準確;實現衞生行政部門、衞生監督機構、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市政府應加快疾病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檢測網,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熟肉、乳及乳製品、水產品等進行監測並加強抽檢工作;

3、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根據服務人口和醫療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規模的緊急救援中心,根據需要選擇綜合醫院急診科建立急救網絡。同時依託綜合力量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緊急救援機構。

4、衞生執法監督體系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衞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範執法監督行為。對衞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衞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5、應急衞生處理隊伍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衞生行政部門統一領導下的由衞監、疾控、醫療參加的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隊伍。

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建立應急衞生處理隊伍資料庫,對應急衞生處理隊伍實行計算機管理;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整,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積極選送應急衞生專家進行培訓。

(二)物資保障

市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調理配備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所需的對講機,無線上網計算機、車載電話等通訊器材、消毒滅菌藥械等物資明細清單併購置適當數量用於儲備。

市疾控中心檢驗室應保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檢驗用標準品、中毒標準菌株和診斷試劑等,並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級醫療救治單位應儲備常見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藥品,隨時為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患者提供積極醫療救護。

(三)資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應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購置和維護應急儲備所需物資,開展專項技術研究等所需經費以及有關技能培訓等經常性項目支出,並儲備一定數量的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醫學救治等應急經費,以確保應急行動能夠及時快速啟動。

所需經費由衞生行政部門每年列出預算後報同級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發事故,發生費用超支時財政部門應保證必需的資金供應,保障因突發事件致並致殘的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預案的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審批,報市政府備案。定期對預案進行演練評估,並根據食品衞生突發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二)預案的演練

衞生行政部門應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市衞生行政部門應保證每年進行一次綜合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可是綜合演練或就現場調查處理、檢驗檢測、醫療救治等分系統模擬演練,演練要有針對性,重點檢驗信息渠道是否通暢、應急準備是否充分、反映機制靈敏性和指揮系統的有效性等,以提高應急處理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發現問題應及時對預案予以調整和修訂。

(三)宣傳與培訓

1、衞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和食品抽檢,認真落實對本地區食品從業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不斷提高我市食品衞生的總體水平。應定期或根據需要適時對衞生監督、疾病控制和醫療救治機構等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便及時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學習交流國內外、省內外最新專業知識的進展,推廣應用先進檢驗監測技術。

2、市衞生行政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利用電視、網絡、廣播、手冊、傳單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當發生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衞生行政部門和政府其他相關機構應採取積極措施,組織或配合做好應急防範和救治工作等宣傳教育,以提高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麪對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的應對能力,防止或減緩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四)責任與獎懲

本預案規定的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履行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的,以及不履行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因其過失造成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或者對社會公眾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後果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是指因攝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品攝入後出現的非傳染性(不屬於傳染病)的急性、亞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嚴重食品污染。

標籤:應急 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