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1

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我區先後開展了多次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消除了大批火災隱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問題仍較為突出,為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消除火災隱患,堅決遏止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廣東省消防總隊《關於印發〈廣東省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實際情況,區政府決定從5月上旬起至10月中旬,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並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進一步推進“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為目標,突出工作重點,緊緊圍繞全面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礎建設的戰略任務,堅持“落實責任、夯實基礎、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責任體制和運行機制,不斷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禦火災整體能力,為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區建設局、區安監局、區貿工局、區城管局、區租賃局、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工商分局、福田消防大隊等有關職能部門;

2、南園街道辦事處、福田街道辦事處、沙頭街道辦事處、梅林街道辦事處、華富街道辦事處、蓮花街道辦事處;

3、上步股份公司、田面股份公司、環慶股份公司、崗廈股份公司、皇崗股份公司、水圍股份公司、石廈股份公司、新洲股份公司、沙尾股份公司、沙嘴股份公司、上沙股份公司、下沙股份公司、上梅林股份公司、下梅林股份公司。

辦公室主任:林玉勝(區消防應急隊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羅偉明(福田消防大隊防火科科長)

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辦公室成員:劉宏儒、凌高、巫堅強、符瀛曦。

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專人負責,抓好落實。

(一)領導小組責任

1、統一領導和負責“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等各項工作,其中包括組建、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

2、審定各項工作計劃及專項治理方案。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在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2、部署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區消防應急隊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協調、配合福田消防大隊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2、落實各股份公司消防應急分隊的管理使用工作,督促股份公司消防應急分隊加強“城中村”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3、積極協調區各有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等基層組織,構建“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基層負責”的專項治理機制;

4、及時協調解決在專項治理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保證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福田消防大隊職責

1、負責“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研究制訂“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進“城中村”專項治理的制度措施;

2、加強對各股份公司消防應急分隊的消防業務指導和滅火救援培訓工作;

3、收集和整理《“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表,及時將階段性總結和相應資料向領導小組或上級部門反饋。

(五)區有關職能部門職責

各有關職能部門在區政府統一部署下,積極協調、配合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在專項治理中遇到的有關問題和困難,保證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各街道辦事處、股份公司職責

根據“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統一部署,成立相應機構,專人負責,抓好落實,保證本轄區“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按質按量完成。

三、專項治理的工作重點

要緊密結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礎條件,緊緊抓住火災隱患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專項治理的着力點和突破口,圍繞“四個基礎”下功夫,全面加強“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基礎組織建設、基礎制度建設、基礎工作建設、基礎設施建設”。

(一)基礎組織建設。在區政府領導下,各“城中村”建立由街道辦、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區工作站、警務室、物業管理單位、轄區單位和城中村居民代表參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和組織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為“城中村”消防安全負責人,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股份公司消防應急分隊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基礎制度建設。明確“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辦公室、警務室等機構及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和落實“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制度、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消防檢查整改、初起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警示制度等。通過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等形式,建立和落實“城中村”消防安全責任制,形成以街道辦事處為主導,以“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區工作站為依託,社區單位、行業部門、廣大羣眾共同參與的“城中村”消防工作運行機制。

(三)基礎工作建設。要圍繞“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遏制亡人火災發生”的總目標,打牢工作基礎,狠抓“三個加強”。一是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注重發揮“城中村”社區街道文化站、社區服務活動室以及公告欄、宣傳欄、文化櫥窗等現有設施的作用,廣泛深入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知識。社區每幢建築物出入口、樓道內和公共建築內設置《社區防火安全公約》牌,在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宣傳圖板和標誌,有條件的要設置滅火器材和消防公益廣告牌(箱)等。“城中村”所在社區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教育訓練,每年119消防宣傳日開展一次居民廣泛參與的消防宣傳活動,每年組織一至二次滅火和逃生演習。針對不同季節、不同羣體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提高羣眾消防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圍。二是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員會每月要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檢查,“城中村”社區單位、居民住宅樓院、居民住宅通道每週要檢查一次。要充分發揮社區警務室和城中村消防應急分隊作用,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創造良好的“城中村”社區消防安全環境。三是要加強消防技防改造。要將“三小”場所、“三合一”場所和出租屋作為“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重點,按照“一暢兩會”專項整治和既有建築治理的要求,大力推廣應用簡易水噴淋系統、獨立式火災報警探頭、消防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技術產品,推動對“城中村”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暢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四是要加強消防滅火演練。“城中村”消防應急分隊配備適應“城中村”滅火救援需要的必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針對“城中村”基本地貌和建築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滅火救援演練,着力提高處置初起火災的能力,確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災的發生。

(四)基礎設施建設。依託“城中村”社區單位、治安崗亭、門衞室等單位、場所,設置消防報警電話和消防器材箱,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消防水帶、水槍、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燈等消防器材,隨時接受羣眾的救助。相關職能部門落實消防規劃和基礎消防設施建設,結合“城中村”消防安全佈局和舊城改造,拓寬消防安全通道,儘快補上室外消防管網,配置室外消防栓、消防卷盤等消防設施。要落實管理責任,嚴格維護保養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建築消防設施。

四、專項治理工作步驟和時間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排查摸底(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區消防應急隊領導小組辦公室已於5月16日下發《關於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股份公司消防應急分隊做好本階段工作)。全面進行摸底調查,逐一登記建檔,準確掌握本區“城中村”的底數,進一步瞭解“城中村”消防安全狀況,研究制訂“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進“城中村”專項治理的制度措施。區政府組織建設、安監、公安、消防、城管、租賃、城中村改造辦等職能部門和街道辦,召開“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部署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通過各種媒介和手段,利用多種形式加強內外宣傳工作,努力營造推進“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全面推進(6月21日至8月31日)。福田消防大隊要按照“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啟動專項治理工作。要緊緊抓住專項治理的重點,逐一落實。區“城中村”消防專項治理辦公室組織工作組,深入各“城中村”加強指導和檢查,幫助建立基層消防組織、基礎制度措施,協助各“城中村”逐項落實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任務。這一階段各“城中村”都要制定專項治理計劃和進程表,並報區消防專項治理辦公室備案。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檢查考評(9月1日至10月10日)。區政府組織消防工作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按照專項治理的內容和要求逐項對各“城中村”進行排查,對達不到治理要求的,及時落實整改。確保各“城中村”按質按量完成專項治理任務,以迎接市、省裏的檢查考評,並適時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全面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紮實推進。推行“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關注民生、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進一步推動我區消防工作社會化的重要措施。各級領導要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意義,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街道辦事處、股份公司要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機構,層層抓好部署落實。要結合轄區實際,深入摸底調查,找準治理方向,制定周密可行的專項治理方案。要狠抓工作專項治理的部署落實,確保工作部署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各有關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股份公司、社區工作站等基層組織,構建“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基層負責”的專項治理機制。要充分發揮消防聯席會議制度或防火安全委員會作用,及時協調解決在專項治理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保證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指導,督促檢查。區“城中村”消防專項治理辦公室要指導幫助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建立消防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開展防火巡查和滅火演練;要指導督促各專項治理單位制定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要按專項治理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夯實基礎、紮實推進,確保各階段專項治理任務的完成。

(四)建章立制,重在長效。福田消防大隊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當前正在開展的“一暢兩會”專項整治活動和“三小”場所專項整治等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要深入剖析“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狀況,創新思路和方法,促進社區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等措施,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長效機制。區政府對工作部署推進得力的,將予以表彰;對工作進展緩慢,成效較差的,予以通報批評。

(五)強化督導,及時反饋。區“城中村”消防專項治理辦公室對各股份公司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要及時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確保各項相關工作落實到位。各股份公司每月2日前要將《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區消防專項治理辦公室,各階段結束後要及時將階段性總結和相應資料上報區消防專項治理辦公室,報送有關材料具體安排詳見附件(聯繫人:符瀛曦,聯繫、傳真電話:82917651)。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2

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隱患治理,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打牢城中村火災防控基礎,特制訂本方案。

一、治理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分步實施”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和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目標

將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納入“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專項規劃和城市發展規劃,按照“先急後緩、邊查邊改、先改後建、健全長效”和“屬地具體實施、行業監管指導”的治理思路,利用三年時間,逐步解決城中村消防安全隱患突出、消防基礎設施欠缺、消防組織不健全等問題,努力實現城中村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逐步提升,羣眾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20xx年底,全市4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綜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7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綜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城中村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計劃。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户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將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列入智慧安防小區建設內容。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分年度掛牌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

(二)開展消防安全“敲門”行動。依託鄉鎮街道、安監辦(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力量,採取敲門入户形式,整合基層監管力量,建立“發現上報、調度處置、跟蹤回訪”工作流程,加大網格員巡查頻次和火災隱患督促整改力度,分組、分片區逐家逐户實施“敲門”行動,集中開展防火巡查和宣傳培訓,重點整治小型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數量不足、安全疏散不暢、防火分隔不到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用火用電不規範等突出問題。(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

(三)嚴查違章搭建。將存在違章建設的城中村建築納入縣區違章建設攻堅行動重點內容,嚴禁各類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城管局、市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

(四)規範出租屋管理。制定出租屋火災風險防範措施。各縣區充分發動公安派出所、基層網格組織,進一步規範出租屋源頭管控。對於既有出租屋,重點糾治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規用火用電等突出問題,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監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範措施。(牽頭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

(五)實施“路改”。加強對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開闢防火通道,將城中村隔離成若干個防火區域,對確實無法開闢防火通道的,應規劃防火帶,加強防火分隔。禁止佔用、堵塞消防車道;改造不符合條件的道路,使其寬度、轉彎半徑、通過高度符合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的要求,確保有若干條可供消防車暢順通行的道路。(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六)實施“水改”。有市政管網的,確保消火栓和消防給水管網全部覆蓋整個城中村;無市政管網的,應在適當位置修建儲水池,並配建鋪設消防給水管網並安裝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滿足消防車吸水需要。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按照“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實施。(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有關部門)

(七)實施“線改”。按照“誰資產誰負責”的原則,規範建築物內外電氣、通信線路敷設,實現強弱電分離,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等違章用電行為。對陳舊老化的電氣、通信線路,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範及時進行改造、更換,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並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有條件的地區應對各類管道、管線進行統一規劃和開挖埋設,實施電線地下敷設。(牽頭部門: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國網淮南供電公司、淮南市安廣網絡公司、中國鐵塔淮南分公司、中國移動淮南分公司、中國電信淮南分公司、中國聯通淮南分公司等有關部門)

(八)實施“氣改”。對於有條件敷設管道燃氣並符合安全規範的,應統籌規劃管道燃氣管網布局,實現管道燃氣入户。對於不具備敷設條件的,採取靈活的供氣方式,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導羣眾安全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淮南中燃燃氣公司等有關部門)

(九)實施“技改”。對體量較大的建築物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消防技術規範標準和管理規定配備室內消火栓、消防卷盤、火災自動滅火和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現階段按國家標準配置確有困難的,可採用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煙感報警等技防改造手段。(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十)加強消防安全組織建設。督促指導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配備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完善網格化管理制度,落實網格化管理要求,推廣居民樓院“樓長制”,推廣運用網格化巡查終端,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按“一樓一檔”、“一院一檔”、“一場所一檔案”要求分別登記建檔。(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十一)推進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城中村抗禦火災水平。(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十二)加強消防宣傳培訓。利用廣播、宣傳欄、微信羣、橫幅標語等,廣泛開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傳。組織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户及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大培訓”,提升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火場緊急避險與自防自救能力。(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各縣區結合實際,成立政府負責、部門實施、社會動員、居民參與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研究制訂“一村一策”治理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組織開展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有計劃、有組織地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宣傳報道,定期曝光一批火災隱患。20xx年6月底前,各縣區要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風險“佈局、建築、設施、線路和管理”五項問題清單和隱患台賬。

(二)集中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1.建強防控基礎。結合實際,以社區、行政村為單位,建立微型消防站,組建志願消防隊,配備“小、靈、巧”的消防車輛,按相應標準配齊消防器材,滿足處置初起火災的需要,有條件的建設小型消防站,通過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檢查,常態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處置撲救初起火災,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6月底前,所有城中村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並投入使用。

2.集中整治攻堅。堅持“精準實施、試點先行、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的治理思路,推廣實施田家庵區舜耕鎮洞山社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經驗,採取先易後難、分步實施方式,實施“路改、水改、線改、氣改、技改”措施,加大消防違法行為整治力度,開展聯合執法,震懾一批消防違法行為。20xx年9月底前,城中村所有經營性場所、出租屋、“三合一”等重點場所全部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中村電動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20xx年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路改”“水改”,城中村消防車通道、建築安全疏散通道滿足基本要求。20xx年5月底前,完成城中村“氣改”,確保用氣安全。20xx年9月底前,完成“線改”“技改”,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消除。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對綜合治理階段工作進行彙總分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成果。不斷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要充分認識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嚴格落實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主要領導負責制,逐步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將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經費納入分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強化工作調度推進,定期通報治理進展,統籌解決難題。

(二)強化聯動合力。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針對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治理。要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及時溝通信息,積極開展聯合檢查和聯合執法,形成強大合力,共同推進工作開展。

(三)深化宣傳教育。要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活動,針對城中村、老舊住宅火災特點,組織發動村(居)委會通過張貼公告、發放宣傳單、廣播、組織義務流動宣傳隊等形式,把消防宣傳深入到社區單位、住宅區,切實提高羣眾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獨居老人、留守兒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嚴格責任追究。市政府適時組織對各縣區治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組織措施不得力、檢查治理走過場的,給予通報批評。凡發生城中村亡人火災和影響大、損失嚴重火災的,嚴格實行問責制和倒查制,對存在瀆職失職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20xx年3月31日前,各縣區將本級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和20xx年任務清單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行動期間,每年11月底,上報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報告(聯繫人:市消防救援支隊,盧晗、吳問坤,電話:6674021,郵箱:)。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確保全鎮火災防控形勢穩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組織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結合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礎條件弱、致災因素多、火災風險高、羣眾意識弱等問題,按照“防、消、宣”一體化思維,進一步完善健全城中村消防工作治理體系,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風險,夯實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遏制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為高標準實現“文明典範”和“兩高兩化”城市建設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

二、治理重點

集中治理城中村的生產經營租住場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等問題隱患。

(一)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搭建臨時房屋;屋頂、圍護結構、房間隔牆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用於租住的建築內設置採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製冷劑的冷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自建房設置居住場所;

(二)“三合一”場所。用於生產、經營的場所,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在室內公共區域、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房間內停放、充電;室外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及其設置的雨棚與建築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影響疏散逃生;

(四)生產經營租住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違規設置影響滅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盜網、廣告牌、鐵柵欄,存在用氣安全隱患或在不符合用氣條件的房屋儲存、使用燃氣。未按照《集美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區自建出租房滅火器材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集安辦〔20xx〕19號)配置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等消防器材;

(五)火源。燭台焚香燒紙、蚊香、煙頭、灶具等風險;

(六)電氣。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或空氣開關、電器線路私搭亂接、過負荷使用等電器隱患;

(七)消防車通道。私家車違規停放、道路施工、佔道經營、線路低垂、架空電線等問題佔用、堵塞城中村主要道路,影響消防車通行;

(八)水源。消火栓建設數量不足或損壞、缺水。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鎮街主責、部門配合”要求,各村(居)、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內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部署、督導檢查、隱患整改、責任追究等工作。

(一)屬地治理責任。鎮消安委辦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層治理體系,加強村(居)、有關部門統籌聯動,明確各方職責任務。要依託鎮消防站和綜合執法辦公室,整合各類執法和網格力量組織開展巡查、檢查,制定整治工作措施,項目化推進落實。各村(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村民防火公約,廣泛張貼宣傳,加強日常入户,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巡查、檢查、安全提示等工作,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並向消防部門報告。

(二)部門治理責任。相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1.專職消防隊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區消防救援大隊組織開展“消防車夜巡”專項行動。

2.派出所負責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

3.村建辦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建設工作。結合自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安全管理。

4.燃氣管理站指導督促開展城中村出租房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5.城管執法中隊負責依法查處城中村內存在安全隱患的新建、改建、擴建違法建(構)築物。

6.市場監管所依職責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7.經濟服務辦配合督促用作餐飲、商場、超市、再生資源回收等場所的整改。

8.衞計口負責指導督促用作醫療衞生機構等場所的整改。

9.安監站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配合各級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10.文化站負責指導督促用作教育系統學校、幼兒園、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歌舞娛樂、公共體育場館、體育彩票銷售等場所的整改。

11.社會事務辦負責指導督促用作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場所的整改。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本行業領域整治範圍內的場所隱患整改工作,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四、治理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按照部署要求,制定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

(二)穩步推進階段(12月31日前)。各村(居)、各部門組織基層力量,有序開展集中排查,建立隱患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期限,督促隱患整改。

(三)集中治理階段(20xx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在前一階段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基層隊伍力量建設,進行實體化運行。各村(居)、各部門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系統單位場所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分級分類推進整改。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各部門梳理總結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問題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機制,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組織排查整治。各村(居)按照《全鎮生產經營租住場所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2號),結合既有掌握情況,對城中村場所開展全面排查登記,掌握基礎信息,開展排查整治,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各村(居)、各有關部門要完善房屋租賃市場準入機制,將消防安全作為出租房屋入市的重要內容,綜合施策,壓實房東、二房東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其投入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二)完善治理體系。黨的二十大召開前,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站實體化運轉,全鎮19個村居依託現有人員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成立“村居消防工作室”,負責統籌轄區內的火災預防、滅火救援、消防宣傳工作。形成鎮有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村(居)有消防工作室的組織架構。按照基層網格劃分,發動網格員等羣防羣治力量開展轄區內顯見性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

(三)突出齊抓共管。各部門依據“三管三必須”原則,全面加強對城中村單位場所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對隱患問題久整不改的要加大處罰力度。按照首批“消防賦權委託執法清單”內容,加強執法人員、執法裝備,完善執法程序。各有關部門針對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三合一”場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充電、滅火器材損壞等行為進行處罰。派出所根據消防部門的委託,按照《廈門市消防管理若干規定》開展相應的行政處罰,規定與上位法存在衝突的,以上位法為準。

(四)創新智慧監管。在城中村單位場所普及安裝獨立煙感報警探測器、電氣火災監測、噴淋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並將信號接入市、區兩級智慧城市平台,如遇警情,可通過手機端將火警信息同步推送給企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房東租客、村(居)消防工作室人員、消防救援人員(消防站、專職隊、微型站),實現“火災早預警、火情早處置”等功能,依託智慧科技手段,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效能。

(五)夯實防控基礎。各村(居)針對城中村居住場所、“三合一”、電動自行車等火災風險突出的問題,在前期開展城中村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集中行動基礎上,常態化開展滅火器、逃生面罩、應急照明、消防水管、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更新工作。推廣“消防保命牆”建設,實現居住場所與生產經營場所實體硬隔離分隔。合理規劃佈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引導羣眾養成安全停放、充電的良好習慣。

(六)開展夜巡行動。專職消防隊配合區消防救援大隊並會同屬地村居“兩委”等消防安全負責人、管理人繼續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夜巡行動”,黨的二十大前完成全鎮城中村消防車通行條件和消防水源專項巡查,實現全覆蓋。以文明城市創建為契機,派出所、交警中隊、城管執法中隊、電力、村(居)要加強對違規停車、佔道經營、私拉亂接電線等問題的整治。專職消防隊、市政園林部門和各村(居)加強對城中村消火栓破損、缺水問題的整改。

(七)深化消防宣傳。深化“全生命週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將消防宣傳融入社會治理力量工作內容,上門入户開展宣傳培訓。推動在各類科普教育館新增消防體驗內容,通過實操,提升宣教效果。上線培訓考試平台,逐人採集信息,檢驗宣傳培訓效果,逐步做到全民覆蓋。各部門宣傳陣地圍繞城中村消防安全特點,強化電動自行車、“三合一”、羣租房等領域火災風險隱患辨識、用火用電用氣安全、初期火災撲救、應急疏散逃生、消防設施器材使用等內容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公益性宣傳。

(八)集中警示曝光。對典型火災案例、拒不整改的火災隱患以及執法案例,各部門要組織媒體進行曝光。對火災隱患曝光活動,要統一媒體曝光口徑,把握輿論監督導向,發現負面輿情及時處置,避免引起社會不良反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深刻認識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排查登記工作,進行綜合治理和羣防羣治,做好隱患整改工作。要整體統籌規劃,統籌文明創建、平安創建等工作,結合房改、水改、電改、路改,同步推進城中村消防基礎設施改造提升。

(二)壓實各方責任。各村(居)、各部門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加強統籌,黨委班子成員要抓好分管領域內的消防工作,推進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各村(居)要落實屬地責任,組織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排查巡查;行業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本行業,本領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工作,降低火災風險。

(三)嚴格檢查執法。各有關部門要形成合力,嚴格執法。對在自查、排查整改中弄虛作假或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單位,要用足用好執法手段,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嚴重違法行為要依法聯合懲戒,採取關停或查封等手段,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要查原因、查責任、查教訓,通過嚴懲事故責任方,達到處理一起、警示一片、規範一方的效果。

(四)開展聯勤聯訓。專職消防隊配合區消防救援大隊加強對多種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的聯勤聯訓和實戰拉動。將多種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納入119指揮平台調度指揮,確保火情處置“接警短、出動快、到場快、救人出水快”,切實發揮“打早打小滅初期”的作用。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4

為深化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根據《廣東省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共廣州市委政法委員會關於印發廣州市20xx年深入推進城中村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政法〔20xx〕18號)和《增城區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增城區城中村消防安全等四個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增消安〔20xx〕1號)部署要求,我街決定20xx年繼續在全街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工作,逐步解決城中村消防安全隱患突出、消防基礎設施欠缺、消防組織不健全等問題,健全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防控水平,有效減少城中村居住類場所和“三小”“三合一”場所火災起數,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成立永寧街城中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永寧街消防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街消安委)相關單位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街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街消安辦>),負責督促指導各單位開展工作,收集圖片、數據、行動情況等資料並彙總上報區消防大隊。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排查階段(20xx年6月30日前)。結合實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開展全面摸排,逐棟建築建立檔案台賬和問題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1月30日前)。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分類別、分區域、分行業開展集中整治,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實行掛牌督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認真總結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效果。

四、治理措施及分工

(一)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條件。按照城中村改造計劃,堅持分類指導、重點突破,將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中村升級改造的主要內容,穩步推進,加強維護管理。結合城中村地區違法建築摸查和拆除工作,實施“路改”,打通消防車通道,加強主要道路管理。實施“水改”,有市政管網的,確保消火栓和消防給水管網全部覆蓋整個城中村;無市政管網的,應在適當位置修建儲水池或儲水塘,並配建鋪設消防給水管網並安裝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滿足消防車或消防車吸水需要。實施“電改”,規範建築物內外電氣線路架設和佈線,實現強弱電分離,改造、更換老舊電氣線路,規範安裝敷設電氣線路和漏電保護裝置。實施“氣改”,對於有條件敷設管道燃氣並符合安全規範的,應統籌規劃管道燃氣管網布局,實現管道燃氣入户。對於不具備敷設條件的,採取靈活的供氣方式,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街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所、城管執法隊綜合執法組、城鄉建設服務中心規劃建設科、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市政管理組、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水務管理組、經濟服務科、綜治維穩和信訪科、永寧供電所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二)開展城中村消防隱患問題整治。結合消防安全“敲門行動”,整合公安派出所、安監、城管、網格員、社區工作人員等基層力量,集中開展防火巡查、檢查,重點整治“三合一”“二合一”“三小”場所、出租屋等場所違規住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用火用電不規範、堵塞或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問題,規範落實出租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降低羣租房火災風險十項措施》,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街經濟服務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城鄉建設服務中心規劃建設科、城管執法隊、綜治維穩和信訪科、專職消防隊、各村(社區)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城中村消防組織和力量建設。督促指導城中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配備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完善網格化管理制度,落實網格化管理要求,推廣居民樓院“樓長制”,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按“一樓一檔”、“一院一檔”、“一場所一檔案”要求分別登記建檔。因地制宜建立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和志願消防隊,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訓練演練和調度指揮,提高初期火災撲救能力。(街消安辦、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綜治維穩和信訪科、專職消防隊、各村(社區)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城中村消防宣傳培訓。督促指導城中村利用廣播、宣傳欄、微信羣、橫幅標語等,廣泛開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傳。以村(社區)為單元,組織小企業主及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大培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全部培訓一遍,提升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火場緊急避險與自防自救能力。有條件的城中村推廣設立體驗式綜合消防教育培訓基地。(街消安辦、永寧派出所、永新派出所、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綜治維穩和信訪科、專職消防隊、各村(社區)等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法,消除隱患。各村(社區)、相關職能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該檢查的單位必須實地檢查到位,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必須督促整改到位,依法實施處罰。相關治理標準可參照《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五清、三通、五設”剛性措施》。

(二)加強統籌,源頭管控。各村(社區)、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的原則,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集中連片火災隱患,制定臨時性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標準,加強日常防範。規劃和自然資源、發改、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在城中村建設規劃、土地使用和建設工程審批、房屋權屬等審批環節中,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嚴格依法審批。

(三)強勢宣傳,營造氛圍。各村(社區)、相關職能部門要改進消防宣傳教育方式方法,結合火災規律特點,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全面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常識,提升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新媒體、電視、廣播、宣傳欄等載體,集中開展典型火災案例警示宣傳,組織新聞媒體曝光火災隱患,發動廣大羣眾舉報投訴火災隱患,形成羣防羣治的濃厚氛圍。

(四)強化督導,跟蹤問效。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將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導致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同時,將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納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各村(社區)、相關職能部門於20xx年9月30日前報送第三季度工作小結,並於20xx年12月20日前報送全年工作總結。工作中好的做法請及時報送。以上文件報送至街消安辦(設在街經濟服務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郵箱:)。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實施方案(通用5篇)5

為有效解決我區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提升城中村抗禦火災能力,樹立城中村內單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整改和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有效改善我區城中村消防安全環境,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城中村”現狀

潘集區現有城中村4處(蘆範社區、楊圩社區、劉圩社區、劉廟社區),人口稠密,建築密集,缺乏消防設施,電線私拉亂接嚴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暢,消防安全管理混亂,抗禦火災整體能力薄弱。這些城中村因其優越的地理區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為城市謀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長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風險,也成為了制約我區公共安全治理的難題。20xx年11月18日,北京大興區西紅門鎮新建村發生一起重大火災,造成19人死亡、8人受傷。此類火災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災案例,分析研究我區“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現狀,如果不盡快治理,極易發生類似羣死羣傷的惡劣事故。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順利開展,區政府成立以區委常委、副區長徐軍林任組長,田集街道辦事處主任李琪、消防大隊大隊長丁陽寧任副組長,建委、規劃、城管、安監、電力、通信、水務、燃氣、公安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城中村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李永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區政府相關部門要迅速行動,成立專門組織機構,召開動員部署會議,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和工作要求,強力推進專項行動。

三、工作目標

(一)摸清隱患,建立底數。組織對城中村公共建築、居民建築現狀進行專題調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對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區分情況,採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學編制實施城中村火災隱患整治的近期、中長期工作規劃。

(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過治理,實現老城區和城中村火災起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數“三下降”目標,遏制亡人和影響大、損失嚴重火災的發生。

(四)建立機制,形成常態。各有關單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明確轄區公安派出所、村(社區)委員會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網絡。分析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研究解決轄區消防工作問題。

四、治理內容

(一)規劃方面。消防安全佈局不合理,無消防車通道或消防車通道被佔用,消防車道寬度不足等影響滅火救援;違章搭建建築,消防疏散通道堵塞;無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間距嚴重不足等問題。

(二)建築方面。房屋耐火等級低,發生火災後易造成火燒連營;安全出口設置不足、設有防盜窗影響人員逃生的“筒子樓”等單體建築;集生產、儲存、經營、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築羣等問題。

(三)設施方面。缺少室內消火栓、滅火器材或室內消火栓、滅火器材失效;缺少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等問題。

(四)線路方面。電氣、通信線路老化、敷設不規範、私拉亂接等問題;電瓶車違規充電等問題。

(五)管理方面。消防組織不健全,村(社區)委員會未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初起火災的及時處置等措施不到位,羣眾消防意識不強,自防自救能力較差等問題。

五、治理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

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成立專門組織機構,召開動員部署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廣泛開展宣傳,強力推進綜合治理。

(二)綜合治理階段(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3月21日)

按照樣板建設、整體推進的步驟,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目標,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分析問題、推動落實、注重實效。綜合治理階段,區政府將根據治理情況,召開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現場會、調度會,適時推進治理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4月20日)

區政府將組織開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專項考評。各有關單位要對綜合治理進行彙總分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六、治理要求

(一)實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加強對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開闢防火通道,將城中村隔離成若干個防火區域,對確實無法開闢防火通道的,應規劃防火帶,加強防火分隔。禁止佔用、堵塞消防車道;改造不符合條件的道路,使其寬度、轉彎半徑以及通過高度符合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的要求,確保有若干條可供消防車暢順通行的道路。

(二)實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給水管網的區域,通行消防車的道路應按國家規定標準建設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車的道路應按每隔50米設置一個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確保消火栓和消防給水管網全面覆蓋城中村。無市政給水管網的區域,應建高位水池或在適當位置修建儲水池,根據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機動泵,鋪設消防給水管網,安裝消火栓或配備消防水帶、水槍;有天然水源的區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滿足消防車吸水需要。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按照“誰使用、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實施。

(三)實施“線改”,保障電氣、通信線路安全。規範建築物內外電氣、通信線路敷設,實現強弱電分離,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等違章用電行為。對陳舊老化的電氣、通信線路,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範及時進行改造、更換,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並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有條件的地區應對各類管道、管線進行統一規劃和開挖埋設,實施電線地下敷設。

(四)實施“氣改”,保障燃氣使用安全。規範城中村燃氣供給使用,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導羣眾安全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嚴禁“九小”場所內違規使用明火。有條件的地區應統籌規劃管道燃氣管網布局,實現管道燃氣入户。

(五)實施“技改”,保障消防設施和裝備。建築物內必須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配備室內消火栓、消防卷盤、火災自動滅火和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現階段按國家標準配置確有困難的,可採用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煙感報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條件的城中村,要根據火災特點,以村(社區)為單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組建志願消防隊,配備“小、靈、巧”的消防車輛,按相應標準配齊消防器材,滿足處置初起火災的需要。

(六)實施規範營業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應與居住場所嚴格分隔,商貿集中區域應劃分商貿、倉儲、物流區域,進行分類管理。生產、儲存、經營集中區域的建築,其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量、寬度、距離等應滿足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相關治理要求。對非營業期間無人員停留和用電需求的場所應實施限時斷電。

七、職責分工

區發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項目立項,在審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時,在項目中必須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內容及規模。

區教育局要對城中村內的中國小、幼兒園及社會辦學等教育機構開展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締。

潘集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要加強對城中村中的網吧、棋牌室等娛樂類場所的檢查和排查。消防大隊要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提出加強消防安全的意見和建議;嚴格實施源頭管控,嚴格按照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範把關審批;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對其他單位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抽查;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予以查處。田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依法對轄區內監管的場所實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檢查中發現城鄉安全佈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應書面報告田集街道辦事處進行掛牌督辦,並跟蹤整改情況。

區財政局要加大對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資金的投入,特別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設施投入,並有計劃列入年度預算管理。

區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隊做好市政消火栓維護和增設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實有數、損壞數、應建數及分佈情況,重點考慮城中村內建設,力爭年內再增設一批市政消火栓,進一步保障城區消防用水。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相關規劃落實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建設用地;已納入城鄉規劃的消防站建設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或佔用。對不符合消防安全、違規建設施工單位,依法予以查處。要開展一次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確保安全措施落實。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隱患,指導和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物業管理範圍內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

區安監局要對城中村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含倉儲)單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點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進行查處;對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建築內的進行排查,必要時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停。

潘集規劃分局要協調有關部門編制消防規劃並納入城鄉總體規劃,保障公共消防設施與其他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對未經規劃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違章建築,函告相關部門依法實施查處;對未依法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的違法建築進行清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關部門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強制拆除;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新的規劃意見,並作為重點抓好落實。聯合相關部門對城鄉消防規劃落實情況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

區城管執法局要對城中村既有違章建築進行排查統計,對違法違章建築,佔道經營、堵塞消防車通道、違規設置户外廣告的違法行為進行清理。

首創水務公司要加強對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及其他供消防車取水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做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設和維護保養。

潘集供電公司要定期對城中村供電設施、線路及電氣設備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測,對一些陳舊老化的電氣線路,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範及時進行改造、更換,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硬質塑料管保護,並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對用電單位和個人超負荷用電、違規拉線接電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及時予以制止;經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電。建設工程竣工後,未經相關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辦理接電手續。對違法投入使用的違章既有建築,依照法定條件、程序中止供電。強化對居民住宅和“九小”場所、出租屋用電安全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的,堅決予以制止。

通信部門要對城中村的通信線路進行檢查,對一些陳舊老化的通信線路,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範及時進行改造、更換,確保線路敷設不影響消防車通行。

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求,落實各級網格負責人職責,組織對所屬城中村開展全面排查,分門別類建立各類場所的基礎台帳,切實摸清隱患底數;組織對網格內的單位和場所實施消防安全動態管理,對“九小”、“三合一”場所、出租屋、既有建築等場所進行重點監管,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住人場所進行集中整治;指導、督促社區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羣眾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宣傳活動,定期組織開展針對性的消防疏散演練。

村(社區)委員會要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自我檢查、自我宣傳、自我管理等羣防羣治工作;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對老城區和城中村內居民樓院(小區)、村組和沿街門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單位、小場所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對轄區違章既有建築進行排查統計並報街道、鎮人民政府備案;建立志願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組織小網格員開展一次入户宣傳,依託社區服務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組織居民羣眾開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災撲救以及逃生常識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和滅火逃生體驗。

物業服務企業要保障服務區域內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負責管理、維護、保養服務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在服務區域內製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和進行消防演練;對服務區域內妨礙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以及破壞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及時制止;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

其他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責,切實抓好本部門、本行業中涉及老城區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單位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關部門、田集街道有關人員參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常設機構。要切實加強領導,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採取堅決果斷措施治理,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行書記、主任負責制,實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進計劃、整改資金“雙落實”。

(二)部門配合,形成合力。各有關單位要針對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治理。要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及時溝通信息,積極開展聯合檢查和聯合執法,形成強大合力,共同推進工作開展。

(三)加強督查,嚴格追究。治理期間,區政府將每季度組織對城中村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組織措施不得力、檢查治理走過場的,給予通報批評。凡發生城中村亡人火災和影響大、損失嚴重火災的,嚴格實行問責制和倒查制,對存在瀆職失職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四)建章立制,羣防羣治。田集街道要組織發動村(社區)為單位組建志願消防隊,配置必備的消防器材,提高羣眾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在最短時間內處置初起火災,把損失降到最低。要指導村(社區)委員會推廣居民樓院“樓長制”,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按“一樓一檔”、“一院一檔”、“一場所一檔案”要求分別登記建檔。完善重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機制,開展城中村建築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對城中村的重大火災隱患,區安委會要掛牌督辦,並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執法,限時整改。在城中村專門設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落實“三人三班”24小時不間斷值守巡查制度。

(五)加強宣傳,提高防範。各有關單位要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七進活動,針對城中村、老住宅火災特點,組織發動村(社區)委員會通過張貼公告、發放宣傳單、廣播、組織義務流動宣傳隊等形式,把消防宣傳深入到社區單位、住宅區,切實提高羣眾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獨居老人、留守兒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田集街道、各有關單位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潘集區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統計表(附件2)請於20xx年5月27日前報區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李永鵬,電話:4973119),專項行動期間,每月5日前上報月度工作簡報和潘集區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彙總表(附件3);20xx年4月20日前上報綜合治理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