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熱門】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熱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規範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加強有關人員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方案要求

1.及時發現

2.視情況報告或報警

3.組織力量搶救傷員或滅火

4.保護現場

5.協同相關職能部門處置

6.擬寫書面材料(事情經過)報公司

二、處理原則

1. 保護人員安全第一,控制事態發展。

2.重大情況,第一時間向公安、消防、醫療機關報警,並報公司領導。

3.如有人員傷害,第一時間送醫院治療。

4.快速反應,保護現場。

5.保護及尋找現場目擊證人。

6.到現場後協助工作,協調處理。

7.隔離事發現場,減少影響度。

8.重大事件及時發佈有關信息,安撫人心。

9.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決斷處置。

10.形成書面總結,如能拍攝現場照片,應留照保存。

11.通過日常培訓、演練,提高人員應變能力。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

1.租賃房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1發生刑案處置方案

1.1.1 如犯罪分子正在實施作案時,應採取

A、撥打110報警。

B、通知公司物業部。

C、如有人員傷害,及時將被傷害者送往醫院。

D、公安人員到達後,協助公安人員處理。

E、做好書面記錄,拍攝現場照片,上報公司辦公室。

1.1.2 如果犯罪分子已逃跑,應採取

A、撥打110報警。

B、通知公司物業部。

C、如有人員傷害,及時將被傷害者送往醫院。

D、及時問明涉案人員逃跑方向,如主要特徵、衣着打扮、交通工具、車號等,關注可疑人物。

E、保護現場。

F、公安人員到達後,協助公安人員處理。

G、做好書面記錄,拍攝現場照片,上報公司辦公室。

1.2 發生火警處置方案

1.2.1 發生火災並核實後,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展開自救。

1.2.2 立即撥打火警119,通知公司物業部。

1.2.3 切斷電源、煤氣。

1.2.4 緊急疏散,保持消防通道通暢。

1.2.5 如有人員受傷害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

1.2.6 隔離火災現場,維護周邊秩序。

1.2.7 待消防人員趕到後,積極協助消防隊員滅火。

1.2.8 滅火後清理現場,及時送電,保障正常經營

1.2.9 張貼告示,安撫人心。

1.2.10積極協助警方查找起火原因。

1.2.11拍攝現場照片,做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1.3 觸電事故、煤氣中毒事故處置方案

1.3.1 如遇觸電事故,應採取

A、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用竹或木杆將人體與觸電接觸點分離。

B、立即將傷者送往醫院。

C、查明觸電原因。

D、作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1.3.2 如遇煤氣中毒事件,應採取

A、打開門窗,保持空氣流通。

B、切斷煤氣、電源,注意火源。

C、立即將中毒者送往醫院治療。

D、查明中毒原因。

F、做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1.4 房屋設備、設施原因造成事故處置方案

1.4.1 報告公司物業部。

1.4.2 如有傷者,立即將被傷害者送往醫院治療。

1.4.3 保護現場。

1.4.4 分析調查事故原因。

1.4.5 拍攝好現場照片,做好書面記錄,上報公司辦公室。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羣體上訪、鬥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並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彙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後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衞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後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採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繫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後,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後,立即向“119”報警,並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並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後,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後,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羣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衞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衝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衝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衞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並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衝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鬥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其發生衝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後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鬥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儘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後,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並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衞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髮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並未經批准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遊行、集會、絕食、靜坐、請願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徵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羣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短信、校園網上出現大範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並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羣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羣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羣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羣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信息。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羣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於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並引起聚集,羣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

(3)事件處於可控範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範、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發佈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衞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後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衞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信息,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並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知情人(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衞處初核後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初核的信息進行核查把關並報校領導批准,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信息發佈

1、發佈職責。突發事件有關信息發佈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發佈信息。

2、發佈程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發佈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並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後續發佈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發佈方式。新聞發佈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發佈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佈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授權新聞單位發佈等。

4、發佈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瞭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信息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信息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互聯網動態,及時彙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後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信息後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並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衞處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後續處理工作,並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後,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並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採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後勤集團、集會遊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瞭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並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採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信訪渠道,瞭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覆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後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後,應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後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採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後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衞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並於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並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衞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後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髮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衞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衞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向學院分管領導彙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瞭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並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並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後,應立即開展滅火,並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衞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衞部(處)、後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並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並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衞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後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後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後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演練目的意義

針對當前新全球新冠肺炎傳染病防控形勢日趨嚴峻,為完善和健全分工明確、通力合作的聯防聯控機制,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局文件精神,有效預防和積極應對傳染病的發生,適應傳染病發生時的應急救援的需要,提高應對突發新冠肺炎疫情事故的指揮協調、快速反應、高效處置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促進學校防控和救治工作的科學化、標準化、程序化。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切實提高全員防控能力,有效阻止傳染病的傳染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開展,特舉行疫情防控應急演練。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引導員:

值班領導:

隔離室觀察人員:

校門口測温組:

物資負責人:

消毒組:

疫情報告負責人:

疫情演練監督負責人:

疫情演練信息上報人員:

三、演練策劃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參演的人員;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係;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都應佩戴好口罩,相關人員穿戴好隔離服、防護服等服裝。

1.演習人員

按該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規定所有內部應急組織和人員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排查救助疑是病人,及時上報;保護公眾安全健康;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於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並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病員:

五、演練地點時間

時間:20xx年xx月xx日上午8:30分

地點:校門口隔離室前、隔離室中、國中教學樓及校園其他防控部位。

觀摩人員:所有參演人員。

六、演練內容

(一)學生佩戴在校門專用通道測量體温,前後相鄰兩個間隔一米,有序在校門口排隊。在校門口體温監測點發現某學生體温異常或有呼吸道疾病症狀。

演練流程一:

步驟:

1.當高三(1)某個學生經測温設備初次篩查,發現測得此名學生體温38.2攝氏度。此時立刻終止其他學生測温。值班主任範育權立即將情況報告給當天值班領導張雨。

2.值班領導**指示另一位穿戴好防護裝備主任將該同學帶到應急隔離室,同時專業消毒人員對測温通道、此學生到隔離室的途徑路線及時噴灑消毒液。

3.保健老師**用水銀温度計對該學生二次體温檢測,詢問當前身體狀況、近期行程狀況(有無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途經史或有確診、疑似病例接觸史),並在《校園疫情突發情況登記表》記錄。

4.經過5分鐘,測温顯示該學生體温為38.2,值班主任範育權立即報告值班領導**,**校長立即聯繫鄉鎮疫情防控處置機構,派救護車來學校,聯繫總務處安排人員消毒,聯繫家長到定點醫院。

5.總務處指派消毒人員對校門口相關區域、隔離室、相關物品進行消毒。並對一次性防護服、口罩等進行消毒,裝入專用垃圾袋,防止病毒再次傳播。

6.班主任黃波對該名學生情況登記並上報因病缺課記錄。

7.疫情上報負責人汪仁奎上報縣教育局。

演練流程二:

步驟:

1.消毒藥水的正確配兑。由後勤老師、師傅演示。對每升濃度250--500毫克的次氯酸鈉消毒液按1:100(1升消毒液兑水100升)。濃度75%的消毒用酒精不能再兑水稀釋。

2.參觀學校洗手池。

3.參觀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室

演練流程三:

開學後,老師上課中發現疑似疫情者,我們學校作出以下應對演練措施。

步驟:

1.在上課時發現一名學生高燒、咳嗽,立即聯繫班主任李佔雲。xx老師同時穩定班級秩序,帶領班級其他同學轉移至指定教室上課。

2.班主任即刻帶領該學生至原行政樓一樓最東邊的隔離室。保健老師張慧用水銀温度計對該生二次體温檢測,發現體温仍然異常,咳嗽不止,詢問當前身體狀況、近期行程狀況(有無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途經史或有確診、疑似病例接觸史),並在《校園疫情突發情況登記表》作詳細記錄。

3.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疑似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當天值班領導張雨立即聯繫鄉鎮疫情防控處置機構,派救護車來學校,聯繫總務處安排人員消毒,聯繫家長到定點醫院。

4.現場副組長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5.現場消毒組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宿舍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由隔離室觀察人員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6.如傳傳染病、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政府和教育部門,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

7.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切實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做好“五一”長假期間的市場安全和人員安全工作,確保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反應迅速,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係指涉及

1、市場安全與穩定;

2、重大疫情、災情;

3、重大臨時性市場監管任務;

4、本系統人員穩定;

5、其它與本系統職能有關的重要任務等方面內容。

二、 在整個“五一”長假期間,全體人員“放假不放人”,並隨時保障聯繫暢通,一旦發生上述突發事項,全體人員都要無條件服從安排,不得延誤。

三、 為確保工作到位,成立領導組和應急小分隊:

組 長:潘京宜

副組長:趙東坡 胡來虎 陳雲毅 高建中 焦平義

成 員:各股長、所長

應急小分隊:孫學龍(隊長)馬恩科 王晉予 劉康敏 陳建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一、建立學校處置突發事件的指揮機構(指揮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有副校長及治安辦負責人、學校總值勤。

二、成立處置突發事件的骨幹隊伍,主要成員有三大處負責人、值勤人員和校衞隊保安。

三、處置突發事件的措施:

遇到突發事件或險情,要沉着應對,做好下列工作。

1、首先控制事態,穩定局面,組織學生脱離危險。

2、指揮小組緊急磋商,針對實情,採取相關措施。

3、在學校領導的指揮下,處置突發事件的骨幹人員迅速到場,維持秩序,控制局面。

4、向公安部門緊急報警,如有傷亡,除現場護理救治外,立即向120求助。

5、現場及時向教育局領導、局值班室彙報情況。

6、配合公安執法部門和市教育局主管部門做好事件的調查、取證、處理及善後等相關工作。

7、寫出事件報告,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實。

8、根據事件發生的`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應負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教師路隊護送責任制》、《學生安全包保責任制》、《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誠

副組長:吳紅秀廖落華盧興國

江奇峯

成員:李佳麗雷冰晶楊明珠趙詠琴孔維香吳小紅萬風紅邱娟何旺平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值日人員,早上7:30到校,中午1:3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

交通事故,由值日人員負責處理,一邊把學生送往醫院,一邊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和科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兩路縱隊,做到排隊一條線到家。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學生幹部看護,行政值日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行政值日人員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學校領導、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行政值日人員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值日人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班主任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值日人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課間操、集會以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學生安全包保責任教師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學校行政值日人員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衞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衞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板報、生命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適用範圍和事件分級

(一)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糧食僅指原糧,適用於全縣境內的糧食在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等環節,因黴變、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等因素,導致糧食衞生安全指標不合格,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或羣體性人體健康損害,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二)事件分級根據糧食質量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將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和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1.特別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2.重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質量不合格糧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3.較大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4.一般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遺留永久性嚴重健康損害,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縣局成立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局黨組書記、局長任指揮長,局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局辦公室、人事股、紀審股、會統股、業務股、儲備糧管理中心、監督檢查股主要負責人任成員。局機關各科室和直屬各單位均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一室四組,即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公室)和現場處置組、技術支持組、監督檢查組、綜合保障組。

(二)主要職責1.應急指揮部。啟動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解除應急處置狀態;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對參與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意見。2.應急辦公室。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決策,組織、協調、監督落實本預案;收集和分析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提出啟動、處置、解除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建議。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3.現場處置組。對突發事件發生場所進行調查和檢查,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現場處置組由局人事股、地儲糧管理中心組成,地儲糧管理中心牽頭。4.技術支持組。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事件調查;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對抽取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樣品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對確定存在問題的糧食提出處理意見。技術支持組由局業務股、會統股組成,業務股牽頭。5.監督檢查組。負責調查已經過具備法定資質的質檢機構鑑定存在問題的糧食來源、流向和數量,依法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召回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儲存、運輸、加工等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組由局監督檢查股、紀審股組成,監督檢查股牽頭。6.綜合保障組。做好應急車輛調度、通信、物資供應等保障工作;彙總有關信息,並通過應急指揮部統一對外發布信息;協調新聞媒體配合事件處置,引導輿論導向,消除羣眾疑慮,綜合保障組由局辦公室負責。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全力配合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如有必要,應急指揮部有權徵用各成員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

三、應急程序

(一)事件報告及前期處置縣局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接糧食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後,應急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檢查,並封存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控制好現場,瞭解和初步評估事件狀態,同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二)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依據現場評估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三)下達處置指令根據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應急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工作組趕赴現場,並按照分工職責開展工作。

(四)實施應急處置各工作組到達現場後,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若遇有新情況,要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以便及時調整工作方案。

(五)終止應急處置各工作組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嚮應急辦公室報告。經應急辦公室確認應急處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後,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處置結束指令。

(六)調查和恢復重建現場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指揮部應組織對事件原因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應的監管和處置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處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1.立即進行現場檢查,封存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糧食,並抽樣送檢。2.追查問題糧食的來源、去向和數量,及時將情況通報市糧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辦、工商、衞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3.責令有關企業召回存在問題的糧食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事件進一步擴大。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員救治。

(二)重大事故1.實施一般事件和較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應急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協調處置有關問題。3.聯繫新聞媒體,通過應急指揮部發布有關信息,告知公眾事件情況,消除恐慌情緒。4.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檢查,對質量問題涉及地區的糧食經營、加工企業進行檢查,第一時間封存問題糧食。5.配合公安,監察等部門對責任單位、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件處理情況。

(三)特別重大事件1.實施重大事件的處置措施。2.責令存在問題的糧食經營企業立即停業,全力追回售出的問題糧食。3.安排抽驗人員隨時檢驗或送檢樣品。4.報告並經縣政府同意,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全社會通報事件有關情況,發佈消費警示,防止問題糧食擴散。5.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糧食質量問題專項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問題的糧食。

五、附則

(一)責任追究和獎勵對不按照本預案要求,不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不執行或違背應急指揮部指令、玩忽職守、瀆職失職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並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應對和處置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完成任務出色、為有效制止糧食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擴大蔓延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預案管理和更新本預案由縣糧食局制定,並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隨着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結合實施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相應修改和補充。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有關學校安全管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控工作

1、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事件,如由心理原因引發的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羣毆事件,學生重大失竊事件,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件,學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加強學生的日常教育工作,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增強師生的處理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3、組織多層次的預警體系,在各班級設立信息員,建立信息反饋系統,與班主任、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管理人員組成暢通的信息網絡,及時反映各種突發事件的信息。

4、強化管理、增強責任心,各級管理人員加強檢查力度,規範檢查內容,及時發現、處理隱患。

5、完善學生心理諮詢工作,對重點學生進行預控。

6、嚴格學生請、銷假制度。

7、加強學生用餐管理,嚴禁學生叫外賣,加大學生食堂的檢查工作。

二、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的處理

(1)學生髮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員除立即實施救治外,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也可直接向學校值班領導、分管德育領導、分管理安全領導或者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獲悉情況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校醫室或市區醫院,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同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組織人員對事件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自殺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後,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後,應立即向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彙報,同時及時在學生中進行調查瞭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班主任應該將情況向學校彙報,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學生打架或羣毆事件的處理

(1)學生髮生小範圍衝突、打架情況,知情人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發生學生羣毆事件,知情人員應首先立即報告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同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在獲悉情況後,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校醫室或市區醫院診治。同時班主任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彙報。

(3)對大規模學生羣毆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獲悉情況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4)發生學生傷亡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儘早向目擊者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查清事件原因和經過,對於重大事件還應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

4、重大失竊事件的處理

(1)學生髮生重大失竊事件後,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安全辦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配合學校開展調查取證工作,並做好失竊學生的穩定工作。

5、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獲悉情況應向學校主要領導彙報,並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6、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後,應立即開展滅火,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報告。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獲悉情況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導現場進行滅火。當火情嚴重無法自行撲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打開消防通道,疏散學生,隔離電源,力爭將損失減到最低。

7、學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的處理

(1)學生髮生突發性急病或食物中毒後,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

(2)班主任或年級主任、德育處、安全辦問明情況後,應立即與校醫室取得聯繫,迅速組織人員將患者送至校醫室救治或派車送至市區醫院,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3)如發生重大急病以至涉及生命危險的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如發現學生中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或大面積食物中毒事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除立即與醫院取得聯繫外,還應及早採取隔離等措施。

8、心理援助與危機干預處理預案

(1)學校應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針對存有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建立定期約見制。

(2)學校對心理疾病嚴重的學生應向學校心理健康指導中心進行個別諮詢或聯繫轉介到相關機構或醫療單位。

(3)對於有過激行為(如自殺)、突發精神障礙的個體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校園穩定的危機情況,學校應及時與學校心理援助部門聯繫,並通知學生家長。

三、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四、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五、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校長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保障我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提高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意識和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訂本單位培訓方案。

一、培訓目的

(一)通過培訓,使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瞭解並熟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全面提升我單位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基礎知識和依法經營意識。

(二)對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等內容的培訓,強化單位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位,加強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識、自律意識、誠信意識,增強食品安全知識水平和操作技能,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三)食品安全的專業知識,包括:食品標準;食品污染及其預防控制措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預防;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技能;廚房、環境、設備以及食品採購、儲存、加工、烹製過程的衞生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的個人衞生要求等。

二、培訓安排

(一)培訓對象:我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相關食品從業人員。

(二)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範》、《餐飲服務食品採購索證標管理規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

(三)培訓時間全年不少於40小時。

(四)培訓方式

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授課,準備授課內容,發放學習資料。

(五)培訓考核

每期培訓結束後參加人員簽字,由我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對員工進行考核並建檔。

三、餐飲服務質量管控制度

1、餐飲服務質量管控指在找出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採取一定的措施,在原有基礎上達到改進和提高服務質量的目的。

2、餐飲部門定期組織餐飲領班以上管理人員對餐飲服務各個環節進行服務質量檢查。

3、餐飲經理應採取定期或隨時抽查的方式對餐飲服務各個部門在開餐過程中的服務質量進行質量檢查。

4、聘請相關專家對餐飲服務質量進行不定期暗訪檢查。

5、檢查內容以餐廳衞生、設備保養、採購查驗、台賬記錄、服務技能、工作態度、工作規範、服務程序、業務知識、投訴意見等為主。

6、檢查方法:設計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標準,分別對餐廳主管、領班、廚師長等進行工作情況考核。

7、對檢查結果進行認真記錄,對有關嚴重違紀等事項進行公開處理並公佈處理結果。

8、對檢查出的質量問題,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並限期改正。

9、檢查者必須認真負責、實事求是、處事公正。考核評分表由專人進行統計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情況分析報告,報餐飲部經理審閲。

四、餐飲服務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制度

1、從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適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累計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小時。

4、新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核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五、食品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1、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實際,制定本制度。

2、員工食堂依法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經營範圍與條件設施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3、食品製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4、建立健全的食品採購索證和台帳制度,索證索票齊全。

六、注重環境衞生管理,做好場地的清潔工作。

1、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店的經營工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2、明確員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3、適用範圍:員工食堂全體員工、採購加工各環節均適用本制度。

4、員工食堂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員工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員工食堂主管為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切實加強實驗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我校2013年實驗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二、主要職責

(一)組長負責部署、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向縣鎮有關領導報告重大事宜。

(二)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組員應熟悉預案,堅守崗位,遇有突發事件要正確判斷,及時報告、恰當處理,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考場發生火災,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自行撲救或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起火方位、燃燒物的性質、火勢蔓延情況、人員被困情況、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點大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並迅速向校內主考報告,再由主考向縣考務辦報告,同時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搶救。

2、學生在進行實驗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由主任監考協同監考員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組織好學生有序撤離考場;主任監考要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電話。

3、如果是腐蝕性試劑引起的火災,除鹽酸、硫化鈉、硫化鉀、鹼類、有機酸等可採取用霧狀水滅火外,其它品種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幹沙土、二氧化碳用於滅火,且撲救人員應配備防護用品。

(三)考試過程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中,因腐蝕性化學試劑引起傷害,主任監考應及時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醫務人員和實驗員,採取以下措施:先將被侵蝕的衣服脱去,如果眼睛或皮膚腐蝕可用清水沖洗,保持濕潤,絕對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傷勢擴大,嚴重者撥打“120”求救。如果是在製取氣體實驗中,因試管質量差或考生操作不當,引起試管爆炸考生被傷害,主任監考應立即報告,由醫務人員妥善處理。視傷情撥打“120”求救電話,送醫院救治。

(四)考場內空氣有異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過程中,特別是化學實驗易散發有害氣體,如果通風條件差,易導致空氣出現異味,使人產生頭痛、嘔吐等症狀,直接影響考試的順利進行。各考點在考試前,對考場的通風設備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認真整改。如果發現場內空氣質量差,主任監考應儘快查明空氣污染原因,及時採取有針對性措施,或打開窗户,或調整實驗室內的排風設施,把有害氣體排出,保持場內外空氣對流暢通。

(五)涉考人員多人生病的處置

涉考人員中若有多人患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跡象的疾病,應及時向值班醫生報告。醫生通過詢問病史和檢查,初步確定是否為食物中毒。若初診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現類似症狀,一是向主考報告,並由主考向考區領導報告;二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立即展開救治,向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儘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三是對炊事人員、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進行檢驗,查明病源,進行消毒隔離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採取衞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擴散。

(六)其他問題的處置

如遇監考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受到恐嚇或人身威脅、集體舞弊、考場秩序混亂失控、重大不測事件等,在採取有效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機制,各相關科室緊密配合,穩慎對待,妥善處理,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害

所有考務人員要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保護考生的生命安全,維護考試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規範應急管理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努力將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確引導,沉着應對

加強宣傳教育,及時發佈準確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慎用強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強培訓演練工作,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做到正確判斷,科學決策,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突發事件的報告及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遇到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即報告園長,同時報告主管單位領導。

2.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本着“先救治、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保衞好幼兒園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件現場保護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事件現場,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嚴肅處分。

幼兒園意外骨折處理預案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骨折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痛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園長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骨折需要休息的時間很長,作為教師要通過不同的形式經常與家長和孩子取得溝通,表達關心。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脱臼處理預案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脱臼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保健醫生和老師迅速並妥善地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已取得家長的配合。

4.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脱臼有習慣性的,作為教師在帶幼兒户外活動時,要特別注意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

3.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意外挫傷、扭傷、皮外傷的處理預案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小外傷的情況。比如:挫傷、扭傷、皮外傷等。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原則: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緊急處理措施: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大夫,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血、止腫、止痛處理。

2.同時由另外一位教師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確定要不要通知家長。屬於輕微的擦傷、皮外傷,經過保健醫生處理後,無大礙,可以不通知家長。留在班上給予特別關照,下午詳細向家長反饋情況。

4.嚴重者保健大夫和老師迅速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以取得家長的配合。

5.根據醫生的建議,確定留院觀察還是回家休息。

三、善後工作: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園方和家長填寫有關事故紀錄表格,以備查檔。

幼兒園幼兒意外燙傷的應急預案

1.及時治療;當幼兒發生燙傷事故後,作為我們老師不應驚惶失措,不應先考慮責任問題,而應該先對燙傷處進行降温處理,在照顧好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及保健醫生,保健醫生應立即查看傷情,並視具體情況採取措施及時救治,如果傷情較為嚴重,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在救治過程中,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應遵照醫生的建議,為幼兒做一些相關的檢查治療,家長趕到後,如實地將檢查結果、病例和治療過程情況交代給家長。檢查病歷應保留在幼兒園存檔。

2.及時溝通;事故發生後,應儘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進行溝通。在説明事情發生的過程時,不能強詞奪理、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的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為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反思、調整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3.及時家訪;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於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我們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當班老師、班主任、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瞭解、關心幼兒的傷情,並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説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此事的共識。

幼兒園午睡幼兒發燒、抽風應急預案

幼兒體温調節功能尚不成熟,在過分保暖、患感染性疾病或在炎熱的夏天喂水不足時,均可引起發燒,發燒過高還可引起抽風。當值班教師要半小時巡視一次,對吃藥幼兒要注意病情變化,有無新的症狀出現。發現幼兒發燒時,應根據病兒情況立即給予應急處理:

1.立即給病兒測量體温,觀察其病情。

2.病兒體温在38度以下時,要注意體温情況,每小時測一次體温。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多喝水即可。

3.病兒體温在38-39度之間時,帶班教師要電話通知保健醫生,保健大夫根據病兒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家長。帶班教師用涼水浸透毛巾敷於病兒額頭,反覆替換降温;或將熱水袋裝滿涼水,枕於病兒頭下降温;或將病兒被子打開,通過皮膚散熱降温。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各科、室、圖書館、實驗室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經常對本部位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要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保衞科每年組織一次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滅火演練。

2、圖書閲覽室、電子閲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電教中心、實驗室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二、應急處理: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下達疏散警報,報告119火警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教育局。

2、疏散組迅速組織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3、後勤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油漆、衣物起火應用乾粉滅火器撲救;電器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氣體類滅火器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安全防護及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疏散現場師生。

②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③後勤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應按照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並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④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

五、現場保護

滅火戰鬥結束後,警戒保衞組要派專人對着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並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峯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衞生及危害人民羣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峯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衞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一分隊隊長;聯繫電話:二分隊隊長。聯繫電話:;同時組建應急信息及後勤保障小組,組長:;聯繫電話:

三、聯動單位聯繫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後備運力6台,102座,

(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