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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篇1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對全省中國小幼兒園建築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火災隱患檢查、整治,進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國小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全力推動全省中國小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努力提升廣大師生自防自救能力,確保我省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整治範圍

全省所有的中國小幼兒園的校舍建築。排查範圍以教育部門前期排查的數據為準。檢查整治內容: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檢查評估

對照《幼兒園基本消防安全條件》(見附件),對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估,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二)中國小校校舍建築消防設施

1、校舍建築的耐火等級是否符合規範要求;食堂操作間、可燃氣體液體儲存間、鍋爐房、配電室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位是否與其他部位按規定進行分隔。

2、校舍建築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和設置方式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門的開啟方向是否正確。

3、校舍建築是否按照技術規範要求設置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標誌、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實定期檢測制度。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據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門組成的`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聯合檢查、執法工作機制,迅速動員部署開展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由教育部門提供中國小幼兒園名冊,消防、教育等部門依據名冊逐校聯合開展檢查,並登記造冊,健全台帳。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由消防部門提出整改意見,確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門負責督促隱患單位整改落實。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對於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教育部門要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並逐級彙總上報。對短期內難以落實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國小幼兒園採取臨時調整校舍、減少集中人員、分流辦學和加強現場看護等有效措施,防止發生羣死羣傷火災事故。通過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國小幼兒園都按技術規範要求配齊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並確保其完好有效。無證民辦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落實無證民辦幼兒園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xx〕2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廣大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和社會穩定。各級消防、教育部門要從講政治高度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檢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作,全面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職責,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將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每個單位、落實到每一格部門,紮實推進工作落實到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確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強協作,形成部門執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將中國小幼兒園校舍的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關鍵性問題列為監督檢查重點;要增強服務意識,選派技術骨幹,主動上門服務,指導中國小幼兒園制定整改方案;檢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請示、多彙報,慎用罰款、查封、強制執行等執法手段。對存在火災隱患,但積極予以整改的單位,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行政處罰,支持單位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各級教育部門要依法履行主管單位職責,充分利用行政職能,協調整改資金,落實整改責任,督促中國小幼兒園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無證辦園的現象,要統籌協調,綜合考慮消防、衞生的意見和社會需求,疏堵結合,妥善解決無證幼兒園的問題。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園安全長效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研究鞏固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提請當地政府將中國小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牆”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着力推動轄區內的中國小幼兒園教職員工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建設,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師安全教育體系和課堂教育,針對不同對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推動中國小幼兒園制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四個一”制度:即結合實際,建立白天以教學區域、夜間以學生宿舍為重點防範區域,以用火用電管理、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疏散條件為主要檢查內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園巡查隊伍;制訂一份科學實用的應急滅火救援和疏散預案;每年組織一次師生逃生演練,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開展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有關情況由設區市消防支隊和教育局彙總後分別於9月10日前報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的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進全市“清剿火患”戰役,全面排查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排查為抓手,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深入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明確消防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堅決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確保我市學校、幼兒園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沈慶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建莊、市教育局副調研員池登學、市消防支隊支隊長王世新為副組長的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相關責任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邢柯楓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加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努力達到“五個百分之百、三個大幅提升”的目標,即轄區內學校、幼兒園排查一遍,單位檢查率達到100%;學校、幼兒園“重點”部位必查一遍,“重點”部位檢查率達到100%;督促學校、幼兒園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率達到100%;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消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宣傳教育提示率達到100%;對學校、幼兒園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依法予以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率達到100%。實現校園消防安全環境大幅提升、校園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園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大幅提升,有效預防校園火災的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的持續平穩。

四、檢查內容

1.消防工作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是否成立;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是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

2.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是否落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是否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實;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制度是否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否落實。

3.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有效;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專項檢查行動方案,對專項檢查行動進行動員和部署,明確檢查內容,明確整治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各單位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二)排查整治(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教育、公安、消防、安監、文化、衞生等職能部門,充分發動鄉鎮、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數,依法從嚴整治。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銷案。期間,市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總結驗收(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20日)。市政府將對全市學校、幼兒園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驗收總結,對專項檢查行動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充分認識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標準,以超常的工作舉措,全面加強學校幼兒園火災防控工作,堅決整治消除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堅決杜絕校園亡人火災事故,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市政府將嚴格依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實行隱患追究、過程追究、頂格追究。學校、幼兒園凡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市政府將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並對所在轄區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決。

(三)加大投入,嚴查隱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盯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做到隱患不消除,督促不放鬆。各級政府、教育部門要加大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切實改善單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技術服務,幫助單位制定、優化整改方案,切實加快整改進度,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四)創新形式,提升素質。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實施校園消防宣傳櫥窗和標語工程,督促學校、幼兒園新增一批消防宣傳櫥窗和宣傳標語,在校園內部營造濃厚的消防宣傳氛圍;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月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幼兒園教學和培訓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師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四個能力”建設的指導,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責任;要組織消防宣傳小分隊、消防宣傳車進校園,開展面對面、零距離的消防宣傳教育,有效提高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實在校園中培養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專項檢查期間,各地要認真填寫《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每週五上午12時前上報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專項檢查行動總結於20xx年2月20日前上報。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篇3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民辦中國小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辦中國小、幼兒園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混亂缺失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範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切實維護校園消防安全穩定,根據《全區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廳發【2021】27號)和《防城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防區安委辦發〔2020〕25號)等文件要求,區教科局、區建管局和區消防救援大隊決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民辦中國小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安全發展實際,落實民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災隱患,防範化解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和長效機制,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營造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特成立民辦中國小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三、治理範圍及內容

(一)治理重點

民辦中國小校、幼兒園、幼兒看護點(以下簡稱學校)。

(二)重點治理內容及標準

(1)學校所屬各建築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竣工後建設工程消防是否通過驗收或備案;

(2)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機制,明確責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佈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宣傳教育培訓計劃,並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和消防教育培訓(至少每學期演練1次,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於4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

(4)校內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並保持暢通,三層及三層以上窗户上是否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建築三層以下設置窗户防護網的,防護網上是否設置滿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裝置以及輔助疏散設施;

(5)是否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要求設置消防設施並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採用夾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鋼夾心板搭建臨時建築物;

(7)住宿區域是否存在私接亂拉電線,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等行為,違規使用液化氣、酒精爐、電爐等灶具的行為;

(8)飯堂是否存在廚房與住宿同在一建築,或在同一建築內是否採用有效防火隔離措施,廚房內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學校牀位數在1500張以上的學校和牀位數300張以上的幼兒園是否每年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安全評估機構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災危險源、建(構)築防火性能、消防設施運行和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等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估;

(10)學校設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是否取得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上崗,且總人數不應少於6人,每班不少於2人;

(11)中國小校及大型以上幼兒園(10個班以上(含10個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並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滅火應急防護裝備;

(12)是否符合其他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行業標準。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改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工作責任體系機制,認真對照治理內容、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檢查台賬,及時整改消除隱患,確保校園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階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門要落實常態化監督檢查和定期聯合檢查,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的指導幫扶,切實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違法行為要強化執法,凡涉及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由消防救援部門函報應急部門提請區政府掛牌督辦或開展部門聯合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同時,各學校要主動參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考評標準》(附件)開展創建自評,自評分數達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區教科局聯合評估組申報。

(三)總結驗收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對申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的民辦中國小、幼兒園開展評估認定,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各學校要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長效機制,對於獲評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並視情開展表彰和推廣,以點帶面促進全區各民辦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務分工

(一)嚴把審批關口杜絕先天性安全隱患。教科局要嚴格行政審批管理,對未辦理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的建築物、辦學場所不予頒發有關證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學校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確實需要辦學且未符合建管部門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前置條件的場所,要組織建管、消防部門進行檢查,將相關部門的消防檢查意見作為社會辦學審批前置條件,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促進社會辦學規範安全有序。建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桂建〔2019〕14號)等法律法規,嚴把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關口,簡化、優化民辦學校行政許可前置條件和審批流程,加強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遏制先天性火災隱患。(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建管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二)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嚴格對照重點治理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多措並舉,不留死角、查找隱患,摸清底數,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治清單,排出時間表,落實專人進行“銷號”整改,確保校園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學校要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廣西消防救援總隊關於加快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的.通知》(桂教安穩〔2021〕14號)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學校創建方案》等相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園火災防控基礎建設,大力推動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建管局)

(四)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隊伍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各學校要嚴格落實中國小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要求,中國小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疏散演練。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組織民辦中國小校長、民辦幼兒園園長、校外午託機構負責人和管理人等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員培訓,全面增強其責任意識、消防安全意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隊定期組織開展“消防站開放日”活動,充分發揮消防科普教育館作用,組織開展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實操培訓。(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消防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工,實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門領導要親自抓,帶頭深入檢查,將責任層層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貫通各個環節。

(二)加大指導,督促隱患查改。各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現的突出消防安全隱患要堅決依法整治。各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規的事項,要逐一登記備案,明確責任,派出專人負責隱患監督,確保隱患整改到位。特別是寄宿制學校要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化日常防範管理,規範微型消防站建設,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機制

(三)加強溝通,完善管理機制。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現實意義,務必加強組織領導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共同維護學校消防安全,切實為民辦學校辦學安全託底,解除學校後顧之憂。

(四)強化督導,夯實消防責任。民辦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教育部門年度績效考評和防城區2021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評內容,區教科局、區建管局和區消防救援大隊適時開展督查,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篇4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領導關於做好校園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切實解決我區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根據濟南市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關於印發濟南市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1),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校園消防安全隱患,徹底整改學校既有建築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解決校園消防安全問題,全面提高我區各級各類學校火災防控能力,為學校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範圍

全區中國小校(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培訓學校、區委黨校等。

三、整治內容

(一)對沒有依法履行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齊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對沒有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的工程項目,如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已經審查合格,按圖審時的標準驗收;如施工圖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按竣工時的標準組織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三)對未按消防和防震設計和標準規範施工的工程項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設計或竣工時標準規範整改;無法整改的,採取強化防範措施,組織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評估合格後,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四)對工程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等申報資料缺失的工程項目,委託工程質量安全鑑定機構進行檢測,經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後,滿足安全使用條件並提供涉及消防有關竣工圖紙,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五)對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建築物,按建造時的標準重新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落實,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使用。

(六)對未提高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開展抗震設計驗算。對驗算達不到相應要求的,進行抗震鑑定。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並明確時限。

四、整治安排及分工

(一)整治安排

本着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分類整治、全面徹底的原則,將全區需要進行整治的學校分為兩大類,分別按整治內容要求進行整治。

第一類:近3年投入使用的學校(幼兒園)。主要包括南湖中學、緯四路國小、第二實驗國小綜合實驗樓、濟北國小擴建項目、永康街國小、第二實驗中學教學樓擴建、聞韶中學及區興隆街國小擴建項目、區第一實驗幼兒園、區第二實驗幼兒園、區第三實驗幼兒園、力高實驗幼兒園、鴻源實驗幼兒園、永康街幼兒園等。

採取如下整治措施:

1.按建造時的標準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落實。

2.對部分手續不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3.對今年開學的學校(幼兒園)進行校舍質量安全鑑定和消防安全檢測,鑑定檢測合格後開學(園)。

4.各學校對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使用的建築物制定相應的安全預案。

第二類:1998年9月1日後規劃建設、未經消防驗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築物。按建造時的標準重新進行驗收,在驗收過程中分類進行整治:

1.對驗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落實,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止使用。

2.對手續不齊全的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時的政策處理處罰後,補辦相關手續或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3.對沒有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程序的工程項目,如消防設計文件已經施工圖審查合格,按圖審時的標準驗收;如施工圖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按竣工時的標準組織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4.對未按消防和防震設計和標準規範施工的工程項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設計或竣工時標準規範整改;無法整改的,採取強化防範措施,組織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評估合格後,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5.對工程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等申報資料缺失的工程項目,委託工程質量安全鑑定機構進行檢測,經消防安全評估合格後,滿足安全使用條件並提供涉及消防有關竣工圖紙,以評估合格報告代替驗收手續。

6.對未提高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開展抗震設計驗算。對驗算達不到相應要求的,進行抗震鑑定。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並明確時限。

(二)工作分工

在區工作專班的統一領導協調下,為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特分工如下:

區發展和改革局: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對各有關學校整改落實後的審核驗收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教育和體育局:指導各有關學校全面清查學校消防安全和抗震設防存在的問題,建立“一校一冊”問題台賬;組織各學校限期進行驗收,委託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鑑定,督促建設單位和學校開展消防和防震安全評估,督促開展問題整改,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區財政局:負責專項整治經費的統籌預算和落實,校園消防安全整改資金預算的審批和落實,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自然資源局: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加快規劃、土地劃撥等手續辦理,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對各有關學校整改落實後的審核驗收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相應支持政策,加快落實處罰意見,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按最低標準進行處罰,並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反饋。

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學校做好防震安全評估,對不能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並明確時限。負責督促區消防救援大隊研究制定驗收技術支持,指導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學校制定消防預案,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研究制定補辦相關手續或證明文件的具體辦法,研究制定相應支持政策,開闢快捷綠色審批通道,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區消防救援大隊:研究制定驗收技術支持政策,對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指導未經消防驗收投入使用的學校制定消防預案,明確專人常駐工作小組。

五、整治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下旬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排查階段(20xx年9月10日前)

開展全方位的動員部署,制定方案,明確職責,住建部門對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9月12日前,組織力量切實摸清我區校園消防安全和抗震設防狀況,填寫《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排查情況登記表》和《校園抗震設防問題排查情況登記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園消防安全問題,督促學校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動解決學校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區工作專班派出檢查組,對各個校園消防安全問題整治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建立健全校園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時,做好迎接省市專班督查驗收各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校園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的認識。認真制定整治計劃,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專班,抽調專門力量在區教育和體育局集中辦公,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

(三)強化責任追究。將整治責任落實到每一所學校、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思想不重視、行動遲緩、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並啟動問責機制。

(四)遵守保密紀律。壓實保密責任,嚴守保密紀律規定,對校園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只做不説”,不宣傳、不報道,嚴格落實“十不準”保密要求,加強對工作專班人員保密教育,人人簽訂保密協議,堅決防止發生輿情事件。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篇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學校(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學生疏散逃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督促各學校(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大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確保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十堰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汪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和檢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時間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檢查內容

1、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2、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在學生中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課,每年是否開展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專項逃生演練活動;

6、學校(幼兒園)建築物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

7、學校(幼兒園)所有電線、電器及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工作專班,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地將實施方案於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二)排查摸底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對所轄學校按照檢查內容的要求,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逐一進行登記。

(三)集中整改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幼兒園)要對查出的問題,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間整改完畢。將需要檢測的消防器材送到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損壞的及時進行更換;需要添加及時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緊制訂。確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總結驗收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完善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各地整治工作領導機構要負責對所屬中國小(幼兒園)依據排查摸底階段查出的問題,逐一進行驗收。整改不到位繼續督促整改,對因整改難度較大,又難以整改的項目,及時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反映研究解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盡職盡責。各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確保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的持續好轉。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

(三)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做到排查工作準確詳實,安全隱患逐項整改,並提請當地政府將學校(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牆”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鞏固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

(四)明確責任,嚴抓落實。對於未依法辦理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單位,在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後仍不到轄區消防部門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的,消防部門將依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對於在整治工作中走過場、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單位,消防部門不但將依法嚴厲查處,同時也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信息上報,彙總材料。各縣、市(區)要將專項整治落實和開展的情況於各個階段結束後上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篇6

為紮實做好我縣學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實幼兒園消防安全基礎,確保我縣順利通過學前教育“雙普”創建驗收,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學前教育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整改幼兒園既有建築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縣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合格,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壓緊壓實消防工作責任。督促幼兒園切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消防和應急處置網絡,落實專人負責,細化任務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問題隱患。對照《阜南縣幼兒園消防工程施工情況檢查表》(附件三)開展專項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列出隱患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對單銷賬”,實行“清零管理”。對歷史遺留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正視問題不迴避、立足現狀抓整改,組織實施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攻堅,實行掛圖作戰、內聯外引,搶抓序時推進整改。

(三)全面推動幼兒園消防達標建設。對照《安徽省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項核查、逐一評估,以點帶面打造樣板,完善各類場所消防設施配備,配齊警示標識,在規模較大的幼兒園推廣建設微型消防站和獨立式煙感報警裝置。

三、整治時間

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到位。各幼兒園要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擺上重要位置,落實專人負責,提前準備好本園相關消防安全資料,全力配合好縣行動組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學校成立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專班,對本轄區內幼兒園進行全面的自查,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將所有隱患登記造冊,逐條進行分析研究,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明確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確工作責任。各中心學校校長和各幼兒園園長是本轄區、本園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縣專項行動組人員實行實名制,要認真負責,認真檢查,凡因落實安全責任不到位、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兩個組,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負責一個組,具體協調聯繫、車輛保障由教育局負責。

幼兒園消防整治方案 篇7

為迅速貫徹縣委、縣政府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強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防範和標準化建設工作,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平安,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防範及標準化建設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工作的統籌推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

縣消防救援大隊助理工程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縣消防救援大隊助理工程師徐鋭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教育局安穩股樊志江同志擔任,主要承擔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協調工作,負責收集掌握並定期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協調推進專項行動有關工作。

二、工作任務及措施

(一)開展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1.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縣教育局立即組織各中國小校、幼兒園針對教學樓、學生宿舍、食堂、鍋爐房、實驗室、圖書館、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內經營性場所等重點部位,圍繞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安全疏散、消防設施配置、電氣線路敷設以及用火用電安全等重點內容,開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認真落實“七個一”工作措施(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組織一次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諾),對自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制定整改計劃方案,開展自查自改。

2.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縣消防救援大隊要全面收集轄區內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自查情況,指導自查隱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園一策”要求指導中國小校、幼兒園制定針對性整改計劃,建立隱患、整改、責任“三個清單”,落實整改資金,明確整改時限,督促隱患整改。縣消防救援大隊會同縣教育局組織開展中國小校、幼兒園排查檢查,督促落實“一校一策”、“一園一策”整改方案,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分類進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災風險隱患。針對疑難問題,要組織研究整改措施,對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隱患,要指導學校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二)開展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專項工作

1.建立管理處置“兩個團隊”。各中國小校、幼兒園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範》(桂公通〔2016〕320號),結合單位實際,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團隊和應急處置團隊,整合兩個團隊的人員結構、工作職責,上牆掛牌運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學校安全的副職領導)及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等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團隊,負責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監督和管理,並開展標準化建設。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及微型消防站隊員等人員組成的應急處置團隊,負責本校應急處置、通信聯絡、疏散引導及安全防護救護等工作。

2.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逐級簽訂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狀,推進責任制落實。依託“兩個團隊”定期分析管理和處置工作情況,研究制定措施,推進工作職責落實,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3.構建火災風險校園預警監測體系。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構建消防安全預警監測體系,切實提高消防安全防範水平。要將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值班值守、巡查檢查、視頻監控、電氣火災監測、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情況納入南寧市城市火災風險預警管控中心,開展信息化監管並督導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做好接入的組織協調,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做好接入各項準備,縣消防救援大隊要為接入提供技術支持。

4.建強用好學校微型消防站。對標廣西地方標準《微型消防站建設管理規範》(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國小校、幼兒園微型消防站建設基礎上,配齊人員、器材、裝備,建強學校微型消防站,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針對性制定滅火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縣教育局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深入指導轄區中國小校微型消防站建設,開展防滅火隊伍培訓,提升隊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開展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專項行動

1.開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實訓。中國小校要結合教學工作實際,組織三年級至九年級班級制定實訓計劃,填寫計劃安排表,利用縣消防科普教育館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實訓。要結合開學入學,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切實提升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突能力。

2.選派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推行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制度。縣教育局要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確定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消防安全輔導員原則上由消防救援機構選派的防火監督幹部、消防救援站幹部、骨幹消防員或骨幹文員擔任,選派的`人員可兼任2~3所學校輔導員,由中國小校、幼兒園頒發聘書。學校消防安全輔導員要每季度深入校園,指導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志願者公益宣傳活動。縣教育局組織中國小校、幼兒園以學校為單位在中國消防志願者註冊管理平台註冊成為志願者團體。引導在校師生及工作人員按照“知情、自願”原則註冊成為消防志願者,通過志願者引領,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活動。消防救援機構要組織對志願者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講和基地化實訓培訓,利用全民消防學習雲平台開展在線學習,提高志願者隊伍整體消防安全素質。

4.開設消防知識培訓課程。將消防安全課程納入每學期課程安排,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全力貫徹制度、教材、師資、課時、場所“五個落實”,確保每學期消防知識教育課開設不少於4課時。要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分類開展消防安全專題教育。幼兒園重點對火災進行啟蒙認知;國小重點認識火災危險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逃生自救常識;國中、高中重點掌握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滅火器材使用、火災自救互救知識;高中還要將消防知識和技能納入新生軍訓課程;切實抓好消防安全開學第一課,有條件的單位可以聘請有消防培訓資質的第三方培訓機構開展系統的消防培訓和演練。

5.佈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業。暑假期間,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圍繞“關注身邊消防安全隱患,構建和諧家庭環境”佈置一次家庭消防作業(參考附件7)。作業應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訓機構的火災隱患”等內容為主。作業具體要求、模板和視頻可關注“南寧消防”微信公眾號進行下載,向師生髮放。通過完成作業,達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體成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10日前)。縣教育局要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結合我縣工作實際,聯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細化完善職責任務、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並將工作方案下發到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及時召開專項行動部署會,明確專項行動工作任務、達標驗收標準、實施步驟和工作責任;部署推進專項行動。組織三年級至九年級班級制定實訓計劃,填報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實訓計劃表(附件1),分別報送縣教育局和縣消防救援大隊,由縣消防救援大隊推薦部分學校到縣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開展實訓。

(二)自查自改階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要組織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台賬,對發現的隱患問題逐一登記,明確整改期限,及時動態更新,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每月25日前將排查情況按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排查登記表(附件2)格式上報縣專項工作辦公室。要完成“兩個團隊”的組建,立足本單位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嚴格開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機構要會同轄區教育部門,依託專項整治辦公室平台,組織開展中國小校、幼兒園聯合檢查排查,利用警示、約談、罰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締等法律手段,綜合整治、嚴厲打擊,督促單位落實隱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一校一策”、“一園一策”推進整改。每月25日前將工作情況按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問題隱患及整改措施清單(附件3)格式上報市、縣兩級專項工作辦公室。

(四)達標創建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縣教育局要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縣級1個的標準組織遴選一批消防安全標杆示範學校,每月填寫並上報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登記表(附件4)、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微型消防站備案登記表(附件5)和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情況彙總表(附件6)。各學校要認真學習借鑑達標示範學校經驗做法,深入推進本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

(五)總結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縣教育局和縣消防救援大隊要督促本地學校完成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由縣專項辦對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範》(桂公通〔2016〕320號)全面開展驗收;縣專項工作辦公室對我縣考評驗收情況進行抽查檢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隊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改進工作措施,認真梳理有效舉措,健全完善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防範工作機制,深化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要充分認清消防安全與校園安全的重要關係,高度重視專項行動。教育、消防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部署、抓推進,強化協同配合,聯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動工作落實,適時召開聯席會、溝通會、推進會,通報本地工作完成情況,建立信息互通和聯合監管機制,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二)跟蹤問效,狠抓落實。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走形式、簡單化、一陣風。要適時對全縣中國小校(幼兒園)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工作通報,強化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進工作整改。

(三)加強反饋,及時上報。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負責本單位(鄉鎮中心學校負責轄區內國小、幼兒園)材料報送,於8月15日前將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縣消防科普實訓工作計劃安排表(附件1)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報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排查登記表(附件2)、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問題隱患及整改措施清單(附件3)、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登記表(附件4)、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微型消防站備案登記表(附件5)和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情況彙總表(附件6)。同時,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點工作、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報送工作總結。材料上報方式,聯繫人:縣消防救援大隊徐鋭,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