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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1

為切實做好我縣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於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羣眾切身利益、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為工作目標,建立冬春救助檔案,嚴格按照申報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確保收到冬春救助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到户,力爭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羣眾都能温暖過冬,愉快過年。

二、救助原則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要求,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切實幫助解決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實際困難。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對象。受災人員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主要是解決當年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因災致殘致傷、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家庭財產損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無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調查登記《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村(居)小組提名、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並落實公開公示制度。

(三)救助標準。按照《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於提高自然災害受災困難羣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的通知》要求,依據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對應急管理部門認定的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按每人不低於410元、300元、150元的標準實施救助。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9月15日-30日)。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各鄉(鎮)組織工作專班進村入户,開展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調查評估,摸清底數,詳細掌握冬春期間受災羣眾家庭基本情況、受災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劃分需救助對象類別,並分類登記造冊,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逐級上報備案。

(二)評議公示階段(分配款物10日內)。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分配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7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完成審核工作,並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

(三)款物發放階段(收到上級通知5日內)。鄉(鎮)人民政府公示無異議,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按照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告知救助對象救助數量並及時發放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資金通過農商銀行“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户,並在備註欄標註“救災”二字。實行實物救助的,完善簽字手續,建好台賬。20xx年1月18日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統計表,有關人員簽字、加蓋鄉鎮公章,報縣局存檔備案。

(四)督辦檢查階段(20xx年1月10日-20日)。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力量按照分線分片責任制對各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督辦檢查。查看鄉鎮黨委會記錄、款物分配是否發文、是否專款專用、審核情況、公示情況等;查看村級評議記錄、公示情況、救助台賬建立情況、物資發放簽字情況等,確保縣、鄉、村三級台賬一致;督促鄉(鎮)按照時間規定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到户;瞭解救助款物到户知曉率,受災羣眾冬春生活通過救助後還存在哪些實際困難和解決途徑。

五、有關要求

(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駐村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縣應急管理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應急管理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強指導鄉鎮,嚴格救助程序,把住關鍵環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做好村級評議和公示工作,精準確定救助對象,確保底數清、對象準、程序嚴、台賬實。

(二)加強部門協調,做實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資金採用社會化方式發放,需採取實物救助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採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縣應急管理局主動會商財政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與民政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救急難等機制的有序銜接,提供資金救助力度,做到應救盡救。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協調,推動在職幹部職工“暖冬行動”幫扶機制,給全縣受災困難羣眾提供物資幫助。

(三)加強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救助資金專賬專户管理,鄉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範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縣、鄉、村要主動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同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確保羣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2

今年以來,我辦多次遭受風雹、洪澇等自然災害,災害導致我辦部分羣眾生活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期間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鞏固脱貧攻堅成果、防範因災致貧返貧。按照中央、省、市、區關於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安排好冬春期間災民基本生活作為當前救災工作的首要任務,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救助、分段實施、切實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妥善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幫助受災羣眾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安全過冬、温暖過冬。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現金救助為主,實物(衣、被等)救助為輔的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救助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做到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認定準確,堅決杜絕優親厚友、弄虛作假,做到精準救助。

(三)堅持專款(物)專用、重點救助的原則。救災款物要根據受災程度和救助月份,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優先考慮重災區和重災民,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款物的使用效率,切實把救助款物發放到實際困難羣眾手中。

(四)要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審核、區級應急部門審批(“户報、村評、鄉審、區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區分受災人員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致傷致殘等情況,按受災人員困難類型、救助需求種類和數量、需救助時段進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受災低保户和建檔立卡貧困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三、組織機構

成立東關街道辦事處20xx—20xx年度因災生活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會事務辦,劉宇泉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四、資金籌集和工作要求

資金籌集比例:按照《省應急廳關於20xx-20xx年度中央冬春救助和省級補助資金績效目標填報工作提示》《安順市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西秀區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要求,東關街道辦事處20xx-20xx年度籌措冬春救助資金共計1萬元,完全由西秀區政府撥付。

資金分配:根據9月份各村委會摸底上報的需救助情況統計和實際籌措的資金數,按比例分配東關街道辦事處冬春救助資金分配表(詳見附件5)

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制定西秀區救助標準為:口糧救助標準為200元/人,衣被救助標準150元/人,取暖救助標準100元/人。

工作進度安排:20xx年1月3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上報西秀區20xx—20xx年度因災生活困難羣眾冬春救助統計表(附件2);20xx年1月8日前,上報西秀區受災困難羣眾自然災害救助申請審批表(附件1)。20xx年1月22日以前,社會事務辦要積極配合區應急辦將冬春救災款物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並將冬春救助工作進展情況於20xx年1月27日前上報區應急局。20xx年5月以前,全面完成冬春救助任務。

救助時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

五、實施步驟

(一)需救助情況調查核查階段(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1月5日)

1.冬春生活救助的直接救助對象必須是20xx年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的生活困難羣眾。各村委會要組織全面摸排,做到受災村組和受災農户全覆蓋,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少一户一人。重點關注和救助因災倒房重建户、糧食絕收户、低保户、精準扶貧户、特殊困難受災羣體。社會事務辦要按照“户報、村評(核)、鄉審、區定”和“三榜公示”(確定救助對象一榜公示,確定救助數量二榜公示,發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對需救助對象進行認真複查和核準需救助人口及需救助資金。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災民,原則上採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扶的辦法自行解決。

“户報、村評(核)、鄉審、區定”的程序:⑴户報。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⑵村評(核)。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提名對象民主評議(核實)後確定擬救助對象及救助數量,並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一、二榜)。經公示無異議,或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⑶鄉審。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核通過上報材料後,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並公示不少於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材料報區應急管理局。⑷區定。區應急管理局審核確定後通過“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摺和社保卡)發放到人到户,並在銀行轉賬附言中備註資金用途為“受災救助補助。

發放公示要求。社會事務辦要配合區應急辦應及時將對象審定、資金髮放情況通報各村委會,並在發放對象所在村委員會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三榜)。

2.社會事務辦要結合實際,做好核查安排,要對參與核查工作的包村幹部、村幹部等人員進行培訓,合理調配人員,做好有關台賬審核、錄入、彙總及上報等工作。

(二)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5月)

1.20xx—20xx年冬春生活救助以現金救助為主,社會事務辦收集最終核定的需救助人口數和救助資金上報區應急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審定後提請區財政通過“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摺和社保卡)將救助資金統發給救助對象,社會事務辦根據區應急局發放結果反饋給對應村委會按要求進行公示。

2.衣被、取暖等物資由社會事務辦對照各村委會調查上報需救助數據積極和區應急局溝通,並結合工作實際由區應急局統一劃撥或折算現金髮放,東關街道辦事處按需救助情況及時把物資發放給困難羣眾,並認真完善台賬登記等工作。

3.物資發放要明確專人負責、專帳管理。杜絕優親厚友,平均分配。所發物資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領取,嚴禁他人代領。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場領取的,原則上由專人負責送到困難羣眾家中。

4.做好動態跟蹤服務。社會事務辦要時刻關注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對因新災導致生活困難的羣眾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臨時救助措施。

(三)總結評估階段

救助工作結束後,社會事務辦要認真對本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並於20xx年5月20日前將評估結果和款物發放有關台賬上報區應急管理局風險監測和減災救災物保科。績效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實際救助户數和人數(及佔受災人員的比例),實際救助標準,實際救助效果,存在的問題,相關做法、經驗和建議。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居)委會要充分認識冬春救助工作是開展自然災害救助、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織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網和有效防止受災羣眾因災致貧返貧的重要舉措之一,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抓實抓好。

(二)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受災生活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村委會民政負責人對村級負責、村級對鄉鎮負責、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切實把冬春受災困難羣眾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按照“逐級履行發放手續、層層建立救助檔案”的要求,社會事務辦要積極配合區應急部門按要求建立完善救助人口台賬、救助款物發放清冊等,切實把好村民民主評議關、救災款物發放關、張榜公示關,要做到工作程序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督促檢查到位,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災民手中。

(四)加強督查,嚴肅紀律。辦事處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截留、擠佔、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的行為;堅決查處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等行為。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確保救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對在救助工作中違規、違紀、違法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從嚴追究責任。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3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求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晉應急發〔20xx〕318號)、《呂梁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呂應急發〔20xx〕2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解決好睏難羣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温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範圍

冬春救助資金用於幫助因遭受乾旱、洪澇、風雹、低温冷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災、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的受災羣眾。解決其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不得用於與自然災害無關的救助和節日慰問等。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下年3-5月。

三、救助資金的使用對象

1、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需要重建或維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2、因災農作物絕收或減產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3、因災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4、因災造成家庭財產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5、因災造成經濟作物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6、其它因災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四、確定救助對象的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家庭財產嚴重損失,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

五、救助對象的確定程序及各環節需要留存的資料

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具體步驟如下:

(一)、受災户提出申請。受災人員本人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説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要解決的困難等。本環節需要留存申請書。

(二)、村級民主評議。由支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共同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結束後,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名單報鄉鎮審核。審核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受災户救助申請書、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資料、近景和遠景公示圖片,最終上報的救助名單等。近景公示圖片要看清公示內容,遠景公示圖片要有圍觀羣眾。

(三)、鄉鎮審核。接到村委會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後,鄉鎮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根據核查結果,確定救助範圍和對象。並在審核無誤後將需救助户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四)、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上報後,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並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為排查摸底、確定救助對象階段。鄉、村兩級要深入受災農户家中,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通過對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建立以村為單位、名冊到户的《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賬》,填報《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各鄉鎮要對各村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將需救助對象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6日至20日,為縣級審查複核和確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階段。縣應急管理局對各鄉鎮上報的需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復核,確定最終的救助對象。同時根據中央、省、市下撥的冬春救災資金和各鄉鎮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確定救災款物數量,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鄉鎮根據所轄各村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制定本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村級根據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資金數額並參照省級救助標準召開民主評議會議,開會研究具體救助金額。

第三階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為救助實施階段。冬春救助採用實物救助和摺合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採用實物救助的,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招投標和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採購。待救災款物到位後,及時下撥各鄉鎮。鄉、村兩級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災款物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救災款物發放前應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公示不少於5天。救助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採用社會化方式發放,並註明“救災”標記,發放完畢後要保留銀行流水憑證。採用實物救助的,發放時救助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台賬。各鄉鎮必須將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到位,確保救助對象温暖安全過冬過節。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階段。各村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後,將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台賬報上級鄉政府備案。各鄉鎮在救助實施完畢後,要做好救助資料的歸檔、彙總工作,對冬春救助工作績效進行總結評估,並將相關資料報縣應急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救災專項款物發放工作,要把這項工作當做對困難羣眾高度負責的政治任務加以落實。要組織鄉、村兩級力量,深入開展入户調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評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數,做到底數清、對象準、情況明,確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要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限開展工作,主動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監督,主動迴應輿論監督和社會關切,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

(二)強化資金監管。冬春救災資金用於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是救命錢,是高壓線,動不得,摸不得。要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縣應急管理局將會同監察、財政等部門適時開展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專項檢查,對違反救災款物使用相關規定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三)做好檔案留存與上報。鄉村兩級要完整保存能夠反映災情管理的基礎資料,特別是救災款物使用過程的下撥文件、會議記錄、分配方案、救助申請、賬目憑證、公示圖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災款物發放檔案,做到災民救助全程留痕,確保款物發放賬目清楚、資料完整、手續齊全。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4

根據《重慶市梁平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梁平區20xx-20xx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減災辦發〔20xx〕11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羣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過節,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羣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

二、倒房重建

(一)明確救助範圍

因災倒塌、損害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為因自然災害造成以居住為使用目的的唯一房屋倒損,靠自身能力無法解決居住問題,需由政府給予補助,幫助恢復重建的農村住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納入補助範圍:一是因災損毀的長期無人居住的房屋;二是有兩處及以上住房,其中一處因災損毀的;三是因災倒損的獨立廚房、牲畜棚等輔助用房、活動房、公棚、簡易房和臨時房屋。各村(社區)根據報災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核定倒損住房情況,掌握受災人員家庭經濟狀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二)補助對象確定程序

1.本人申請。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的受災人員本人向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註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住房倒塌、嚴重損壞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困難;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請的,可由村小組提名。

2.民主評議。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根據災害損失情況、受災人員家庭經濟狀況、受災人員書面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對受災人員因災住房倒塌、嚴重損壞、需重建情況及其自建能力進行民主評議。

3.張榜公示。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居)範圍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鎮政府審核。

4.鎮政府審核。接到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評議結果後,鎮政府將組織力量對本區域因災倒塌、嚴重損壞住房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住房倒塌、嚴重損壞受災人員按照分類施救、重點救助的原則,確定救助範圍和對象,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區應急局。

(三)現行補助標準

我區因災倒塌、損壞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指導標準為:倒塌、嚴重損壞房屋恢復重建,按每户實際建房間數進行補助,每間補助6000元,4間及以上的補助25000元;一般損壞房屋維修,根據損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給予適當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家庭適度傾斜。因災倒塌、損壞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由上級核撥。

(四)加快推進恢復重建

鼓勵自建能力強的住户自行推進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若是因自身能力無法解決倒損住房修建,各村(社區)可向鎮政府報告,鎮政府核實後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先委託施工方先行修建等措施,待上級救災資金到達後,再進行分配補助。救災資金是在經各村(社區)驗收倒損住房後,且在鎮政府根據各村(社區)驗收情況基礎上進行抽查,達到驗收標準後進行發放。各村(社區)要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受災人員春節前入住新居,祥和過年。

(五)加強政策宣傳

各村(社區)要切實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進一步強化輿論引控,要入户瞭解受災羣眾心聲,密切關注輿論動態,及時發現並積極主動防範化解風險點。

三、救助補助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一)救助標準

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為不低於150元/人。各村(社)要結合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或維修)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並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温暖過冬。

(二)救助時段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為冬令救助時段,20xx年3月至5月為春荒救助時段。

(三)工作步驟

1.開展調查。9月中下旬開始,各鄉鎮會同村(社區)逐户調查摸底,詳細調查瞭解本轄區內受災羣眾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羣眾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將需救助人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困難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2.户主申請。由受災人員户主根據自身困難情況向村(社區)提交申請書(手寫、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請人簽字需手寫並蓋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組提名(需村(居)民小組負責人簽字)。

3.民主評議。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受災人員家庭受災情況、經濟狀況、書面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進行民主評議,形成評議紀錄(需全體參會人員簽字蓋手印)。

同時規範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居)委會民主評議表》,表內評議內容需詳細説明該户受災情況及家庭經濟狀況等。

4.張榜公示。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範圍內張榜公示。公示後無異議或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異議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區)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社區)民主評議意見表》、評議紀錄等相關資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鄉鎮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審核村(社區)上報的`相關材料,形成審核紀錄(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應急辦主任和參加審核的相關人員簽字)。根據審核紀錄,彙總製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6.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在收到區財政撥款後,應急辦要及時組織商討資金分配方案,初步擬定方案後報經黨委會討論決定,按討論決定方案要求執行,及時通過“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髮放到户,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代領代發或沉澱不用。

7.資料歸檔。冬春救助需上報的相關表格模板由鎮應急辦上傳我鎮報災救災羣,冬春救助資金髮放結束後,各村(社)要按《村(社區)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檔案目錄(模板)》要求歸檔資料,資料按要求整理兩份(一份交鎮應急辦存檔、村裏自行存檔一份)。

(四)款物分配明細

今年我鎮到重慶市梁平區應急局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17.1萬元(梁平財發〔20xx〕14號)。根據各村(社)冬春救助上報需救助實際情況及受災情況做資金分配。在應急局領取的物資全部發放到位。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5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於印發<施秉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羣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户、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20xx年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户,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户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繫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摺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並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户,並標註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6

為紮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澱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範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羣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註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併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户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彙總調查情況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於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户。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台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災區實際困難並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羣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採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並及時向社會公佈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7

今年,濉溪縣給我鎮分配自然災害救助(冬春救助)資金為30萬元。根據濉減救辦【20xx】8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人員冬春期間生活救助工作,確保我鎮受災羣眾有飯吃、有衣穿,不出現非正常現象,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冬春救助資金髮放管理

1.救助標準:人均不低於270元,不得平均發放。

2.救助對象確定:户報、村評、鎮審、縣定。

3.救助資金適用範圍:主要用於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寒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這次救助資金髮放對象是受災的困難羣眾,且必須是冬春期間經各村摸底需政府救助人員台賬中的受災人員。原則對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自救能力差的給予重點救助,即優先考慮: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户、分散供養五保户、困難殘疾人、一般困難户。按類型分別制定救助標準,總體人均不低於270元。要以重後輕的救助方式分類施行,嚴禁平均分配。

二、監督檢查

1.由鎮安監辦、鎮紀委查看各村冬春救助有關檔案資料是否規範。

2.入户核查,是否存在優親厚友、平均發放、以慰問金等現象,救助對象是否符合救助條件。

3.各村要及時做好救助資金髮放方案。在分配因災救助資金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示、公平公正發放,不得優親厚友,認真做好冬春救助資金的填寫發放工作,並將各村民主評議、公示等資料收集建立好檔案上交鎮安監辦(附件3上報材料清單)。

4.為確保冬春救助資金儘快發放到受災人員對象手中。各村務必於1月5日前將相關材料(個人申請書、村會議記錄、公示照片、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糧補卡“一卡通”複印件)一式兩份交到鎮安監辦,同時上傳“冬春期間已救助人員台賬”等電子文檔。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8

為紮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羣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3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難户3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政府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户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後,我鎮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縣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由於時間較緊,村、鎮兩級可以採取同步公示,規範裝訂保存相關資料備查。對於羣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複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並做好解釋説明工作;對特殊羣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愉快過節。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後,於1月17日前,上報救助人員台賬(紙質和電子版)到縣應急管理局,以便救災款物及時發放。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要逐級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政府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冬春生活救助資金分配方案範文(精選9篇)9

為切實保障困難羣眾安全過冬、温暖過節,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根據《安徽省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工作的通知》(皖減救辦〔20xx〕26號)文件精神,市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將於近日向各鄉鎮、街道發放棉被、大衣等一批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實際,省市級冬春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受災實際,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助物資“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羣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範圍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受災低保對象、脱貧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温暖過冬。

四、物資分配

今年,省下撥我市冬春救助災物資計538套(件),其中:棉被150牀、棉大衣160件、棉衣褲100套、絨衣褲68套、毛毯60牀;市減救辦配發400套(件),其中:棉被100牀、棉大衣100件、棉衣褲100套、毛毯100牀。根據各單位上報需救助情況,具體分配見附件。