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精選8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精選8篇)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温州市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駐温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颱分指揮部和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温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温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衞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遊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枱、温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温州市分行、電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網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温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祕書長任指揮,温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温州航標處、東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温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颱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隻、人員防颱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温州海洋預報台:負責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温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佈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温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温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颱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枱、《温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眾發佈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颱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颱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衞工作。

温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颱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動温州分公司、網通温州市分公司、聯通温州分公司、鐵通温州分公司:確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温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颱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佈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温州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颱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颱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颱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颱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衞生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工地防汛防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築物和附屬設施的分佈情況,及其棲居人員數量、分佈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颱、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棲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颱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係,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

財保温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温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甌江、飛雲江、鰲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游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並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為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禦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佈的颱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將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並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颱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範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户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窪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乾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乾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3.3.2防禦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禦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佈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雲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雲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於4.60米,飛雲江瑞安站高於4.55米,甌江温州站高於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

4.2防範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確定防範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台台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禦工作,下發防禦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禦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禦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和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颱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實施。3、在台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温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並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颱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佈: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佈颱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佈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颱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温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雲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餘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温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餘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範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後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採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後才能發佈;

3、電視台在台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台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委祕書長、市政府祕書長。

主要職責:

1、發佈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温州海洋預報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為市水利局,責任人為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彙總;

2、負責颱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責任人為市委分管紀檢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温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温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衞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農業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信息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彙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核查、彙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枱、温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為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颱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

3、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後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為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温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温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乾旱。

5.1.2中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乾旱。

5.1.3嚴重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乾旱。

5.2防範措施

5.2.1預案啟用標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乾旱,本預案開始啟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禦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後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後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後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後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範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餘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後,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乾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並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乾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乾旱

a、市政府發佈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衞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羣眾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週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週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温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後,要求有關部門採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乾旱時儘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20萬方;低於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5萬方;低於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4樂清鍾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7萬方;低於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於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於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准後實施。

5.4工作內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徵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佈: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佈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別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並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採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電視台在災後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温州歷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温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窪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羣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衞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乾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後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繫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眾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採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後,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幹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作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衞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

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羣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2

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規範化,有效預防洪水和乾旱給我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堅持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對可能發生的災害採取有效的防禦、救災措施;把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學校師生員工安全。

2.學校實行防汛期領導負責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堅持以預防為主,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學校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進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據《水法》、《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並上報教育局備案。

二.防汛應急預案內容

1.當受洪水影響;或氣象台發佈暴雨警報,黔江河水達到警戒水位時,啟動本預案。

2.當暴雨襲擊或市有關部門發佈緊急警報時,學校汛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工作崗位。暴雨和洪水過後,總務部門要及時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

4.當遇到暴風雨襲擊,學校校舍樓房倒塌時,學校應及時把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辦公室,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並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學校根據校內的地質環境、低窪地帶、操嘗校舍和易發生倒塌地方進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時要採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汛期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及從事重大活動

三、組織機構

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為成員的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和情報傳達。

2.組織指揮學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應對極端天氣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3.檢查督促學校做好信息上報,後勤保障、災後自救以及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的工作,嚴防災後發生疫情。

4.保持與氣象台聯繫,瞭解天氣信息,及時反映和上報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制訂切合實際的防汛抗旱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配備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資,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

2.加強對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通過出校刊、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提高全校師生防範災害能力。

3.學校要加強檢查和防範工作,要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對校舍牆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牆,自行車棚,宣傳欄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要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要加強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館、電腦房、實驗室要進行嚴格管理,要特別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防禦通知時,領導小組成員要全部進入臨戰狀態,採取24小時的值班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

2.學校要按上級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學校防汛抗旱小組成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並安排領導帶班,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彙報。

4.學校要組織搶險小組待命、對易受洪澇、雨水浸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的準備。要重新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安全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清除在萌芽狀態。

5.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學校重大災情發生。若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發生重大事故,學校應積極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馬上上報中心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以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損失降到最低。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學校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後,應及早向學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

2.學校應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後校園大掃除。對被俺的校園,及時請區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牆、宣傳欄等,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並抓緊落實維修工作,儘快恢復教學工作。

3.抗災救災後,學校應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併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3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防範學校遇洪澇災害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確保在發生遇洪澇災害事件時,能夠妥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本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學校遇遇洪澇災害事件發生時。

三、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長:鄭老師

副組長:

組員:全體教師

搶險隊:全體教師

信息報送員:王老師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學校的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全面工作;負責災後重新開學工作。防汛領導小組受班竹鄉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並對班竹鄉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負責。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協調我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安排落實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的防汛搶險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學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組長安排的其他防汛搶險工作,並就防汛及搶險工作對組長負責;在組長因事缺位時,代理組長行使職責。

其他人員職責:服從領導小組和領導的指揮,堅守防汛及搶險工作崗位,積極準備搶險物資、機具,踴躍參加搶險,認真完成防汛及搶險的各項任務,並做好信息報送,對學生的疏散及家長的安撫工作。

搶險隊員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不怕犧牲。搶險人員在接到工作指令後,必須迅速、準確到達指定地點,並按指揮員的指令迅速展開搶險工作。

四、防汛監測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監測

主要針對我校的重要設施的安全性的監測工作,校舍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門窗、屋面的維護情況,並將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預案確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為汛期。學校將設立防汛值班室、值班電話,保持上下情況聯繫。汛期值班堅持24小時無間斷值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緊急汛情,災情立即向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防汛值班室電話:

五、預案的啟動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準分為四級:

(一)防汛四級預警信號:

1、學校保持正常值班。

2、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並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3、信息報送員每天堅持向學校報告汛情及處置情況。

(二)防汛三級預警信號:

1、學校進行預警值班狀態。

2、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3、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三)防汛二級預警信號:

1、學校進行警戒值班狀態。

2、防汛領導小組進行待命狀態。

3、搶險隊隊員就地待命。

4、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5、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四)防汛一級預警信號:(出現災情、險情)

1、學校進行緊急狀態。

2、防汛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搶險工作;及時將險情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3、副組長協助好組長搞好搶險工作,並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師負責做好學生的人員疏散工作。

4、搶險隊隊員負責對物資的搶救,儘可能的排除隱患;協助班主任搞好人員疏散的工作。

5、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設施搶救,由防汛小組組長立即報告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聽從上級統一調度、指揮。

六、災後處置程序

1、學校收到“洪澇災害結束”的信息後,防汛小組組員文彥負責災情統計工作,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到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2、及時與衞生防疫部門聯繫,衞生檢查和消毒;

3、如水、電、交通等受災害影響,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

4、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學校進行清理,準備災後正常教育工作的開展。

5、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救,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班主任負責)

七、培訓與演練

學校應針對制定的遇洪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

八、落實責任

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度過汛期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根據縣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預案: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李健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的職責: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檢查工作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周邊單位聯繫協調安排好本校防汛搶險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好防汛工作,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無傷亡。

二、成立防汛搶險隊

隊長:

副隊長:

組員:

三、報警程序

學校值班室→學校校長→學校抗洪領導小組→報告上級部門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度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汛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校舍無塌方。

3.防汛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成員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脱崗、代崗,如遇大雨,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必須到崗。

4.安穩辦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繫。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瞭解學生家庭居住條件尤其是住在偏遠地帶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繫,提高防災意識。

5.防汛搶險隊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每當遇到特大暴雨,都應注意觀察校園及周邊的水位上漲情況。

6.做好避險看護工作,尤其是路遠的學生。汛期期間,視情況可提前放學,遇險情學生在無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的情況下,不能單獨離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⒎隨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及時趕到學校,將學校公物搶運到安全地帶。

五、注意事項

1、抗洪的首要的任務是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救災。

防汛值班電話: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5

為保障師生的健康學習和工作,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完善學校的安全防汛制度,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及班主任

二、應急預警

(一)防汛工作的方針、原則。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和團結協作的原則;

1.做好汛期安全自護教育,在汛期到來前進行一次防汛自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做到不要走低窪路貪玩;不要到塘邊、水溝邊玩;不要到河邊看水;放學後及時回家;不要到河邊、水溝裏抓魚、捉泥鰍。

2.防汛工作,責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長是全校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全班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都有責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發事件,學生不能回家。學生以原有班為單位安排在教室裏,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及時與上級聯繫,統一進行疏散。

4.針對夏季來臨、暴雨、冰雹、颶風增多的現狀,隨時觀測校舍情況,如出現安全隱患,隨時報告,並及時把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二)防汛工作的措施。重大暴雨、冰雹、颶風、洪澇災害發生後,學校防汛辦公室應立即作出如下反應:

1.立即向教育局彙報洪澇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發展的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指揮:校長;報告:分管安全副校長)。

2.儘快提出災害發生地學生撤離的時間、範圍、路線,並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趨勢,經防汛指揮部批准,不定時地發佈災情預報、警報、緊急警報和汛情公報(各級部主任負責指揮,班主任組織學生撤離)。

3.儘快指揮各有關成員單位,按規定的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及時下達有關人力、物力及抗災調度命令。校醫室負責緊急救護工作,政教處、總務處:負責車輛調度,器材物資供應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4.一旦發生災害性事故,領導幹部要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採取正確、有效的方法,抑制災情蔓延,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並報告110、119、120進行營救。(副校長指揮)

5.洪澇災害一旦發生,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責任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要立即到崗到位按照各自的預案開展工作,各部門、要全力以赴,密切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6.洪澇災害發生後,首要任務是搶救受災學生,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器材物資,就地就近組織羣眾自救互救,保全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7.緊急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後,都要抓緊組織恢復供水、供電、交通、通訊等基本生活設施;要迅速安排好住校生的生活用品供應,保學生生活安定;要抓好衞生防疫工作;做到學校恢復上課,恢復教學工作。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時,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脱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寫好突發事故情況彙報,以備查用。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6

為了搞好我校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據《興義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2年全市教育系統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我校防汛抗災工作在教育局、黃草中心校的統一領導下,以減輕學校財產損失,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為目標,積極有效地預防和救援,確保汛期學校安全。

二、成立防汛抗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學校防汛抗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學校安全辦。

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是直接責任人,辦公室及組成人員,負責日常工作,資料上報等工作。

三、防汛抗災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局防汛抗災指揮部門指示精神,全面指揮學校防汛抗災工作國小防汛應急預案國小防汛應急預案。實行防汛抗災責任學校校長負責制,學校校長為防汛抗災安全第一責任人,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抗災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採取有效措施,立足學校,堅持自保、自救,防大災、保安全,確保全校師生汛期安全。

2、組織足夠的防汛物資,根據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分析彙總汛期中水情和災情,為學校防汛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3、負責檢查、監督學校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學校防汛抗災物品的準備;負責做好學校防汛抗災的指導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杜絕人員傷亡國小防汛應急預案默認。

四、防汛抗災工作要求及措施:

1、防汛抗災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渡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及時關注和通知雨情、汛情等情報。做好防汛抗災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汛抗災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

3、防汛期間要保障通訊暢通,班子成員和值班人員做到二十四小時電話暢通。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離崗、脱崗。

4、物資準備:根據本校實際情況,要儲備一定量的防洪抗災物資,如:編織袋、沙石、鍬、手電等國小防汛應急預案國小防汛應急預案。

5、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學校,聽從組長的指揮,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五、具體應急預案

當氣象台發佈暴雨警報時,學校防汛抗災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向老師通知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學校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抗災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抗災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當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學校有關人員到位、到崗,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應及時把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7

為確保我校防汛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教育局的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主要職責

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汛工作研究,落實應急預案各項措施,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緊急方案。

(1)組長總負責,貫徹傳達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指示,研究部署防汛工作;

(2)副組長負責現場管理和應急處置,指導落實防汛措施,協調應急處置行動;在應急情況下,與就近衞生、安全、派出所等部門聯繫進行防汛搶險工作,負責器材的使用、設備的維護等。

(3)各組成人員具體負責防汛物資的準備,防汛設備及人員調配,並現場負責落實及執行組長的各項指令,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負責與教師、家長之間的信息溝通,及時收集與發佈天氣情況;積極配合救援行動,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相關領導,並做好工作紀錄。

(4)所有人員都有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安全、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的義務。

二、預防、預警及響應計劃

1、防汛的預防措施

(1)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密切關注天氣預報和相關汛情信息,儘早發現強對流天氣,預判險情,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彙報。

(2)加強學校用電設備的安全檢測及防護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線路,防止因防汛負重過大而引發火災隱患。

(3)充分利用校內各種渠道進行防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普及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2、防汛的應急響應:

(1)接到上級有關指示或通知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戰備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機房、庫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汛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搶險救災。

3、學校險情處理預案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各種危險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和各種明火,防止防汛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醫院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5)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汛工作,把防汛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7)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8)做好防汛後處理、統計、總結工作。

三、其它

1、進入防汛緊急狀態後,學校防汛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防汛應急行動中,全校師生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幼兒園抗旱應急預案8

為了及時應對洪澇災害,提高我校對暴雨等突發自然災害的快速反應和防汛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汛期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北京市教委,全國婦聯等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依法防汛,把最大程度地保護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類次生、衍生災害,把可能產生的安全風險控制到最低,將因洪澇災害引起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防汛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各部門防汛工作受校防汛指揮部的監督和指導。

(三)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演練,不斷完善組織體系。

(四)堅持因地制宜、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科學組織、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成立中華女子學院防汛應急指揮部,負責汛期學校內部應急防汛工作。

(一)學校防汛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處室組成。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主管後勤副校長擔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後勤物業值班室,負責人由後勤管理處處長擔任。

(二)成員:校辦公室、後勤管理處、宣傳部、保衞部、基建處、工會、學生處、國有資產管理處、教務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及各校區負責人。

(三)主要職責分工

1、總指揮:負責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工作,對我校防汛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學校防汛應急工作,主要負責協調各部門防汛工作,監督檢查防汛應急預案落實情況。

3、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主任在副總指揮的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修改、完善防汛預案,每年對防汛組織機構和防汛物資採購、存放、管理進行定期檢查,協助副總指揮組織搶險和救災工作。

4、成員處室的主要防汛職責

(1)校辦公室職責:在學校總指揮的領導下進行工作。根據北京市教委防汛預警發佈等級和學校防汛形勢嚴重程度,在總指揮授權的情況下,利用學校網絡和手機向防汛指揮部成員發佈防汛預警信息。協同相關部門處理救災事宜的善後工作,完成正、副總指揮安排的其他防汛工作任務。

(2)後勤管理處職責:負責制定學校具體防汛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部署學校汛前防汛準備工作;組織對學校的汛前準備和度汛工作落實情況開展指導、檢查和監督;根據預警信息做出應急響應,組織落實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收集、分析、處理汛期中的有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負責汛期信息上傳下達工作。

(3)宣傳部職責:負責汛期學校防汛宣傳和防汛突發事件對外發布工作。

(4)保衞部職責:負責維護髮生防汛突發公共事件後校園安全工作,及時組織保安隊參加學校防汛工作。

(5)基建處職責:負責學校內基建項目的全面防汛工作。

(6)工會職責: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進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受災職工和困難教工的求助物資的發放,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好善後工作。

(7)學生處職責:組織、指導學生進行防汛自救和避險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災期間的宣傳和思想工作,積極參加學校災後善後工作。

(8)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汛前防汛應急物資裝備、災時防汛物資應急配備和災後學校重建工作中教育教學設備的採購工作。

(9)教務處職責:根據防汛預警等級及實際汛情情況,維護教學秩序,修改汛期課程計劃,根據汛情嚴重等級程度,提出停課等措施。

(10)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職責:根據汛情等級程度對實驗室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防止實驗設施、設備、器材、電源短路和淹損等。

(11)各校區負責人職責:在學校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本分校區的防汛工作。根據本分校區實際汛情,制定防汛預案,採取相應防汛措施,各負其責確保師生和財物安全。

(12)學校防汛救災工作人人有責。其他各部門、院系自行對所屬管轄的單位人員和財產組織防汛、救災,防止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防汛重點部位及物資配備

我校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屯姜莊湖地區,整體處於地勢較低區域,學校總的地形是西北高,南面低,地形高程相差1。6米,公寓區相對較高,主樓及大門口相對較低。因此,綜合考慮,確定以大門口配電分界室、主樓配電室、熱力交換站、教圖樓配電室及熱力站。3號學生公寓地下室及配電室、1號學生公寓地下室、2號學生公寓樓地下室為重點部位。學校應常年配備沙袋、水泵、臨時電源、發電機、雨衣,雨鞋及防汛用照明手電等物資。

四、汛情預警響應

根據市防汛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汛情預警級別的確定。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加以表示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別代表一般、較重、嚴重、特別嚴重四個等級。

(一)藍色汛情預警響應:

1、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正、副總指揮帶班,物業值班人員密切關注,24小時值班、確保信息暢通。

2、嚴格落實學校防汛預案,密切關注汛情動態。

3、如遇假期,要啟動信息傳達機制,將有關信息、通知及時傳達。

(二)黃色汛情預警響應:

1、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正、副總指揮到崗。及時督促、檢查防汛辦公室及防汛隊伍準備到位,根據強降雨發生區域、重點防汛部位及降雨趨勢,詢問實時汛情、險情和災情。各相關部門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置。

2、有關部門加強對臨時建築、在建工地、邊坡基坑、地下工程、危舊房屋等巡查;加固户外裝置,拆除不安全裝置,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提醒在校內從事樓宇清洗、建築施工等高空作業採取專門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暫停作業;通知有關人員做好避險準備。提醒師生儘可能減少外出。

3、物業值班人員要重新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和學校用電安全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4、各有關部門保持信息暢通,及時上報汛情、險情。

(三)橙色汛情預警響應:

1、學校有關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全部上崗到位。

2、防汛辦要利用網絡提醒師生員工儘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墜物傷人等事項;

學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動和室內大型集會。根據汛情發展情況,汛情影響區域內各學校可自行採取全面停課措施,並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防汛應急指揮部備案。

3、學校防汛應急搶險組隊待命,加強安全巡查力度,重點巡查熱力站、配電間、危險品倉庫、圖書館、計算機房、實驗室、學生宿舍、校內高架電線等部位防風、防水、防雷、防漏電等準備工作。

4、校內建設工地按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停止施工,並落實相關安全措施,尤其是對塔吊、腳手架等建設設施進行加固或拆除;校內工地臨房、危棚簡屋等處人員按預案撤離轉移至指定安全地帶。

(四)紅色汛情預警響應:

嚴格落實市教委防汛應急指揮部、市防汛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好各方面力量做好學校內防汛工作。

五、應急結束及善後處置

(一)根據校指揮部的指示,確定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部門及時檢查瞭解受災情況,第一時間向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彙報情況,學校及時向市教委防汛應急指揮部報告受災損失情況。

(二)各部門應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後校園進行大掃除。對受損失較嚴重的門窗、屋面以及操場、圍牆、宣傳欄、自行車棚等,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並逐級上報,抓緊落實儘快恢復教育教學工作。

(三)調查和總結

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要針對防汛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和評估,積累經驗,查找問題,從防汛工作的各個方面特別是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完善防汛應急預案,並按規定將工作總結上報有關部門。

六、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一)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積極參加關於應對防汛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並根據需要對各成員組織相應的教育和培訓活動。

(二)根據市教委防汛應急指揮部的部署開展防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演習、演練。

(三)加強對學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應急避險演練,增強師生應急基本知識、提高應急技能,提高師生員工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七、表彰與懲罰

學校防汛應急指揮部對在防汛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表現突出或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對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或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延誤防汛突發事件處置,造成重大影響的,要會同相關部門,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由後勤管理處編制和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