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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1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於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淨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户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淨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台、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羣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製《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並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範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彙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後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羣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規範經營秩序、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44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治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範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秩序。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為,嚴肅查處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措施,管控風險、消除隱患,促進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範、有序。

二、職責分工

(一)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準確研判市場需求,科學計劃倉庫儲量,防止盲目進貨,超量儲存。對批發企業倉庫開展全面檢查,核查倉庫安全條件,嚴禁煙花爆竹倉庫超量儲存,嚴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對擅自改變庫房設計、超量儲存、超範圍經營、查沒違規產品與合格產品同庫違規混存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庫房等倉儲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強對零售店(點)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禁煙花爆竹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凡是屬於“兩關閉”“三嚴禁”範圍內的零售店(點),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直至取締。

(二)華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為。負責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

批,嚴肅查處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

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

人員涉及違法運輸行為的,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予以查處。

(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質

量監督抽查,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煙花爆竹安

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把煙花爆竹經營登記註冊關,依

法查處無證照或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鎮交管站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貨運輸車輛和客運的安全監管,從嚴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

三、整治範圍及主要任務

(一)整治範圍

全鎮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超市、街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經營場所;非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主要任務

1、嚴格條件,源頭把好市場準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合理規劃佈局(見附件)。凡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許可證由縣應急局受理、審核、發放;對往年經營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且符合零售許可條件的,經鄉鎮初查後,申請人到縣應急局申請辦理零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2、嚴格執法,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打擊無證、證照過期、冒用或者使用複印、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在集市街道擺攤設點、走街串巷叫賣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在商店、超市、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等場所經營煙花爆竹及農用車輛非法運載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不得店外經營煙花爆竹,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範圍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重點整治零售店是否專店專營、按規定張貼相關安全警示標誌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記等情況;是否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及“三無產品”行為,是否專店經營,經營、儲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內使用明火、電熱水器、小太陽等設備進行取暖,吸煙、收留他人在店內做客、聊天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肅依法查處,該關閉的一律關閉,該整改的一律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全部予以關閉,撤銷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對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整治方式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企業全面自查、監管部門檢查、政府

綜合督查”的方式進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根

據要求制定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並建立隱患台賬。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經營户開展

拉網式督查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户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賬。把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做好動員部署,落實保障措施。

(二)培訓換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全鎮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户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優先保障往年經營户,原則上不新增經營户,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出一進一”的原則;對往年經營户的申請,經應急局審查、核查符合安全條件的,換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整治分組和零售經營户名單另

行通知),聯合開展督查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倒賣轉讓、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對將煙花爆竹領域專項行動進行總結(部署推動、執法檢查、隱患整改、行政處罰等情況),連同專項整治方案於20xx年2月25日前總結報送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要認真研究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重點環節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紮紮實實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各經營户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專項整治,要着力解決煙花爆

竹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突破,不留死角。同時,要

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

宣傳,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發揮羣眾的監督作用,鼓勵羣眾

舉報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合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四)嚴格執法檢查。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通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轉發<定西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辦發〔20xx〕15號)《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16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鄉鎮的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三無產品”、超標違禁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大追責問責。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村、單位,將進行通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3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關於印發《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煙辦〔20xx〕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鯉中街道轄區區域。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2月3日前)。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各社區各部門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3日至3月9日)。各社區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3月9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社區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

(二)鯉中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燬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鯉中工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環保站: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社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並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幹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社區各部門於20xx年4月22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安監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4

為貫徹落實市教體局《安慶市教體系統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噪音擾民、安全隱患等問題,更好地維護廣大羣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通過大力宣傳教育,使《條例》進學校、進班級、進學生家中、進全體教職工、進校內住房,做到家喻户曉,進一步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學生家長規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社會文明新風尚。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整潔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切實保證法律的嚴肅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慶工業學校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揮部,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孫慷擔任指揮長,副校長孫先虹為常務副指揮長,其他領導為副指揮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體系統禁限放辦”),由教務科副科長羅曉輝兼任市禁限放辦主任。建立領導幹部督查指導、各年級、班級、教研組主抓主管、分片包乾的職責體系,形成層層包保、全面覆蓋的網格化管理格局。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校綜合科負責與市教體局簽訂責任書和承諾書,與全體教職工簽訂承諾書,LED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活動,倡議教職員工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2、教務科負責向全體學生及家長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徵文”、“小手牽大手,共創文明城”活動。倡議學生及其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總務科負責《致校園居民一封信》,對校內居住户,要登門入户,開展宣傳,簽訂承諾書。製作懸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牌,校大門口和住房樓前各一塊,於20xx年12月24日前安裝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動員。迅速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認真學習禁限放管理規定,並根據學校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資源,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通過校園網、QQ羣、微信羣、公眾號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發放公開信及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流動宣傳、電子顯示屏、簽名活動、設置永久性禁限放標識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活動,為禁限放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二)開展督導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部門開展重點督導檢查,確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除責令停止燃放外,嚴格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幹部,予以追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具體抓落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嚴格責任落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體系統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科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傳教育。幹部、黨員要帶頭遵守禁限放管理規定,培養綠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職員工要率先垂範,為全體學生家長及校內住房作出表率。要將禁限放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大力倡導講文明、講安全、講環保,使禁限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5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紀昌莊鎮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提高認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專題會學習傳達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禁燃禁放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傳、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幹部包片,並積極與包村幹警聯防聯治,堅持提前謀劃、源頭治理,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懸掛條幅、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村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及時地向廣大羣眾、商户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使羣眾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環保和安全意義,瞭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積極參與禁燃禁放禁燒工作,廣泛提高羣眾的思想認識,倡導文明新風,營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蔘與禁放”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重點管控

全體鎮幹部進行包責任村區域劃分,充實各村兩委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幹部包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成立工作落實組、機動宣傳巡查組,全體班子成員、村幹部根據責任劃分,深入各村不間斷進行巡邏排查,並逐户向村民進行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及後果,不斷加強其禁燃禁放意識,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予以勸導、督促整改。

四、加強監管力度

堅持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等行為進行地毯式排查,堅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原則,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關閉。由鎮應急辦牽頭,聯合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對轄內商户實施全面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行為,嚴肅治理藏匿經營、違規燃放等行為。同時鼓勵羣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拓展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成效,最大限度發揮部門合力,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南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懷化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的防範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

(3)屬地為主,部門配合。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發地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人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4)科學施救,規範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懷化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祕書長及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安監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衞生計生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國資委、市政府新聞辦、市地方海事局、市氣象局、市經信委、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事故牽頭處置部門,由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指揮部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會同相關部門發佈煙花爆竹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准市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貫徹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研究和協調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等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安監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不含港口經營與儲存)事故,協調專業煙花爆竹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市公安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按規定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環保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指導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市衞生計生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衞生防疫工作。

市國資委協調相關市屬企業派出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市質監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產品的質量檢測、質量鑑定和特種設備檢測、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支持。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協調事故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參與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水路運輸的交通管制工作。

市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市經信委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電力、通訊網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指導協調公安消防部隊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2.3專家組

市指揮部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煙花爆竹應急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撐。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彙總並向市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收集、彙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衞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信息發佈及宣傳報道等。

(6)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卹、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後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並報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採取有效預防措施。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後,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採取預警行動。

3.2信息報告

3.2.1報告程序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煙花爆竹企業是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煙花爆竹企業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企業要在事發後1小時內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報事故信息後要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安監局應在事發後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後書面報告。

3.2.2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應儘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複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後邊核實邊續報。

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概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的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並負責處置。

發生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縣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並負責處置。

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市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市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省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出省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國務院和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在報告信息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1)及時瞭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衝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置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羣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誌,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儘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及食物、飲水,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發佈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發佈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5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後,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並宣佈應急結束。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分析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部隊、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衞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事發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醫療衞生保障

事故發生地衞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衞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企業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遲報、謊報、瞞報煙花爆竹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安監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市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7

根據《關於印發xx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函[20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防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增強全市教師、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中心城區各學校要通過組織動員、宣傳教育等措施,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進校園”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師生自覺參與禁燃行動,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標,助推全區禁燃工作上新台階。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成立禁燃工作“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顧問: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學校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宣傳發動(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

重點是抓好“四個一”活動,即:

1、一堂課:安排一堂課,授課內容以禁放煙花爆竹、共創文明城市等為主,並組織學生觀看燃放煙花爆竹帶來傷害的圖片、視頻,加強學生的環保和衞生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衞生文明觀念、環保意識。

2、一封家信:開展以“拒鞭炮、講文明、愛衞生”為主題的.“給家長的一封信”徵文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送優秀徵文5篇參加區級評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優秀文章在《新xx》報上刊登。

3、充分發揮校園宣傳平台辦好一期“禁燃”黑板報,利用校園廣播、電視、大屏幕、校園網站等形式對師生開展宣傳教育。各學校要懸掛“禁燃”宣傳標語、宣傳橫幅。

4、一次演講比賽:開展“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從我做起”演講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拔1名優秀選手參加區級演講,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議書:中心城區各學校做到每位學生髮放一份倡議書,並要求家長在家作本上簽名承諾春節期間不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確保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學校教職工、學生在春節放假期間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積極協助職能部門對學校學生、教職工及其家屬在禁鞭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四、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統一思想,要充分認識“禁燃”工作是為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和保護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保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途徑,是全市人民期盼解決的重要工作,必須抓緊抓好抓實。

2、明確任務。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下設專班具體負責“禁燃”的宣傳、督導工作,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工作方案。

3、明確獎懲。“禁燃”工作納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對工作力度欠缺、工作進度滯後、違反“禁燃”規定被查實的學校(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8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市政府、區管委會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結合全區社會事業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20xx年xx經濟技術開發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中國小校、幼兒園、衞生醫療機構、敬(養)老院、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範圍

區屬各中國小、幼兒園,衞生醫療機構,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

三、組織領導

社會事業局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區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王軍同志任組長,中國小、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局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局與區屬學校、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負責人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中國小、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與教職工、醫護人員簽訂禁放承諾書;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等單位與工作人員、從業者簽訂禁放承諾書。

2.各中國小、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髮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國小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國小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規定》和《通告》的'行為。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後一課”和《寒假至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國小生宣傳教育。

3.各單位要將《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單位顯眼位置。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宣傳口號》。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 “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3.各中國小、公辦幼兒園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將與區局簽訂的《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工作方案,於元月20前報區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9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共xx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於提升市民文明素質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意見》、《xxxx年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xxxx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現結合城管工作特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結合城管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禁放”工作宣傳,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努力實現全面“禁放”工作目標,營造整潔美觀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管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局局長殷瓊任組長、副局長戴尉華任副組長,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和局屬各中心、科室、大隊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領導、統籌全市城管系統“禁放”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組,一把手負責狠抓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發動,強化主體責任。廣泛動員全體職工主動參與“禁放”工作,分別簽訂“禁放”承諾書,同時將主幹道沿街店鋪的市容管理與“禁放”工作相結合,針對不聽勸阻人員及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上報,市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協調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並上報市禁放辦,對處理結果將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嚴格執法,依法取締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要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工作,在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分片分區摸排、清理、查處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結合城管工作,加大“禁放”工作宣傳力度。

1.開展上街入户面對面宣傳。將“禁放”宣傳納入“門前三保”工作,向沿街經營户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等宣傳材料;

2.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宣傳工作,精心製作“禁放”工作宣傳展板,在主要路段設置宣傳諮詢點,向市民宣傳禁放工作,並接受市民的詢問,解答市民的疑問。

3.加強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禁放宣傳”力度。利用城管宣傳車滾動播放《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商業街區設置“禁放”警示標誌;利用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發“禁放”宣傳公益廣告等形式加大宣傳。

(四)建立巡查聯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根據城管工作的.特點,結合全市佔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利用數字化城管平台,加大對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在重點時段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參與轄區禁放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縣(區)城管局務必高度重視,把“禁放”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重點時段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切實將“禁放”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勸導、查處、整改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督落實。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實,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把對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管理作為佔道經營長效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重點加強對重點時段流動攤點和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檢查,並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10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堅決貫徹落實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順利實施,明確任務責任,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青年路街道辦事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朱慶紅,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副組長:盧 勇,派出所所長

成 員:邢 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主任

趙紅磊,巡消防辦主任

石文學,應急辦主任

張軍正,公路所所長

秦普選,物業辦主任

李 軍,執法中隊中隊長

王克旭,派出所副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邢真、趙紅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二)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三)巡消防辦:巡防隊員要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違規行為防控,及時勸導並做好拍照取證;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辦: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的禁放宣傳工作。

(五)公路所:負責做好汽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

(六)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

(七)執法中隊: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利用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電子屏開展不間斷宣傳工作;負責沿街門店佔道、突店經營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物業辦: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九)各村、社區: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巡查、勸阻工作,充分利用LED顯示屏、廣播、宣傳欄、宣傳車等廣泛宣傳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營造良好氛圍。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社區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在主幹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地方懸掛有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廣泛張貼《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和《中牟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充分利用禁放宣傳站、流動宣傳車、LED顯示屏、廣播等播放市、縣禁放有關規定,做到宣傳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在轄區形成一個強烈的.禁放氛圍。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村、社區要與轄區內沿街門店、飯店、商場市場、小區物業等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村組和社區幹部要積極履行禁放職責,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後,要及時制止、勸阻燃放、多方取證、上報公安機關,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排查督導

各相關站所要密切配合,對沿街門店、商場和批發市場等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巡邏、執勤力量,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應急辦、派出所要加強安全檢查和管理,禁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強化值班檢查

20xx年2月11日19時至2月12 日凌晨1時、2月12日6時至8時、2月26日19時至2月27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村組幹部、巡防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控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要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春節期間,派出所、巡消防辦、執法中隊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勸阻、制止和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凡發現違規燃放行為,及時上報。

(五)強化依法打擊

青年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依法進行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可依據有關法規給予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治安拘留處罰。派出所電話:110;執法中隊要加強流動攤販的查處;工商所要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規違法單位的執業執照;應急辦要強化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縣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禁放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同時,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導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羣眾舉報頻繁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11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羣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鬥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羣眾舉報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範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羣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於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並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遊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遊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範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並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後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羣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並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佈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遊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並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紮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遊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於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組幹部包户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户,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佈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製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國小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羣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羣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户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覆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幹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羣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13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羣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範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於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範圍。

1、市城區禁放範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雲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範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範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佈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台、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髮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後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佈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佈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築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遊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紮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七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14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施行以來,市南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進一步鞏固效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廣泛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切實將宣傳工作做到“進樓入户、家喻户曉”,引導市民自覺遵守《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方案

(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活動。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為宣傳月;

2、20xx年2月3日為禁放宣傳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益宣傳。

2、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新聞宣傳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行業領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國小校在放寒假前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活動。

3、街道辦事處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居民、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

4、各部門、街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參與禁放宣傳,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發放“一封信”、倡導建立居民公約等形式進行宣傳,每個社區、廣場、商業區都要有橫幅、有宣傳點、宣傳隊,切實將禁放宣傳工作做到廣泛、全面、無死角。

5、宣傳月期間,各部門、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宣傳形式、主題內容,對轄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商鋪店面,送法上門、發放宣傳材料、簽訂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確保每個社區至少有1個宣傳點、1個宣傳欄、1條橫幅;2月3日“宣傳日”,各街道要組織在人員密集或繁華商業區,至少設置1個宣傳點,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確保禁放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活動結束後將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實效報區安委辦。

(三)要在宣傳月、宣傳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持續增強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營造濃厚輿論聲勢和社會氛圍,使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成為社會新風尚。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15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紮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後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幹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台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羣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築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託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佈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八年級、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餘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並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敍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